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14日凌晨,博士生導師茅廣軍在中國科學院高能物理研究所28#-2-401室墜樓身亡。他是朝着高能物理研究所領導,學術權威的窗口方向墜下去的,是死在高能所領導和學術權威腳底下的。作為中國科學院高能物理研究所研究員,博士生導師茅廣軍父母,認為兒子茅廣軍是被逼害去世,死得太冤屈。現要伸冤!伸冤!強烈要求各級領導關注!社會各階層的理解和支持。給我們一個明確、合理、客觀、公正的評價。以進一步弄清事實真相、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一、茅廣軍的簡歷和取得的成果
1、簡歷
茅廣軍1969年4月出生,浙江餘姚人。
1989年7月畢業於寧波師範學院物理系,獲學士學位;
1992年7月畢業於天津南開大學物理系,獲碩士學位;
1995年7月畢業於中國原子能科學研究院,獲博士學位。
1995年7月至1996年10月在中國科學院理論物理研究所做博士後。
1997年3月至1999年6月在德國任法蘭克福大學洪堡研究員;
1999年7月至2000年12月任日本原子能研究所STA研究員。
現任中國科學院高能物理研究所研究員,博士生導師,並為中國科學院理論物理研究所客座研究員。
2、原來的研究方向及主要工作與獲得的成果
原來的研究方向,主要從事原子核理論和核天體物理的研究。在微觀輸運理論方面做出了重要工作,推導了相對論量子微觀輸運方程;和合作者一起在國際上首先研究了原子核中的負能譜和反粒子能譜,開拓了一個新的研究方向;在帶電粒子在強磁場中的性質、γ暴的源、以及強磁場對中子星和脈衝星性質的影響等課題上做了一些開創性的工作。發表論文四十餘篇,“微觀輸運理論的發展及其在中高能重離子碰撞中的應用”獲1996年核工業部科技進步二等獎,1999年獲得“吳有訓物理學獎”。
3、現在(2001年9月一2004年9月)研究的方向及主要工作與獲得的成果
①超核和真空反粒子能譜。
②高能核天體物理,中子星,脈衝星,
有國內外專家說:茅廣軍這個研究課題很有研究方向價值。按正常的研究去推導建立一個這樣的物理模型、編程設計、物理計算,至少要十來年才能成氣候。
茅廣軍認為他研究的是當前粒子物理,核物理和天體物理的交叉領域,具有很重要的科學意義。他在科研檔案歸檔說明書中闡述了己最終完成的對中子星、奇異星和脈衝星的研究,並且對超核和真空反粒子能譜有了一個理論模型。他認為如果對這個課題做深入研究,很有可能是一個新核子態的研究方向,有可能會涉及到能源問題。
4、茅廣軍是一個要求進步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在高能物理研究所工作期間,曾幾次向黨組織提交了入黨申請書。闡述了自己作為一個青年科技工作者逼切要求加入中國共產黨的理由,這是在政治上要求進步,做出的重大選擇:願意為黨的事業貢獻自己的聰明才智,隨時準備為黨和人民犧牲一切,永不叛黨。為中華民族和中國人民事業貢獻自己的力量,為共產主義奮鬥終身。最後一句:“請黨組織考驗我吧!” 這麼一個積極要求進步,學術上有一定造詣的年輕科學家是什麼原因使他走上了不歸路呢?
