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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應該“寬進嚴出”,還是“嚴進寬出”?
送交者: dayang 2002年06月07日18:18:41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高等教育應該“寬進嚴出”,還是“嚴進寬出”?

楊支柱

何謂寬?何謂嚴?

今年大學生辯論賽初賽的題目之一是:高等教育應該“寬進嚴出”,還是“嚴進寬出”?

我覺得這是教育界和新聞界聯合製造的偽問題。一些弱智的中國教育學者把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中國高等教育模式概括為“嚴進寬出”,把西方發達國家高等教育模式概括為“寬進嚴出”,新聞界因為迷信這些偽權威而對這一“發現”大勢宣傳,於是形成了這兩種所謂 “對立的高等教育模式”。

純粹從邏輯上看,這個問題就應該有四種選擇,除了“寬進嚴出”和“嚴進寬出”,還有“寬進寬出”和“嚴進嚴出”。另外“寬”和“嚴”都有個絕對標準與相對標準、硬標準與軟標準的問題。

如果從事實上看,西方發達國家決非只有一種高等教育模式,我國現在也決非只有一種高等教育模式。

所謂西方的“嚴出”,只有畢業標準的“軟”和“硬”來區分才能夠成立——儘管它們的大多數學生最終也同樣拿到了畢業證,但它們畢竟不一刀截讓學生三年或四年統統畢業,而是堅持標準,讓資質不夠、學習不努力或家境貧寒需要半工半讀的學生慢慢地學(相對於我國而言,從絕對標準來說也可能有每門課重修次數與每學期最低學分的限制),達到標準後才讓畢業。如果從相對標準來看,則西方高校所定的畢業標準不一定比我國高,誰高誰低只有在兩個具體的學校之間才能做出比較。那種認為西方隨便一所三流高校所培養的博士都比清華、北大所培養的博士更應該受到重視的觀點,是典型的洋奴心態的體現。

所謂西方的“寬進”,則完全是片面的概括。“寬進”就西方國家目前的情況而論顯然還不能說是絕對標準,即讓所有想上大學的人都上大學。廢除大學入學考試並不能實現絕對的“寬進”——只要大學還不是義務教育,廢除入學考試不過是以金錢標準代替學習成績標準,這是對窮人的歧視和對窮人中人才的扼殺。儘管廢除大學入學考試有利於大學多收費,但它所造成的學生素質差距過大必定給教師上課帶來無窮的麻煩,再加上道德上的考慮,實際上再“寬進”的高校也不得不設立某種入學標準。所以現在講“寬進”,實際上是從相對意義上講的。

就中國人了解比較多的名校(不論私立、公立)和公立高等院校而言,可以說基本上是“嚴進嚴出”。雖然人家沒有統一的高考制度,但進入這類學校並不是沒有標準的,而且這些學校所定的入學標準也決非大多數高中畢業生所能達到。而大多數“寬進”的西方高校無論是跟西方名校與公立高校相比,還是跟中國的名校相比,其學生畢業的門檻總體上都要低得多,從相對標準來看應該說是“寬進寬出”才對。

至於中國目前的高等教育模式,除了所謂“嚴進寬出”的公立高校之外,也還有大量“寬進寬出”的“民辦高等院校”。唯一能夠稱得上是“寬進嚴出”的只有“自學考試”;但是自學考試只有人在從事“自學”和組織“考試”,並沒有人在從事教育,也根本不需要有什麼高等院校存在,嚴格地講不能算是高等“教育”——儘管成績合格者應該給予高等學歷證書。

“嚴出”是高等院校的義務

不同的高等院校之間畢業的門檻(相對寬嚴)肯定不一樣,但所有高等院校的畢業門檻都應該是硬指標,或者說都應該“嚴出”,這是無庸置疑的。儘管在我國由於“學時制”的緣故(現在自稱的“學分制”因為嚴格限制學生在校時間,實際上還是“學時制”的變種),硬指標意義上的“嚴出”還不是現實,但這肯定是我們努力的目標。中國沒有一所高校自稱自己是“寬出”的,這證明高等院校應該“嚴出”不但是西方發達國家的現實,也是中國教育界的共識。

