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迄今為止,沒有任何國家的任何機構和組織承認過 Barrington University 在90年代所發的“博士”學位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世界上恐怕只有這所野雞學校自己承認自己的文憑了(加上購買文憑者本人吧)。即使該學校自己也只是把買文憑者作為 customer 而非 student對待,它所賣的只是 Ph.D Certificate 而非 Ph.D Degree。經反覆查詢,巴林頓大學迄今都無法提供有關吳征在該校購買“博士”文憑期間所做論文樣本和題目,沒有任何吳征所修課程的分數記錄、導師姓名和指導方向。它唯一能提供的只是吳征繳費的記錄和學校所發的“博士”文憑日期。
2. 近來有人稱:不管吳征是花錢買還是僱人請“拖兒”代拿這個文憑,只要證書上印的是“博士”二字就不算他撒謊欺騙。這正是企圖為吳征開脫的無理詭辯。此正好比如有一街坊修理自行車鋪,為了賺錢未經車監部門批准和工商許可,就私下刻印一些假冒的駕駛執照出售。有一膽大妄為之徒,為日後作案準備就從該自行車修理店花錢買了這麼一個駕駛執照。不料後來該徒違規開車被警察抓住。他連忙掏出那個先前購得的駕照,強詞奪理道:“我真的有駕駛執照啊,雖然那是個名不見傳的修理自行車鋪,這個證書確實寫的是‘駕照’兩字呀”。
3. 還有網人稱:Barrington University 無論怎樣它還是個“大學”吧。這其實是對美國教育制度的一種誤解。在美國,在中國,在世界各地,我們都聽說過“麥當勞大學”(McDonald University)、“海爾大學”(Haier University)、“甲骨文大學”(Oracle University), 等等。而這些冠以 University 的其實都是以培訓技能為目標的私營公司機構,與傳統意義上的大學有本質區別。
4.正如前文指出,我們需要透過現象來看清吳征事件的實質。即使吳征花錢買文憑這件事是真的,他自己心裡也很清楚那不是個貨真價實的“博士”文憑,而實際上是個自欺欺人的假貨,是他日後用來作為欺詐用的道具。如果他只是關起門來自我欣賞這張費紙,以此來滿足他的虛榮心,那別人也無可厚非,畢竟那是他自己的事。但是問題的關鍵卻是:他是有預謀地用這個已知是假的“博士”頭銜連續幾年欺騙廣大公眾和股東、騙取上市公司高位、撈取不義之財;更有甚者,他還在偽造學歷一事暴光後,利用手中掌握的媒體工具採取打壓、威脅、利誘等手段等來混瀟視聽,繼續他的行騙伎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