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清平隨筆 | 道德元理 11. “平等”與“不平等”的倫理內涵 |
送交者: luis 2024年05月05日16:45:25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劉清平隨筆 | 道德元理 11. “平等”與“不平等”的倫理內涵
本篇打算從上一篇談到的,人際差異以及道德歧視出發,討論現代道德領域,特別是政治板塊中,與人倫關係中的特定“自由(liberty)”,並列的另一個重要價值“平等”。大夥知道,它倆一方面相輔相成,一同受到推崇,另一方面又分庭抗禮,誰都不服氣誰,結果聯手構成了,左右之爭的分水嶺,以後在應然層面,還會展開具體討論。
現在呢,照舊只能在實然層面,圍繞它以及“不平等”,做些簡單的描述分析,尤其是通過廣義的義利之辨,說明它倆為啥位於道德領域,通體滲透着濃郁的倫理意蘊,來澄清這對概念,與人際間的“相同”和“差異”的深度區別。
本來呢,希臘文里的“平等(isonomia)”,首先指數學上的“相等”“等分”;英語裡的“平等(equal,equality)”,原初也是指兩個東西的“相同”“均等”,文言又叫“一樣一樣滴”,後來才慢慢跳出了,理性認知的有限領域,投身到人際關係的廣闊天地。
好玩的是,或許由於古希臘的認知理性精神,還偏重於“理有差等”的緣故,智者派依據“人是萬物尺度”的命題,倡導人人生來平等的理念時,反倒賦予了它濃郁的感性氣息:“依據 physis ,無論希臘人,還是野蠻人,生下來都一樣……,因為我們都用口鼻呼吸,都用手拿吃的東西”;“依據天性而非法律,你們都是我的親人、朋友和夥伴”……
無獨有偶,現代頭號思想家霍布斯,指認“自然狀態”的時候,也把平等歸結為,人人生下來一模一樣,即便貌似有點差異,最終也能整齊劃一:“自然使人們的身心能力都很平等”,並因此使他們“想要達成的目的也很平等”,嗯哼。
可是哈,儘管如此源遠流長,這類說法顯然也是,視其所欲見、不視其所不欲見,閉眼不看事情的另外一面:人與人之間,不僅在天生的身心能力方面,而且在非天生的其他方面,都有大量沒法否認,許多情況下甚至沒法消除的深刻差異,包括但不限於:前一篇列舉的種族差異、膚色差異、性別差異、性向差異、血型差異、年齡差異、地域差異、戶籍差異、知識差異、學歷差異、分數差異、宗教差異、趣味差異、語音差異等,因此根本不可能保持,完全相等或同等。你想啊,樹葉尚且有別,何況咱們人乎,不是?
結果呢,這樣子不分青紅皂白地,把平等與不平等,混同於人際間的相同與人際差異,就圍繞“人人生來平等”的激情口號,鬧出了一些至少是,腦溢水檔次的理論笑話。一方面,某些右翼學說主張:要讓人變得真正“平等”,是世上所有力量加一塊兒,都不可能辦到滴;另一方面,某些左翼思潮則鼓吹:一定要消滅人際間的一切“不平等”,包括但不限於:將皮膚漂白或染黑了,把性別改換了,甚至努力做到,男人也能生娃,女人也能射精,大夥統統開森。均爽。
不過哦,開森歸開森,夢幻難成真:哪怕閣下使出了,“有奶便是娘”的吮吸勁頭,恐怕也只能在極其狹小的範圍內,實現這樣子的“種族平等”“男女平等”,別說全社會推廣了,就連在一所學校裡頭普及,或許也只能送您倆字:沒門。為神馬呀?點到但不說破,閣下自己體會。閉門。
所以吧,無論在實然層面澄清,還是在應然層面處理,平等與不平等的問題,都得把道德領域的這對重要概念,與人際間非道德的同等與差異,小心翼翼地辨析清楚了,既要看到二者的關聯,又要看到二者的區別,萬萬不可混為一談。
其實呢,平等與不平等,是指人倫關係中,身份方面的同等與差異:你我他擁有某些同等的角色,在這些方面就是平等的;你我他擁有另外一些,彼此有差異的身份,在這些方面就是不平等的。人際間的其他同等與差異,只有與角色的同等與差異掛上鈎,才會進入平等與不平等的倫理語境,構成道德評判訴求的對象或內容。
舉個例:“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命題,如果意思只是說:上帝同等地愛每個人,就只有靈性信仰的內容,沒啥道德意蘊;但要是如同歷史見證的那樣子,在這種同等的基礎上,又融進了信徒身份的人倫因素,包括但不限於:主張所有信徒都有同等的資格信仰上帝,強調沒有誰可以壟斷信仰的途徑、享受特權的待遇,它就變成倫理領域的平等訴求了,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機會面前人人平等”的說法,意思就差不多了。
再比如:“人人生來平等(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的命題,單就“被造”的原意而言,也僅僅有靈性信仰的內容,與智者派以及霍布斯,圍繞天性自然、身心能力等展開的命題,內容上差不大離;只是在美國《獨立宣言》中,與“生命權、自由權、追求幸福權”搭上了界,它才呈現出了,道德尤其政治方面的鮮明意蘊。
也因此,要是不來點義利之辨,把它們混一塊兒談,無論理論上,還是實踐中,很容易讓道德領域的平等訴求,離開人倫關係的身份語境,轉型為指向皮膚色彩、生理構造的非道德努力,與去海灘曬成小麥色、到醫院做個手術之類的,炫美或實利行為,沒啥區別,結果扭曲了,平等與不平等自身的倫理意義,嗯哼。
說白了,只有這樣子涉及身份角色,富於道德內涵的“平等”,才可能與同樣位於人倫關係,和“權益”兩位一體的“自由”並列,構成現代生活中,備受推崇的兩大核心價值,既相輔相成,又分庭抗禮,讓政治板塊中的左右兩翼,嘰嘰喳喳地分裂開來,並且鬧出了不少特別難纏、一言難盡的深度麻煩,不是?
