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清平隨筆 | 求知愛智23. “人文”與“社會”何以科學 |
送交者: luis 2024年08月09日16:29:01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劉清平隨筆 | 求知愛智23. “人文”與“社會”何以科學
首先坦白交待:淺人自古以來,一直主張“人文”是門“學科”,不是“科學”。記得二十多年前,有一回還和人爭了老久,甚至部分說服了對方。哪曾想,今天俺老漢改換門庭,也投靠威虎山去了,居然贊同人文社會研究,都能成為科學。正所謂:三十年河東,三十年後,又回到河西去咧,木有法子。
和很多人一個樣,以前淺人主張“人文不是科學”,也是覺得:如果說社會生活里,畢竟還能找到,事件記錄、行為描述、統計數據這樣子的事實,讓“社會”成為“科學”的話,人文領域的方方面面,全都充滿了非認知內涵,許多情況下,乾脆直接就是,道德、實利、信仰、炫美的價值。既然如此,怎麼可能像對付自然界那樣子,把“人文”也變成“科學”呢?
拿藝術學來講,它考察的不是別的,正是藝術作品本身,固有的炫美價值啊,不僅草包的看法彼此不同,就連英雄們也會各持己見哦,如同前一篇所講:我說那幅畫很美,你說它丑爆了。面對這樣子主觀的莫衷一是,藝術學怎麼可能,像天文學研究日月星辰那樣子,得出客觀的科學成果呀,不是?
其實呢,要是固守事實與價值的二元架構,堅持事實不是(非認知)價值,(非認知)價值也不是事實的話,那就不僅“人文”,而且“社會”,同樣沒法“科學”起來咧,因為有關社會的事件記錄、行為描述、統計數據等,裡面也通體浸潤着,躲不開、甩不掉的各種非認知價值。
拿研究市場的經濟學為例:它考察的對象,無一例外,統統包含“交換價值”,否則就沒資格劃歸,“市場經濟”的範疇了。更重要的是,不管它表現出來的“價格”,有怎樣客觀的票子當後盾,它本身依然植根於,斯密指出的“交換通義”中:“請給我以我想要的東西吧,你也會得到你想要的東西”,因而無論如何都離不開,咱倆的主觀想要。單憑這一點,豈不是就能把經濟學者,爭當科學家的夢想,殘忍地扼殺在,搖籃裡面了呀?心碎。
不過哈,有了前面的鋪墊,現在很容易澄清,這類質疑了:無論你過小日子的時候,對你的研究對象,有怎樣的非認知需要(不要意思哦,親,許多情況下,這類需要還是,你願意研究它們的動機之一),也無論這些對象,屬於自然界,社會生活,還是人文領域,一旦投身到了研究工作中,你只需把這些需要,以及你基於這些需要,展開的評判訴求,統統放在括弧里掛起來,不管不問,純粹從好奇心出發,描述分析這些對象的本來面目,其中也包括:解釋它們對人們,有怎樣的非認知價值,就能讓你的研究成果,“科學”起來了。
換個方式講哦:“人文社會”想成為科學,關鍵不在於讓研究對象,擺脫自身的非認知價值(這種說法很流行,可惜根本做不到,因為真要去掉了非認知價值,它們就不再屬於,“人文社會”的範疇咧),而在於研究者,把自己的非認知興趣懸置起來,不對研究對象,做出帶有自己偏好的,應然評判訴求。
一旦守住了這條,非認知價值中立的底線,哪怕你考察的就是,道德、實利、信仰、炫美現象,也完全能像自然科學家,考察日月星辰、山川草木那樣子,把這些非認知的價值變成事實,並且從中得出,同樣科學的結論來,嗯哼。
韋伯在《社會科學方法論》裡,談到過這檔子事,但不幸又走偏了。在他看來,作為一門科學,“經驗藝術史”的任務,是“確認藝術衝動運用的技術手段”,比方說,解釋那些高聳的拱頂,怎樣支撐着哥特式建築,而不應當像非科學的“審美評判”那樣子,比較哥特式與羅馬式的建築,誰美誰丑,誰優誰劣;理由蠻簡單:經驗事實與藝術價值之間,原本截然二分,壓根沒啥關係。
雖然倡導價值中立,做出了原創貢獻,可這樣子讓事實與價值,棒打鴛鴦,天各一邊,不掉進坑裡,都對不住觀眾咧:研究藝術的藝術史,如何可能撇開,哥特式的炫美價值,僅僅操心拱頂支撐的力學效應呀?這樣子的要求,豈不是打算讓“藝術史”脫胎換骨,轉型成蓋房子的“技術史”麼?照這樣子推呢,經濟學豈不是也得改行,研究商品是怎樣在流水線上,源源不斷地流出來的啊?
儘管隨筆集已然寫到了這份上,但俺老漢碰巧發現了,西方大牌思想家級別的人物,居然犯下了,如此愚蠢的低級失誤,還是冷不丁會冒出,懷疑人生的一丟丟趕腳:大師怎麼可能,講出這樣子荒唐的話吔?可問題在於,他們的白紙黑字,就用禿頭虱子的方式,明擺在那裡,不是?