二、茅廣軍受逼害墜樓致死的原因
1、三年聘期的考評結果不合情理
三年聘期考核事實是:
茅廣軍與高能物理研究所簽訂的崗位聘任合同是2001年9月到2004年9月,而科研合同是要到2005年12月才到期。
在三年的聘期中,茅廣軍已經完成了與高能物理研究所簽訂的聘任合同中的工作量和科研工作。截止到2005年8月,共發表文章10篇,其中有4篇是2005年寫的。2004年還寫了一本美國NOVA SCIENCE出版社特邀出版專集(120多頁的專著書),專著書文字總數量為5.1萬個英文單詞16個圖5張表格。也就是說,截止到2004年,他共有6篇文章和一本專著,還培養了三位研究生。中國科學院高能物理研究所文件[2000]高發人字第445號文《關於印發“高能所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崗位聘任條例”的通知》中,茅廣軍崗位聘任內容他是全部完成的;崗位考核內容是沒有文章數量要求的。
在考評中,高能物理研究所不是以崗位聘任合同考核,而是個別人為達到排擠目的而臨時設定的考評,僅用文章數量比較,這樣的考核是不合理的,以茅廣軍文章少,逼他調走,這是不符合崗位考核內容的。有一位領導說:“茅廣軍在研究所三年工作是有成績的。要說文章,他寫的文章不比別人少,茅廣軍研究的課題是一個人獨立的新課題,一個人寫,再長的論文,也只能算一篇。別人都是幾個人集體合作的課題,假設有4-5個人合作研究一個課題,每篇文章都簽上名,一下子就有4-5篇論文。應該給他時間,讓他做下去。因為他所研究的課題,合同時間還未到”。茅廣軍墜樓去世,這位領導人表示非常悲哀和內心的歉意。
高能物理研究所對他三年聘期的考評結果為不合格,是不合情理的。
2、高能物理研究所要強行收回茅廣軍住房
茅廣軍在工作期間:2003年1月,按該所所謂分配經濟適用房一套,總建築面積125平方,出售給茅廣軍。茅廣軍共付款46萬元購房款。在住房附加協議中:凡是購房後工作不滿五年,“調離、辭職、離職、開除”的要收回住房,我們知道:經濟適用房是國家、政府、單位對工薪階層的一種政策,一旦分得,購買後屬個人財產,高能所以所謂內部協議、捆綁人才流動,是違反國家經濟適用房有關政策規定,是一種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而且是高能所領導強逼茅廣軍調離工作的。
在茅廣軍調動工作前,對住房是否收回,是否調動工作,是經過該所領導同意後才決定的。茅廣軍為調動工作和經濟適用房問題,專門找過陳和生所長,陳說,你聯繫了單位很好,但房子不能以經濟適用房的價格給你,可以按照所內市場價補差額給你。茅廣軍也表示同意,陳和廣軍還一起算出了要補14萬多元錢的差價。這樣茅廣軍才決定調離工作單位。
事後在辦理調動過程中,茅廣軍第二次去找陳所長,陳出爾反爾,不但推翻了自己的承諾,說:“什麼時候說過房子可以不收回?你的房子就是要收回”對茅廣軍的態度十分粗暴。茅廣軍說:“既然所長講話不算數,房子要收回,我就不調了,聘我副研究員也干。”陳說:“副研也不聘你”。茅廣軍說:“不聘我,我自己干,也不走了。”陳說:“不但不聘你,還要開除你”。還對他拍了桌子。茅廣軍面對出爾反爾、態度粗暴的陳所長,感到受了欺騙,受了欺侮,氣得他飯也吃不下,覺也睡不好,老是說:權在人家手裡。覺得自己百無一用是書生。
那天陳所長事後也感到自己的態度有錯,擔心茅廣軍出意外。立即打電話給茅廣軍室里的有關人,要他們注意。可想而知,茅廣軍一介書生,被陳和生逼得墜樓了。