為什麼高等教育應該“嚴出”呢?這是由高等教育非義務教育的性質決定的。

義務教育的目的是把在一國境內生活的所有兒童培養成為能夠過正常生活的公民,它不允許放棄任何一個兒童。由於兒童之間先天的差別,義務教育只能強調盡力而為,並應該按努力程度打分以鼓勵每一個學生學習,而不能強調學生必須在畢業時達到某種固定不變的學業標準。由於只受過義務教育的兒童將來所從事的通常是不需要什麼專門知識的簡單勞動,用人單位也不會對求職者的畢業證或學業成績有太大興趣,而只會對他們的品行、常識與體力感興趣。

但是高等教育是培養專門技術人才(專科)與更高級的通才(本科)、專家(碩士以上)的,因此它必須強調學生在畢業時達到某種學業標準,並將不可能達到這種標準的學生通過入學考試與中途淘汰排除在外。鼓吹給所有的人以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不是參加入學考試的機會),鼓吹畢不了業也可以多少受些薰陶,強調接受高等教育的過程重於結果,實際上混淆了高等教育與義務教育的區別。

高等院校的畢業證與成績單是企業或機關、部隊等用人的重要依據。一個個具體的用人單位如果為了測試幾個應聘者單獨聘請專家出題、閱卷,成本太大。“試用”是必要的,但“試用”之前用人單位就必須依據求職者的畢業證、學業成績單、專家推薦書與面試等做出初步判斷,用人單位不可能在一無所知的情況下去“試用”一個求職者,也不可能通過“試用”來全面測試一個應聘者的能力,因為這意味着拿自己的事業去冒險。

如果高等院校所培養的畢業生普遍與它們高校所宣稱的培養目標相差太遠,就會極大地增加企業與其他用人單位的用人成本。本來是大眾所仰望的高等院校,卻“出廠”大量的“偽劣產品”,這對於社會風氣的打擊也是毀滅性的。“嚴出”,是高等院校對整個社會的義務;因為不“嚴出”的社會經濟成本與社會風氣成本實在太大了!

高等院校的非義務教育性質還表現在它是一種收費教育,獎學金與貧困生貸款的存在並不能改變高等教育收費教育的性質。義務教育雖然也應該努力提高教學質量,但畢竟沒讓家長與學生直接花錢(我們目前還沒有做到這一點),因此可以說是有比沒有好。但高等教育就不能這麼說,相反應該寧缺勿濫。你收了人家的錢,就應該確保你所宣稱的教學條件與師資,並通過“嚴出”來督促學生努力學習,使每一個非因天賦能力所限的學生畢業時達到你所宣稱的學業標準。如果高校因為教學設備不達標、教師不合格或管理不力導致學生畢業時沒有學到他們能夠並且應該(指高校在招生簡章里所宣稱的)學到的知識,那是對家長和學生的欺騙。因此“皮包公司”式的高等院校與做虛假廣告的高等院校必須取締,不合格的教師必須清退,考前出複習題與補考走過場的現象必須糾正。

放任不合格的學生畢業的做法表面上看是為了這些學生的利益,但實際上多數情況下是對高等院校過去對這些學生不負責任的行為的掩蓋和對用人單位的欺騙。由於這種做法降低社會對於高校的評價,因此它也是對合格畢業生權利的侵犯,尤其是對本校合格畢業生權利的侵犯。這種做法還導致學校對在校學生的督導失去權威性,從而進一步降低學校的教學質量。

為了實現“嚴出”,就必須實行真正的“學分制”,讓那些由於各種原因而學習吃力的學生一學期少選幾門課,多學一期至數期畢業。

“學分制”下“嚴進”是保證高校教育質量接近“嚴出”的唯一方法

由於“寬進”只有在相對意義上有區別,“嚴出”應當是硬標準而不同學校之間又不可能一刀截,因此“寬進嚴出”與“嚴進寬出”之爭這個偽問題背後所掩蓋的真問題實際上是:“寬進”的寬度在哪裡?政府要不要對這個“寬度”進行限制?公立高校要不要擴招以及擴招多少?

