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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洲教育簡史(10)
送交者: educater 2007年08月04日00:00:00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三、科學研究
有清一代,在科技領域不乏突出的人才和有特殊貢獻的人物。特別是在數學、天文學、地理學、農學與水利工程學等方面。這不僅反映了滿洲人民的智慧和教育的成就,同時,科學研究的過程也是自學和從師的過程。
聖祖是帝國的第四代皇帝,他不僅是一位出色的科學家。他在從政的同時留心科學研究,在許多科技領域裡有深刻的研究和很高的造詣。這同他睿智的思考,放眼世界,跟蹤捕捉世界上最先進的科學信息是分不開的。他接近了大批西方傳教士,從他們那裡了解到科學研究的進展情況。他為求治的需要,從親政時起便先後聘請南懷仁、徐日升等傳教士在內廷為其講解數學(算術、代數、三角等),天文、曆法、地理、醫藥及生理解等諸門科學。他認真加以研究,終於形成自己的獨到之見,特別在天文曆法、農學、治河、地理學、數學等方面成就尤為顯著。聖祖自幼就留心天文曆法,並對此有深刻的餓研究和淵博的知識。他曾親自編纂《曆象考成》,並敕令大臣編定《星曆考原》、《選擇曆法》等書。同時在他的關注下諸如《靈台儀象志》、《康熙永年曆法》、《諸儀象圖》等一批有價值的天文立法著作相繼問世,使這個時期天文學達到一個新的水平。他更以科學的態度解決了一場曆法之爭。當時的欽天監監正是來自德意志的傳教士湯若望,他有着豐富的曆法知識和科學實踐經驗,當時以他編制的《時憲歷》頒布施行。但至康熙四年(1665年)卻為守舊派人物楊光先編造政治理由加以陷害,而釀成大獄,湯若望被捕下獄,楊光先接任欽天監監正,廢除西方曆法而使用尼堪曆法。當時及康熙七年(1668年)在朝廷曾兩次展開西方曆法和尼堪曆法的辯論,因“九卿中無一知其法其”,舉朝大臣均不懂天文曆法學,而難以判定誰是誰非。聖祖親政之後以他對天文學的造詣,便抓住要領,明確指示大臣在觀象台以實地測驗天象的數據來驗證西方曆法和尼堪曆法“何處為是”與“何處為非”。終於以科學的事實證明了一場冤案。這件事的解決給聖祖以啟示,他認識到沒有天文曆法方面的科學知識是無法勝任欽天監的工作的,大臣在科學方面的茫然,更使他痛感人才的匱乏。於是決心培養天文學人才,並下令規定只有精通天文之人方能在欽天監任職。以專家主持專門的業務工作是非常正確的措施,這反映了他的餓科學態度與水平。聖祖在農學理論與實踐兩個方面都有傑出的貢獻,堪稱名副其實的農學家。帝國實行以農業為立國之本的政策。聖祖從治國的需要出發,為保障民生,自覺地進行培育良種的試驗。他在京師南海瀛台進行水稻栽植的科學試驗,終於培育出高產早熟的良種,即“御稻種”,並在全國推廣,而獲得良好收益。這是水稻栽植史上的一個創舉,對帝國的水稻栽培和農業發展都有重要的意義。通過這個實踐,他在農業理論上的貢獻更是突出。他的成功的實驗採用的是“一穗傳”的選優法。據他說,當其“初種稻時,見有於六月時即成熟者,命收藏作種。歷年播種亦皆至六月成熟”。折中穗選優的方法很具有科學的道理。他深有體會地說:“凡物皆有自然一定之理”。又說:“天下無何養成之物也。”即事物都有自身的運動規律,人們如何能掌握而操縱之,則定能按人們的意志而獲得收益。
