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揚家醜才能避免家醜 -從黃禹錫事件談起 |
送交者: 鄒承魯 2006年01月01日13:44:42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科學時報:敢揚家醜才能避免家醜 ——從黃禹錫事件談起
2003年發生在美國著名的貝爾實驗室的舍恩論文做假的醜事,由於貝爾實驗室不僅敢揭家醜,並且組織調查組進行調查,調查屬實後公開宣布撤回已在國際頂尖刊物上發表的有問題的論文,開除犯有捏造實驗數據的作者。這樣做,只有增加了該單位的誠信度,維護了該單位的學術聲譽。 近年來我國發生了多起履歷造假、論文造假、剽竊等醜聞,但是極少見到有關單位對這些醜聞進行公開調查及公開處理;未見像貝爾實驗室或首爾大學那樣能正確對待這些問題,而是本人及所屬單位竭力掩蓋所發生的醜事;並且引用古語“家醜不可外揚”作為這種做法的依據。但是應該認識,揭露家醜的目的絕對不是為了醜化某一個人,或某一個單位,而是揭露某種做法的錯誤以教育本人,並讓廣大科學界從中吸取教訓,以避免類似事件的重複發生。首先本人應該正確對待,只有認識錯誤並有所表示,才能改正錯誤,避免錯誤一再發生。懲前毖後、治病救人,是我黨一貫的優良作風。敢揚家醜才能教育當事人,才能讓更多的人從中吸取教訓,以維持我國學術界的誠信度。在這個問題上新華社記者毛磊的文章《家醜該揚就得揚》(上海《解放日報》9月27日)寫得好,但看來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和注意。 一些單位竭力避免家醜外揚的原因,不外是怕家醜外揚後影響本單位的聲譽,或者是保護某一知名人物的聲譽。實際上,特別是在現今網絡發達時代,捂是捂不住的。古人有云:“防民之口,甚於防川”。對於家醜採取捂的做法,只能讓人認為當事人完全沒有認識錯誤,所屬單位對於該醜聞採取容忍,甚至默許的態度,實際上的效果是欲蓋彌彰,只能對該單位或某當事人在學術界的聲譽起到極其惡劣的作用,最終結果只能促使類似家醜的不斷發生。 近年某知名大學對發生的一樁剽竊事件進行了嚴肅處理,這無疑是正確的。但據聞也有一些不同看法,其中之一就是,為什麼對某人進行嚴肅處理,而對此前發生的類似事件卻輕輕放過,甚至不許聲張。在學術問題上同樣應該對所有人一律平等。對待知名人物,更應該嚴格要求。我並不提倡算舊賬,但如果對過去發生的某些醜事,不許聲張,不予處理,不僅對本人沒有起到教育作用,其他人也認識不到這樣做的錯誤。由於被掩蓋的醜事事實上仍在不斷傳播,掩蓋只能對本人在學術界的聲譽繼續起到相反的作用。某知名大學近年發生的剽竊事件,不能不認為是過去捂蓋子錯誤做法的後果。我並不是提倡算老賬,但家醜必須公開揭露,“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做錯了事,只要認識錯誤就好,認識錯誤就是改正錯誤的起點,當事人必須對問題有所認識並有所表示,這樣才能達到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目的,才能避免錯誤的再次發生。 對於本單位敢揭家醜,或外單位代揭家醜的個人,應該認為他們是幫助改進錯誤,從而淨化我國學術風氣,如所揭問題與事實不符,或對問題有不同意見的,應該公開聲明或申辯。而決不能採取置之不理、不顧或歪曲事實地狡辯,或拒不承認事實,甚至對揭發人進行謾罵、打擊,甚至人身攻擊等錯誤做法。這樣做只能表示本人或本單位拒不承認錯誤,完全沒有改正錯誤的決心,只能進一步破壞本人或本單位的學術聲譽。 我深信我國有關單位如果能敢揭家醜,嚴肅進行調查,如調查屬實,能勇敢承認錯誤,並堅決予以處理改正,才能維護本單位學術聲譽,才能淨化我國學術氛圍,才是扭轉我國當前學術界腐敗現象的唯一正確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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