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CDO不一樣,CDS其實並不“邪惡”,至少出發點不邪惡。假定(金融)公司ABC買了XYZ一千萬的債劵。這XYZ可以是任何公司,也可以是國家或地方政府。如果XYZ破產了怎麼辦?ABC想買個保險。它於是向(金融)公司CBA購買保險,假如XYZ破產,CBA向ABC支付一千萬。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ABC必須向CBA支付保險費,從百分之零點幾到兩位數不等,取決於XYZ的財務狀況。再稍微深入一些,提供保險的CBA們,以保險公司居多。根據這一行的行話,ABC和CBA稱為Counterparty,XYZ稱為Reference Entity.
這個主意由一位來自英國的女同胞在90年代初提出,當時在JP Morgan供職。這主意應該說不錯,有利於安定團結。這CDS從無到有,短短二十年內,已經發展到大約50 Trillion。
按理說,購買保險,只會使社會穩定,哪會引起什麼金融風暴。如果你借了房貸,貸款公司的先決條件之一就是火災保險(借款人自己買的),現在來設想如果你為鄰居的房子買火災保險會怎麼樣?直接後果就是“火災”會明顯增多。
這CDS毛病也出在這兒。開始的時候,我想大家都是中規中矩,為自己家房子買保險,慢慢的,有人發現,替別人的房子買保險也能賺錢,相當多的時候賺得更快更多。就像股票市場開始是為上市公司集資,時間長了,人們發現虛擬的股票也能賺錢,什麼Option,Short,就應運而生了。許多人根本沒買任何債劵,也裝模作樣的去買“保險”。這CDS至今尚未納入監管範圍,賣“保險”的知道(或不知道)你是在為鄰居買火災保險,進行一般的例行評估後,也照賣不誤。在這大約50T的CDS市場,據說只有20%是真正買了債劵的。原來的目的是保險,現在80%的人完全是背道而馳,在賭博了。
Warren Buffet 據說對這CDS是深惡痛絕的,可人們去查了一下他老人家的帳,居然也買了不少。到底有多少是為鄰居的房子買的,Google沒說。我希望是沒有,否則真是有損於他老人家的光輝形象。
為鄰居買保險,至少還有那麼一棟房子在那兒。這CDS繼續發展,連房子也不需要了,比如為市場某一指標買保險。如果這指標(Index)低於某值,賣保險的就要付錢。
如果買Option,我想不會有人對某一股票同時買Call和Put。這CDS也一樣,某一賭徒可能對某一債劵買了保險,而對另一債劵是賣保險,再加上Index,翻來滾去,整個市場的規模就變得如此嚇人。實際上每家公司的正負相抵,淨額要小得多。2008年,Lehman發現需要支付365B的“理賠”,沒有這麼多錢,只好倒閉。事後發現實際進出相抵,淨額只有不到7B。悔之晚矣。為什麼Lehman的那些精英們當時沒想到這點?書上沒說,我不是金融專業的,對此事向來不關心,所以也不清楚。我猜大概是賣出的保險顧客逼得緊,那年頭誰都缺錢,但進帳暫時還拿不到。另一可能是時機不太好,賣出部分對應的XYZ們接二連三的倒閉,買保險的那些XYZ則生命力強的不得了,就像歐亨利小說中的那片葉子。Lehman也不能對客戶說,請再等幾天,我保證那家公司會倒閉,一定把錢給你。誰睬他啊。
替鄰居買保險是否可以,爭論相當激烈。但因為CDS尚未被監管,也就爭論而已。口水仗輸贏都無所謂。不過有一點可以肯定,如果不可以的話,2008年的金融危機可能就根本不會出現(記得AIG?),至少程度會輕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