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國大學教師因“錯誤觀點”或“不當言論”受處分的事時有耳聞。業內人士,尤其人文社會科學的教師不能不有所觸動,有所感慨,有所議論。大學應怎樣對待有“錯誤言論”的教師?
2003年3月,美國對伊拉克戰爭剛剛開始,哥倫比亞大學助理教授尼古拉斯·笛格諾瓦就公開抨擊,認為美國是侵略,是犯罪。而且言辭十分激烈,說“只有那些找到辦法挫敗美國軍隊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相信伊拉克人民的勝利和美國戰爭機器的失敗”。
他的言論被媒體報道後,立刻在全國引起軒然大波。雖然對政府某些政策和行為表達異議在美國來說司空見慣,但這種屁股坐到敵人那邊,希望美國失敗的極端言論卻讓他們感到震驚和憤怒,有名剛剛被哥倫比亞大學錄取的新生甚至宣布有這樣“不愛國”的老師他就不來了。103名眾議員聯名致信給校長李·柏林傑,要求開除笛格諾瓦。
對此,柏林傑向全校師生致了一封公開信,在表達了對笛格諾瓦言論的強烈指責之後,堅定地表示不會因此辭退他。
柏林傑說:“在任何大學內,沒有什麼比思想表達的自由更加可貴。”
作為大學校長,柏林傑這麼做並非個性使然,而是學術自由傳統的體現。
所謂學術自由,按國際上的普遍含義,就是一切學術研究或教學機構的學者和教師們,在他們研究的領域內有尋求真理並將其曉之於他人的自由,而無論這可能給當局、教會或該機構的上級帶來多麼大的不快,都不必為迎合政府、教會或其他正統觀念而修改研究結果或觀點。
早在17世紀美國大學陸續成立的時候起,就有了學術自由的萌芽。雖然現在也時而受到干擾,但學術自由的理念早已根深蒂固。
為保障學術自由,美國還確立了終身教職制度。因為如果沒有終身教職,那些發表不被社會接受觀點的教授有可能因為社會壓力被解僱,一些教授為了保飯碗也會取悅上級或公眾,從而失去獨立思考精神,大學也會失去對社會的批評功能。而當一個社會萬馬齊喑,或“高度一致”的時候,恐怕離災難就不遠了。
終身教職制度確保了大學教師自由發表觀點的權利,校方想解聘一名教師可謂慎之又慎,要經過很多必要的程序,被解聘教師有聽證的機會,聽證會由各方組成,校方必須出示充分而合理的解聘理由。
美國大學長期以來對學術自由的堅持,使大學的正常教學和研究得到了保障,美國大學在培養人才和科學研究上的重大成就與此有着直接關係。
聊以上這些,並不是希望咱們也像美國那樣,畢竟本原不類,精神皆非,“國情”不同,而是想提醒一下,對這些言論給與一些寬容和理解,對於一個國家和社會有着什麼樣的意義。
中國的大學已今非昔比,行政化、官僚化、體制化滲入骨髓,大學領導與其說是學者,不如說是官員;大學教師與其說是學校主體,不如說是教育民工,學術民工。但是作為大學領導,在教師出了“言論問題”的時候,即便不想對教師提供必要的保護,能不能不表現得那麼迫不及待,“從重從快”?
一個大學總得講點理性主義,能不能拋開“不良影響”這種感性的東西,慎重區分一下哪些屬於正常的學術觀點,哪些屬於合理的社會批評,哪些屬於嚴重的政治錯誤?然後看看哪些可以提醒,哪些應該批評,哪些有處分的必要?因言論處分教師的時候,能不能較為穩妥地按照一定程序,能不能較為廣泛地聽取一些意見?
能做到如此,也算善莫大焉。
原創: 林奇 林中奇談 2018.05.23
《大學應怎樣對待有“錯誤言論”的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