帝國以農立國,而水利是農業的命脈,水利的好壞對國民經濟尤其是農業影響極大。帝國領土內河道眾多而水患也多(非滿洲本土),其中尤以黃河之害為巨。治理黃河是一件大事。但時治時壞,所以治河是一件最重大最艱巨的工程。順治十八年(1661年),黃河多處決堤泛濫成災。聖祖親政之後便把治理黃河作為頭等大事來抓,他深入研究自古以來的治河之法。他說:“朕自十四歲即反覆詳考。”當時治河工程極為複雜,有各種主張和方案,朝廷大臣也見解各異。如何取捨定奪關係至重。聖祖除認真聽取朝臣的各種意見外,更親自深入實地進行考察。他六次南巡中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考察黃河,他終於掌握了治河的理論與規律問題,從而使他在處理採納治河方案時達到了決策的正確性。他經過數十年的研究與實踐,形成了一套治河的思想。他認為治理黃河的理論與方案的提出必須深入實地勘察,他說:“大抵河工事務,非親履其地,詳察形勢,無由知悉。”他還主張根據不同情況採取不同的措施。正是抱者這種實事求是的態度,認真聽取了各方面的意見並根據自己的勘察了解而採取了靈活有效的治河方案。諸如深浚河底、改修清口,引水歸江等法,終於使黃河治理取得重大成效。自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河歸故道,以後不斷修整,七八十年間黃河基本平穩,這是黃河治理史上取得的少見的成就。
聖祖對地理學自幼有着濃厚的餓興趣,“凡古今山川名號無論邊繳遐荒,必詳考圖籍,廣訓方言,各得其正”。他對地理學的潛心研究往往有創見,如認為泰山是長白山過海的余脈,否定了所謂是源於崑崙山的傳統成說。又認為長江發源於巴顏咯拉山嶺之東南麓,否定了傳統所謂源於岷山的成說。這種見解比較接近於實際,這就是超越前人的科學之見。他在地理科學理論與實踐方面更有相當的餓造詣和傑出的成就。他主張“地之體圓”,即地圓說。他掌握惡劣先進的測量學,並指示用三角測量法繪製地圖。其中最大的成就是領導編繪了大清滿洲帝國的全國《皇輿全覽圖》。

聖祖為了徹底弄清帝國的版圖,以教育子孫後代護守江山,於康熙四十年(1708年)下令繪製《皇輿全覽圖》。為了使地圖精確,他令在帝國任職的具有科學水平和測量技能的西方傳教士擔任測繪工作。要求他們分赴各地實地測量山川道里,然後據此分別繪製分省地圖,最後匯總,繪製帝國全圖。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繪製完畢。因為使用三角測量法,並將天文點,即天文度為200里用於測繪,這在當時是“前所未有的創舉”。該圖繪製的成功,“不但是亞洲當時所有地圖中最好的一幅,而且比當時所有歐洲地圖都更好,更精確”。它的成就意義深遠,“在當時世界上可以說是一流的”。

聖祖對數學有極大的興趣和造詣。他深入研究並精通尼堪古代及當時西方傳入帝國的數學。他對許多高深的數學理論有獨到之見。他對當時的數學家梅文鼎的數學專著《天學疑問》一書認真閱讀、圈點和評論反映了他高超的數學造詣。他還有自己的數學論著。他積數十年之功力主編了一部數學專著《數理精韻》。該書分上下兩篇,共53卷。該書系統地介紹了古往今來的全部初等數學。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他諭令皇三子誠親王允祉率領庶吉士何國宗等人加以修輯、充實,最後再由他批改定稿。該書後來收入雍正年間刊刻的《律歷淵源》一書中。它自成體系,是集中反映當時帝國數學發展新水平的一部系統的數學教科書。書成後頒發各地,對培養數學人才起了積極作用。聖祖還撰有數學專論,其中《三角形推算法論》一篇是關於三角測量的數學專論,是《皇輿全覽圖》編繪中進行全國大地測量的基本方法的指導理論,既有理論意義又有實用價值,是當時應用數學的高水平論文。聖祖對數學的精通,有力地促進了他天文、曆法、農業、水利、地理測量等諸門科學的研究。大清時代在科學上還有不少人才。其中較著名的有數學、天文學等方面的永琪、永王容、奕繪、瑞浩、博啟、成德等,治河專家麟慶、醫學家伊桑阿等。
