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給“學術腐敗”開藥方 |
送交者: luda 2002年04月26日17:59:38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作者:黃力民 北京大學教授抄襲事件一出,學界蒙羞,各方媒體、專家學者捲入爭吵而沸反盈天。不久恰逢"兩會"期間,又着實地挨了委員、代表的一頓教訓。一大堆的說詞可以歸結為兩個問題:第一,情況是不是很嚴重,夠得上"驚曝""震驚"嗎?第二是怎麼辦?回答第一個問題很簡單,不管是學術界、教育界內人還是發表各種指責意見的各界人士,都會知道各類考試(絕不止是學生!)舞弊的由來已久,知道學生求職用的文憑、獎勵專業人員的晉升材料各種立項的論證材料,常常是魚目混珠、真假難辨。 還有那遍布城鄉、打不倒壓不垮的"辦證"廣告反證着什麼?而且既然有那麼多的吏治腐敗、司法腐敗、行業腐敗為什麼不會有學術腐敗? 見怪不怪,因此重要的問題似乎是怎樣給"學術腐敗"開藥方了。藥方跟着病因來,根據各人所理解的原因而有各自的治理辦法。搜檢一下媒體就會發現,四面八方所開出的藥方可是太多了。 "缺乏學術民主與學術批評"--但是學術界已經是夠民主了,眾多的學術團體、出版社、學術刊物編輯部、評委會,都是非常客氣地對待、接納各種學術成果。由於媒體的發達,批評也很多,現在大家常提到的幾起抄襲剽竊事例都不是"驚現",早就有人多次批評了。 "缺乏學術評價體系,抄襲剽竊者失敗幾率小"--這似乎也欠妥,學術成果評價體系確實需要完善,但要象產品的質量技術監督那樣來檢驗學術成果也不可能,何況任何體系都難以排除人為因素。較少受人為因素影響的是量化,然而又有人說: "都是量化惹的禍"--激烈的批評莫過於說量化評價體系是"逼良為娼"。此辦法的有效性在國內外均有證實,例如"二戰"中美軍將官兵的服役業績進行量化,根據積分點數多少安排人員的休假。當然一種評價體系可能對一部分人有利(容易彰顯其工作成績)而對另一部分人則不那麼有利,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畢竟不存在八面玲瓏的評價體系:梁山泊排座次有的主張按武功有的主張按資歷,相持不下就來個加權平均。量化辦法有效而非萬能,問題是誰教你"量化"至上呢?"逼良為娼"的說法現在被用於解釋很多現象,這是一個複雜的社會學問題一時說不清楚,但至少要問被逼者可不可以不受他人的逼迫呢? "學者要自重自律不能為利益所驅動"--正常社會的正常人都應自重自律,說學者更應自重自律似乎也對,不過社會環境的反作用不可不考慮。比方說我們今天指責某著名學者在"文革"中揭發批判他的同事,大概不會將此歸因於"自重自律"的闕失。說學者因浮躁而行為失范,其實大學本身更是浮躁,浮躁得動輒宣布若干年內要成為某某範圍的一流大學,就象四十多年前的"超英趕美",全然不顧別人就算不進步那也很難退步呀。 "加強對科研人員的教育"--前一條要求管好自己,這一條則是外部教育。但是由誰來教育呢?又讓誰來教育"教育者"呢?今天的青年學者其行為影響着在校的學生,而他們十多年前的老師所受的教育顯然也是有缺陷的。 "建立全國性學術道德建設委員會"--仍屬"加強"類型的措施。連中國足協都不過是有兩塊牌子的政府機構,在當今泛政府化的環境中,與"學術腐敗"有關的話題已經介入了足夠多的政府行為成分,再多一個政府的或准政府的機構也不會怎麼樣。 "健全法規,加大打擊力度"--抄襲剽竊只是現象,首先得分清是法律問題還是道德問題。對有違道德的抄襲剽竊行為不可進行打擊更遑論加大力度。關於學風、師德、學術道德的種種規定相信早就有過,但要說清這些規定何以會成一紙空文,則是一個比我們現在討論的這個問題更難的問題。當然作為行政措施,教育部近日已發出加強學術道德建設的文件,此前北京大學也有會議有決議,可以預料相繼而來的是每個省、市、區教育廳發出的類似文件以及每所大學的相應表態,加大力度由此得以體現。 "反學術腐敗是系統工程要進行綜合治理"--這是各級領導面臨難題時的萬應靈丹,按照人們通常的理解,這也標誌着問題真的是很難辦了,多半會曠日持久地拖下去。 也有轉換視角來開藥方的:"不能將學術腐敗與吏治腐敗、司法腐敗相提並論","對這一現象的嚴重程度、普及程度不可估計過高"。臨床醫學中有心理暗示法,使病人以為自己並沒有什麼病,因而有助於病體康復。有沒有可能將這一辦法移植到學術腐敗的的治理?這是一個大膽的探索。但現在面對的是一個有病的社會或社會群體,它會接受"沒有病"或"小病不妨"的暗示嗎? 或許會有人再將目光轉向發達國家,他們怎麼做的?西方人通常會預設防範措施,而在發現有抄襲剽竊的文稿或刊錄的文章時則就事論事,刊物或出版社會在它的範圍內公示並且若干年內拒絕該作者的投稿,勿須涉及此人學術水平、學術道德的全面評價以及他的導師、領導應承擔什麼責任。中國文化的傳統恰恰是基於人性之善不會預設防範措施,而出了問題必定上下左右地株連。兩種做法事涉文化積澱的差異與價值判斷取向的不同,就算引進也非短期之事。 對於眾多熱心人發表的意見作了一番這樣的評說,真的不忍心說一句"文不對題"或"隔靴搔癢"。北大事件只是因為其學術層次高而令人驚訝,大學基礎課程那些反覆翻造、千篇一律的教材與輔助教材,那些堆積如山的高等教育研究論文,若都較起反"學術腐敗"的真來,那還不烽火連天混戰一場。某著名大學校長一次與學生對話,學生提問:若我們告訴您我們都有過考試舞弊的經歷您相信嗎?校長回答不相信,學生報以笑聲。學生笑校長不知道"行情",而校長的"不相信"是基於這些學生的優秀學業應當沒有舞弊的必要。可見考試舞弊已成為文化現象而不是僅用功利目的所能解釋的。因為學術腐敗而使學術道德、學術規範、學術評價、學術倫理、學術價值被翻炒了一遍,仍然找不到結論,當我們探討諸如此類的問題時,總是陷進一個個怪圈,這正是說明話語空間的逼仄有限。關於學術腐敗的核心原因與應對辦法就象高等教育中的其他重要問題都只能在高等教育的制度性改革中獲得有實質的解決。中國處在變革時期,如果高等教育制度改革的近期、中期、遠期目標是什麼尚且不清楚,遏止與杜絕學術腐敗的機制是難以建構的。最近一條消息說作為改革措施教育部首次批准幾所大學有自辦專業權,而若干年前頒發的《高等教育法》即已明確大學自主開設專業,這是不是在做一些進一步退一步的遊戲?中國高等教育的內部制度尚未理清,又要面臨"入世"後國際高等教育的挑戰,當務之急唯有從大學的理念說起,明晰大學的社會地位、大學的公眾形象,確定大學的經費支持與運行體制,建立大學的管理制度教師制度學生制度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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