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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丁丁家长
万维读者网 > 海 二 代 > 帖子
如果报警,我想,打几个巴掌并不是什么大事
送交者: 787878 2007年05月16日15:41:16 于 [海 二 代] 发送悄悄话

首先, 我声明, 无论如何, 我以为打人不对,无论她是谁,PP或XF, XF们砸砖轻点, 手下留情.咱不是向着PP或LG, 咱是和大家一起分析一些利害和得失, 和PP都, 也不能盲目, 是么? 既然要斗,当然是要为了赢, 对么? 而且是为了笑到最后.

第一, 扇耳光, 一般来说,不会有什么真正的伤,估计验伤的话,轻伤都算不上.给大人掌嘴, 和打小孩屁股是同样性质, 应该有些地方是可以打孩子的吧? 但不能BEAT, 不能用工具,只能打某些部位,败比如屁股什么的. 扇耳光,主要是为了教育.被打者, 主要是面子问题,没有多少真正的身体受伤问题. 很难重判

第二, 打人是要吃官司的. 但是, 如果被打者故意挑衅,比如用言行激怒对方, 打人的罪要轻很多.因为人一旦被激怒, 会失去理性. 这点在西方和中国差别很大.记得看过一个什么杀妻案件,LG掐死LP,才判了几年,原因是有人做证,小夫妻吵架,本来LG已经下楼了,LP又跑下楼梯和LG吵,LG有返回楼上, 继续吵, 然后掐死了LP, 说明LG原本无意杀害LP,只因被LP激怒. 如果在中国,不太管是否是被激怒或不是, 都是故意杀人, 至少要判无期的. 当然, 这个XF被PP打的例子,XF也可以被PP的耳光激怒而对PP大打出手, 甚至杀了PP, 但算不上自卫.不过,好汉不吃眼前亏,好妇也不例外, 看来这XF还没那么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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