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清平隨筆|求知愛智4. “科學”在於“非認知價值中立” |
送交者: luis 2024年01月17日15:50:39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劉清平隨筆|求知愛智4. “科學”在於“非認知價值中立”
2篇引用老亞的那段話,裡面“知識”和“科學”的原文,其實是同一個古希臘詞,“episteme”及其變體;而拉丁文的“scientia”,以及英文的“science”等,則是對這個詞的譯讀。
考慮到術語的這種演變,我們似乎就有理由,從兩類不同需要分離的視角,給“科學”下個嚴格的定義了:“人們純粹基於求知慾,採取對非認知價值保持中立的態度,形成的知識體系。”
相比之下哈,當前流行的那些“科學”定義,包括但不限於:“關於自然、社會和思維規律的知識體系”,“分門別類有條理的知識體系”,“以可驗證的方式,做出解釋和預測的知識體系”,“在複雜的社會努力中完成的知識體系”等等,好像都在需要的缺位中,忽視了一個要害的問題:如果說“科學”能夠歸結為,某種“知識體系”的話,人們為什麼要在自己的生活里,建立這樣子的知識體系呢?不管怎樣,它總不會如同形而上學青睞的,上帝存在、靈魂不朽、柿油意志等等那樣子,無因自生地憑空掉下來吧,不是?
這樣子看,倒是老亞那段話,早已從好奇心的動機視角出發,遠比兩千年來,那些個稀里糊塗,腦瓜發昏的後繼者們,更準確地揭示了,科學之為科學的本質:我們追求知識,不是為了其他好處,只是為了獲得知識,擺脫無知困惑。
儘管這個說法僅僅解釋了,“科學”作為“知識”的源頭,木有澄清為啥還有個“體系”的問題,可暫且撇開對後者,老亞也點到為止過不談,單單這一點解釋,已經足以回答科學之根的問題咧:人生之所以“需要”科學,頭號原因在於,只有為知識而知識的科學,才能探究事實的真相,彌補知識的缺失,解開無知的困惑,滿足好奇的欲求,實現認知的自由。
當然咯,那些個後繼者裡面,至少有一位,頭腦比較清醒,就是一百年前,德國的馬克斯·韋伯。他的主業是社會學,但哲學方面也頗有建樹,其中最大的一棵嘛,俺老漢竊以為,就是把“科學”定位於,所謂的“價值中立”了。
韋伯有個著名的講演:“Wissenshaft als Beruf”,或許太有名了,吸引了許多人翻譯,結果無論中英文,既有人譯成了:“以科學為業”,又有人譯成了:“以學術為業”,於是乎讓人有點拎不清,老爺子到底想以哪個為業。
儘管這個德文詞本身,語義就有點雜,儘管韋伯在一些地方,也的確把“科學”與“學術”搞混了,但這事兒好像還是要怪,某些更著名的翻譯家:他們雖然輕易就能看懂德語,卻居然沒看懂,韋伯用德語說得蠻清楚的東西。遺憾。
舉個例,講演里有段話,明確指認了,科學的“價值中立”特徵:科學家應當“保持理智上的誠實整一,清晰認識到下面的差異:確認事實、數學或邏輯狀態、文化價值的內在結構,是一回事;回答文化及其內容,有什麼價值,人們在文化共同體,以及政治社團中,應當如何作為,是另一回事。……科學家一旦給出了價值評判,他對事實的充分理解,就宣告終結了。”
其實呢,韋伯的另一篇文章:《社會科學和經濟科學的“價值無涉”意義》,乾脆用了“Wertfreiheit”,幾乎等於宣布:只有完全不涉及(免於)任何價值的知識,才算真正的科學。這說法連英譯者,也覺得有點過頭,所以改譯成了“Ethical Neutrality(倫理中立)”,雖然超出了譯者的職權,有那麼一丁點僭越,卻明顯要比“價值無涉”的武斷,切合科學的真相。
此話怎麼講呢?還是用韋伯自己的話,打他自己的臉哦:人文社會科學打算確認的,“文化價值的內在結構”,本身就在“價值”中吔,想要“無涉”,恐怕門都木有。就算只考慮自然科學,人的需要所及的那些自然物,山川樹木,花鳥蟲魚等等,又怎麼可能真正做到,嚴格意思上的價值無涉呀,嗯哼。
這樣子瞅,我們好像就只能改用,韋伯自己也用過的,“價值中立”概念了:任何科學研究,都不可能完全不涉及,有關價值的問題,但在處理它們的時候,卻應當抱着對其中的“價值”因素,漠不關心、無動於衷的“中立”態度,不對這些價值做出評判、提出訴求,是謂“價值中立”。
不過呢,“價值中立”的說法,儘管比“價值無涉”確切,可還是有個窟窿,照樣用韋伯自己的話,捅它一捅:要是如同他緊接着討論的,“諸神之戰”那樣子,“真”與“善”“美”“神性”這些價值之間,存在嚴峻的張力衝突,並且“真”這種價值,只能歸屬於“科學”的話,將“科學”泛泛地定位於“價值中立”,照舊說不過去。無論如何,基於求知慾的科學,怎麼可能對“真”這種認知價值,也抱有無動於衷、漠不關心的中立態度哇?
