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社會在議論政府預算之使用優先順序時,值得提醒我們自己的是,在台灣任何未
來重要發展規劃中,將經費用來提升幾所一流研究型大學為何須要列為非常高之優先度
。在大太平洋區及歐洲其他國家已將提升一流研究型大學這個目標列為他們教育與科研
的最重要課題。事實上,任何一個國家為了其年輕一代的經濟及文化遠景,都不能忽略
提升幾所頂尖研究型大學這項重要工作。台灣在國際競爭中,在支助研究型大學方面,
不論在經費額度及施行適當再造之時程,已經落後其競爭者。我被聘為三個國家的相關
評審委員會委員,來評審其高教計畫的執行成效:1.由荷蘭科學基金會贊助的荷蘭頂尖
大學NOVA計畫、2.漢城大學的BK21 (Brain Korea 21)專案(漢城大學在上海交大世界大
學排名中列於153至201名)、3.澳洲國立大學(排名53)之品質評量。台灣五年五百億
提升台灣研究型大學計畫,如果再延擱,將對台灣未來競爭力有長期不良影響,也會危
及下一代經 濟及文化發展之前景。
其他三個國家之經驗
相對於我參與評審的3個國家:荷蘭(人口1600萬人)、南韓(人口4800萬人)、澳
洲(人口1900萬人),我認為行政院及教育部提出的計畫更為優異也切合需要。荷蘭的
計畫可以用來說明,荷蘭的人口比台灣(2300萬)略少一些,但相對於台灣有160幾所大
學院校,荷蘭只有24所大學院校。因此荷蘭在幾世紀來都能比台灣更為有效的集中其資
源,用於發展其頂尖的四、五所大學。荷蘭目前的問題是如何激發這幾所頂尖大學中在
選擇的重點研究領域上的合作,這正是NOVA計畫提出的目標。
當台灣頂尖研究型大學達到如荷蘭來登大學(Leiden University)(排名63)、烏
德斯勒大學(Utrecht University)(排名39)、葛洛寧恩大學(Groningen Universi
ty)(排名101~152間)及阿姆斯特丹大學(Amsterdam University)(排名101~152間
)相同國際水準及成熟度時,針對幾個久已建立但不同領域重點發展,一個類同NOVA之
方案或可證明有效,但這一天尚未到來。除非這些大學周邊之軟硬體基礎建構已經夠強
大,我擔心在五年五百億專案中,利用部份經費提升10個傑出研究中心是否能夠達成其
基本目標。一個整體仍薄弱的大學欲建立一單獨的卓越研究中心將困難重重,因為缺乏
健康研究文化的教授們很少會有動機去邀聘比他們更積極的同儕。此類補助不如直接撥
給大學,因為一個研究型大學校長會盡其大學所能的邀聘最好的教學及研究師資 。
南韓BK21專案致力於增加研究生數目,而且此專案在選定之重點領域裡,已成功的
在南韓頂尖大學中增加了近三倍的研究生。可是在這些給予特別經費資源的目標領域中
,此專案並未能提升這些重點領域的整體素質。我認為經費應花在改善師資上。一個頂
尖的大學最重要的資源在於傑出的教授。有了傑出的教授,傑出的學生將自動的流向正
確的研究領域,因為是最好的研究者在決定什麼才是經濟的、科學的、文化的或智識的
最有前途的領域。分配資源以吸引最好的教授乃促進大學卓越最有效的手段。當然,由
於大學之特別任務不外乎在訓練新一代之學者、藝術家及其他工作者,我們不能忽略學
生之需要及發展。欲在教授及學生需 要間兼顧適當之平衡,最需要創意者乃在一開明的
大學行政體系。
因此,擁有一直接撥給特別常編經費(block funding)之澳洲國立大學,應是台灣
的一個(近乎)正確模式。澳洲國立大學設立在略微超過50年前,因為澳洲政府智慧地
預為看到,除非它擁有至少一所排名在世界前端大學中之研究型大學 ,想具有世界層級