博啟,字繪亭,滿洲正白旗人,乾隆時代任欽天監監副,是大清時代著名的數學家。他的重要貢獻是,因自古以來畢達哥拉斯定理中有關方邊、圓經、垂線三方面的問題“尚缺而未備”,他經過研究,“爰以三事分配和較,創法六十”。可惜的是因其鑿鑿未能刊行,大部分成果湮沒無聞,流傳與世的僅是“方邊及垂線求勾、股、弦”一題。道光初年欽天監監正方履亨“每舉此題課士”。後來道咸間數學家羅士琳又補充發展博啟的學說,“復用天元術演得三事和較六十題,更立天地兩元為廣例二十五術,撰《勾股容三事拾遺》四卷”行世。在羅士琳熱心介紹與大力宣傳下,博啟在數學上的成就才“復明於世”。麟慶,字見亭,姓完顏,滿洲鑲黃旗人,嘉慶進士,歷官至湖北巡撫,江南河道總督。他對治理黃河多有研究,是大清時代治河專家之一,著有《黃河河口古今圖說》、《河工器具圖說》等。
伊桑阿,覺羅,乾隆時著名正骨科醫生,上駟院蒙古醫士出身。當時選上三旗士卒懂正骨法者,每旗10人,隸上駟院,通稱蒙古醫士。凡朝廷有跌打外傷者命其醫治,限期治癒。伊桑阿醫術高明,“有秘方,能立奏效”。侍郎齊召南“墜馬傷骨腦出”,傷勢嚴重,伊桑阿等“以牛蒙其首,其創立愈”。他以正骨行醫“至巨富”,並向門徒傳授正骨之法。他獨特的正骨法是“削筆管為數段,包以紙,摩挲之,使其節節接洽,如未斷然,乃如法接骨,皆奏效”。
大清時代滿、蒙、漢軍八旗的科舉

一、鄉試、會試
1644年前,為了選拔急需的人才,太宗舉行了四次科舉取士,其中,天聰八年(1634年)四月,科舉考中的16名舉人中,滿、蒙、漢軍八旗占了大多數,“禮部考取通滿洲、蒙古、漢書文義者為舉人。取中滿洲習滿書者剛林、敦多惠;滿洲習漢書者查布海、恩格德;漢人惜滿書者宜成格;漢人習漢書者齊國儒、朱仙然、羅鏽錦、梁正大、雷興、馬國柱、金柱、王來用;蒙古習蒙古書着俄博特、石岱、舒魯木,共十六人,俱賜為舉人。各賜衣一襲,免四丁,宴於禮部”。1645年,帝國的新領地內詔開科舉,但明文規定:“八旗以騎射為本,右武左文。世租御極,詔開科舉,八旗人士不與。”表明要以“國語騎射”為滿洲的基本教育方針和主要內容。這一指導思想貫穿於有清一代。即使開設八旗科舉之後,也仍然遵守以“國語騎射”為基本內容這一“萬世不易之准”。對於所有參加科舉考試的八旗子弟,“必國語騎射兼優,方准奏聞應試”。據《清史稿-選舉志》記載:“順治八年,吏部疏言:‘八旗子弟多英才,可備循良之選,宜遵成例開科,於鄉、會試拔其優者除官。’報可。八旗鄉、會試自是年始。”其時,八旗子弟每“牛錄”下讀滿、漢書的有一定數額,應試及各衙門任用,均從這些人中取給,未入八旗官學學習的不得應試。八旗鄉、會試,自順治十四年至康熙十五年(1657--1676年)期間,“時舉時停”。放榜時,無論鄉試、會試以及殿試,都是以滿洲、蒙古為一榜,漢軍、漢人為一榜。八旗子弟應鄉、會試者先試馬、步箭,騎射合格,方可應制舉。這表明了,把騎射作為基本條件,對文化考試有着鮮明的滿洲文化特點,且用滿語文進行。“初,八旗鄉試,僅試清文或蒙古文一篇,會試倍之。漢軍試書藝二篇,經藝一篇,不通經者,增書藝一篇。二、三闈試策論各一。”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特詔八旗考中舉人進士若有騎射不堪着,監射官、舉人一併治罪。
八旗科舉的錄取名額也有定數而略有增減。其情況是:鄉試中額,順治八年(1651年),定滿洲、漢軍各50,蒙古20,嗣減滿洲、漢軍各五之一,蒙古四之一。康熙八年(1669年),編滿、蒙為滿字號,漢軍為合字號,各取10名。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再減漢軍5名,後復遞增。乾隆九年(1744年),詔各減十之一,定為滿、蒙27,漢軍12。同治間,以輸餉增滿、蒙6號,漢軍4名。各省駐防,初亦應順無試。嘉慶十八年(1813年),始於駐防省分試之。十人中一,多不逾3名,副榜如例。會試初制,滿洲、漢軍進士各25,蒙古10。康熙九年(1670年),編滿、合字號,如鄉試例,各中4名。嗣亦臨時請旨,無定額。八旗鄉試分榜錄取,說明不僅應試內容及錄取比例,各不相同。
