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付民
在新冠病毒盛行全球的2020年3月,我曾公開發文“系統分治是抗禦武漢新冠病毒的最佳方案”。2021年9月我再次公開發文“也許人類無法簡易根除新冠病毒侵害,再提‘系統分治’”。如今多數西方民主國家巳經升級實行了科學合理的“系統分治”,但新冠病毒發源地的中國,卻仍在“原地踏步”:繼續推行所謂的“動態清零”!
我們知道,中國在抗禦新冠病毒侵害上一直是執行所謂的“動態清零”(區域或人群封控)政策。我認為,這種抗疫方式的實質是“暴政清零”,也就是藉助強大的政治力量強行阻斷“人群交流”。或者說以阻斷“病源傳播”的名義限制“人群流動(人身自由)”。它不僅嚴重侵犯(剝奪)廣大普通民眾的基本人權(行為和行動自由),還嚴重破壞人民群眾的基本生存(生活)保障。不僅嚴重阻礙了社會經濟的繁榮,也消耗了巨大的社會物質和人力資源。這種“暴政抗疫”方式,不僅充分證明了中國社會制度的野蠻落後,也充分體現了中國的政治制度是建立在野蠻的“等級霸道”基礎之上的!
科技抗疫與政治抗疫的分化在全球化的今天得到了充分表現,強力推行“人群隔離和接種疫苗”成為此次各國政府抗疫方式的重要選項。明顯忽視疫苗實際功效和副作用的實質性審核成為此次應對新冠病毒侵害的重要特徵。在各種此起彼伏的抗議聲音的關注中,西方民主社會似乎降低了強制推行疫苗接種。但新冠病毒發源地的中國,卻依然在緣用最初推行的野蠻的“強制隔離”政策。
強制隔離就是強行剝奪(限制)民眾的行為自由,這種強制行為在西方民主國家很難廣泛推行。因為它不具備“合法性”,自然只能在“非法制”為主導的極(級)權專制社會才能產生作用。為此,我們有必要審查它的“合理性”。以阻斷病毒(毒源)傳播為名義的“強制隔離”,對於易感染、易傳播病毒的抗禦具有一定必要性。但是,當這種病毒同時具有較低性傷害和易變種特性時,持續和廣泛採用“強制隔離”的必要性便值得考問。因為“易變種”不僅會不斷另起爐灶重新建立病源中心,還會持續延長病毒傳播與侵害的時間。頻繁封控不同的病源中心,無疑會耗費大量的社會資源。而長期封控社群流動,必然阻礙社會經濟的正常發展而破壞民眾的正常生活,得不償失!
我認為,應對易傳播、易變種、低侵害(相對而言)的新冠病毒應該採用理性科學的抗疫方式,這種抗疫方式應該是“綜合性群體免疫”。所謂“綜合性群體免疫”,就是通過“多種免疫”途徑實現群體免疫,而不是依靠唯一方式實現群體免疫!不少西方民主國家強力推行的“疫苗接種”只是在依賴唯一途徑實現群體免疫。但現行疫苗的實際功效卻“較低”(據說只能讓一部分人減少感染和降低傷害),且會出現各種各樣的比例較高的副作用,因而會招致不少民眾的強烈排斥和反抗。如果允許和接受一部分人群自願放棄“疫苗免疫”選擇“自然免疫”,不僅符合科學的“充分價值”且能體現出公正合理的文明價值。因為依靠人體的“自然免疫”不僅可以讓一部分人群成功實現群體免疫,也會讓這部分人群免受疫苗副作用的侵害和困擾(尊重其合理選擇)!
大量的“疫苗實驗”,巳經證實現行疫苗的抗疫作用非常有限!允許一部分人群自願選擇“自然免疫”不僅可以減少社會資源的消耗,更會減少不同社會價值間的衝突。無論是自然免疫還是疫苗免疫都不可能保障所有人不被病毒傷害。尊重自願選擇“自然免疫”不僅是在體現尊重人權(自由),也是在充分尊重和體現科學的合理性!因為有些人群是不適合“疫苗免疫”的,他們會被疫苗的副作用造成傷害(或困擾)。而推動疫苗接種的企業和政府卻無法(或不願)承擔他們傷害責任,請問,強制推行疫苗接種如何體現和證明它的合理性?
強制接種疫苗的合理性堪憂,強制隔離(清零)的政策(政府)更是可恥!在“民主自由和法制公正”的社會中,肆意剝奪廣大普通民眾的行為自由、正常生活和生產(工作)權力,無疑是嚴重的犯罪行為!但在“專制極權”的中國卻成為“理直氣壯”,真是“天理難容(毫無人性)”!它充分地體現出民族文化和政治體制的嚴重落後(野蠻愚昧),它是政府的恥辱更是民族的悲哀,因為它帶給廣大普通國民的是被嚴重的侵害和羞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