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清平隨筆|劉派正經20.“政府”應當“小”到什麼程度 |
送交者: luis 2024年11月10日15:56:36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劉清平隨筆|劉派正經20.“政府”應當“小”到什麼程度
上一篇談到,按照正右自由主義的原則,國家(政府)最好甭插手,社會福利之類的德性事務,應當全部交給,民間組織去做,自己只需基於正義底線,發揮監督職能就行了。這樣子的主張,肯定不算原創,但遭到的反感反彈,一定小不了,從消極懶惰,到麻木不仁,再到冷血殘忍,不一而足。傾盆。
其實呢,一百多年來,左翼均等主義,溫和的加上激進的,早已成了全球性的主導理念,以致眼下的絕大多數國度,無論西方,還是非西方的,無論市場體制,還是指令體制的,都在不同程度上,實施了或者實質上,或者名義上的,國家福利政策,集中表現在:通過稅收等他律強力手段,收集益品資源,然後發布指令,專門給弱勢民眾,提供多寡不同的種種福利。
更重要的是,由於類似的緣故,當前的絕大多數國度,無論非西方,還是西方的,無論指令體制,還是市場體制的,也會出於不同的動機,實施國家對經濟的,程度不同的種種干預,從長遠規劃,到產業政策,再到關稅壁壘等,以致帶有指令經濟特色的“大政府”,成了全球性的流行趨勢,反倒讓古典自由主義倡導的,拒絕指令經濟的“小政府”理念,有點像個烏托邦的笑話咧,僅僅在眼下的阿根廷那邊,有了點剛起步的苗頭,嗯哼。
當然嘍,如同14篇批判,哈耶克的“最小限度”論,業已指出的那樣子,這種小政府的理念,理論上也有個嚴重的軟肋硬傷,就是由於在政治法律板塊,討論國家的干預作用時,也要瞎胡搞神馬“倫理無涉”,拒絕訴諸應然正義底線的緣故,總是講不清楚,政府為什麼應當“小”,又該怎麼個“小”法,結果說了半天,等於啥也沒說。遺憾。
不過吔,一旦知道了,問題的關鍵,不在量之大小,而在質之定位,事情那是相當的簡單:一方面,既然自由主義政府的根本功能,就是動用強力他律的管控手段,在各個領域,包括經濟板塊中,嚴格貫徹不可害人—尊重權益的正義底線,那為了完成這項,分內的本職工作,政府的決定性作用再大,都不算大。
也因此,有必要澄清一個,有點糊塗的籠統說法:“小政府”意味着“小責任”。毋寧講,在堅持正義底線,懲罰侵權行為方面,政府的責任,一點都不算小,反倒特別重大,絲毫馬虎不得,因為這方面,任何不負責任的做法,都意味着縱容甚至鼓勵,坑人害人的邪惡舉動。
所以吧,一元自由主義的小政府理念,尤其要與美國左均們,打着多元文化主義的旗號,鼓吹的“去警察化”,唱個大大的反調,在盡力阻止和嚴厲懲罰,包括“零元購”在內的,各種犯罪行為方面,該壯大的一定要壯大,萬萬不可縮手縮腳,被“小政府”的用詞帶到坑裡,寄己把寄己給坎陷啦,不是?
另一方面呢,一旦進入到其他領域,特別是進入到,並非平等對待所有國民,而是針對部分國民,傾斜性施惠的福利板塊,政府的決定性作用,最好就是消減為零,將這些德性層面的高尚活兒,統統交給民間機構去做。嚴格說,就連基礎教育、醫療保障等方面的全民福利,政府也有必要,儘可能減少直接參與,以免把自己變成了,熱衷於指令經濟的掌權者;如果由於某些原因,暫時不得不承擔起來,規模也應當儘可能小,能有多小,就是多小。
說白了,這才是“小”政府的本來意思:將自身擁有的,硬實力他律權力,嚴格限制在實施正義,維護權益的特定範圍內,不在應然底線的管控領域外,大顯發號施令的身手;尤其對各種涉及德性的高尚事務,政府可以並且應當,訴諸軟實力的他律權威,鼓勵和號召大夥都去做,但無需直接摻乎進去。
否則的話,讓當前流行的這種,國家在社會福利、全民福利、經濟發展各方面,全方位插足的高調勢頭,繼續不加阻擋地高漲下去,指令經濟的潛藏隱患,只會變得越來越嚴重,乃至最終發展到,沒法收拾的爛攤子地步,嗯哼,
此話怎麼講呢?原因還是在於,正當自由主義的,那個性惡論的溫和預設:人人都有為了得到,自己以及同伴意欲的好東西,不惜讓別個付出,不可接受代價的意志動機,因此一旦機會合適,尤其在自律或他律的約束,不起作用的情況下,就可能付諸實施,轉型成坑人害人的邪惡行為。
倘若將這個預設,運用到政治板塊里,自然會得出結論:官員們更容易,在自由意志的啟動慫恿下,利用手中掌握的管控權力,侵犯其他人的應得權益,從而造成嚴重的不義後果。“權力是副春藥”的金句,講的正是這層意思,因此足以與休謨,針對官員的“惡棍”預設,遙相呼應,彼此媲美,不是?
