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工程的“希望”在何方
沉重的肉身
青基會遭遇信任危機,這次風波使善良的捐助者信心上受到極大的挫折。有人開始
質疑:“希望工程有沒有必要再辦下去?”
當然要辦下去!振興教育,提高全民族的素質是一項百年大計,光靠政府的努力是
不夠的,必須廣泛調動民間的力量。
但希望工程以後的路該怎麼走呢?
我看答案只有兩個字:改革。要從兩方面進行改革。
首先,希望工程的執行機構要進行改革。希望工程說到底只不過是一種民間的慈善
活動,只能由民間的社團來進行,而現在一切都是青基會包辦的。青基會則是由共
青團中央和少先隊全國工作委員會發起創辦的 ,其啟動資金和運作人員來自團的組
織,從創辦初到至今,與團的組織系統都有着千絲萬縷的聯繫,也就是說青基會有
着濃厚的官方色彩。
在我以前的一篇帖子《消協算什麼》中,我就提到過民間社團官方化這個問題。國
內現在大部分的民間社團基本上已經都成了半官方的機構,成了權利體系上的附屬
品。所以從實質上來說,希望工程形成了這樣一個流程:我們把錢捐給了政府,然
後政府把資金集中,用於發展教育,救助失學兒童。這使我產生了一個疑問:作為
納稅人,我們繳納的稅收中已經包括了用於發展教育的那部分,現在政府又鼓勵我
們再出錢資助教育,這不是有“二次徵稅”之嫌嗎?
青基會在章程中將自身定位為非營利組織。不論是英美法系、還是大陸法系,非營
利法人在法律地位上都是私法人。政府則是一個從事公益服務的公立機構,在法律
地位上屬於公法人。二者在運營模式上差別很大,可二者的結合卻在國內成為一種
普遍的現象,這也是機構改革越改越龐大的原因之一。
有人認為,青基會作為一個基金組織,政府的參與有利於對基金的使用進行監督,
一旦成為純民間的機構,將不利於基金管理,造成更大的黑洞。但這樣一來事實上
就減少了捐贈人的監督動力或增加了監督成本,得不償失,讓政府自己監督自己,
效果上也大打折扣。我看關鍵要立法,我在《消協算什麼》中就提議,國內應儘快
制定一部《民間社團法》,現在國內對民間社團的發展採取了一種嚴格限制的方針
政策,已經註冊登記的要清理整頓,新註冊登記的基本上一律不予辦理。這種“
堵”的策略和現在民間社團的蓬勃興起是格格不入的,要儘快改革。
青基會一旦被推向社會,推向市場,該怎樣對它進行監督呢?在這方面,我們看看
美國的經驗。
卡耐基基金會前主席盧塞爾有一句著名的話,“慈善事業要有玻璃做的口袋”。 我
們看看美國人怎麼來看管這隻口袋的。在美國,為防止欺詐與貪污,非營利組織建
立了一套包括6個層次的監督機制。這6個層次是董事會、監督人制度、國家與地
方慈善條例、內部收入服務協會、捐款人與會員、新聞媒體。此外,國家稅務局也
有監督的權利。雖然非營利組織免稅,但國家稅務局同樣可以對其欺詐行為和貪污
行為進行起訴。在這種嚴密的監督體系下,美國的非營利組織一直保持着良好的聲
譽,非營利組織在公眾信任度的評價中一直名列前茅。
把青基會資金來源於社會,服務於社會,作為一個純民間的社團應早日從行政體系
上剝離,政府由參與者變成純粹的監督者,再制定一系列的相關的制度促使基金會
的運作透明化。這樣一來,青基會將在法制的軌道上發展的更加壯大。
改革的第二個內容就是要矯正希望工程功能。
記得我看過雜誌上的一個希望工程的公益廣告,說只要幾十塊錢就可以解決一個貧
困兒童的書本費,讓他們得以繼續學業。幾十塊錢?政府投資建一個大企業,動則
“幾十億”,竟然出不起一個貧困兒童“幾十塊錢”的書本費嗎?還有,建一個希
望小學投資也不個天文數字,我們能花上百億辦國慶大典,這上百億能辦多少希望
小學啊?為什麼教育一要錢,國家財政總把口袋捂得緊緊的?
希望工程的功能現在就有些錯位,辦學校,解決失學兒童的書本費,這本是政府份
內的事,而且也並不是棘手的事,政府每年收那麼多稅,這些錢難道會拿不出嗎?
關鍵要有人督促它。
那基金該怎麼用呢?
不僅要用,而且要用在刀刃上。
那就是用於資助千千萬萬貧困學生的生活。為什麼會有那麼多人失學?貧困!生活
的貧困導致他們生存都十分艱難,就算學校向他們敞開大門,他們卻無力邁進去。
希望工程就是要給這些孩子人生的希望,讓他們建起生活的信心,這樣他們才會安
下心來上學,努力成材。
希望工程能走到今天這一步已經很不容易,但願經過這次風浪之後,希望工程能走
上它正常的軌道,健康的發展,給那些無助的窮孩子們以希望,給那些充滿愛心的
捐助者以希望,給古老的中華民族以希望。
註:
監督人制度是指美國國家慈善信息局、慈善顧問服務機構和美國慈善協會等機構,
它們本身也是非牟利機構,但只擔當監督人的角色。它們負責監視其他非牟利機構
的一舉一動,監視它們是否按照捐款人的意願花錢,是否根據機構的宗旨進行運
作,比如一個環保機構向流浪者提供食物同樣屬於非法行為,因為那不屬於它註冊
的範圍。另外,它們還通過各種渠道向公眾宣傳慈善事業的基本道德標準及操作慣
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