如果我們尊重事實和邏輯,我們就不得不承認,無論是在實行“學分制”的“嚴出”的西方,還是在實行“學時制”的“寬出”的中國,從相對標準來看,“寬進”通常跟“寬出”聯繫在一起,“嚴進”通常跟“嚴出”聯繫在一起。一個不入流的美國私立高校或社區大學比哈佛、耶魯要“寬進”得多,也要“寬出”得多。在中國,那些“寬進”的“民辦大學”也要比“嚴進”的北大、清華“寬出”得多。當我們說中國的國立高等院校“寬出”(指畢業的軟標準)的時候,我們不應該忘了:同樣教育體制下“寬進”的學校只會更“寬出”,而不是相反。我們如果不是弱智或別有用心,就不該幫助那些“民辦大學”傳播虛假廣告。

這種現象的出現並不是沒有原因的。一個學校無論教學質量高低,都必須保持一定的畢業比例,不同學校之間這個比例相差不會太遠。假如一個學校讓大多數學生沒有畢業的希望,那麼在校生可能要鬧事,而且未來的生源也沒有了,學校還怎麼辦下去?再說師生一場,教師雖然可能為了學校與更多學生的利益不讓少量學生及格;但要讓大多數學生不及格,又於心何忍?而中國又是一個非常重人情的國家,在中國讓大量的學生不及格、不畢業就更不可能。這就決定了“寬進”高校必然導致相對於“嚴進”高校的“寬出”;而“嚴出”主要也不表現在學生畢業的比例上,而更多地表現在學時的延長上。

而在中國目前的“學時制”下,“嚴進”更是保證接近“嚴出”所必須的。以前我國高校因為招生少,雖說是“嚴進寬出”,但畢竟“嚴進”已把了一關,畢業生中的“偽劣產品”相對還是比較少的。可八十年代中期以後中國公立高校招生規模不斷擴大,“民辦大學”如雨後春筍一樣破土而出,學生卻還是學完三至五年統統畢業(沒畢業的有百分之幾?),“嚴進寬出”在不知不覺中已基本變成“寬進寬出”,結果是出現了大量的“偽劣產品”,使高等教育的質量越來越為人們所詬病。

在“學時制”下“寬進”的另一危害是把智力與學習基礎大不相同的學生“捆綁”在同一個班裡進行教學,極大地增加了教學的難度,使得教師不得不因為遷就多數而降低教學內容的難度,閱卷則成了對教師身心的折磨——大多數不及格的學生並非學習不努力而是根本就不可能在規定的四年之內達到培養目標,讓他們補考實際上是讓他們在下一年的學習中雪上加霜。在真正的“學分制”下,這個問題本來是可以通過把同一年入學的學生在課程進度的選擇上提高到上一、兩個年級或降低到下一、兩個年級來解決的。

因此在目前的“學時制”下,“嚴進”倒成了保證高等教育質量接近“嚴出”的唯一方法。如果不先改“學時制”為“學分制”而不斷擴招,中國高等教育的質量只能進一步下降。

中國國情決定了高等院校在相當長的一個時期內必須“嚴進”

改“學時制”為“學分制”僅僅涉及教育領域,改革起來還比較容易。另外一些國情則不是短時間內可以改變的。而正是這些短期內不大可能改變的國情,決定了中國高等教育在相當長的時間內必須實行“嚴進”。

首先,中國的高等院校主力是公立高等院校,這些高校是用納稅人的錢辦的。如果公立高等院校數量太多、規模太大,不但納稅人將不堪重負,也不利於高等院校的多元化與人才培養的多元化。由於較為有利於人才培養多元化的“民辦大學”的興起,我認為公立高等院校應該適當收縮,這既是保證公立高校教學質量的需要,也可以使高校畢業生的總增長數量與經濟發展成比例,維持總的人才供需平衡。而現實卻是公立高校與“民辦高校”一起高速擴招,導致大學畢業生就業越來越困難,許多大學畢業生不得不做高中甚至初中畢業生同樣可以干好的工作。

第二,中國經濟在國際經濟體系中還處於較低的位階,這就決定了中國經濟發展需要更多的技術工人,中國的人才結構從技術工人、工程師到專家、學者應該呈金字塔結構。可中國的教育模式卻是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比接受中等專業教育的人多得多!連沒有文化的老百姓都可以感覺到,我國的機關和企業普遍不缺幹部(而大學生依國家政策都是幹部),也不缺簡單地出賣體力的民工,缺的是具有一定文化水平的技術工人。技術工人顯然用不着上大學,只需初中、高中畢業再經過一段時間職業培訓就夠了。

中國目前只需要少量具有創造性的尖端科技人才以保證整個民族的創造力與榮譽感不受太大損害就夠了。這樣的人才養太多我們養不起,待遇低了他們又會留學不歸,而且即使歸來太多也沒有用武之地。二十多年來中國高級人才大量滯留海外就證明了這一點。我承認這些人在海外也能給祖國做出這樣、那樣的貢獻(例如他們的創造發明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國人的榮譽感,他們給父母寄錢可以增加中國的個人外匯儲備),但是我們連義務教育都不能徹底解決(這不全是因為窮),高中教育也沒有普及,卻用納稅人的錢來為西方國家(尤其是美國)培養那麼多碩士、博士候選人,何苦!

