虽然不是完全赞同每一个观点,但是这篇文章确实写出了什么是父母之爱,无论是亲生父母还是养父母。一个谁也无法忽视的事实是,贺梅已经8岁了,她已经有了自己的想法和感情,无论她的想法和感情是在谁的教育和影响下形成的,它们是存在的。真正爱孩子的父母(无论是亲生父母还是养父母)是绝不会忽视这么大的孩子的感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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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当我刚看到贺梅案时,心里就有种很痛的感觉,为那个年幼的孩子。很想对他们说,如果孩子生活得很好,就请放放手吧,将来孩子大了,让她自己去选择吧。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不仅相关的人没有放手,而且无关的人也参与了进去,自诩为亲情而战、为正义而战、为国家而战、为民族而战;纷纷在媒体面前曝光争功夺利;默默无闻的一生终于找到了风光露脸的机会了。
作为一个平庸的母亲,我迷惑了,这个案件是关于贺梅的,可为什么就没有人为了贺梅的利益而战呢?贺梅的利益和与谁生活在一起无关、与贫富无关、与国家民族政治无关,只与她自己的感受有关。
过去邻居家里有一个女孩和一个男孩,父母非常疼爱女孩,好吃、好穿、好用的都先给女孩,男孩比女孩小好几岁,是弟弟,凡事也都让着姐姐。可令人奇怪的是女孩从来不叫爸爸妈妈,也不叫弟弟;一家人一起时,女孩总是一个人在一边,和他们拉开一定的距离,无论父母弟弟如何逗她关爱她,她都不言不语,孤独落寞得让人可怜。
很多年过去了,女孩自己也做了母亲。一次回去探亲遇到了她,谈起过去的旧事,忍不住问她为什么不叫父母。
她沉默了很久,眼里竟然还有很深的伤痛。她说:她出生不久,由于政治的原因,父母把她送到了乡下的亲戚家。父母当时一定是非常痛苦的,政治上受迫害,亲情上亲人离散;而且那时乡下的条件很艰苦,父母的内心一定也很愧疚。可是她还太小没有任何感觉,亲戚们很爱她,有一口饭也要先给她吃。慢慢地她长大了,有了朋友,生活得无忧无虑。父母偶尔来看她,每次来都会给她带些好吃好玩的,她也叫他们爸爸妈妈,有这么多人的关爱,她觉得好幸福啊!可是大概在她6、7岁的时候吧,爸爸妈妈突然把她接走了,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虽然有父母在身边,还有个小弟弟,虽然父母比以往对她更好,可是她的内心里却充满了恐惧,就象一个人在阳光下行走,走着走着突然掉进了一个黑洞里,什么都是黑暗陌生的了,没有了熟悉的面孔,没有了熟悉的语言,没有了熟悉的房屋田野。她不吃不喝,哭着闹着要回去,可没有人理她,还认为她不懂事胡闹。她实在不明白为什么一定要她离开那个她熟悉的地方。她变得孤僻起来,一个人呆呆地想那些亲人,想那些朋友.
她说她并不恨父母把她送到乡下,可是她恨她的父母根本就没有询问过她,就突然把她抛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她说有时父母很自私,他们受不了内心思念的折磨、忍受不了良心的折磨、担心将来有可能被人被子女责备,就不顾子女的感受做一些能够舒缓他们内心痛苦、让他们自己心安理得的事。孩子在他们的眼里,就想小猫小狗一样,有条件时就自己养,没有条件时就丢给别人,条件好了就又领回来自己养,从来没有想想在这抛来抛去的过程中,孩子自己的感受,还自夸说是为了尽到父母的责任。什么是父母的责任?父母的责任就是要让孩子幸福健康地成长,而不是为了满足自己父爱母爱之心。
父母既然口口声声说无条件地爱子女,为什么不能够自己忍受那些内心的折磨,而让子女快快乐乐地生活呢?为什么要那么急不可待地要年幼的子女去尝受分离的痛苦,而不可以等着子女长大懂事后,自己做出选择和判断呢?