二、宗子試法
大清時代以顯祖後裔為宗室,成員系黃帶子。康熙、雍正朝對宗室不應鄉、會試都有明諭。到了乾隆八年(1743年),宗人府主持對宗學的考試,從中選拔成績優異者給予進士資格,一體參加殿試。這是宗室會試之始,它說明宗室對漢文化的接受程度之深,但隨後即行停止。“九年(1744年),定為每屆五年,簡大臣合試宗學、左右翼學、習滿漢文學生,欽定名次,取入一二等者,准作進士,以會試中式註冊,不由鄉舉。俟會試年,惜翻譯者與八旗翻譯貢士同引見賜進士,用宗人府屬額外主事。習漢文者與天下貢士同殿試賜進士甲第,用翰林部屬等官。”到嘉慶六年(1801年),宗室參加鄉、會試便形成了制度。先期宗人府或奉天宗學考試騎射如例,試期於文闈鄉、會試場前,或場後,或同日,試製藝,律詩各一,一日而畢。鄉試9人中1人。會試,考官酌取數卷候親裁,另為一榜。殿試、朝考,滿漢一體,除庶吉等官有差。
這時,宗室人員凡在官學或在家肄業的,都可以自願參加鄉試考試。應考者由宗人府考試馬步箭、合式,奏派王大臣複試,稽查宗學大臣匯考,錄送宗人府造冊,送順天考試。盛京宗室願應鄉試的,由奉天宗學考試馬步箭,咨送盛京將軍複試,會同府丞錄科,呈送宗人府。其會試則均咨禮部。宗人應試稽查監核亦十分嚴格,祖孫、父子、同胞叔侄、兄弟均迴避。會試試卷為制義一篇、五言八韻詩一首,一日而畢。鄉試9人取中1名,約取中七八名。會試錄取後呈送皇帝親裁,約中三四名,是期在貢院揭曉,皆單列一榜,送至宗人府衙門張掛。鄉會試中式後,在正大光明殿進行複試,試一文一詩。殿試則與滿漢進士一同舉行,並同列甲第等第。
另據咸豐二年修纂的《欽定科場條例》載,宗室人員鄉、會試現行事例為:
1、宗室鄉、會試,俱在貢院,於各士子鄉、會試三場完畢後,十七日點進,當日完場。2、宗室鄉、會試點名,由宗人府派章京數員,在磚門識認,龍門外由御史點名。
3、宗室鄉、會試,即交鄉、會試主考總裁閱卷,由宗人府於左右宗人內,先期奏請欽派一員,入場彈壓。
4、宗室鄉、會試,用四書文一篇,排律詩一首。會試由禮部於三月初八日,鄉試由順天府尹於八月初八日,與欽命考試士子題目一同抵領,送至貢院,交知貢舉、監臨送入內簾,於十七日早由內簾交出,按號散給。(按嘉慶十二年禮部議准:本年丁卯科宗室文鄉試領題目日期,恭遇聖架行圍,應仍由順天府先期奏明,屆期由留京辦事王大臣處,照例請領。)
5、宗室試卷,鄉試由順天府,會試由禮部,備卷衿印,交監試御史衿坐號,交卷後送外簾彌封,不必眷錄,送主考總裁閱看。鄉試由順天府將試卷數目開單進呈,欽定中額。(會試中額,嘉慶七年由總裁酌取兩三卷進呈,臨時欽定。又道光二年奏准請照嘉慶五年原議,由禮部核明實在人數,並開列上三科比較清單。)恭請欽定後,由主考總裁擬定中式名次,將試卷封固進呈欽定名次後,再由監臨知貢舉拆名揭榜,送至宗人府衙門前張掛。試卷交禮部收存。中式人員應得旗匾銀兩及表里緞匹,照舉人進士之例給予。
6、宗室殿試朝考,與八旗各省新進士同日應試,坐次及引見排班列在新進士之前。
7、宗室祖孫、父子、同胞、叔侄、兄弟俱應迴避。
8、宗室鄉、會試中式者,傳集在圓明園正大光明殿複試。屆時禮部奏明,另定試期。
9、宗室鄉、會試、複試試卷,進呈後交禮部暫存,與新科貢七、舉人複試卷一併磨勘。
10、宗室鄉、會試中式舉人、進士複試時,禮部均將中式原卷送軍機處,交閱卷大臣磨勘。
大清時代的翻譯一科,考試人員僅限於八旗士子,有滿洲翻譯與蒙古翻譯,滿洲翻譯以滿文譯漢文或以滿文作論;蒙古翻譯以蒙古文譯滿文,而不譯漢文。翻譯科與文武科舉相同,也分童試、鄉試、會試。
一)翻譯童試