國內大學生畢業分配困難,也是人所共知的事實;這也許是因為用人機制有問題。碩士研究生坐在辦公室里做中專生完全可以勝任的文案工作,也許是另有他個人的考慮。但在用人機制沒有理順之前,在地區間收入差距沒有縮小之前,而一味地擴大大學生和研究生的招生規模,無疑只能造成教育資源的更大浪費。

有人說高校擴招可以拉動內需、刺激經濟發展,例如“著名經濟學家”魏傑就說高校擴招翻一番刺激經濟發展多少個百分點云云。沒有比這種“大躍進”式的一相情願更荒唐的事情了,真難以置信說這話的人居然是經濟學家!教育發展對經濟發展的推動是培養幾年後經濟發展所需要的人才,其效果要若干年後才能看出來,怎麼可能立竿見影地拉動內需呢?實際上存款有限的老百姓為了保證兒女明年、後年的上大學的費用,今年和明年只會進一步看緊錢包,縮減其他生活消費。尤其是當花了許多錢培養出來的大學生只能幹初中生就可以干好的工作的時候,這些錢簡直就是白白地浪費了。認為這樣的浪費可以拉動內需,跟說長江特大洪水與唐山地震可以拉動內需、刺激經濟發展有什麼本質區別?

又有人說國家控制高校招生數量是計劃經濟,這個說法似是而非。如果國家控制私立高校招生的絕對數量(要求招生數量與教學場地、師資數量相適應是必要的行政管理,與計劃經濟無關),那確實是計劃經濟的殘餘影響。但如果國家控制公立高校的招生數量,那就根本不是什麼計劃經濟,而是計劃財政。而財政開支是必須有計劃的——除了禍國殃民的中國“大躍進”時代,還沒有哪個政府敢不實行計劃財政。

還有人說,擴大高校招生規模並未增加對高校的財政撥款,而只是挖掘了高校的潛力,你總不能說挖潛是壞事吧?我說要看怎麼個挖法。如果是教學場地、設備的充分利用,我當然舉雙手贊成。可挖潛論的理由卻更多地是西方國家高校的教職員工與學生是一比十幾、而我們才一比幾。換句話說,是因為我們的公立高等院校有太多不稱職的教師或者太多的炊事員之類,為了保護他們的飯碗,就必須有更多的學生去接受他們誤人子弟的教育。這樣的理由居然出自“人類靈魂工程師”(我並不贊同這一稱呼,但是主張擴招的人好象大多贊同)之口,大概可以進入吉尼斯紀錄了吧?

對公立高校總的財政撥款有無增加,我不得而知;但我知道進入“211工程”的高校財政撥款有了大幅度增加,許多高校因為擴大招生而又增加了教工人數也是人所共知的事實。而且,這種“待挖的潛力”為什麼不能通過精減和合理的政策導向把它投入到高中或義務教育中去呢? 這就涉及到與教育有關的另一個中國國情。

第三,我們的高中教育還沒有普及,甚至義務教育也沒有徹底解決,而公立高校卻比西方發達國家還多。在這樣的背景下政府不把更多的錢投入造福於更多人的義務教育與高中教育,是不公平的。正如我在《區分三種不同的受教育權》一文中說:“如果受教育權能夠證明擴招的正確,為什麼初中、高中不大規模擴招?難道接受中等教育的權利不比接受高等教育的權利更神聖嗎?一個人沒有受到高等教育雖然會妨礙他(她)的發展,但至少不會影響到他(她)過一種普通人的生活。但一個沒有機會上初中的人極可能註定了一生只能處於社會的底層而連正常人的生活都難以維持;而原因僅僅是因為他(她)的爹媽把他(她)生在偏遠的農村,那裡的學校沒有足夠的座位!”(問題與主義網站楊支柱文集,網址:www.wtyzy.com)