事實上,韋伯自己有一次也指出:“科學與神性,兩個價值領域的張力,消解不了”,把科學明確說成是,一個“價值領域”,卻木有意識到,這樣子講,與他要求科學保持“價值中立”,邏輯上同樣牴觸:你怎麼可能讓一個“價值領域”,保持“價值中立”呀,不是?
趁機插上一嘴:當年俺老漢讀到,“諸神之戰”的說法,心裡還是有點竊喜滴,因為它恰恰證明了,淺人有關利、美、善、信、真(排名不分先後哦),五大領域的分類,單單漏掉了,那個韋伯覺得不夠“超越”,因而 “價值”不大,其實對科學研究的干擾,同樣嚴重的“利”,嗯哼。
回到正題上來。正是看到了,這個不大的漏洞,俺老漢給出的“科學”定義里,才特別強調了:“對非認知價值保持中立”。換個方式說哦,科學的“價值中立”,並不是說:科學對“真”的“認知價值”,也保持中立,而只是說:科學對“善”“利”“信”“美”這些“非認知價值”,才保持中立。
溫馨警示一句:只要別忘了,淺人的這一丟丟原創,行文方便起見,下面也會在不引起誤解的情況下,對“非認知價值中立”這七個字,實行精兵簡政,緊縮成短小精悍的“價值中立”;否則的話,實在發不出績效津貼來咧。要命。
為什麼韋伯木有意識到,自己的這棵最大哲學建樹,有這麼個不嚴密的窟窿,結果給俺老漢留下了,一丁點原創的空間呀?原因不複雜:他老兄也被西哲帶溝里了,只關注科學知識本身,卻在需要的缺位中,忘掉了科學研究的動機源頭,尤其是竟然忘掉了,老亞這位重量級人物,當年在《形而上學》的代表作里,哼哼教誨的兩類不同需要,以及彼此間的決絕分離。
事情很清楚:首先呢,只要像老亞那樣子,引進了好奇心,科學自身的“真”價值,立馬就湧現出來啦:如同《人性邏輯》6篇所說,真自身其實是指,“認知符合事實”的屬性;但由於它同時還構成了,求知慾的對象,所以又是認知領域的好價值,能與其他領域的另外四種好價值:利、美、善、信,並肩而立,不僅經常形成“諸神之戰”,而且不時也有“好好與共”,不是?
其次呢,只要再像老亞那樣子,引進了非認知需要後,又用“追求知識不是為了其他好處,只是為了獲得知識”的金句,彰顯兩類不同需要的決絕分離,我們還能看出:科學既非出污泥而不染的“價值無涉”,又非一棍子全打死的“價值中立”,而是僅僅對,道德、實利、信仰、炫美,這些個非認知價值,保持既不評判、也不訴求的麻木態度,唯獨對自己意欲的“真”價值,一往情深,從來不搞斷舍離,嗯哼。
所以喲,由此再現了,人性邏輯的原點執着:無論認知中,還是實踐上,面對人生在世的任何事情,只要抓住了“需要—想要—意志”,這個動機源頭,差不多就等於,完成了任務的一半,剩下的一半,再順着藤摸下去,不過是些濕濕碎啦。
事實上,後面還將解釋,科學是“關於規律的”“有條理的”“可驗證的”等說法,乃至作為“知識體系”的統一歸類,一旦離開了,基於兩類需要分離的價值中立,這個要害中的要害,或者是片面滴,或者是誤導滴,或者是模糊籠統滴,或者是無從說明滴,或者是這些毛病,兼而有之滴……
糾正個烏龍球:當初“賽先生”剛舶過來的時候,曾在尚未爆棚的文化自信中,被中國化成了“格致學”。其實呢,一旦澄清了宋明儒學,“格竹子”的一根筋道德目的,這種東方式的“窮理致知”,與西方式“為知識而知識”的深度差異,就暴露自身咧:它缺少的關鍵因素,正是韋伯的英譯者,特別強調的“Ethical Neutrality(倫理中立)”。也因此,硬把“格致”等於“科學”,恰恰屬於摻雜了非認知需要,價值不中立,扭曲了真相的牽強附會,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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