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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政治的一種特殊形式,。。。,這些我並不反對,我完全同意宗教的這些社會功能。我反對的是那些迷信宗教的狂熱者,企圖用自己信奉的宗教取代一切,他們企圖取代科學,取代醫學,取代社會政治,取代哲學,甚至取代世間很多美好的事物,好像世人都應該跟他們一樣沉迷在宗教的迷信之中。這才是我反對的,我們的爭論是從聖經是否是“真理”開始的吧?
身體有病,應該去看醫生;如果精神有病呢?俗話說得好,心病還需心藥治。治療精神病當然應該從精神上着手了,方法也很多,可以通過信仰來轉移,或採用心理治療,或用電擊,或用鎮靜劑,或用其他精神轉移法,。。。,都可以試。
精神疾病是一種非常模糊的定義,沒人能真正提出一個標準的精神上絕對正常的人標準,社會上多數人包括多數信教的人,都有某種程度的精神病,大家不過是輕重不同而已。比如本壇的萬某,就程度比較深,幾乎到了病入膏肓的地步了。我從來不認為信教的人就比不信教的人在精神上更健全,我看有很多沉迷在宗教中的人在精神層面上問題更大。
一個精神上健全的人,應該不鑽任何牛角尖,就像我說過的,對事物拎得清,科學的歸科學,醫學的歸醫學,宗教的歸宗教,哲學的歸哲學,法律的歸法律,政治的歸政治,。。。,我認為這才是精神上健康的人。
我不認為任何一個一根筋鑽牛角尖的人在精神上會是健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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