茅廣軍十分熱愛自己的科研,非常希望自己能在高能物理研究所深入科研,做出點成果來。但高能物理研究所,不僅沒有關愛人情,更容不下他,還要強行收回住房,逼他調走。無可奈何,因為高能物理研究所扣着不下調令單,到2005年8月份退房的時候,茅廣軍十分委屈和傷心地接受高能所退回的2003年1月交的部分購房款,至今高能所還扣壓了20多萬元錢。(住了兩年,房屋裝修費僅以80%退)
3、在調動工作過程中高能物理研究所再次刁難。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經過三步批准手續(系、理學院、學校)歡迎茅廣軍以正研究員的職務去工作。北航在調檔案前,特別向茅廣軍交代:在職務職稱一欄,只要填上“研究員”三個字就夠了。為這事,茅廣軍特意去找了陳和生所長,問他:“我在高能所是不是正研究員?”陳所長說:“你是千真萬確的正研究員”,茅又說:“請高能所在職務欄給我填上‘研究員’三個字?”陳所長回答:“沒問題,我會通知人事處”。結果在轉檔案時,高能所卻抽掉了當時茅廣軍進高能物理研究所,經過所內外十多位專家評定正研究員的重要檔案材料。只寫聘用研究員三年(2001.9-2004.9)。根據人事檔案管理規定,職稱評定材料、年度考核材料都必須進檔案的,人員調動時是必須完善檔案的。但該所還狡辯說,這些材料是不進檔案的,我們想高能所的領導是不會不知道國家檔案管理規定的。
在調動中,茅廣軍再三懇求,將自己評為正研究員的材料寄給北航,但高能物理研究所藉故一再推託,結果只寫了一張證明:茅廣軍進高能物理研究所是經過專家考評為正研究員。高能物理研究所在他調動工作中的刻意刁難逼害,是茅廣軍墜樓之死的主要原因。
三、高能物理研究所的領導在處理後事過程中沒有人情味,是冷酷的。
1、9月14日凌晨墜樓後,我們最先看到一條報道:高能物理研究所一位姓孟的女士急急忙忙在網上發表,說茅已在8月12日調離高能所,此事與他們無關。為什麼匆匆表態?心裡有鬼!茅廣軍8月份的工資是高能所發的,茅廣軍是北航8月31日開學,才去報到的。
2、當時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領導為了儘快趕到石景山醫院,要求高能所派一位同志帶路,而高能所拒絕了。看,有多冷酷!
3、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領導為了讓剛下飛機的茅廣軍年老的父母,能稍微休息一下,要求高能所領導安排我們在高能所的招待所休息(因為茅廣軍的房子被公安局封着)他們也不同意。這哪有點人情味!
4、14日當天下午我們隨同公安局的同志現場勘查結束時,高能所辦事人員就要把茅廣軍的房門鑰匙收回去,當我們說明茅廣軍還有20多萬元款被高能所壓着,公安局的同志才把鑰匙給我們。
5、14日出事的當天,高能所無一個領導出面,好像不知道此事。晚上,有二位同事自己來看我們。高能所直到15日下午4點多鐘,高能所才有人到停屍間來看茅廣軍。
6、一切後事都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派領導處理的,茅廣軍在北航只工作了14天。茅廣軍在高能物理研究所整整工作了四年,是死在高能所領導眼睛面前的。
四、茅廣軍選擇墜樓之死,高能所領導有不可推卻的責任
1、茅廣軍在高能所三年工作表現,高能所領導應該明白,是有成績的。茅廣軍的科研合同要到2005年12月份才到期。他換了研究方向,是一個新課題,而且不同課題有天壤之別,不能用一刀切的方式來考評。高能物理研究所對茅廣軍的考核沒有按照崗位聘任條例內容考核是不合情理的。科研不能急功近利,現在考評中只看文章篇數,不看質量的弄虛作假風氣,它將阻礙中國科學的發展。