变换环境,在人的一生中是很常见的,可让那么小、根本就不懂得调解自己心理的孩子去适应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却是残忍的。她说那种伤害不是成人能够理解的,到今天她已经原谅了她的父母,可是她内心的阴影却没有完全消失,总担心突然被周围的人抛弃了去面对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
在网上不停地看到有人振振有辞地责问道:难道让孩子换一个环境,孩子就不幸福了吗?这些人一定生来就是个成人,或者是个天才,不懂得孩子的心理和思考方式是和成人不同。即便是成人进入一个完全陌生的新环境,心里都会有些恐惧,更何况年幼的孩子呢?成人无论走到什么地方,都会有意识地去调解自己以便适应周围的环境,可孩子不会,他们对环境只有依赖性,而不会主动去适应。举个小例子:同事回国去探亲,带着他们2岁的孩子,回来后,大人很快就调过了时差,而孩子却过了很多天,才恢复过来,看着很可怜。同事说,大人白天坚持不睡,晚上一觉睡到天亮,两三天就调过来了;可孩子不行,困了就闭眼,醒了就睁眼,难道你可以对孩子说,坚持住,白天不要睡,晚上再睡吗?同样,难道你可以对一个年幼的孩子说为了满足父母的父爱母爱之心,你一定要尝试着去适应新的环境新的家庭吗?当然你可以这么说,可你不觉得残忍了些吗?作为成年人,你都受不了思念的折磨、愧疚的折磨、被人误解被人责备的折磨,难道一个孩子就可以承受与抚育她长大的家庭分离的痛苦的折磨吗?
一个朋友也曾体会过和孩子分离的痛苦。她说就是因为体会过,当看到贺梅案时,竟对天下有这样的父母感到不可思议。
她的女儿才出生不久,老公就去逝了,她只好忍住眼泪把孩子送到了父母家。后来条件好了,请了保姆,去接孩子,和孩子生活了几天后,觉得没有问题了,就带着孩子走了,可没有想到晚上孩子哭着闹着要爷爷奶奶,而父母也伤心得无法入眠,连着几天,孩子每次都是哭累了才睡,父母电话里也是一说就流泪,终于不忍心看着孩子和老人的痛苦了,虽然大家都说再坚持几天,孩子熟悉了就好了,可她实在不忍心再让孩子那么哭了,就又把孩子送回去了,孩子开心老人也开心,只有她自己在痛苦地忍受思念的折磨了。由于两座城市隔得太远,每年也就只能够见一到两次,她只能经常给孩子打电话了,孩子在电话里只喊一声妈妈,就丢下电话活蹦乱跳地跑开了,她却是伤心得泪流,她说她没有体验过孩子她身上爬来滚去的天伦之乐,看着孩子搂着爷爷奶奶亲来亲去,心里难受极了,父母说不行就把孩子接回去吧。问孩子,孩子说不,要和爷爷奶奶一起。父母说小孩子懂什么啊,带回去就行了。孩子是不懂,可孩子有感觉,那感觉就是他的思想,感觉好,他就快乐,感觉不好,他就痛苦。朋友只好让自己的心一直在痛苦中折磨着,直到孩子大了,他自己选择回到了母亲身边。她说她真的失去了很多和孩子一起的乐趣,可是孩子一直生活得无忧无虑,活泼开朗。这就足够了。
也许你要说她的父母帮她养了孩子,但不会剥夺她的抚养权,当然放多久都不用担心了,怎么样都是自己的孩子了,而贝家却是要剥夺贺家的抚养权。真的是贝家一定要剥夺贺家的抚养权吗?看看:
一,当初是贺家自己主动放弃孩子的,我不怀疑他当初的困境,而且因为条件困难无法自己养育孩子的留学生出国人员很多,也许你我就是其中之一,我们首先想到的是把孩子送回国内的父母亲戚家,有谁会想到要把孩子送给一个陌生的人去呢?你会吗?我就不相信贺家在国内的亲戚也都困难到了养不起一个孩子的地步了;就算到了那个地步,美国还有很多的社会福利机构收养无家庭的孩子,我曾在波士顿的一家这样的机构里做过义工,它不仅收留无家可归的孩子,也收留经济条件很困难的家庭里的孩子。这么多的路可走,他不走,却偏偏要把孩子送给一个陌生的家庭呢?对于他这么做的动机,我不想去猜测,可有一点是很明白的,他并不是为了孩子!如果说他确实是想为孩子找一个更好的家庭,那么他现在就没有理由那么费尽心思地想去把孩子要回来了,因为他现在的条件并不比以前好,只是没有了官司而已。
二是,贝家只是一个普通的家庭,不是福利机构,我不相信他可以无条件地去帮人抚养孩子,如果那样,将会有多少孩子会被送到他家去呢?所以他们签订的合约中一定有让贝家动心的东西。按贺的话说,他的英语不比美国人差,那么当初他和贝家签合约时,他就不存在看不懂合约的问题了。签的时候都没有觉得合约有问题,现在想毁合约了,才说合约是有问题的,这不是很好笑的吗?如果说签时就发现了合约有问题,那为什么还要签呢?又没有人拿着枪逼着他签。只能说明签时,他考虑的并不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甚至考虑的重点不是孩子。
三是,至于抚养权,谁得到了抚养权,只意味着他必须要抚养这个孩子,而不意味着这个孩子就永远属于他了。孩子只属于孩子自己。至于孩子的心属于谁,当她长大后,她自会做出决定。血缘关系都无法维系住人和人的关系,更何况一纸公文呢?相信贝家一定知道这个道理,所以他们根本剥夺不了贺梅和贺家的关系,如果贺梅成人后一定要选择贺家,贝家是阻挡不了的.
