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斷、命題和邏輯三鐵律——同一律——人不能兩次踏進同一條河流 |
送交者: 饞師五代 2024年10月29日08:59:12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1 辨論當中,最容易發生什麼問題呢?是雞同鴨講。你說的是A,對方說的是A的變種,不僅如此,該變種,還會隨着對話的展開,不斷進化,就像今天的新冠病毒一樣。直到,A的變種最後完全背離了A,與A沒有任何關係,或者,走向了A的反面。 對此,著名作家劉震雲看來是深有體會。2017年《數學文化》第四期,刊載了劉震雲的一段話,他說:“這個民族的思維,特別容易把一件事說成另外一件事,接着又說成第三件事……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的思考習慣特別容易大而化之,說不清楚事情的邏輯。我覺得作家的責任,就是從別人說不清楚的地方開始把它說清楚。而有些人說不清楚,就是因為他數學不好。” 其實,我也有這種經歷,但我人微言輕,說了也沒人聽、沒人信,因此,就引用一下劉震雲的話。 劉震雲的話,有一點小小的瑕疵,就是最後說“有些人說不清楚,就是因為他數學不好”——不是數學不好,是邏輯不好。 自然語言,沒有數學那麼精確;說話、寫文章,也用不到數學公式;遵循邏輯,就能把事情講清楚,否則,就成了意大利通心粉了,亂作一盤。 上述現象,以邏輯來評判的話,就是違背了邏輯三鐵律中的同一律。 2 同一律的數學表達是A=A,看似平淡,實則奧妙。 聯想到、這是2000多年前、幾乎和孔夫子同時代的亞里士多德的發現,就更加佩服——我們今天遇到的煩惱,亞里士多德早想到了,還給你開了方子,抓了藥,且,保證能治好。 你服不服?反正我服。 如何解釋同一律呢?簡單說,就是在一段敘述中、對話中,A就是A自身,而不能是任何其他不同於A的存在。以一貫之,前後一致,否則,就違背了同一律,就是偷換概念。借用一句俗語,叫“行不更名坐不改姓”,一個人的名字,只要登記到身份證上了,就不能修改了。我們也知道,但凡是改名字的,不是騙子,就是江湖大盜,犯了命案了不得不隱姓埋名。 江湖大盜為掩蓋罪行、逃避懲罰,最簡單且有效的辦法,是改名——改了名,前朝舊事,都不認賬了。辨論中,違背同一律、偷換概念也是否定傳統、不認舊賬的常用手段。 2014年夏天,在河北省井陘縣錦山風景區,遇見三個遊客。他們走累了,坐在路邊休息,其中一個,在抽煙,對近在咫尺的“嚴禁抽煙”的告示,視而不見。要在外地,我不敢管。萬一遇到混不吝,麻煩就大了,所謂“小不忍則亂大謀”。現在,在自家地盤,咱也算是地頭蛇了,怎麼可以對違禁行為不管不顧呢! 在此,這位狡辯者,充分地展示了他的智慧,使用“偷換概念”,為自己的同伴辯解了一番。 不過,他的同伴倒是自覺,知道理虧,聽了我的批評之後,就掐滅了煙頭——正義的力量一定是會戰勝“邪惡”的。 3 不嚴格遵守同一律,對話和辨論,就失去了意義。對狡辯者來說,他成功了,然而,對於探究事實、真理,就毫無價值。 沒有哪一條思維定律,像同一律一樣簡明;也沒有哪一條定律,像同一律一樣被肆意地違背。 再舉一例。這是我們周圍,經常發生的。 有人說,華為的鴻蒙OS,是安卓系統換了一個Skin,是抄襲,沒有多少技術含量。 為此,招致了大批人的討伐。 “討伐者”的“邏輯”是:鴻蒙OS是華為的,批評鴻蒙OS,就是批評華為;華為是民族企業,批評華為就是批評民族企業;民族企業是國家的一部分,於是,批評民族企業,就是不愛國。 