其實哈,只要在“價值中立”前面,加個“非認知”的限定詞,藝術史像成為科學,一點不複雜:你做研究的時候,別把自己的趣味帶進去,單從求知慾出發,依據各種材料,描述哥特式如何從羅馬式發展而來,又怎樣演變出文藝復興式,有哪些藝術特徵和宗教內涵,瓦薩里當初為啥要給它,取這麼個惡意的名字,後來那麼些人,又何以對它讚不絕口……因而也完全用不着,告別當初選這行時,喜歡哥特式藝術價值的初心,硬着頭皮去琢磨,那些肋巴骨式的玩意兒,怎麼能在經驗事實的維度上,以力學允許的方式,四兩撥千斤地承受那麼大的重量,最終莫名其妙地讓自己,轉行成了技術權威。
因此曰,藝術學根本不會因為,研究的是藝術價值,就成不了科學啦。不如說,關鍵僅僅在於,研究者如何拒斥,自己的非認知私貨,專心描述藝術價值的本來面目,包括但不限於:藝術家的靈感是如何產生的,表現手法突破了哪些傳統,作品呈現出怎樣的風格,在歷史上產生過什麼影響,張三怎麼就喜歡它了,李四為何又很討厭,如同前一篇提到的旁聽者,如實記錄和分析了,你我圍繞一幅畫的爭吵,就成功揭示了,炫美活動的某些特徵那樣子。
反過來,要是你把自己的偏好,塞進字裡行間,宣稱哥特式尖頂,怎麼看怎麼傻,趕不上羅馬式圓拱優雅,一邊讚美瓦薩里的取名,實在太精闢了,一邊嘲笑哥特粉的品味,居然如此不堪,那不管你的邏輯思維怎樣嚴謹,論證推理多麼細密,你都不是在從事,“藝術科學”的實然描述,而只是在闡發,“炫美評判”的應然理念,嗯哼。
有人要反駁咧:研究藝術的,誰還沒點相關的趣味偏好喲;不然的話,幹嘛選這當職業,辛苦一輩子呢。既然如此,要求搞研究的時候,把這些偏好趣味統統括起來,存而不論,他們儘管不是臣妾,恐怕也做不到吧。
回答很坦率哈:這樣子做,難度的確不是一般的大。不過呢,做不到的話,你可以說自己是搞“藝術批評”的,卻沒資格說自己是搞“藝術科學”的。更難為情的是,要是少了藝術科學的實然基礎,不管你的藝術理論,在規範性證成上如何美妙,也只能是頭重腳輕,站立不穩:連事實是個啥樣子,都沒搞清楚呢,你就在哪裡胡侃價值,評頭論足,訴這求那,靠不靠譜哦。
再者說了,難度儘管大,但不是做不到。毋寧講,問題不在你能不能,而在你想不想:只要下定決心,端正態度,不受非認知需要的勾引,你就能保持價值中立了;反過來,要是你原本“不想”,當然也就“不能”啦,不是?
說白了,儘管自然科學考察的是,日月星辰、山川草木,也會遇到類似的難題:王二麻子小時候,一個不留神,有隻癩蛤蟆爬到腳面上,留下了面積差不多大的心理陰影,打那以後就深惡痛絕,咒它永遠吃不到天鵝肉。可陰差陽錯,高考報名,偏偏選了生物系,後來還成了,琢磨兩棲動物的專家,怎麼辦啊?
他有啥法子呢,還不是得咽下,胃裡翻上來的酸水,像對待青蛙那樣子,如實描述它的機體特徵、發育過程、生活習性……不然的話,要是寫論文出專著的時候,把自己的喜怒哀樂帶進去,一面讚美青蛙的輕盈靈動、賞心悅目,一面指責癩蛤蟆,自己長了身雞皮疙瘩,又讓人起雞皮疙瘩,他還是科學家麼?
移位思考一回:要是研究大自然的,都能這樣子保持價值中立,研究人文社會的,為嘛做不到哇?所以還是那句老話,要害在於你想不想:如同臣妾一個樣,你說你做不到,不是你“能力”缺乏,而是你“意願”不夠——你自己都“不想”的事情,誰有法子讓你“能夠”喲。
一陣見血一回:意態助動詞發出的,這種靈魂拷問,對於人生在世的許多情況,統統適用:面對這事那事,是你“不想”呢,還是你“不能”,嗯哼。
一言以蔽之喔,“人文社會”能不能“科學”,全在你的一念之間:對於你研究的非認知價值,你想不想保持中立?這樣說肯定也有“唯心(idealistic)”的嫌疑,但考慮到人原本就是“理念(idea)”的動物,大多數情況下,偏重“唯心”而非“唯物”,或許就是件免不了的事情哈。對不住了哦,馬哲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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