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清平隨筆 | 談學論術7. 需要才是聯結事實與價值的關鍵 |
| 送交者: luis 2021年10月11日11:22:23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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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過了“事實”,現在談談總是和它攪在一塊的“價值”。前面提到,兩類需要的交織引發的頭號問題就是:是與應當、事實與價值、實然與應然之間有沒有一道鴻溝?友情提醒一句:這三對概念在語義上很接近,不過較起真來,也有一些區別,先放下不談,來看看事實與價值怎麼回事。
實話實說吧,休謨當初談到這件事的時候,是有點漫不經心的。他先是花了老長的篇幅,論證了“道德不在理性發現的事實”的反潮流見解,然後順手加了個“附論”,說能不能從“是”推出“應當”這個問題“相當重要”,可隨便用了幾百字就打發了,然後再也沒有然後了。
可是呢,由於抓住了認知與非認知的關係這個要害,西方學界繞它不過,於是就一發不可收拾了,康德、邊沁、奧斯丁一干人等蜂擁而上,紛紛聊起了“是”與“應當是”、“實然”與“應然”的話頭,儘管也沒找到謎底在哪,但已經把一大票搞哲學的注意力吸過去了。
兩百年來,對這個質疑的回答大多是否定的,主張從事實推不出價值。說得最乾脆的,要數維特根斯坦二十郎當歲的時候寫下的那段名言了:“世界的含意必定位於世界之外。世界中的一切東西皆是其所是,像它們實際發生的那樣發生。其中沒有任何價值——假如有的話也沒有價值。如果存在有價值的價值,它必定位於一切發生和是其所是的東西之外。”
這段話的意思,那是相當的清楚:世上只“有”各種“是其所是”的“事實”,“沒有”它們的“價值”;即便“有”了,也只能“在”所有的“事實”之外。這可以說是典型的“二元對立”架構了,爐火純青的那種:按照一山不容二虎的原則,事實肯定不會讓自己的價值和自己共享一個世界,而是不惜一切也要把它趕出去,逼着它在沒有事實的什麼地方,寂寞無聊地孤獨呆着,嗯哼。
可惜有一點小遺憾:意思雖然十分清楚,但過了快一個世紀了,好像還是沒人告訴我們個中的奧秘:價值為什麼一定是在桃源般的世外,不管怎麼努力也入不了世啊?維粉們或許還會因此振振有詞地說:瞧瞧,天才少年就是天才少年,不服不行。那麼些人研究了那麼些年,頭髮都像化學反應了似的,不是稀薄了,就是漂白了,卻照樣說不出個所以然,不正好證明了大師的深奧深邃深刻深井呀?
其實呢,稍微接點地氣,就能看出這段話的荒唐無稽了:各位有幸享用過美味佳餚吧。難道它們既“美”又“佳”的種種價值,不在這些“味”或是那些“肴”中,而是在別說八竿子了,八十竿子也夠不着的世外嗎?
特別是考慮到亞里士多德定下的老規矩——“飽暖思舒服,閒了搞科研”,哪怕再天才,維特根斯坦先生也是要吃飯的,否則那麼高超的神童智力,很難充分發揮出來。少年的飯量尤其大,所以肚子咕咕叫的時候,不大可能連“麵包的價值就在麵包中,不在九霄雲外”的弱智道理都拎不清。
那他為啥還要說這樣的蠢話呢?雖然俺老漢也知道“看破別說破”的名言,但在此還是忍不住,決定捅一捅這層窗戶紙:和其他西方哲人差不多,他首先是因為找不到把事實與價值連起來的那座橋,證明從“是”能夠推出“應當”來,才在既無力又無奈之餘,儘管明知價值只能在事實中,卻還是故弄玄虛,劍走偏鋒,棒打鴛鴦,硬逼着這倆玩意兒勞燕分飛,老死不相往來。
然而吧,這座橋藏得其實並不深。淺人“綜述”的文獻有限,卻也發現,至少美國的那位麥金太爾,就在一篇文章里提到,“需要”是讓事實和價值結為伉儷的媒婆。儘管大概忙着“追尋德性”去了,他沒顧得上做論證,點到為止就放手了,可點到的畢竟是要害啊。所以呢,要是有人抓住這一點不放,自覺徹底地貫徹下去,同樣能夠成為這方面的原創了。
不過再次很可惜,雖然的確有一些學者接着這個話頭講,卻還是沒做到一以貫之,於是再次成就了俺老漢的一個新見,並且還是有資格構成人生哲學原初起點的那種:需要,只有需要,才是聯結事實與價值的關鍵。再次展示了自覺徹底的原創訣竅,不是?