2、茅廣軍從1997年3月到德國法蘭克福大學洪堡任研究員開始至今一直是正研究員。但在茅廣軍調動工作過程中,高能所遞交檔案?br />
2、廣軍從小愛勞動。我們家庭比較困難,中學時,下午放學回家做完作業,就幫助家裡搞副業,糊紙袋補貼家用。廣軍大學第一學期買第一塊手錶的80元錢是用糊了整整一個暑假的紙袋湊攏來的錢買的。南開讀碩士,暑假回來,他說要體驗生活,也去冷庫工作。他說:“可以多買一些書。”廣軍從小愛清潔,也很勤儉,讀大學、碩士、博士生,放假回家,把穿破的鞋子、襪子,不能穿的衣服,都洗得乾乾淨淨帶回來,交給媽媽,媽媽說:“既然不能用了,為什麼還要洗得這麼幹淨帶回家?”廣軍總是笑着說:“我讓媽媽知道,我沒有浪費,破衣服可以做抹布用”。是那樣的純潔、細心。
3、廣軍,你長大了,只要有你在,媽媽就能看到你的笑臉,聽到你的笑聲。你非常謙和,非常熱心,非常開朗,也很活躍。你尊敬師長,孝敬長輩和父母,友善親戚,熱愛同學和同事,愛護小輩。
廣軍是南開大學余自強教授培養的碩士,是著名核物理學家卓益忠、李卓霞導師培養的博士,中科院理論物理所趙恩廣導師培養的博士後,德國的洪保學者,在32歲時就成了正研究員,要知道德國洪保學者和日本STA基金是世界優秀的年輕學者才可能拿到的,中科院高能物理研究所給你正研究員是物有所值。
4、2001年,廣軍懷着報效自己的國家、熱愛自己的專業,滿懷報國熱情來到了中科院高能物理研究所,開展了新的研究方向。
三年來,勤勤懇懇、踏踏實實,虛心好學,尊敬老一輩科學家,關心別人、愛護學生。你對學生的文稿可以不厭其煩的修改6次,使學生明白如何踏踏實實做科研工作。而你自己卻不在論文上署名。這比起有些因為不送文章給她(他),而懷恨在心的“學霸”來說,你的品格顯的是那樣高尚。你的行為是對學術界腐敗風氣的鞭策。
你對學生又是那麼愛護,節假日你請學生聚餐、開會。出去打的,你愛、歡言笑語,洋溢着樂觀、愉快,生活充滿現實。
高能所領導沒有保護好國家的科研工作者,沒有保護好我們的兒子茅廣軍,扼殺了他的才華,使得國家失去了一個優秀人才,我們失去了一個好兒子,給我們帶來撕心裂肺的哀痛。
聽說高能所的領導與群眾的關係長期處於水火不相容的狀態。曾經有魏安紅因被下崗,當着副所長的面喝毒藥自殺;宋照亮因評職稱上吊自殺;李勇貴被含冤關進監獄,受刑十個半月;有青年研究人員黎源捅死教研室主任黃泰傑;今天又逼死了我們的兒子。難道不應該深刻反省,高能所人才管理中存在較大問題,難道你們不應該反省是否對科研人員進行過哪怕一點點的人文關懷?可見高能物理研究所領導的所作所為,不完全具備共產黨員應有的先進性。我們強烈要求:高能物理研究所領導必須進行深刻反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並承擔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給我們明確的、合理的答覆。還茅廣軍一個公正。
叩求:上級領導關注:調查事實真相,還茅廣軍一個公理。
茅廣軍父母:茅榮釗 黃夏仁泣訴
聯繫電話:宅電 北京 010-88236649
手機 013003747539
2005年10月14日
(xys.3322.org)(xys.xlogit.com)◇◇
關於茅廣軍事件的說明
高能所黨政聯合辦公室
我所原理論物理室研究員茅廣軍同志墜樓身亡一事引起輿論的普遍關注,有
的新聞媒體作了報道,網上也有許多議論。茅廣軍的去世,高能所從領導到職工
都感到十分痛心,也感到非常意外。他曾在高能所工作了近四年,大家都不希望
看到這樣一個結果。我們特別對他的父母親痛失愛子,白髮人送黑髮人的巨大悲