趕緊補上一句:這僅僅是個應然的預設哦,並非實然的描述,更木有藉此憑空拉出,特定人倫仇恨的意圖:現實生活里,不管哪個國度,都有許多官員,由於自律或他律的緣故,克制了自己將上述動機,落實到現實中的意念,結果使自己的所作所為,停留在符合正義底線的範圍內,成為“正派”的官員,就像當年斯密筆下的,“正派”的商人那樣子。
俺老漢給出這個,普遍性的預設,目的只是為了,如同那句名言:“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那樣子,友情提醒大夥:一方面,應當自律地壓制自己,坑人害人的意志動機,哪怕打着大愛無疆、高尚德性的旗號也不成;另一方面,應當時刻提防任何人,特別是強勢者們,包括但不限於:資本雄厚的商人,掌握權力的官員,名頭很響的教授,水平特高的醫生,人數更多的民眾等,從事侵犯自己或別個,應得權益的不義行為——無論他們這樣子做的目的,是小偷般的損人利己,還是聖賢式的博施濟眾,嗯哼。
回到正題上來。要是接受了這個預設,下面這一點,就相當清晰咧:撇開均等主義政策,本來就有劫富濟貧的嫌疑不談,任何由政府出面,實行社會福利,干預市場運行的,指令經濟做法,都可能由於官員手中的管控權力,造成低效浪費、尋租腐敗、侵犯權益的種種亂象,並且這類做法的規模越大,造成的惡果,也就相應地會越嚴重。
無需說,把權力關進法治籠子的體制,對此也有事後懲罰的補救措施。可是喔,考慮到應然正義總是遲到,甚至還經常缺席的殘酷事實,與其求助於,亡羊補牢的事後懲罰,不如事前就採取,乾脆不參與,單單憑藉正義底線,行使監管職責的做法,來防止這些,由於自己參與,可能造成的不義惡果。
本來嘛,即便在政治板塊中,政府動用他律管控的手段,貫徹正義底線,也可能因為性惡論的預設,導致坑人害人的自敗後果,所以才有必要建立,把權力關進法治籠子的體制,儘可能減少,權力不受約束的負面效應。既然如此,為啥還要讓政府,在實政治板塊之外,增大規模,擴張地盤,將看得見的手伸到,超出其職責範圍的德性領域,從而一邊給它戴上,博施濟眾的聖王桂冠,一邊眼睜睜地瞅着,由此造成的悖論惡果,卻無能為力,束手無策啊,不是?
所以哦,雖然聽起來,未免殘忍冷血,甚至還帶點,很難實現的烏托邦色彩,但朝着放棄所有非政治指令,不參與福利,不干預經濟的小政府方向努力,至少能夠守住,防止侵犯權益,這種不可接受之惡的正義底線,不像左均渲染的,大愛無疆、指令經濟、全面管控的烏托邦那樣子,會把人們帶進,坑人害人的血海地獄。歸根結底,這才是小政府的訴求理念,得以成立的應然正當理據。
不用講,這种放棄所有非政治的指令,特別是不參與福利,不干預經濟的小政府做法,也會造成這樣那樣的負面後果,包括但不限於:經濟發展得慢,某些貧窮的民眾,過不上體面生活,患了重病,得不到及時救治,甚至不幸死去……
然而呢,倘若考慮到,人之有限,這個人性邏輯的終極事實,以及好好衝突,這個人性邏輯的要害情結,所有這些後果,畢竟屬於需要沒能滿足的壞之層面,而非侵犯應得權益的不義層面;正因此,應對的方法,也理應是走,提倡高尚德性,鼓勵大家自願幫助的途徑,而不是走,嚴重扭曲正義,強迫各位伸出援手,否則就給剁掉了,不想當聖母,也得當聖母的,霸王硬上弓途徑,嗯哼。
說穿了,現實中沒有任何人,無論個體,還是團體,能夠扮演全能的上帝,或者成為全善的聖賢,一舉將所有人,亦即群體,從生老病死的種種苦難中,拯救出來,打造出一個,美美與共,天下大同,不存在缺陷,找不到瑕疵,木有悲慘貧困,通體幸福圓滿的理想世界。
相反哈,賦予任何人,超出貫徹應然正義的巨大權力,指望靠他的仁慈指令,就能讓所有人,統統過上體面富裕的生活,不僅是個儘管看起來絕對美好,卻肯定實現不了的,烏托邦瞎想,而且一定會導致,在權益自由主義的一元底線看來,人生在世唯一不可接受的,坑人害人的不義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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