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個角度看教授老闆的“剝削”
時下正值畢業生找工作的忙季,在眾多研究生的簡歷上,工作經驗一欄里總被填得滿滿當當的。一位清華某學院研究生一語點破:“這些工作經驗就是我們的‘被剝削史’。”(11月26日《北京現代商報》)
可以毫不誇張地說,凡是招收研究生的高校,就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研究生給導師“打工”的現象。越是工科院校,研究生給導師充當“高級勞動力”的機會就越多。導師私下被一些研究生私下稱作“老闆”,也就不足為奇了。既然是“老闆”,肯定就要“剝削”僱工。在一個長時間裡對“剝削”二字恨之入骨的國度里,不是同時流傳着“哪裡有剝削,哪裡就有反抗”的領袖名言嗎?研究生這個特殊的受“剝削”的打工仔,其“反抗”雖然有限,但在外邊對“老闆”溢於言表的不滿,其實也算一種“反抗”吧。
不過,筆者對研究生受“老闆”“剝削”一說,有不同的看法。
首先,應該釐清“剝削”一次的含義。經濟學上的“剝削”,和政治學上的“剝削”,概念上有着質的區別。《現代漢語詞典》對“剝削”的詮釋是:“無償地占有別人的勞動或產品,主要是憑藉生產資料的私有權來進行的。”而經濟學上所謂的“剝削”,是指不論生產資料採取何種所有制,投資者通過僱工的勞動為自己獲取合理利潤的手段,而不是“無償占有”僱工的勞動。現在,媒體上不乏研究生給導師打工是“零報酬”這種說法,筆者以為言過其實了。絕大多數導師,都會或多或少地給自己的弟子一定的報酬,只不過這個報酬額和研究生自己預期的數字有差距而已。但不能因此說成“零報酬”。
其次,尤為重要的是,要釐清研究生受導師“剝削”的性質。研究生給導師打工,顯然不是簡單的體力勞動。換言之,是高智力的勞動。這裡不能忽視一個簡單的事實:研究生“打工”,是不是完全屬於給導師盡義務,只付出智力和汗水,而毫無收益?研究生研究生,顧名思義,你不純粹是學習課程知識的,需要在導師的指導下搞研究的。而導師手中的項目,剛好是將書本知識應用於實踐的一個媒介。也就是說,研究生打工“受剝削”的過程,正是從事研究工作的過程。通過動手、動腦做項目,使自己的研究能力得到提升。這個收益,有時候遠比拿一沓可數的鈔票更划算。假如沒有導師的這個“剝削”,你的能力單純從課堂教學中能得到提升嗎?所以,從這個角度看,受“剝削”的研究生們當以另外一種視角看待自己的打工。當然,“老闆”付薪多少,是導師個人道德的問題,和“剝削”不剝削關係不大。
一味指責導師“老闆”僱傭研究生給自己幹活,好像時下的導師都是“只讓馬兒跑,不讓馬兒吃草”的葛朗台、潑留希金們,吝嗇得不得了,而研究生則成了連民工也不如的嚴重受剝削群體,無疑是不全面的。媒體過分的渲染,也是不合適的。
筆者不否認導師僱傭研究生幹活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但是,換個角度看待“剝削”,還是很有必要的。如果在“剝削”中使自己不斷積累經驗,各方面都有所長進,何樂而不為呢,因為天下原本就沒有免費的午餐嘛,何況是“智能午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