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超導物理學泰斗痛斥”妄議中央”謬論
中國超導物理學家,中國科技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系主任凝聚態物理學教授、博士生導師阮耀宗日前在其個人博客上發表題為“由妄議中央大政方針想到的”一文,他在文中痛斥”妄議中央”的謬論,代表知識分子對現行體制發出了最強烈的吶喊。
阮耀宗在文中指出,最近從網上獲悉,重修後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於2015年10月21日正式發布,新條例將“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列入違反政治紀律“負面清單”,規定該類行為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口人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看到這個新聞,我啼笑皆非,都什麼年代了?還有“妄議中央大政方針”這種說法?以前是”家事國事天下事,事事可以關心”,現在是”中央大政方針不得議論”,以前是”天下興亡,匹天有責”,天下乃天下人之天下,非一家人之天下,憑什麼中央的大政方針國人就不能議論!憑什麼國人只能俯首帖耳,謹遵御旨而不能提出批評!憑什麼中央的大政方針都神聖不可侵犯?都是永遠偉大光榮正確?
鉗制言論的程度已經無以復加了,外國人批評你,你說“干涉中國內政”,黨員批評你,你說“妄議中央大政”,群眾批評你,你說“尋釁滋事”,千方百計不讓人說話,想把所有人的嘴都堵上嗎?不讓所有人說話,目的就是為所欲為,肆無忌憚!
不管你是多大的官,都是納稅人養活的,納稅人才是主人,你是公僕,如果你做得不對,納稅人當然有權提出批評,無論黨員還是群眾,無論中央大政方針還是地方政策法規,怎麼可以出台如此荒唐的法規,將批評意見視作洪水猛獸,一律拒之門外呢?
我是學物理的,物理學中引入一個新的概念,首先必須給它下個明確的定義。至今我尚未見到我們堅持的“四項基本原則”的嚴格定義。比如馬克思主義的定義,社會主義的定義。今天又提出“妄議中央大政方針”,我也沒見到它的明確定義,我希望我今天的話不屬於“妄議”之列,請別給我處分。
言論自由是憲法第三十五條賦予公民的權利,當然應該包括議論大政方針。依法治國現在比任何時候喊得都響,但依法治國務必須做到憲法至上,十八大之後我深感言論控制更緊,深為憂慮,特寫此拙文,望我們的黨能夠理解我這個奔八的老黨員的一片苦心。
回顧文革、大躍進„„我們應該吸取血的歷史教訓!我建議應該把“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這條規定修改成:歡迎廣大黨員群眾對中央的大政方針暢所欲言,提出廣泛意見,知無不言,言無不盡,有則改之,無則加勉,言者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