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付民
普通民眾是否可以持槍的爭議,是美國社會長期爭執不休的重大議題。我認為,可以藉助“多因邏輯”去提高和改善對這類重大議題的評判。
持槍權,如果始終將焦點放在“傷害別人”的中心上很難找到解決問題的破口。因為槍枝是人類“維護利益”的一種工具,應當將它賦予“正義價值”。也就是說,任何可以擁有“持槍權”的個體與群體都需要建立在“維護正義”的法律授權之下。無論是個體還是群體、民眾或者政府,甚至以民族或國家名義存在的集體(集團),只要他們不是建立在“維護正義”的核心價值之上的“持槍權”都是不應該被許可(接受)的!
自然,如何認定“正義性”會顯得十分重要。有一種通俗易懂的話語叫:相互理解與相互尊重,它可以成為建立(認定)“正義性”的價值基礎。在這種基礎價值之上去推崇和維護“平等互利”的社會價值,便會將它與“民主自由與司法公正”實現有效結合。換言之,任何破壞“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及民主自由與司法公正”的個體和群體及民族和國家(政府)行為,都是在破壞人類文明進步的“正義性”,都是應該被剝奪“持槍權”!否則,人類就會失去安寧與祥和的生活環境或社會秩序!
只要人類會有“非正義“事件發生,“持槍權”就需要存在(被授權)。只有儘可能的將“持槍權”賦予“維護正義”的個體與群體(民族與國家)身上,才能創造出和維護好幸福、安寧與祥和的社會秩序,也才能出現真實意義上的世界和平!本文的另一層觀點是,如果政府能夠充分體現出維護社會的“正義性”,民間百姓自然不需要再行維護正義或擁有〈持槍權〉的必要!
當今世界存在兩種極端化的社會,中共政府絕不允許普通百姓享有〈持槍權〉,因為它不利於維護“權貴等級社會主義制度”的穩定。而美國,自建國初期就賦予普通百姓享有〈持槍權〉,因為美國的立國之本是力求創建一個維護“公平公正”(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的社會制度。由於處理社會事務會面臨基於“複雜關係”的現實性,加之人類在依據判斷是非糾紛的“邏輯原理”上又存在嚴重缺陷。因此,讓美國的“平等政治”制度始終存在許多分歧和缺陷、爭執與混亂。我堅信,隨着“多因邏輯認知原理和多因社會學”的建立,美國人民追求“平等正義”的社會制度一定會完善起來(為人類樹立典範)。而中國的所謂“共產等級”(極權政治)社會主義制度,一定會被“正義”(平等互利)的社會力量徹底推倒(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