其实我要说的是,对于一个年幼的孩子来说,不在于谁生了他,而在于谁养了他,只要养他的人真正地爱他,他就是幸福快乐的。当然如果能够和自己的亲身骨肉生活在一起,是最好不过的;可是如果不行,就请一定要考虑孩子的利益。父母之爱不只存在于与子女一起的生活中,更应该是无所不在无时不有的,有时甚至意味着自我的牺牲和放弃。
在网上看到一个网友写的一个电影故事:一个母亲用了18年的时间、付出了爱情亲情甚至生命的代价找到了她18年前被拐卖掉的孩子,心里的喜悦是难以言喻的,可是当她看到孩子生活得很幸福快乐时,就不忍心打破孩子内心的平静了,她强忍住心里的悲痛和18年的思念,对儿子说,“我是你父母的朋友。。。。。”看到这时,真的是止不住泪流,这是何等博大无私的母爱啊!
我们古代也有这样动人的故事: 两个女人争一个孩子,法官无法判定,就说你们抢吧,谁抢得过,孩子就是谁的。于是两个女人就扯着孩子抢了起来,孩子痛得放声大哭。一个女人松了手也哭了起来。法官问她你为什么不抢了?她说我怕伤了孩子。于是法官说她才真正是孩子的母亲,因为只有母亲才会真正地爱自己的孩子,她宁愿伤害自己也不会伤害孩子。
就有人会说了,那贝家如果真的爱孩子,就应该早就放弃了,那时孩子还小,很容易就适应了新的环境。这个假设没有错,可问题是贝家的思想觉悟并没有那么高,他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够再普通的人了;但至少比主动放弃了自己婴儿的父母的觉悟要高些,他们宁愿倾家荡产也不愿意放弃孩子。事实上,拥有了这个孩子,除了爱和责任,对他们没有任何的意义。如果说是为了引起世人的关注,那么在他们刚收养到孩子时,就可以去找媒体曝光了。他们把一个小婴儿一把屎一把尿地拉扯大,已经产生了很深的感情。
做过父母的都知道,育儿比生儿更难。不能够说你生了孩子,孩子就成了你终身的私有财产。也是在网上看过的一件真事:一个孩子在三岁左右时,父亲去逝了,母亲改嫁了,孩子就被叔叔家收养了,直到孩子长大,母亲也没有去看过几次,用母亲的话说是因为太困难了,同时也是因为她又有了子女,不管什么原因,孩子并没有得到亲生母亲的关爱,而叔叔一家却视他为己出,供他上学读书,直到他出国,他也对叔叔一家知恩报恩。可这时多年没有来往的母亲却突然提出孩子应该支付她生活费和抚养费,孩子没有理睬她,她就把孩子告上了法庭。看到这时,我觉得很吃惊,竟然有这样的母亲!