競爭力將不可能。澳洲國立大學在世界的高排名顯示,澳洲藉着給予澳洲國立大學遠超
過雪梨(Sydney)、墨爾本(Melbourne)、伯斯(Perth)等大學之確定、持續且充分
彈性資源,而確實達到它的目標。澳洲國 立大學因此可以吸引國家及國際上有才幹人才
到其校園,假如它沒有額外之資源 ,將無法見到。此一傑出教授群不但對澳洲的工業及
文化提升,或對澳洲其他未獲得常編預算大學,均已成為一巨大幫助。在國家邁進之路
途上,澳洲確已受到因擁有一世界級大學交互提升的好處。
但是,此澳洲模式正陷入失敗的危險中,這也是成立本人目前為成員之一的委員會
的理由。如果只有一個澳洲大學獲得特殊待遇,要求平等對待的政治壓力將很難抵抗。
同時,由於澳洲國立大學設立兩類不同工作性質的教授,一類主要工作在於教學,另一
類主要在於研究,我認為這也是不對的。因為教學與研究,兩者同為任何大學的首要任
務,以為國家培養一個更好的未來。任何國家的未來最終都落在它的年輕學生身上。為
了使這個由現在到未來的發展渠道更為順暢,使心智可塑性高之年輕人能感受到健康的
研究文化薰陶是極度重要的。這裡所謂健康 的研究文化就是指在實驗室、教室、與校園
生活中瀰漫的創新概念與創造精神的方法、學習與價值。能夠經歷感受這樣的文化對於
發展學生的智識是極為重要的,即使這些學生未來並不想成為研究人員。這些具有彈性
與提升自身價值熱誠的年輕心智,加上有經驗與智慧輔導者的導引的不可取代組合,正
是使教學與研究 型大學能成為世界上創新進步的基本動力、創造工作機會的主要資源、
以及各國 知識活力的推動力量。
更特別的是,在最高國際層級的研究是一種具有競爭性的活動,就如任何運動中的
追求卓越,學術的卓越也只有經過健康的競爭才能獲得。因此,只有一個參賽者的運動
,因為缺乏競爭,是無法激起技能與鬥志的挑戰。加州現有數個具世界級的學校,如史
丹福大學(Stanford)、柏克萊大學(UC Berkeley)、聖地牙哥大學(UC San Diego)
、洛杉磯大學(UCLA)、舊金山大學(UC San Francisco)、聖芭葡拉大學(Santa Ba
rbra)以及戴維斯大學(UC Davies)等。如果加州在高等教育只有一所世界級的學校,
加州將不會有今日它所擁有的強大經濟與文化影響力。同樣的, 哈佛(Harvard)與麻
省理工學院(MIT)的競爭精神使麻州位於世界智識與創造力階梯的頂層。反過來說,
因為只有一個受特殊待遇的大學,澳洲尚無法在高科技創投、藝術創新,達成與美國這
些引領世界潮流的州一樣的成功紀錄。
五年五百億新台幣專案特定條件
最後,讓我提出個人對於仍等待台灣立法院通過支用之五年五百億特別預算案三項
推動目標之看法。第一個目標旨在揭示須於台灣成立第一流研究型大學之迫切性。我已
指出為什麼這個目標對於台灣未來的經濟與健康文化息息相關,因此, 快速通過立法是
刻不容緩的。然而,這並不意謂着政府或教育部唯一應該考量的只是研究型大學。一個
世界級的國家需要許多不同種類的人力資源與才能,其中僅有少數人力需要投入最尖端
的研究工作。一個國家如果不能讓每一個學生都有機會達成或發揮他的最高潛能,不論
這個學生的才能或性向是在研究或在其他方面,是不可能有良好發展的。因此,我非常
贊同教育部的決定,今年度另特撥出預算10億來提升台灣非研究型大學及學院的教學卓
越計畫。我更贊同陳水扁總統在今年宴請大學校長的餐會上所做的決定,在下一個會計
年度中提撥50億的經費給這項重要計畫。我希望教育部能先行周詳設想應該推動的計畫
內容,然後再依此提出預算需求;而不是先爭取預算,然後再推動計畫。
五年五百億的第二項目標是推動大學法人化。法人化最重要的結果是把大學運作的
