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台新總統新政府幾點攸關生死存亡剖心置腹的建言(簡輯)》 |
送交者: 夜鶯 2016年06月03日10:57:05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台灣當前的四大危急: 1.對岸威脅。 2.內臟奸特。 3.國際孤立。 4.社會崩潰。
一.對“對岸威脅”應如何應對的“建言”: 1.必須首先要毫不虛掩的認清“對岸”是什麼“東西”?前蔣公來台時,稱其為“共匪”。這個名詞,也就標明了它是什麼“東西”了。以“暴力”“搶劫”“侵害”他人“資財”、“權益”、“生命”者,即爲“匪”。這對它並沒有絲毫的污損,實際其本性和所為,比這個名詞還更“卑惡”。在學術上對其有精深研究的,稱其為:“人類社會之癌”。“癌症”是惡病之首,是肌體細胞的一種“惡性異變”。“癌細胞”毫無“創建”“維生”技能,全以“強占”“侵掠”正常細胞所生産的“營養”“物資”而“寄生”生存,並具超級的“僞裝”蒙騙了肌體的所有“防疫”系統,極強的“不死”“生命力”和幽靈可怖的“孳生”“擴散”力,而致全肌體的被“癌化”,而達終極結局:全肌體的“崩潰”“死亡”。“馬克思共産黨”,即爲“人類社會”的“異變”“癌症”“毒瘤”,它所指向的終極結局,將是:“全人類的毀滅”“世界末日的到來”。更進一步的說,其所行所為,常“禽獸不如”“荒謬絕倫”再加超級的“自相殘殺”,只能以“妖魔”相比。因此台灣的“對岸”是一個“匪”“癌”“魔”兼具的“東西”。這應該說是,對“對岸”“馬克思共產黨”的“最真實”“最深刻”的認知。但大多數的人,被其極端的“虛假封禁”所迷惑。爲了不致被其欺矇,必要提醒其最大的幾點“卑惡”,以防其“危害”。總的來說,台灣的“對岸”,它是一個:“毫無招擰薄ⅰ昂翢o法紀”,極端“粗野殘暴”,“不可理喻”,只知“森林法則”“拳頭第一”“槍杆子出政權”“窮兵黷武”“餓死百姓一大半,也要搞航天核武和導彈”,人間“空前未有”的,極端“集權暴政”“愚民封禁”,既是“匪”又是“癌”又具“魔”性的“組織”“機體”。爲什麽不稱其爲“政府”“國家”?因爲從人類有“社會”“組織”以來,找不到一個像“馬克思共産黨”這樣的“東西”,可以說中國最“卑惡”的“秦始皇”“殷紂王”“專制王朝”,世界最可怖的“日皇軍”“德納粹”“法西斯”“ISIS”,也都遠遠比“共匪”“善良”百千萬倍。其不過是一幫子“海盜、土匪、無賴、下三爛”“蛆蟲、豬玀、豺狼、魔鬼、癌細胞”,根本無法稱其為:“政府”“國家”。 2.對待“豺狼”“妖魔”的最佳對策是:能打的就“打”(如蔣公的“反攻大陸”),打不了的就“躲”(在“理性”的世界裏可用“台獨”“獨立”來“躲”,但在今天缺乏“理性”的極端“野蠻”的世界裏,就行不通了。因爲毫無理性的對岸,它會立即以武力占台,而也不會有一個國家或人心軤懩恪皟擅{插刀”對抗“邪惡”。因此要慎用,最好不用“台獨”,而應該用“隨機應變”“躲避隔絕”的方式來應對),“避其傷害”,“隔其吸血”,“積蓄力量”,“發展威能”,“准備決戰”,最後“打倒消滅”“豺狼”“妖魔”。另外要特別注意的,在發展威能時,一定要絕對嚴格的隔斷其吸血盜竊通道。否則你的力量威能的積蓄提高,還不夠它吸血盜竊的,那將是“水漲船高”,永無超越它的時日,甚至你的拼命勞作,不及它的垂手而得,永遠它會在你之上。那也就永無打倒和消滅“豺狼”“妖魔”的時候了。