連用不用華為手機,都和愛不愛國聯繫起來了。然而,華為長公主孟晚舟女士用的是iPhone,能說孟女士不愛華為、不愛國嗎? 我們還是要回歸理性,理性的根基是邏輯。 我在討伐者的邏輯一詞上,加了引號,以示他們的邏輯,不是邏輯,恰是違背邏輯的。討伐者的“邏輯”,應驗了劉震雲先生的話:這個民族的思維,特別容易把一件事說成另外一件事,接着又說成第三件事…… 以同一律觀之,“討伐者”至少偷換了四次概念:鴻蒙OS、華為、民族企業、國家。 將四個概念羅列於此,討伐者的荒謬,一目了然。——從一個概念,硬跳到另一個概念,沒有任何說明、解釋,更不要說證明了。跳轉所用的墊腳石,是我們再熟悉不過的“就是”。“就是”所展示的並不是邏輯,而是以勢壓人的武斷! 經歷過荒誕年代的人,應該不會忘記這樣的句式:反對我,就是反對組織;反對組織,就是反對領導;反對領導,就是反革命。 4 回到同一律的原始表達,A=A。 看上去平淡,實際上神奇。 同一律蘊含着這樣一句不言自明的“邏輯”:宇宙之內,任何一個事物只和它自身相等。也只有與它自身相等,無需證明。此外,所有相等關係,都要嚴格地證明。否則,就是偷換概念。 可見,同一律的條件是非常嚴格、近乎不可能達到的。 也因為其嚴格、不容易達到,同一律才無限頻繁地被人破壞,還渾然不覺。 這也提醒我們,相等和相似是兩種不同的關係,不可混淆。只有與其自身,是相等;此外的所有關係,最多是相似、類同,而不是相等。世界上沒有兩片相同的葉子,但,相似的葉子何止千萬。 然而,經常是,人們將相似關係誤作等同,且,不斷放大。一旦邁出了錯誤的一步,卻不能被及時發現、矯正的話,結局只能是一錯再錯、積小錯為大錯,以至於滿盤皆錯。“失之毫釐,謬以千里”,是也。 儒學之“家國混用”,是違背同一律的一個例子。 家國相似,可,絕不相同。 但是,自古而今,中國人都是家國不分、家國一體來處理社會問題的。就像歌詞裡所唱:家是小國,國是大家。 家國之異,不在於規模大小、人口多少,而是家國是兩種根本不同的社會組織。 首先,家是自然的;國,是外力強制形成的。任何一個人,包括動物,都是在父母和家庭的照顧下,成長起來的。沒有父母和家庭,人,就成了孤兒。尤其是初生的嬰兒,失去了父母,就會死亡。一個人、動物,在學會基本的生存技能之前,脫離家庭,是不可想象的。國,顯然沒有這種功效。 其次,種族延續是家族的第一目標。國,是無生命的組織,無所謂生死,也無所謂是否延續。因為種族延續是家族第一目標,所以,最嚴重的家長專制,也不過是開明專制和有限專制,父親不是出於例外,是絕對不會對自己的兒子下毒手的。 與此相對,即使是最開明的皇帝,一怒之下,大臣們的腦袋可就搬了家。朱元璋當了皇帝,擅殺功臣,僅僅朱善長一案,就殺掉了好幾萬人。 統計一下,中國五千年歷史長河中,父親殺死兒子的,有多少例?屈指可數吧! 儒家之所以將家國等量齊觀,是想把父子和君臣對應起來。即:是想以“管家”套“治國”。問題是,父子和君臣,管家和治國,等同嗎?儒家學者們從來沒有證明家、國是等同的,就胡亂地以國代家,或者以家代國;或者,在兩者之間隨意切換。 熟讀四書五經的士大夫,視君如父。然而,皇帝可沒有把大臣當兒子,生殺予奪,想打就打,想殺就殺。理想的情同父子,現實卻是伴君如虎。大臣們輕則挨板子,重則掉腦袋。朱元璋的大臣一早上朝,要和家人訣別,不知道還能不能再見;傍晚,散朝到家,則與家人相擁而泣、彈淚相慶,祝賀自己又多活了一天。 哪一個兒子在自己的父親面前,受這樣的委屈?過這樣的日子? 