順治八年(1651年)定考試滿洲、蒙古翻譯,童試由禮部會同學政在貢院考取,順治十四年(1657年)停止。雍正年間又開始考試,滿、蒙、漢軍八旗均可報考滿文,考蒙文者僅限於蒙古旗人。3年兩考,歲試於八月舉行,科試於五月舉行,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曾改為3年一考,嘉慶四年(1799年)又恢復3年兩考。考童向本旗報名,分滿、蒙、漢軍,由該旗佐領出具無冒名代替的證明。由都統主持先試馬、步箭,考取滿、漢文通順者,咨送順天府侯考官考試。滿文翻譯的考試,是從漢文四書中出題,譯為滿文,限300字以內。蒙古翻譯,於滿文日講四書中限300字為題,譯成蒙古文。題目由皇帝圈定。乾隆元年(1736年),滿文翻譯改從漢文性理小學內由南書房出題,或作滿語論文2篇;蒙古翻譯改從滿文性理小學內由軍機處出題,題後均由考官總論數語,考生須一併翻譯。每次錄取沒有一定名額,視應考人數的多少而定。滿語翻譯錄取生員數自四五十名至九十名不等,蒙古文翻譯錄取生員從八九名到十三四名不等。乾隆十三年(1748年),定滿文翻譯每10餘名考生錄取1人,共取生員60名;蒙文翻譯每10名考生錄取1人,共取生員9名,此後歷次考試,均按此比例錄取。
帝國各處駐防八旗子弟應翻譯童試,始於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童生由該管將軍、副都統、城守衛考試馬、步箭之後,定期比照京城例,由將軍等聘請本旗通曉滿文的員紳閱卷,試卷送部查驗。從五六人中取進1名,錄取人數最多不超過5名,只有荊州、成都兩處考生竟超過100名取進7名。此後議定各處取滿5名定額外,應考童生達到110名則多取進1名,考生每增加20名增取1名,但最多不得超過8名。

1644年前至順治十四年(1657年)的八旗科舉,實際上是翻譯鄉試。雍正元年(1723年)恢復翻譯鄉試,定3年舉行一次。在京與直隸,奉天等處滿、蒙、漢軍的翻譯生員、文生員、貢生、監生、蔭生、天文生、中書、七八品比帖式、小京官、先經各旗都統驗看馬、步箭合格者,均可應試。起初定為鄉試三場,後倆改為一場。滿洲題目為四書滿文論一篇,翻譯漢文四書題一道;蒙古題目為翻譯滿文四書題一道。乾隆時改從性理小學內出題,與童試相仿。起初錄取無定額,乾隆十三年(1748年)定為取中滿洲翻譯舉人33名。取中蒙古翻譯舉人10餘人。此後,應試人員越來越少。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又停止翻譯鄉試。理由是翻譯科大率錄章摘句,無關翻譯本義。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因感於擅長滿、漢文翻譯的人才日漸缺乏,又決定恢復考試翻譯舉人。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改為5年一次。嘉慶八年(1803年)起,又恢復3年一次。此後,未再停止或間斷過。凡翻譯生員、舉人,文武生員、舉人及現任筆帖式均可應翻譯鄉會試。道光八年(1828年),鄉試滿洲由五六百人減至130餘人,蒙古由五六十人減至20餘人,中額滿洲七八名,蒙古二三名。並且滿語文水平很低。這種現象表明,滿洲日益受到漢文化的侵襲,滿語日益走向衰微。帝國政府對此極為憂慮。宣宗遂於道光八年(1828年)九月頒發諭旨申明八旗士子務當勤學應舉:
我朝掄才取士,於定立制科之外,復設翻譯科目,既以廣八旗士子登進之階,亦識不忘本業,立法為至善。無如近日旗人力學者少,轉視科目為迂途,不復勉圖進取。即如從前乾隆年間翻譯鄉試,滿洲約五六百人,蒙古約五六十人,本辛應試人數,計考滿洲翻譯者僅一百三十餘人,蒙古翻譯者僅二十餘人。人數即較前多寡懸殊,取中之卷系簡其尤,乃昨日覆試中式,滿洲翻譯舉子八名內,即有文理欠通,錯誤太甚者,四名罰令停科,其餘未經中式之卷,文藝字畫,概可想見。清語騎射為旗人根本,近日八旗生齒日繁,而勤學應舉者轉日見其少,豈國家設立科目本意?特降旨申諭:八旗人等,嗣後務當父教其子,兄誡七弟,勤加策勵,共效觀摩,期於精研本業,以備旁求,毋負朕諄諄誡至意。