即使從人才選拔的角度來看,義務教育與高中教育的基礎不寬,也大大限制了高校選拔學生的範圍,不利於教育的可持續發展。

第四,我國高等院校的布局極不合理,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集中了大量的公立高等院校,這種不合理的高校布局加上“地方保護主義”,使得近年來公立高校擴招的指標大部分落到大城市學生的身上,加劇了高校招生的不公平。按我的看法,應該把北京、上海等地過多的公立高等院校的資產出售給“民辦大學”或外國高校,並禁止所有由中央財政支持的高校進行地方歧視。

非公立高校招生的“寬度”不能突破其教學條件的限制

許多人說西方國家高校“嚴出”的時候他們指的時間是哈佛、耶魯之類,他們忘了中國並沒有哈佛、耶魯這樣的私立高校。中國甚至根本就沒有私立高校,中國的“民辦大學”實際上是“官督商辦”高校。“官督”使得“民辦大學”在實現高等院校多元化與人才培養多樣化方面的作用非常微弱,“商辦”又使得“民辦大學”惟利是圖常常突破其物質條件與師資的限度多招學生。

中國“民辦大學”是在眾多比自己悠久得多的公立高校的夾縫中成長起來的,投資人深知把自己所辦的“民辦大學”在五十甚至一百年內辦成與北大、清華齊名的名校都無異於痴人說夢,因此他們幾乎沒有“嚴進嚴出”以爭當名校、流芳百世的動機。大多數中國“民辦大學”投資人興建“民辦大學”的真實目的並不是辦“十年樹木,百年樹人”的教育,而是把教育作為一種取得高額利潤的手段,指望在三、五年內就收回投資。而目前的中國不幸又處於一個不講商業道德、假冒偽劣產品盛行的時代。這樣的背景決定了中國“民辦大學”普遍想多招學生、多發畢業證、多賺錢,不大可能形成“嚴出”的自我約束機制。

當前就業的真實困難與經濟的虛假繁榮,則為“民辦大學”隨意擴大招生規模提供了幾乎無窮無盡的生源。

於是某些地方一個人只要有三、五萬塊人民幣,就可以租兩、三間教室,買幾盒粉筆,請幾個中學退休教師,再請幾個公立大專的教師或碩士研究生(注意,不是碩士)來兼職,興辦起一所“民辦大學”。學生則百分之百都可以在兩年或三年的時間內取得本校的大專文憑。某些這樣的“民辦大學”據說第一年就能贏利,但從那裡畢業的學生則幾乎百分之百都不能通過國家文憑考試。至於“民辦大學”畢業生通過國家文憑考試的比例比自學高考低的,那是比比皆是。

以上種種情況決定了政府有必要通過加強對“民辦大學”的教育行政管理,防止其超越自身條件多招學生和濫發文憑。但是要發揮“民辦大學”人才培養多元化與平衡人才市場供需矛盾的功能,又必須擴大“民辦大學”在高等院校中的比重,改國家承認文憑的制度為社會承認文憑的制度(也就是廢除國家文憑考試),減少政府對“民辦大學”的管束,並且不能給 “民辦大學” 規定招生人數與畢業標準。

解決這種似乎相互矛盾的要求的方法就是形成“民辦大學”的自律機制:政府不直接控制“民辦大學”的招生人數,但要求“民辦大學”必須擁有與其招生規模相適應的教學條件與師資隊伍;政府不規定“民辦大學”的畢業標準,但要求“民辦大學”滿足自己在招生簡章中所宣稱的畢業標準,並通過允許畢業生索賠的方法來督促“民辦大學”達到它自己制定的標準。

這樣的限制將導致“民辦大學”在相當長的時期內無利可圖,勢必會降低“民辦大學”在高等院校中的比重,但政府完全有更好的辦法來擴大非公立高校的比重,並刺激現已存在的和將來興辦的“民辦大學”形成自律機制。這個辦法就是把一部分公立高等院校出售給外國著名的私立高等院校,使這部分公立高等院校變成外國私立名校的分校。這類高校既有原來公立高校的基礎,又引進了國外私立高等院校的管理體制,必能成為中國非公立高等院校的楷模。沒有這種外來的刺激,靠中國“民辦大學”自身的發展形成自律機制將是相當漫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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