追究起來,造成如此悲慘的結局,原因起於儒家“家國同構”的邏輯錯誤——在家,父權是無限的,也沒有任何一種機制去對抗和抵消父權,然而,對父權的消解是內置的。因為,種族的第一使命,是種群延續和擴大。因此,父親是不可能對兒子痛下殺手的。殺了兒子,就是斷了自己和家族的命脈。自絕其後,是任何一個種群都不會作的愚蠢行為。 儒學以家論國,將父親的無限權力,也賦予了皇帝,之後,希望皇帝“內聖外王”,像對待兒子一樣對待大臣和草民,然而,真實的歷史是,自秦始皇開創帝制以來,士大夫不是被打得皮開肉綻、屁滾尿流,就是“誤了卿卿性命”。 違背同一律,有多可怕。 再沒有比儒家信徒更愚蠢的群體了,他們宣揚的“家國一體”不僅害了國家和民族,還害了廣大老百姓。更可悲的是,老百姓失去的只是自由,他們失去的是自己的生命。 沒有邏輯的古人,發現不了“家國同構”的致命缺陷;邏輯不好的今人,還在重複昨天的故事。 這,或許是更大的悲劇。 5 由於,相同是如此的嚴格,所以,日常所謂相同,是類同,而非相同。即:屬於同一個類別,類別一致,而不是個體相同。 對此,波蘭著名學者塔爾斯基在《邏輯和演繹科學方法論導論》中,是這樣定義的: x=y,當且僅當y所具有的每一個性質,x都具有,同時,x所具有的每一個性質,y也都有。簡單一些,我們也可以說: x=y,當且僅當x與y的每一性質都是相同的。 塔爾斯基的表述非常清楚,是性質相同,而不是量。 我們也知道,性質是類屬性,用於區別兩個不同的類別。但,每一個個體之特徵在於量,而非質。 就像我們和姚明,都是人類一分子、類同,可是,個體差異何其巨大啊。大到當曾志偉和姚明站在一起的時候,你會誤以為他們不是一類——至少,有一個是來自外星的。 但,語言是模糊的。 對話中,沒有人會有意區分自己使用的是類概念、還是個體概念,並且,往往類、個體概念是同一個名詞,這就違反了“同一律”。同一律要求,或者使用類概念,或者使用個體概念,兩者不能混同。可事實上,人們總是習慣於將其混用。 例如,某人說,東北人淨吹牛! 反對者說:胡說八道,誰說東北人吹牛了,我是東北的,我還不知道啊,我就實話實說。我不吹牛。 於是,常見的口水戰,就開始了,無休無止。 為什麼會發生爭吵呢? 原因是,前一個人說的“東北人”,是個體概念,後一個人說的“東北人”,是類概念。個體和類,類同而不是相同。 這樣的爭吵,每時每刻每分每秒,都在上演,而且,在可以預見的未來,還會持續下去。 何也? 爭吵的雙方,都不懂邏輯,都不知道問題何在。都能找到自己正確的地方,也能找見對方的錯漏,於是,各執己見,不眠不休也。 可見,懂邏輯的話,會減少很多爭吵。 中國各處,總是吵吵鬧鬧,除去欠缺公德之外,還有一個重要原因,中國人不懂邏輯。要是懂邏輯的話,噪聲會降低很多分貝,公共場合也會安靜下來。 我這句話,還是會被很多人攻擊的:誰說中國人不懂邏輯的?金岳霖不是中國人嗎?金岳霖寫了《形式邏輯》一書,你能說他不懂邏輯?你能說中國人不懂邏輯? 我無言以對。 唯一可奉勸的,是學習邏輯、學好邏輯。 無邏輯,無以言。 6 同一律的目的,旨在保持表達的一致性,使文章之前後、辨論的雙方、作者和讀者,在同一個意義上、使用同一個名詞,儘可能地避免歧義和雞同鴨講。 由此,一致性至少包含三個層次: 第一, 始終如一、前後連貫地使用同一個名詞,在沒有改變名詞內涵的情況下,不造新詞,也不用新詞; 俗話說,行不更名,坐不改姓。為什麼不改名呢?就是要對自己所作所為,有承擔而不是逃避。反過來,騙子和強盜,總是隱姓埋名的。原因也很簡單,通過改名隱瞞罪行、逃逸懲罰。 同理,在思維、表達、討論過程中,名詞和概念也不能“改名”。