痛表示深切的慰問,真誠希望他們節哀和保重。
10月31日,網上貼了一個題為“博士生導師跳樓誰之過”的帖子,落款上留
有茅廣軍父母的署名,以及住宅電話和手機號碼。我們認為,這個帖子所談的很
多問題與事實有很大出入,許多是一些道聽途說,歪曲事實的東西。它在網上的
傳播,不僅損壞了高能所的聲譽,還會給許多有關及無關的人員帶來傷害。但考
慮到茅的父母由於失去兒子的痛苦,對高能所的情況不了解,我們沒有在網上公
開澄清。11月2日,高能所有關領導在接待茅廣軍的父母時,就文中所談問題與
他們交換了意見。茅廣軍的父母明確表示,他們不知道這個帖子,帖子不是他們
寫的;並說,他們的住宅電話和手機號碼很多人都知道,帖子是誰寫的他們不清
楚。在此之前,網上也有一些不符合事實的東西。鑑於此,我們認為有必要對事
實加以澄清。
一、關於三年聘期期滿考核問題
學術水平的判斷,合理的科學評價體系與機制是科研機構的立身之本。高能
所近年來一直在探索建立一個科學的評價體系,以推動我所科研工作的健康發展。
對茅廣軍同志的離去,大家都感到十分惋惜。人已經不在了,我們本來不願
再做過多的評論。但是,既然這一問題引起一些同志對高能所乃至中國科學院的
評價體系提出質疑,我們還是要做些說明。這不僅是對死者,而且也是對社會公
眾負責。
茅廣軍同志2001年9月到高能所工作,被聘為正研究員,聘期三年。2004年
高能所結合年度考核,對所有聘期已滿的研究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委員會由14位
該領域的專家組成。在茅廣軍報告了他三年來的工作及下一步計劃後,考核委員
會對其成果水平及未來發展進行了評估。經無記名投票,11名委員認為茅廣軍不
合格,其因素很多,包括工作成績,現狀及其將來計劃,學術水平等,其中一條
可以定量的是他三年只在國外發表了一篇文章。而理論物理室其他被考核研究人
員,包括副研究員,相應的文章數目至少有3篇,好的有二、三十篇。作為理論
物理研究人員,其成果主要體現在國際一流學術刊物上發表文章的數量及其影響
(引用率)上。非國際一流刊物上的文章一般不作為主要考慮。茅廣軍在報告中
也提到他寫了一本書,但書的內容是教科書類型的,並非是他的具有創新內容的
研究成果。應該說科研成果的評價是一個十分複雜的問題,許多問題無法定量,
為了讓公眾有一個了解,人們經常用文章數目來說明,但事實上遠非文章數目那
麼簡單。因此是否合格,只有本領域的專家才能評價和判斷。我們認為考核委員
會的評價是有說服力的,其結論經得起國內外同行的檢驗。
為了更好地人盡其才,高能所給他一年的時間,建議他流動到一個更適合發
揮其作用的崗位去。應該說人才流動是目前社會發展的大趨勢,任何一個研究所
不實行人才流動,就無法提高學術水平,與國際水平的差距也只能越來越大。人
才流動是要讓每一個人都能找到最適合自己的崗位。流動了的人才並非不優秀,
只是不適合他目前的崗位。
二、關於“強行收回茅廣軍住房”
1、按照茅廣軍與高能所簽的住房協議,在高能所工作未滿十五年,分房後
未滿五年,因此不能保留住房。他同意退出住房,但要求補償裝修費。以往高能
所在更換住戶時,前面住戶裝修的費用,由後面住戶與前面住戶自行協商適當的
補償。而高能所05年1月28日的所辦公會議決定,由所里返還茅廣軍的住房裝修
款80%。他希望在沒有買到新房之前,所里能讓他繼續住在現有住房。所領導表
示,在買到新房前可以租用高能所現住房,以解決他在找到新的住房前的困難。
然而在辦理調離手續過程中,他突然提出不退住房。經多方解釋工作,他同意按
