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付民
紐約州高等法院法官霍德(Kenneth Holder)於今年10月2日宣布,判處殺害紐約知名律師、民運領袖李進進的兇手張曉寧(Xiaoning Zhang)25年至終身監禁。這一判決,等於終結了兇手張曉寧的人生價值,或者說徹底“殺死”了張曉寧的人體資本。作為一種特別的人生故事,探究明白她的成因邏輯顯得非常必要。
排除“陰謀論或隱藏因素”僅對現有公開的信息進行分析,我覺的“殺死”張曉寧的首要因素是“中共政府”,其次是她的父母,更次才是她自己。她的殺人行為,如果沒有其他人(外部力量)的直接指使或操縱,她在短期內的“價值顛倒”性表現,會使無數具備正常思維邏輯(能力)的人士極度困惑。
她到美國後,從最初的“公開參與反共” (聯合國舉牌),到之後的“公開擁共” (殺人被捕後高喊:“身為中國人還要反共!” )這種明顯的價值顛倒,在短短半年時間內的行為呈現,實在難以做出“正常值理解”。為此,被中共指使和操縱說,被“受害者”性侵或欺騙說,精神病態說,人格分裂說、等等,成為“合理推測”。然而,這些各種各樣的“合理推測”,都無法對應“審判事實”。法官也只能用“極度自私”一詞來佐證她的行為特徵。
我個人認為,“極度自私”無法說明她的根本犯罪原因。她犯罪的主要根源,應該是“中共的洗腦教育”,在中共統治下的中國社會長大的人,至少百分之七八十都會被中共推行的“愛黨愛國教育”主導着精神價值。然而,張曉寧成年後的生活現實(在美國的前期表現)卻讓她與許多中國人一樣希望“偏向於生活在美國”。她最初嘗試在美國(聯合國外面)的“公開反共”,不僅面臨着獲得居住身份的艱難進展,最重要的是(據說)還導致了“國內父母”發來的“直接斥責”。
“愛黨愛國的精神價值與父母的嚴厲指責”,加上“政治庇護的推進艱難”,年輕的張曉寧很快做出了重大的“人生抉擇” (巨大轉折):選擇維護中國(中共)和父母的意願。在力圖消除自己“公開反共(反中國)信息”失敗的情況下,她又選擇了通過殺死民運領袖的方式來證明自己的“清白(擁共無敵)”。
張曉寧被捕後走出警察局時的“大義凜然”,就是想證明自己“擁共無敵”。然而,現實(命運)再一次撕毀了她的選擇!“大義凜然的擁共(愛黨愛國)”,不僅沒有招來“強大的中共(中國)政府和中國民眾的大力支持(聲援和營救)”,似乎連自己的父母也未“現身”。
精神價值與生活現實,常常會出現“分裂”。幼稚(或簡單)的認知能力(習慣)很難把握好自己正確的人生目標。被強大的政治力量支配下的人格選擇(人生抉擇),出現錯亂的價值選擇或極端化行為不僅容易發生,也一定不會是個案(如“無他人直接指使的刺殺總統事件”,等等)!對於這種複雜的社會事件,只有運用“綜合性邏輯分析” (《多因邏輯學原理與標準》),才容易得出合情合理的正確結論!另外,中共(中國)強烈的“洗腦教育或精神控制”,不做出徹底清除,類似的“極端化行為(犯罪案例)”不僅會出現在世界各國,在中國內地也自然會“常態化”!
當大多數人在關注“張曉寧殺死了別人”時,我這裡卻在探討“張曉寧被殺的原因”,目的自然是力求減少或避免類似事件的發生。因為,這類案件本身就在不斷發生,而人們並未找到(重視)它的產生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