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偉平的論文充斥着假設與估計,違背數學定理的基本準則——明確判斷、全稱命題、演繹證明。其"定理"主項模糊、方法錯誤,用歸納類比掩蓋邏輯缺陷,實為學術胡鬧。內容由AI智能生

張偉平240頁論文狗屁不通,假設下假設,估計中估計,完全就是胡編亂造,毫無邏輯可言。居然當選院士。
什麼是數學定理?
1,數學定理必須是一個明確的判斷。
2,數學定理必須是一個全稱(一切,所有的,任何,每一個)判斷。
3,數學定理是一個已經經過正確的演繹法證明的數學命題(不能使用歸納法和類比法證明,演繹法-三段論有256個格式,只有19個格式有效)。
4,數學定理結構(或者說命題結構)由主項與謂項組成。
5,主項與謂項必須是全異關係(不能是種屬關係,例如“龐加萊猜想“就是一個錯誤的命題,主項與謂項是種屬關係;“素數有無窮多個”就是一個正確的命題,因為主項”素數“,與謂項”無窮多個“是全異關係)。
6,主項和謂項的含義必須明確表示和界定,不能有“假設”“估計”。
7,數學定理必須符合語法(例如陶哲軒的”存在任意長的素數算術數列“,主項與謂項都是錯誤的,主項”素數算術數列”是一個集合概念。謂項“任意長“違反語法:肯定判斷謂項不能周延)。
8,用公式表達的定理,每一個符號必須是明確的概念和含義,不能有歧義(例如張益唐的公式)。
9,主項必須是普遍概念或者單獨概念,不能是集合概念。
10,數學定理的主項必須經過正確的”種加屬差“的方法定義。例如,”素數就是大於1並且只能被1和自身整除的自然數“。
11,一個定理陳述一個給定類所有的元素不變的性質和關係,適用於所有的元素,在任何時候無區別的成立。
張偉平在論文中介紹的【定理】,全部都是,設,假設,假定,假設下的假設。就是說,的定理主項不明確,需要根據不同條件變換。這個就不叫“定理”了,只能是事件的推演,一個事態或者一個動力系統的推演。證明中,經過了設,假設,還要進行【估計】,估計中的估計、完全就是胡鬧。
估計-歸納-類比-假設否定假設等錯誤的方法,就是企圖繞過演繹推理,用模糊的手段掩人耳目。
張偉平的假設證明和先驗估計命題證明是:
(1)沒有進入因果關係;
(2)沒有進入構成關係;
(3)無法可以被感知。
(4)先驗估計從區分兩類否定真理的角度來檢視這一問題。
第一類涉及虛構或者主觀創造的一些對象;
第二類涉及實際存在的對象。
假設是虛構的對象並不具有事務的全部屬性。
(5)假設最後必須被證明才能進入證據鏈。
(6),假設理由的虛假性胡亂修改前提條件,得出錯誤結論。
(7),推理的無關性胡編亂造的結論不能算定理。
(8),隱含的假設性這些結論都有一個共同的缺陷,假設存在他們想要的內容,都是無關地聯繫他們預想的東西。
(9),論證的單一性這些論證都是違反演繹推理的基本規則,不能反推回去,正確的定理證明,百分之百可以倒推回去。估計中的估計怎麼倒推回去?假設下的假設怎麼倒推回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