要前後一致,否則,一改名,別人就不知道新名詞的內涵,以及它和舊名詞之間的關係了。 當然,在辨論中,隨意地改變名詞,能瞬間從窘境中逃逸,然而,那是對邏輯規則的冒犯,和詭辯式的小聰明,於口舌之快有益,於探究和發現真理無補。就像白馬非馬之論,可以矇混過關,然而,沉溺於此的中國學術,則在邏輯方面躑躅不前。 如果說,白馬非馬式的詭辯,還是混淆概念的話,孔夫子在生、死兩個截然相反的概念之間,跳轉,就是“生死切換”。 孔子的學生季路問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曰:“敢問死。”曰:“未知生,焉知死?” 再造一個句子,小學生放學回家,問自己的爸爸:我媽在家嗎?父親回答:不知道爸爸在不在家,怎麼能知道媽媽在不在家呢? 孔夫子無法探究並回答“死亡”之內涵,就用另一個名詞來敷衍。始作俑者其無後乎?後來者,學了孔聖人的樣子,在無法改變名詞之內涵時,就再造一個名詞,以為創新,實際是新瓶裝舊酒,穿新鞋走老路。 改的是名詞,而不是內涵;換的是面子,里子紋絲不動。 對此,百歲老人、楊振寧先生的老同學何兆武先生說:這一百年來,我們招牌換得多,實質內容變得少。革命不能只是一個招牌,內容不變,只換招牌不行。招牌變了,內容也要跟着變。 第二, 不改變該名詞的固有內涵; 有時,名詞沒有改,卻改變了其內涵,也是不允許的。 例如“人”。 什麼是人?人的生命是從哪一刻開始計算的?不同文化、不同時期,其內涵是不同的。 300年前,天主教會一直允許婦女在胎動之前,墮胎;聖托馬斯認為,胎動是胎兒生命的起點,因此,在此之前,就不算殺人。 今天,天主教會將生命的起點定義為精子進入卵子之時,因此,根據新定義墮胎就算是殺人。 比較而言,東方文化中,對人和生命的定義,就比較含混。所以,中國古代溺嬰現象是普遍存在的。中國的計劃生育政策,被西方普遍地批評和指摘,也是基於中西雙方對“人”之定義的分歧。 或者說,西方人說的“人”,和中國所謂“人”,是不一樣的。 西方認為受精卵和胎兒是人,中國認為不是人;是人,墮胎就是最大之惡,是殺人啊,還有比殺人更嚴重的罪惡嘛!不是人,墮胎就是小事一樁了。 一方,認為墮胎萬萬不可;另一方,對此漫不經心。那能不吵架嘛?能不吵翻天嘛! 然而,雙方最嚴重的分歧,卻源於一個最基本的定義。 邏輯之重要,也就不言而喻了。 第三, 定義該名詞內涵的標準,始終如一。 有時名詞沒變,然而,定義該名詞的標準變了,名詞也就失去了原有的意義。 20世紀80年代,中國社會的中心轉移到經濟建設上來;發展經濟,企業是主力軍。當時,中國沒有任何一個民營企業,沒有任何一家私人所有的經濟組織,所有經濟單位不是全民的,就是大集體,最差也是小集體,比如街道辦、機關辦、學校辦的小作坊。娃哈哈,就是一家學校實習工廠。 對此,日本著名經濟學家小宮隆太郎指出:中國只有工廠,沒有企業。 分歧何在呢?出在中日雙方定義企業的標準,不同。 在中國,企業被定義為一個生產單位,生產什麼、如何生產和為誰生產,都由上級有關部門決定,“企業”只負責加工過程,也不為盈虧承擔任何責任,因為,“企業”沒有決策權。 在日本,企業被定義為一個自主決策、自負盈虧的經濟組織,生產什麼、如何生產、為誰生產,都由企業主獨自決定。 綜上,要是不能滿足上述三個條件,同一律就不成立了;同一律不成立的話,後續的所有,也就沒有任何價值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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