規定辦理退房手續,調出我所。今年8月11日,他與所房產科簽訂了租房協議,
租期兩年。125平米的新房,租金為:第一個半年353元/月,第二個半年882.5元
/月,第三個半年1424元/月,第四個半年1765元/月。
2、關於“至今高能所還扣壓了20多萬元錢”。茅離所前,所里已經退回了
他購房款中的貸款部分,未收兩年貸款利息。而購房補貼按照國家的規定,在他
買房時才可以取出使用。這一情況主管所長向茅作了說明。
在茅意外死亡之後,16日下午主管所領導請理論室轉達給茅廣軍的父母,如
果他們要提取茅廣軍在建行的購房補貼,財務處可以隨時為他們代辦有關手續。
茅的父母當時表示他們還不想辦理。所以,根本不存在“扣壓了20多萬元錢”的
問題。
3、關於陳所長答應房子“可以按照所內市場價補差額給你”。
茅廣軍所住的28樓,是位於我所工作區域內,由我所自建的職工住宅樓。該
樓按照國管局確定的價格出售給本所職工。根據《中央在京單位已購公有住房上
市出售管理辦法》第八條的規定,該樓不上市出售。這是早在2003年就已經所務
會議研究決定,並報國管局備案的。所以,高能所無權自行定價出售該房,更不
存在所內市場價。
多年以來,住房是一種職工福利。高能所的住房分配有嚴格的程序和分配辦
法。每次分房,由所黨政領導、職工代表和有關研究室、職能處負責人組成的房
委會都要經過多次討論,公布分房名單,三榜定案。分房排隊按年齡加工齡加職
齡計分,由高向低排隊。近年來,為了吸引和留住優秀青年科技人才,住房分配
向青年科技人才傾斜。所以,每次分房,都由所辦公會特批一定比例的青年科技
骨幹住房。無論是房委會討論通過的、還是所辦公會特批分房的,都是經過集體
討論決定的。任何一位所領導都無權批一間房,更不用說獨自決定賣一套住房。
而且,實際工作中從未有過這樣的先例。
茅廣軍認為可以多出14萬多元購買該房的說法究竟從何處來的,是他自己的
一種願望,還是一些不了解所里住房管理政策的同志的建議,我們已經無從知道,
但認定是陳所長說的,完全不符合事實。7月初北航來商調函後,他找陳所長談
到北航將組織在農大附近團購經濟適用房,但要等1-2年,希望能買高能所現有
住房時,陳所長一再對他解釋上述規定,強調所里無權賣給你,但過渡期可以租
用,所里儘量考慮你的困難。此後所辦公會確定了上述極為優惠的租金。
帖子上所謂第二次談話的各種描述也與事實不符。
在高能所,數百名曾在對撞機建造過程中、在科研工作中做出過貢獻的老同
志,還都居住在80年代到90年代初建成的70、80平米的老的三居室中。這一問題
一直是近年來困擾所領導的一個難題。為了改善老同志的住房條件,所里採取了
一系列措施。為三棟樓房加了後陽台,目前正在改造“住五”,為部分老同志調
低樓層等等。我們希望通過住房的社會化逐步解決這一問題,但是路還很長。
三、關於“在轉檔案時,高能所卻抽掉了當時茅廣軍進高能物理研究所,經
過所內外十多位專家評定正研究員的重要檔案材料。”
根據中國科學院科發人字(1999)0137號的有關規定,我所(2000)高發人
字第364號文件第三條明確:“實施按需設崗,按崗聘任的新機制要求將職稱考
評與崗位聘任結合進行,不再進行按年度的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單獨評審。必須
按照科學目標的需要設置崗位,公開招聘遴選,簽約聘任上崗,加強任期考核,
通過競爭上崗所取得的職務和相應待遇僅在聘期內適用”。所以,茅廣軍經專家
評審聘任為研究員,人事檔案里不可能有過去那種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只有崗