二.對“內臟奸特”應如何應對的“建言”: 1.首先要毫不“掩飾”的“澈底”“全面”的弄清,台灣心臟肌體:“政府”“軍隊”“司法”“教育”“科研”“情報”“經貿”“名流”中的“共匪奸特”。因為這些地方,都是影響着台灣的生死存亡的至關重要的部分。讓人震驚的是,台灣所有這些心臟肌體,早已被“共匪奸特”所蛀空,並且幾乎所有的政府的首腦長官,都有意無意的“視而不見”“充耳不聞”“若無其事”的“聽之任之”讓其“飛速發展”。可以說,僅憑這些“蛀蟲”,只要“對岸”一聲令下,不用一兵一卒,不費一槍一炮,台灣立刻即被貢之於對岸的懷抱,而毫無掙扎反抗的餘地!!!現在舉例如下: 第一.“新黨”;“和平統一促進會”;以白狼張安樂為首的“竹聯幫”;以馬英九、連戰、洪柱秀、……為首的“國民黨”;……,這些都是對岸安插在台灣心臟的公開的“共產黨支部”。 第二.郭台銘、蔡衍明、李敖、……,成千上萬的,明著暗著的“鐵杆共奸”“共匪線人”。 第三.所有 “投共”、“容共”、“親共”、“媚共”、“不反共”,“為匪牽線搭橋”、“幫匪擡轎子吹喇叭”、“作匪吸血鬼扒洞佟薄ⅰ芭c狼共舞”、“引狼入室”、“為虎做帳”、“助紂為虐”、……者。 2.“攘外必先安內”,對“安插”或“孳生”在台灣“心臟”的上述“共匪”“奸特”“毒瘤”,要另類看待,在能力可能時,將其嚴格“隔離”或“驅逐出境”,甚至對其暴力反抗者“格殺勿論”! 3.“廢除鐵杆共奸馬英九上台後的所有惡法惡行”: 第一.廢除“共產黨合法”的頂級“惡法”。“承認共產黨合法”的法律,就等於承認“殺人犯”、“搶劫犯”、“詐騙犯”、“所有卑惡行為”合法的“法律”。甚至是更加“荒誕”“卑惡”的“法律”。 第二.宣布蔣介石入台後非常時期,專為防共、抵共的“白色恐怖”為合法。 第三.撤除和停止“白色恐怖”受害者給予的“賠償”和“撫恤金”。並對所有所謂的“受害者”予以“澈底”“清查”,如確有“不實冤屈”,應按法給予“償恤”。如確系“共匪”“奸特”“為共匪效力”“助紂為虐”者,更應按“共諜”罪嚴懲,包括“驅逐出境”至“極刑”懲處(對其“家屬”和“有關人事”,也要“一查到底”,不容有絲毫“疏漏”)。
第四.廢除對“共諜”“叛台通共”者的“有限追訴期”,而改為“無限追訴期”。並對其適用最高極刑刑罰。 第六.拆除“張學良”“廟宇”,停止對“張學良”的“祭拜”。“張”匪是僅次於“孫”的,毀盡中華的極端“惡魔”。怎麼能在今天反為其修建“廟宇”,對其“頂禮”“祭拜”?這是一個什麼樣的“政府”,什麼樣的“民眾”?! 第七.澈底更正“二戰”的定義。“二戰”的“勝利”,完完全全只是“共匪”的勝利,和全世界全人類的“毀敗”“滅頂之災”的開始。是一幫“共奸”“匪特”暗中勾結,出賣全世界全人類的事件。破壞美國二屆總統憲法,卑鄙操作成四屆未止的“終生總統”的“羅斯福”和英國浪子首相“邱吉爾”,以及中國“共魔”“張學良”合力完成的,旨在挽救全世界“共匪”的“聯共匪抗德日”陰趾汀皽緗^人性”“危害全人類環境安全”的對日投放“原子彈”行為,以及以後“羅斯福”“邱吉爾”暗中與蘇聯匪首“斯大林”秘趾灦ǖ模鮭u整個亞洲和危害全世界的“雅爾塔協定”。從頭至尾,全部是,“地地道道”的“救共匪”“毀善良”“危人間”的作為。看看今天“德日”的“社會”“民生”幸福情況,對比“二戰”後的“共匪”“魔域”令人“毛骨悚然”地獄慘境,“善良”“明智”的人士,也只能選“德日”,拋“共匪”。甚至可得“坐山觀虎鬥”待其“兩幾俱傷”,“坐得漁人之利。至少不會成為今日的“共匪”“不可一世”,“人類之癌”已到“病入膏肓”“不可藥救”的末期。“全人類的毀滅”“末日即將的到來”的悲絕慘景!!! 第八.停止對“二戰”的“慶功”“爭功”和“嘉獎”。這完完全全是讓“共匪”耍猴樣的牽著鼻子走!!!“二戰”搞的讓我們所有善良人士,如此的“家破人亡”,“毀盡一生的幸福前途”,甚至給後代“子孫”造成的“萬世危害”的“慘境”,還有什麼值得對其“慶功”“爭功”和“嘉獎”呢?! 4.在澈底清除本土“共匪奸特”的同時,要大力收容救助對岸受共匪迫害的“反共人士”,就如同蔣公來台時獎勵叛共來台者,和今天韓國大力收容救助“脫北”者一樣。救他們,也是救自己,因為這些人士,才是我們真正需要的:兄弟、同仁、戰友、大量優異人材志士的增添泉源!!!