其实“生”只是一个很原始的行为,“育”才是更高的智能行为。在英语里的亲生父母是:Biological Parents,只证明了血缘关系,和其他无关。
现在贝家终于把案子推到了据说能够从儿童利益出发的孟菲斯少儿法庭上,至少贺梅有了自己的发言权了。
有人又趁机说贝家是为了自己的目的把孩子推向了媒体的。那么他的目的是什么呢?还是爱和抚养的责任。而且套用一句很俗的话:将来贺梅大了认祖归宗,他就是鸡飞蛋打、养鸡不成白蚀一把米了。
如果你一定要责备他们利用媒体,那么当初是谁最早把此事推向媒体的呢?是贺梅的亲身父母,到处接受采访、发表言论、拉赞助、找支持,身边很快就聚积了群想出名、想让默默无为的人生发光发彩、想趁此机会名留千史的无聊的闲人们,为了各自的目的开始了八年抗战。
大家查查八年来,谁的曝光律更高,谁和媒体接触得更多?又是谁打破了贺梅平静快乐的生活的?
你会说他们只是自己在风光,并没有扯出孩子啊!那是因为他们没有资格也没有条件搬出孩子。如果可以他们一定会这么做的,请相信,在这八年的抗战中,人性的方方面面暴露无遗。而且不可能总把真正的当事人藏在幕后,不给她说话的机会吧?
贝家全家曝光一定也是迫不得已的,家财已经散尽,孩子还是要被无情地夺走。狗急了还要跳墙呢,更何况比狗高档的人呢?把一个婴儿养大到8岁,其中倾注的不仅仅是物质,更多的是感情。说要走就要走了,你能够接受吗?不要说是感情能够互动的人了,就是你用了一个8年的东西突然丢了,你难不难受?如果你说没所谓,那我就无话可说了。
不管怎么说吧,他把孩子推到了媒体,至少真正地让人们把眼光放到了孩子的身上,让孩子有了说话的机会了。不是说童言无欺吗?那就听听孩子的心声了。
如果你还要说孩子的话是贝家教的,那是很自然的了,他养了孩子就会按照自己的方式去教孩子。难道你的孩子的言行举止不是从你那里学来的而是从别人那里学的吗?
贝家不是中国人,自然不会按照中国人的方式去教孩子了;孩子从小就长在一个外国人的家庭里,自然也不会说自己是中国人了,因为在她的观念里,现在还没有国家民族的概念,只有养大了她的养父养母一家,他们就是她的天她的地。不要指望他们能够为中国增光,连我们这些在国内长大被国家培养了那么多年的成人们不都跑到了国外吗?不仅生了孩子让孩子们成了他国公民,连我们自己也归化成了别国的公民吗?我们还有什么权利和颜面去责备一个才8岁的孩子没有爱国心呢?去责备一个生就的外国人不教孩子爱中国呢?当孩子长大后,她自然会明了她的血管里流淌着谁的血液。
同时贝家也同样面临着孩子离去的痛苦考验,也许在那一瞬间孩子突然选择了自己的亲身父母。
据说媒体大众现在有倾向贝家的趋势,惹得大家愤愤不平。怎么会这样去想问题呢?大众明明是终于站在了孩子的角度,开始为孩子的利益想了,我们应该高兴才对啊,和贝家有何关系?
孩子的心里现在一定充满了恐惧,平平静静的生活里一下子涌进来了这么多的陌生人,要面对那么多的陌生人说一些自己可能根本就不懂的言语,不要说一个8岁的孩子了,就是我们这些自诩身经百战的成年人又有几个能够做到镇定自如呢?
8年抗战,不论输赢,伤害了所有人的心,而受到伤害最深的是孩子。一个终于因此而出了名的律师自己也良心发现地承认了这一点。
既然如此,就请大家都退一步吧,放弃自己的利益,把这所有的精力都化成对孩子的真正的爱吧,完完全全地站在孩子的角度为孩子想一想,让孩子完完全全地说自己想说的话,做自己想做的事;而这一切和国家政治民族无关,只和她的感觉有关,她感觉好就行,她快乐就行,她幸福就行!
相信主动退出者,不仅可以让孩子少受很多的痛苦,还可以赢来大众的支持和同情,同样总有一天可以赢回孩子的心。
我并不想替谁辩护,更不想贬低谁,谁都和我无关,只是自己承受不了什么痛苦的选择痛苦的折磨,就更难以想象一个8岁的孩子如何去承受了,所以就只想替孩子说几句话了,让大家都真正的关爱孩子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