決策權交給董事會,而由董事會任命、考核甚至若需要的話可解除大學校長職 務。在這
樣的系統中,決策機制是明確的:校長和行政主管負責大學日常的運作 、學術及研究計
畫以及學校基礎建設的發展及維持。大學校長鬚向董事會報告整體的校務政策事宜,而
董事會則負責向教育部爭取各項預算經費。
而在目前的大學體系中,決策機制是模糊不清的,任何一個大學名義上都有三個各
自獨立的負責人:教育部、大學校長及校務會議。任何法人組織的負責人都知道當一個
團體有許多老闆的後果會是什麼,一團混亂。良好的治理原則在於有權力的人同時必須
承擔責任。目前,台灣各大學的組織架構讓校務會議擁有最高的權力,然而在這麼一個
成員眾多的團體中,卻沒有一個人可以承擔任何責任。相對來說,承擔責任的大學校長
,卻沒有最後的決策權。這是一個功能不良的系統 ,也是對於美國大學共同治校理念完
全的誤解與扭曲。在美國的大學,校務會議是大學行政的顧問組織,大學行政部門擁有
決定權,但是在重要政策上的決定, 則必須經過負責任而且任期長的董事會的批准。因
此,我支持政府所提出的法人化的方案,不只是因為它可以讓台灣的大學有自由能決定
各自可以發展的卓越利 基,也是因為法人化可以讓高等教育機構解決目前在管理上的僵
局。
申請五年五百億特別預算的第三個目標為符合申請此特別預算大學資格的限制,須
具有足夠的運作及人事規模。雖然我自己的大學目前的狀況並不符合此項條件,我仍然
支持此目標。我僅希望政府及教育部能予足夠的時間進行需要的改變, 而非強迫尚未准
備好的大學校園在不實際的步伐下進行。如同我在給清華大學師生的公開信中曾提到,
我知道世界上僅有少數頂尖大學的教授人數少於1,000人。 這項認知已經由本校研發處
所收集的資料獲得證實。在上海交大世界百大的學校中,只有一個大學教授人數明顯低
於1,000人。富有、私立且僅發展特定領域的加州理工學院大約僅有345位全時教授,但
其附屬之實驗室及研究群體卻有數倍於此之研究人員(單附屬於加理工學院的噴射推進
實驗室即有超過5,000名員工, 其中64%為科學家與工程師)。此外,加州理工學院只有
2,172名學生,超過一半 為研究生。因此,加州理工學院的生師比約為6:1,尚不及台灣
國立大學的三分之一。要政府提供與加州理工學院所享有的相當資源的經費給國內的大
學,幾乎是不可能的事。
當一個系所如台灣大部份系所一樣,沒有足夠的人力時,會產生下列幾個問題。首
先,研究人員將沒有與其研究領域相近的人討論共同興趣相關問題的機會。因 此,與其
他人力較充沛的國外大學相比,台灣的教授在學術上將較為孤立。第二 ,國內的教授須
較其他國外大學教授要開授其專精領域之外更多的課程。結果,學生所接受的資訊可能
較不正確或較不具啟發性,而它對學生的生涯選擇卻極為重要。第三,由於缺乏師資教
授所有需要的課程,教授們的教學負擔加重,減少了教授與學生相處的時間,也降低了
教授們對學生生涯指導的成效。最後,目前台灣所有大學的硬體設施均已不敷使用,且
極度缺乏適當之行政支援人力,使得台灣的大學教授與學生都常要做一些他們不感興趣
也非專業的行政工作,不僅浪費了老師與學生的時間,更嚴重的是該做的重要事情就沒
人做。如果大學的學術及非學術的營運規摸能夠適當的擴大,將可以更充份有效的利用
貧乏的資源。對企業而言,規模大代表具有優勢,它也適用於大學之經營。
綜上所述,行政院已經提出一個明智且深思熟慮的計畫以在台灣提升數個大學為頂
尖研究型大學。任何關心台灣未來的人都應該支持此項有魄力且具前瞻性的計畫。任何
緬懷過去傳統的爭論,都不應超越提供台灣子子孫孫一個更光明、美好未來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