但是,由於尼堪人口遠甚於滿洲人口,在尼堪區的滿洲文化日益衰落。道光十七年(1837年)後,應試翻譯科的滿洲減至七八十人,僅中四五名,蒙古減為八九人,僅中一名。道光二十年(1840年),蒙古應考者只有六人,不得已只好停止蒙古鄉試。同治元年(1862年)停文武生員、舉人應翻譯鄉、會試。滿洲編滿子號,蒙古編蒙字號,漢軍編合字號,蒙古考滿文者編滿蒙字號。儘管監察甚嚴,不善翻譯者請人替槍之事仍履有發生。由此可見習滿文者日見減少。為防止冒濫取中,嘉慶二十四年(1819年)決定翻譯鄉、會試一律在內廷複試,揭榜後,欽命試題翻譯古今文一篇,派五大臣監考、閱卷,並將鄉、會試中式各卷交複試閱卷大臣復對筆跡。
帝國各處駐防八旗翻譯鄉試,始於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各歸駐防之省份應考,應考資格與京旗相同,中額10人取中1名,過半者增1名,每處不得超過3名。
(三)翻譯鄉試
翻譯鄉試即由翻譯舉人考取翻譯進士,始於乾隆四年(1739年)。當時,翻譯舉人已有100餘人。應考資格為滿、蒙、漢軍翻譯舉人、文舉人與由舉人出身的筆帖小京官等。由各旗及兵部考試馬、步箭,合格者方准參加會試。試期為工場,共6日。滿洲題目是,第一場考四書滿字文一篇,孝經性理滿字論一篇;第二場考漢字題翻譯一篇。蒙古題目為用滿文答四書性理等書內題一道。蒙古題目為、用滿文答四書性理等書內題一道,用滿文奏事一道,翻譯蒙文二偏。可見,須分別精通滿、漢文和滿、漢、蒙文。錄取比例為五六人取中一名。道光以後,京旗約中二三名,各處駐防八旗約共取中八九名。取中者均賜進士出身,優者以六部主事任用,次者在主事上學習行走,余照文進士例選用,或擇充咸安宮官學教習。因翻譯舉人日漸其少,翻譯會試往往輟科。並且,由於翻譯進士人數很少,故免於殿試。宗室試翻譯始於乾隆九年(1744年),可以不經過鄉試。應考者由某宗人府先考驗馬、步箭。嘉慶六年(1801年)規定宗人府翻譯會試亦須先取得舉人資格。不過錄取比例高於八旗會試為十分之二至五。咸豐十年(1860年),因宗人應翻譯會試者寥寥無幾,故歸併八旗問題考試,合併取中。
縱觀八旗翻譯科考試,其用意在於培養和選拔滿、蒙、漢文翻譯人才。但應考人數越來越少。說明隨着漢化的加深,滿、蒙八旗習滿、蒙書的士人越來越少。
四、武科
大清時代的取士,採用文武並重之旨。八旗武舉亦有童試、鄉試、會試之制。
八旗漢軍考試武場,始於康熙年間,取進武士80名。滿洲八旗則始於雍正元年(1723年),十二年(1734年)停,漢軍仍舊。嘉慶十八年(1813年),復令滿洲、蒙古八旗應武試,並准各省駐防八旗子弟應試。武童外場,在京由副都統一人會同該省學政主持。漢軍的考法與漢人相同。滿蒙八旗的考試項目,外場為騎射、步射、硬弓3項;內場為默寫武經,與漢人同。凡步兵、炮兵、馬兵、九品筆帖式、庫使、養育兵、閒散均准報名應試,每5人取進1名。取進武生,在京的滿、蒙、漢軍交順天府滿洲教官管轄,奉天及駐防仿照文生例歸各該處教官管轄。已是官兵的取進為武童者保留原缺,仍歸各該衙門、該營管轄。滿、蒙八旗武科鄉試與漢人武科鄉試的規制大致相同,但單獨編旗字號錄取。文生員舉人和翻譯生員若願改應試鄉、會試者,准其改試。應考武鄉試的資格是八旗滿洲、蒙古、漢軍的武生、護軍、驍騎校、領催、馬甲、千總、把總及七八品筆帖式、蔭生、監生,在京的由八旗參佐領甄別送考,各處駐防的由該將軍、副都統甄別送考。八旗滿、蒙、漢軍應武會試的資格是武舉人、千總、八總。在京者由該管本旗都統給文,駐防由該省將軍、副都統給文。每科級取中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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