三.對“國際孤立”的應對“建言”: 1.要毫不“虛榮”“掩飾”的看看今天台灣在整個地球上的身價位置是怎樣的?可以說是:古今中外,絕無僅有的一個:“無名”“無勢”“無依無靠”“沒有立足之地”“巨浪下的一葉片舟”“狂風下的一盞幽燈”的“世外孤兒”!可說任何一個“渺小”“破爛”的國家都比台灣的“名勢”“安穩”上強! 2.要探究為何會造成台灣的這種極端“孤危”狀態? “人類社會之癌”已到末期,除極少數幾個“優秀”民族的國家外,全世界大部地區國家都早已被“共匪奸特”所蛀空。大家不要誤會“美國”是“反共”的中堅。恰恰相反,正是“美國”才是最大的的“共匪”孳生、成長、壯大的基地和溫床。可以毫不含糊的說“沒有美國,就沒有今天的共匪”,追究共匪的罪責,美國當是共犯,甚至是罪魁禍首!台灣今天的慘境,正是美國“共匪奸特”“尼克松”總統、“吉辛格”國務卿所造成! 3.應怎樣應對台灣這種極端的“孤危”狀態? 第一.首先說“台獨”無濟於事,因為“台獨”只能防“君子”不能防“小人”,只適用於“理性”世界,不適用於今天的極端“野蠻”世界。如果反之說“台獨”適用,那就說這個世界是“理性”世界,那原來就不可能形成今天台灣這樣的極端“孤危”狀態。 第二.要“自力更生”“奮發自強”,成為世界的掌控者。 第三.要尋找真正的盟友和反共的同仁。對所有的“親共”“容共”“不反共”的國家地區,都要疏遠,不可有絲毫的相信和依靠,不然就會像原先相信依靠“美國”那樣,被其出賣和拋棄。今天可相信和依靠的國家,也只有“日本”。蔣介石一生最大的過錯,應該說是最大的罪惡,則是二戰的“聯共抗日”。如果不是這樣,那將改寫中國,改寫世界,至少中國、台灣不會落到今天如此的慘境!
四.對“社會崩潰”應對的“建言”: 1.深入剖析台灣社會最根底的情況:由於以上的“對岸”“內臟”“國際”的“危急”,造成全台人氣:“低迷”、“頹廢”、“陰暗”、“邪惡”。因而出現大量的:“共匪騷擾”、“搶劫詐騙”、“凶殺亂殺”、“姦淫邪怪”的事件發生。以致到整個社會:“人心慌慌”,“如坐火山口”,“如行懸崖邊”的“崩潰”狀態。 2.如何拯救台灣社會的危急現狀: 第一.要先妥善處置了前三項“對岸”“內臟”“國際”危急。 第二.要對本土內的所有邪惡作亂者嚴懲不貸。 第三.對那些專為邪惡:幫凶、庇護、說情、同情,提供:溫床、援助,尤其是那些“奇怪的善人”(對邪惡受懲如喪考妣樣的痛哭流涕百般的援救,而對遭邪惡慘害者則裝聾作啞毫不理會)者,一律按協犯懲處,或按“精神病”或“社會危險分子”,嚴格隔離處置。包括那些與現時社會脫節的“廢死”者,全部劃地自治。也就是要絕對嚴格澈底的讓這幫“邪惡”“怪異”“奇怪的善人”“廢死”分子,與所有“善良”正常的人士分開。只有這樣,社會才能得安寧,否則社會永無安寧之時! 一直關心熱愛台灣的人:陳國柳,敬上。 聯系電郵:xgslrl@gmail.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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