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搞搖滾樂隊時,圈裡的樂手恨不得每人一本《宋詞〉和《唐詩三百首〉。不過聊天時,卻換成U2,平克-佛羅伊德和槍與玫瑰。有些人從眼神、髮型到拿煙的姿勢都是一個樣兒,喜歡煞有介事地做些評論,一覽眾山小之餘啦,哀嘆世界好冷啊、自己羞恥地活着啊。
哥們兒幹嗎要這樣?裝“有思想”唄。
不知何時“言情小說”也變得萬金油起來?看來什麼東西都可言情,都可小說一番。
今天翻了翻余杰的“言情小說”《香草山〉。
通篇都是兩個小青年“寧萱”和“延生”在互相掉書袋,語錄、詩抄、逸事、流行歌詞遍布字裡行間。有一點我印象很深刻:在男女主人公通信中,不斷有聖經片斷出現,還標註着具體章節——這兩個非基督徒對聖經的熟悉程度令人吃驚。我參加過數年“查經班”,至今還不能信手拈來。
“寧萱”和“延生”的書信寫法我很熟悉:喜歡這個、不喜歡這個,嚮往這個“老師”的活法,哀嘆那個“老師”的不幸,他人腦滿腸肥,我是最好的。。。
我年輕時也這樣與情人通信,為掉書袋瘋狂翻書。和余杰一樣,給人家看上千本藏書是我最大的樂趣。雖沒人叫我“青年思想家”,但總算與那筆友如願成婚。我們之間的通信後來打印出來,僅供“內部參考”。信里抄別人的不少,不好意思拿出去賣錢。
現在的孩子其實還跟我們那會兒一個樣:自戀、浮躁而不知天高地厚。“寧萱”說:“我看過的書,比中文系十有八九的學生看得還多!”不知她一個學金融出身的學生是怎麼統計出來的?女孩兒虛榮些也罷,可是男孩兒因掉書袋和寫點隨感就成了“青年思想家”,我倒是渾身起小米。
去年的一個噁心,是聽到有人稱余秋雨為“偉大的思想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