怎麼證明這個新見呢?也不複雜:要是我們把“事實”解釋成“存在的東西”,把“價值”解釋成“對人的意義效應”(有沒有別的解釋啊?各位可以試着另外給個定義,看能不能講得通),那麼,“價值”這種“意義效應”,自然只能在於各種存在的東西對於人們滿足“需要”具有的影響作用了。
比方說吧,“使用價值”是什麼呢?不就是各種東西對人“有什麼用(特別是實用)”的意義效應麼?“交換價值”又是什麼呢?不就是某些東西(特別是貨幣)“滿足人們交換需要”的功能作用麼?大家不妨再舉一些“價值”的例子,看看是不是有可能擺脫“需要”這個中介,嗯哼。
再反向強化一下論證:離開了“需要”,從“事實”就沒法推出“價值”了。不管怎樣,要是你連一點食慾都沒有,就不會覺得山珍海味“好”在哪裡;我壓根缺乏好奇心的時候,也不可能認為知識“值得追求”。這類情況下,由於與“需要”無關,這些東西就是“價值無涉”的了,連“價值中立”也談不上。
包括韋伯,西方不少學者都把這兩個概念弄混了,沒注意到它們的微妙差異:“價值無涉”是指某個東西由於離開了需要,完全談不上有價值;“價值中立”是指某個東西本來負載着非認知價值,可研究者把自己的非認知需要懸置起來了,結果對這些價值負載漠不關心、不偏不倚、無動於衷、麻木不仁。一言以蔽之,“無涉”是因為與需要無關,“中立”是因為懸置了需要,二者不同。
維特根斯坦有個老師叫摩爾,主張“從事實推出價值”屬於“自然主義謬誤”;他堅持的那種二元對立架構,應該也受到了老師的影響(雖然他有點瞧不起這位把他譽為天才的老師)。現在看,摩爾的這個定性既有道理,也有問題,需要嚴重修正一下:只有主張從事實“直接”推出價值,才是“自然主義謬誤”,因為等於把“自然”與“人文”搞混了;至於主張從事實經由需要“間接”推出價值,非但不是什麼謬誤,反倒還是揭開許多謎底的鑰匙。換言之,從事實並不是完全不能推出價值的,只是要通過“需要”這個少不了的樞紐。
明白了需要的中介效應,我們就能理解,前面為什麼要把人生在世分成五大價值領域了:既然人們有五類基本的需要,它們當然就會讓各種事實分別生出道德、認知、實利、信仰、炫美的基本價值來——再次提醒一句:排名不分先後。
再打個廣告啊:“人性邏輯”的系列將以需要的樞紐為起點,討論人生哲學的眾多問題,像自由意志為什麼只是趨善避惡,不會趨惡避善,在各種需要出現衝突的時候,又為什麼只是取主舍次,不會取次舍主;這種機制怎樣既讓“正當(right)”從“善(good)”那裡衍生出來,又有了比“善”更重要的優先性,並在人倫關係中進一步演化成了“權益(rights)”,藉此為“正義啟明”的系列證成“不可害人,尊重人權”的應然底線奠定一個穩固的實然基礎。
不過,按照“各司其職”的分工原則,這篇帖子雖然論證了需要把事實與價值連起來的中介效應,接下來還是會按照本系列的主題,把注意力繼續放在認知需要以及與它交織的非認知需要上,通過考察二者間的糾結關係,探討認知活動的特徵規律——也就是探討認知領域的“人性邏輯”。
在這個意思上說,彼此同一的存在論和認識論,實際上構成了人生哲學的一個分支,與探討其他領域人性邏輯的元倫理學、元實利學、元信仰學、元炫美學(排名還是不分先後)等分支攜手並立,都處在“實然”而非“應然”的維度上。
開頭提到,這對概念是和“事實”與“價值”、“是”與“應當”相互輝映的,不過也在被用爛的同時被濫用了,所以有必要一步步澄清,免得被它們帶進了稀里糊塗的溝里——後面一些帖子的使命就是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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