進一步瞅,由於現實生活的林鳥效應,人們針對平等與不平等,展開倫理定位的時候,也會做出複雜糾結的評判訴求,很難一概而論。以右翼思潮為例,雖然總體上偏重於自由,而非平等,卻不見得反對一切平等,而會視具體立場的不同,把某些平等當成了德性來追求,卻把另一些平等,特別是地位、機會、財富方面的平等,當成了劣性來規避。
再拿左翼思潮來看,雖然總體上偏重於平等,而非自由,也不見得討厭一切不平等。比方說,這些思潮儘管十分憎恨,差不多所有的倫理歧視,認為它們充滿了不平等的劣性,拋棄了平等這個“至上”的德性,卻又針對所謂的“reverse discrimination”,或是“positive discrimination”,盡情拋灑歡呼雀躍的溢美之詞,主張對某些受過歧視的社團集體,應當給與不平等的優待照顧。何以一旦“逆向”了,“區別對待”立馬有了“正面積極”的意蘊哇?就因為按照左翼思潮的應然立場,這樣子的“不平等歧視”,屬於可以接受、甚至值得意欲的德性範疇,嗯哼。
咱們的傳統中,也有類似的現象。拿咱儒家的經典,《禮記·曲禮下》來講,裡面不僅着力強調了,各級官員栩栩如生時,享受配偶,俗話或曰“性伴侶”,方面的不平等:“天子有後,有夫人,有世婦,有嬪,有妻,有妾;……公侯有夫人,有世婦,有妻,有妾”,而且還特地彰顯了,所有成員無欲則剛後,發布悼詞方面的不平等:“天子死曰崩,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祿,庶人曰死。”
更重要的是,要是有誰突破了,這種界限森嚴、條文煩瑣的等級差異,比方說,假如某位公侯,不滿足於夫人、世婦、以及妻妾成群的“四有”,想也再添個後,或者某位士死翹翹了後,覺得叫“不祿”太俗,打算換成“崩”、“薨”、甚至“卒”,聖人一旦聽說要是知道了,立馬會如同瞅見了,大侄子尿炕還當學渣那樣子,發自肺腑地湧出:“嬸可忍,叔不可忍”的填膺吶喊,文言又叫:“犯上作亂”“壞了規矩”“沒了王法”,不是?
然而哈,倘若閣下因此斷言,咱儒家是個只講不平等的右翼思潮,可就大錯特錯,不僅跑調,而且離譜了吔。問題在於,不僅在剛才的森嚴等級中,隱含着所有公侯在“四有”這一點上,所有庶人在“死”這一點上,人人一樣、沒啥區別的平等狀態,孔二本尊還親自曰過:“不患寡而患不均”,主張涉及普通民眾的時候,各位完全不必擔心,生活資料太少、肚兒統統不圓的饑荒問題,僅僅應當憂患,有人發財致富、有人勉強溫飽的“不平等”,俗話或曰“不均等”……
為啥加個,“涉及普通民眾”,亦即尚未死掉的庶人的修飾語呢?理由蠻簡單:他老人家好像從沒憂患過:“天子有後,有夫人,有世婦,有嬪,有妻,有妾;……公侯有夫人,有世婦,有妻,有妾”的森嚴等級,是不是會生成,他們在性伴方面,彼此“不均”的嚴重問題,更木有要求:他們在這方面,都應當採取“不患”的態度,均等性地保持“寡”之狀態,因為聖人心知肚明,寡夫們的日子,多少有點煎熬。難過。
所以呢,從實然視角出發,考察各種思潮的平等理念時,且不可眉毛鬍子一把抓,或是攻其一點不及其餘,而應當小心謹慎、全面辨析,看它們贊成的是怎樣的平等不平等,反對的又是怎樣的平等不平等,其中哪些是道德上的平等與不平等,哪些是非道德的同等與差異,深入探究它們各自的倫理定位,以及彼此異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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