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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楊雄里抄襲>>事件的一些看法
送交者: 丁文翔 2001年12月27日17:53:17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近日比較注意“新語絲” 上有關<<楊雄里抄襲>>一文的討論話題,在此也想發表一些感想. 首先是就方先生的文章, 有關楊先生抄襲的前後對比一說. 仔細看, 實在是不懂為什麼硬要說這是抄襲之作. 通篇文章沒有一字提到這是楊先生實驗室的結果, 這完完全全只是一篇向世人介紹muller細胞的綜述. 在方先生的文章中, 也承認楊先生的文章的確是註明源引NR的文章. 請看:“楊的綜述文章的確“在文中均清楚地註明文獻的出處”,但是這只是把Newman& Reichenbach (以下簡稱NR)註明的文獻出處也照搬過去而已,並不能說明他參閱了許多文獻,更不能說明他沒有抄襲.”方先生在此未免有些遷強. 即承認楊的文章並非 “竊取” , 又對源引方式妄加評論. 引用方的話, “並不能說明他 參閱了許多文獻,更不能說明他沒有抄襲. 如果楊的文章真是自己參閱了許多文獻而寫成,決不至於要照抄NR的綜述。楊只在最後一個文獻出處列了NR的文章,列在一句展望的後面,給讀者的印象就是他只在這一句展望參考了NR的文章。” 我覺得, 作為一篇綜述,是向讀者介紹或闡明一種理論. 作為作者, 其目的是為讀者提供 一種信息. 如果楊先生在眾家觀點之中, 覺得是NR的文章最能完好表達MULLER細胞. 完全引用其觀點, 又未嘗不可呢. 至於給讀者造成的印象. 方先生不可以一人觀點概括.

方先生的另一個觀點, 本人也想在此加以駁斥.“這個答覆雖然以“抄襲”一事為題,其實大部分篇幅都在回答直言提到的其他問題,對那些問題我沒有條件或沒有能力查核,只反駁這些學生對“抄襲”的辯解,因為楊雄里的抄襲文章和被他抄襲的原文都在我手上,我有條件也有能力做這個鑑定,而且是非常容易認定的。”方先生對某些問題沒有條件或沒有能力查核, 既然如此, 文章是方先生發表的. 既然沒有經過核查, 為什麼會被發表. 方先生又如何有資格對整件事件加以評論. 方先生最好是在有能力的時候再辯.

綜述就是綜述, 為什麼一定要說是竊為己有呢. 中國在封閉了幾千年之後, 所有引進的外來技術不會都被列為是抄襲吧. 把國外的發現拿回來, 在此之上加以研究, 何罪之有. 方先生也是讀過書的人, 連這些簡單的道理都不明白嗎?

作為一個普通的讀者, 是希望對一些科學文化論看到出不同的見解. 像於忠瀚的文章, 對楊雄里先生的人品妄加評論, 本人想說的, 如果於先生有私忿, 請另找別處.

至於johndoe先生的有關加州大學關於 “抄襲” 的解釋, 請問, JOHNDOE看了楊先生的原文了嗎? 請問在任何一處楊先生提到這是他的實驗結果了嗎?

可想而知, 楊先生從一個普通的科學工作者到研究所領導, 院士, 難免會得罪人, 也可以理解. 但學術論壇與個人恩怨最好還是分開.

希望<<新語絲>>不要成為中傷名人的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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