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說範例哲學是“哲學之哲學” |
送交者: 中國現代哲學家學會 2023年12月22日22:50:24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為什麼說範例哲學是“哲學之哲學” 凡是在某個領域出現了超出尋常的發展,我們一般用重複的修辭來形容。比如,維特根斯坦被譽為“哲學家的哲學家”。在物理上,伽利略發現了小球落體的特殊性後,提出了“加速度”的概念。很明顯,如果不懂哲學,很難體會什麼是“哲學家的哲學家”。同理,如果沒有速度的概念,也無法懂得“加速度”的概念。下面的問題是,是否後來者是“名副其實”,還是“盛名難負”,誇大其詞呢?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判斷者需要懂得前者。既,沒有對前者的理解,是無法判斷後者的真偽。遺憾的是,很多人在不懂前者的情況下就斗膽對後者下判定。因為前者是基礎。沒有理解基礎,就不可能對後者作出正確的判斷,這是常識。我下面從三個方面來比較”範例哲學(範例體系)”,與“傳統哲學”(這也是我創造的新詞)的區別,待讀者讀懂這些區別之後,自己判斷一下我所謂範例哲學是“哲學之哲學“,有沒有道理。在任何領域,如果想要得到這樣的稱謂,”百尺杆頭更進一步“是不夠的。而必須是有”鯉魚跳龍門“的效果。既,進步不是一個”量變“,而必須有一個”質變“的發展才可以。 第一個區別是,基礎不同。研究哲學的基礎是什麼? 還是不需要基礎,天生自然就會,像男女關係一樣呢?在網上多年討論哲學,我發覺很多網友談起哲學振振有詞,卻缺乏起碼的哲學常識。思維混亂,邏輯錯誤比比皆是,還不以為然。他們將,談“關於哲學“和哲學思辨本身,混為一談。以關於哲學的討論代替哲學討論。以為列舉一堆哲學家的名字,哲學概念,就是在討論哲學,實在是大錯特錯。當然,這與”哲學政治化“的中國教育體制有關,所以也不全是盲目討論哲學者的責任。缺乏理性思考,缺乏邏輯常識,缺乏對生活經驗的概括和抽象,是無法學習哲學的。 如果說學習哲學的基礎比較泛泛,那麼學習範例哲學的基礎就非常具體了。因為範例哲學的基礎是“傳統哲學“。我在網上傳播我對範例哲學的發現和發展,有十幾年了,可是能夠理性範例哲學的人,我幾乎沒有遇到過。我想這種理解的困難,首先是缺乏對西方哲學的理解。理解西方哲學本身就是極為困難,即使對西方知識分子也是如此。西方哲學的大家,尤其是古希臘和德國的哲學家,真正懂得他們思想的西方知識界裡,理解者也是鳳毛麟角。對於中文研究者,還有文化和語言的雙重障礙。這就不難理解懂得範例體系的人幾乎還不存在的原因。 第二個區別是,認識方法不同。對西方哲學的理解,從認識論的角度看,我們或者採取感性的認識方法,或者是理性,既邏輯,分析的認識方法。感性認識多用於對經驗的總結,理性或邏輯的認識方法,多用來推理和判斷,對未知的情況作預測和總結。範例哲學的主要認識方法,既不依賴感性認識,也不依靠理性分析,而是以範例提出的新認識方法,第三種認識方法,既“悟性認識“。悟性認識,主要憑藉”靈感”,“頓悟”,突然的“思想火花”,包括在睡夢中的啟發等,是一種可遇不可求的認識道路。比如,阿基米德在洗澡盆里突然醒悟到,金子和鋁的比重區別,驚喜地跳出澡盆告之世人。範例哲學研究的對象是“邏輯的開端”,既,“邏輯零”的狀況,所以不能用邏輯方法來分析,如以前哲學家慣用的研究方法。當邏輯已經存在了,我們當然應該遵循邏輯的道路順藤摸瓜往前走。但當邏輯還沒有展開時,我們自然無法使用邏輯分析或感性經驗的工具了。 第三個區別是最重要的區別,既研究的對象不同。哲學,或傳統哲學(相對於範例哲學)的研究對象是,存在,物質,是,有。是積極的一面,正面的狀態。即使對無的研究,也是“實無”,或“虛無”(在極少情形下,如中國歷史上的思想家)。一切文章都在這個範圍內作。這猶如螞蟻無論如何爬行,總是圍繞着大地;鳥而無論如何翱翔,都脫離不了天空;魚兒無論如何搏擊海浪,都始終離不開水的包圍。範例哲學的本體對象則完全不同了。 範例哲學的本體,是在“大地的下面”,是在“天外有天”之上,是找尋“定海神針”。這個範例哲學的本體,叫做“絕對之絕對”。這個絕對至少有如下性質。 1 不可言傳或表述 2 不可定義或指代 3 是一切的背景或根據 4 是一切相對事物的母體 5 人類具有絕對的部分,範例哲學之稱為“小絕對” 6 只有絕對產生相對,而不是相反 7 人類不可能“製造”出“含有絕對的相對物質”,既生命不可被實驗室里製造出來 8 絕對產生相對,相對產生“相對之相對”,既於人的活動有關的物質。這個方向不可逆,如同時間,生命一樣 9 範例哲學為傳播對絕對的發現和理解,只是為了傳播而暫時藉助語言來表達 10 對絕對的理解只能通過悟性認知。如果走邏輯分析的道路與對絕對的理解,是南轅北轍 11 人類認知的環節是:虛無 - 存在 – 實無 – 數金木水火土氣等 – 虛無 – 相對 - 絕對。 人類認識到達了絕對的發現,是無法再超越的。因為絕對不是用哲學的深刻或“高度”來定義,而是具有超越的性質。這些就是我稱範例哲學為“哲學的哲學”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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