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
發起募集“共同基金”填補窟窿?
2月28日的中國青基會《嚴正聲明》還指出:“中國青基會
和許許多多希望工程工作者的勞動,他們懷着崇高的社會理想,
臨深履薄,艱苦奮鬥,自律敬業,公開透明,像愛自己的生命一
樣愛護這項表這了社會文明進步、人類美好願望、造福兒童、延
續慧命的神聖事業。”
甘肅青基會前任秘書長蘇憲華就此反駁說:這段話說對了一
半。中國青基會和全國各地青基會的許多工作人員確實是這樣做
的,但徐永光卻未必是這樣的!
蘇憲華,女,1991年至2001年,任甘肅省青基會秘書長。
記者驚問:“您那麼肯定,本報能不能報道您的真實姓名?”
蘇繼續爽快說:“你可以寫。不寫名字,希望工程的圈子內大家
也會知道是我說的。”她接着說:
——1994年前後,中國青基會曾召集各省青基會秘書長開會,
鼓動各地應把希望工程非定向捐款和兩三年內暫時不用的錢,拿
到徐永光那兒組建一個“共同基金”。老徐的理由很充分:一是
省級青基會應把主要精力放在救助上,不能擅自投資,一旦投資
失敗,也無法向社會交待;二是團結力量大,而且他已聘請了學
歷高、很聰明、極可靠的專業人士,準備炒股或投資好項目,不
僅風險小,而且回報高,保證有的賺,保證比存在銀行里好多了;
三是賺了錢,可以有更大力量投入到希望工程中去,可以解決各
省青基會辦公經費不足問題。
——見過老徐的人都知道,他口才好,說話極富鼓動性,讓
老徐這麼一煽呼,到會的富裕省份有答應萬幾百萬上千萬的,就
連西北省區的秘書長也有答應拿10萬元送到老徐那裡參加“共同
基金”的。我沒參加,全國大概只有上海陸申、甘肅的我,算是
不多的幾個例外。不是我未卜先知,一是我們甘肅真的沒有“多
余錢”,二是我已經隱約看出老徐正在偏離希望工程宗旨。
——參加共同基金的,第二年真就有了回報,我呢,沒參加,
也就沒回報,結果成了全國青基會系統的“孤立分子”,當時還
挺難受。不過,現在風向變了,兄弟省的秘書長見到我都說:
“啊呀!你怎麼那麼老謀深算?我們現在可慘了,參加進去的錢,
不僅利息遲遲拿不到,而且連本金也付不回來!這可怎麼好,團
省委催着我們去‘追債’,到了老徐那裡,他又說真的沒錢,我
們兩頭為難,哭都沒地方哭!”
——你看,希望工程的旗幟,本來是純潔和鮮紅的,結果給
搞得變了顏色!
老徐常常說,做希望工程,不允許有任何腐敗和任何差錯,
因為希望工程寄託了千百萬人的最美好感情。老徐常把“如履薄
冰,如臨深淵”掛在嘴邊,誰能想得到,掉進冰窟窿的,恰恰是
他自己!
不過,徐永光創建“共同基金”的目的,真是為了用“更大
的力量投入到希望工程中去”嗎?
1996年底,“共同基金”大規模募集活動已告結束,但徐永
光不知想出什麼錦囊妙計,竟然“遊說”湖南省青基會秘書長黃
欽貴同意,對“共同基金”再追加認購1000萬,為此,中國青基
會(甲方)與湖南青基會(乙方)簽署了正式協議,內容是:
一、雙方共同認為,組建希望工程共同基金是確保希望工程
基金合法、安全、有效地增值,保護和推動希望工程事業發展的
有效途徑。
二、乙方將壹千萬元整匯入甲方指定賬戶,甲方從收到款項
之日起計息。甲方保證乙方加入共同基金的資金安全和增值,實
現年回報不低於14.47%,並分別在每年2月底和8月底將回報返還
乙方。
三、若遇國家銀行利率調整,雙方可就回報率進行協商。
不過,黃欽貴肯定沒想到,徐永光竟然在協議簽署之前,悄
悄執筆給中國青基會主管財務的副秘書長李寧寫了一紙便箋。這
則內容言簡意賅。字體龍飛鳳舞的便箋,暴露了徐永光發起“共
同基金”的真實目的。便箋全文如下:
“李寧:黃欽貴那裡有一千萬,可以入共同基金,但要求回
報高了一些。因對北海公司的包裝要從新產業收600萬元平賬,
且需要600萬元(原文如此),條件寬一點算了。打入新產業,
再入我會。希抓緊與欽貴聯繫。”
便箋落款:“永光”。
需要解釋:1.“北海公司”,即“廣西北海四維公司”,
中國青基會曾從1993年3月開始,先後投資860萬元入股該公司,
參與公司的房地產項目,後市場風雲突變,860萬投資連本帶息,
均無法收回,因此急需包裝後將其轉給別人。2.“新產業”,
即“深圳新產業公司”。3.“包裝”,指為了把北海項目“甩”
出去,要在賬面上將其做“好看”。4.“平賬”,賬目收支本
來“不平”,需人為地去做“平”。
雖然黃欽貴也有追求“高額利息”的意思,但他的本意或許
是想給本省希望工程基金“增值”,可惜,他做夢也想不到,徐
永光從一開始就是為了從下屬青基會的賬上“圈錢”去“平”中
國青基會自己的“爛賬”。
問題是,如此大張旗鼓地從各省青基會募得的“共同基金”,
總額高達數千萬元,究竟要幹什麼?記者一頭鑽進中國青基會的
財務報表,這才發現,中國青基會當時面臨的“財務形勢”,確
實很嚴峻。
記者查實:至1994年12月31日,中國青基會已在全國投資了
各類長、短線“項目”二十多個,其中“短期投資”為621.3萬
元,“長期投資”為9982.7萬元,兩項合計1.05億。1994年底,
希望工程的“待撥款”是多少呢——1.07億!
這是一個令人難以置信的數據。如果用上文之1.07億待撥款
減去長短期投資1.05億,至1994年底,徐永光只給希望工程“正
業”留下了200多萬元的善款!
此時此刻,擺在青基會領導面前的只有兩條路:一是就此罷
手,公開誠懇地向社會各界說明自己挪用善款、投資失敗,負荊
請罪以謝天下;一是沿着投資、失敗、再投資,或許能夠“撈回
來”的危險道路,再去“賭”一把。事實說明其選擇了後者!
數字枯燥,數據無情。書面證據顯示,中國青基會1994年發
起“共同基金”的整整兩年之後,即1996年底再統計,中國青基
會“股權投資小計” 為5877萬元,“委託管理資金合計(含房
地產)”為11536萬元,兩者相加,投資總額竟然超過了1.6億元!
協議上雖有“若遇國家銀行利率調整,雙方可就回報率進行
協商”一句,但鑑於徐永光1996年12月允諾今後按“14.47%”的
利率支付利息,而同期的人民銀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是“7.47%”
(註:相信不是巧合),因此,不管國家銀行的利率今後怎樣調
整,那個“7%”的“利息差”都會像幽靈一樣“上下浮動”,
始終“糾纏”着中國青基會。換個角度看,徐永光等於代表中國
青基會,向各省青基會借了一筆“高利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