位聘任合同書。
茅廣軍同志調北航工作,檔案中崗位聘任合同書、工資轉移單和行政介紹信
中職務一欄填寫的均是研究員。北航要求提供專業技術聘書,科學院系統各研究
所實行的是崗位聘任合同,沒有“聘書”。而為了解決“聘書”問題,我所為茅
廣軍開了證明信,明確說明“茅廣軍同志是高能物理研究所理論物理研究室的研
究員”。這一點我們向北航人事處和理學院的領導作過解釋,他們表示知道此事。
我們也向茅廣軍同志的父母作過多次解釋。
茅廣軍同志7月間對所領導講:對沒有教學經歷的研究員,北航要求在調入
後先試教課程,合格後即聘為教授。他預計在10月份能聘為教授。事發後,北航
領導也告訴我們同樣的話。
四、文中說“高能物理研究所的領導在處理後事過程中沒有人情味,是冷酷
的”,“14日出事的當天,高能所無一個領導出面,好像不知道此事。”
事實是,14日清晨5:50分我所總值班室接西門值班室電話,說一位遛狗的
同志發現28樓草坪上有人墜樓,值班員立即呼叫120和110。總值班室報告保衛處
長,6:00處長到現場,120、110陸續到現場。高能所一位主管副所長也立即到
了現場,並通知茅原來所在的研究室主任,確認墜樓者是茅廣軍。120的醫護人
員確認人已死亡後,移交110處理。副所長和保衛處長在現場組織保衛處工作人
員和保安人員協助公安人員保護現場,並調來高能所消防中隊協助公安人員進入
茅的房間進行現場勘查。
約8:00遺體拉走後,副所長還向公安人員詢問是否由我所通知家屬。公安
人員答覆,由我們處理,我們會通知北航。之後,副所長指示保衛處與北航保衛
處聯繫。保衛處多次打電話給北航,詢問是否已經通知了家屬。
14日當晚,茅原來所在的研究室主任和一位同事看望茅的父母。15日上午、
下午高能所三位所領導、人事處長、室主任兩次到茅家,家裡沒有人。下午5點
多鍾,我們從北航知道家屬要在朝陽醫院太平間守靈,立即趕到朝陽醫院太平間
弔唁茅廣軍,並慰問茅的父母和弟弟,直到將近晚上八點才離開。16日上午,三
位所領導、有關處室領導、同事、學生都到八寶山為茅廣軍送行。遺體告別後,
我所人事處長、理論物理室室主任和黨政辦一位工作人員一直陪同家屬直到把骨
灰接到茅的家中。
文中這一部分所述其他內容,如鑰匙、招待所、帶路問題等等也都不符合事
實。
五、文中最後一部分說,“聽說高能所的領導與群眾的關係長期處於水火不
相容的狀態。”接着列舉了幾件完全是歪曲事實、混淆是非的事例。
對其中所說的一些事,我們想提醒該文的作者,不要為了詆毀高能所的領導,
而不惜傷害那些曾經因失去親人而深陷痛苦,而現在依然健康生活着的無辜的同
志;更不要顛倒黑白。例如其中所謂“李勇貴被含冤關進監獄,受刑十個半月”
一說,則完全是非不分的。2000年至2002年期間李XX私自出口從加速器中心借用
的加速管,出口高能所工廠製造的四極磁鐵等,所獲收入套取現金數十萬元,沒
有入賬。法院認定李的行為"顯系嚴重違反對國有財產的管理及財經法規的規定",
公訴機關移送的李私自保管的帳外公款發還高能所,並在司法建議書中建議高能
所對李XX給予黨紀政紀處理。2004年所黨委決定給予李XX開除黨籍處分,所務會
議決定開除留用察看一年。
對茅廣軍同志的離去我們感到十分悲痛和惋惜。他的離去只是近年來屢見報
道的高學歷人才輕生的又一個不幸的事例。這首先是對社會,對各單位的領導提
出一個十分緊迫的問題:思想工作如何適應改革發展形勢,如何加強對青年人的
關心、教育,引導青年人以積極健康的心態面對生活、工作中的各種波折,避免
此類事件的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