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優教優價”論的荒唐 |
| 送交者: ppd 2002年07月24日18:23:42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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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水平有高低,教學質量有優劣。這項優,那項優,評價標準不一,但有一項——升學率,高則優低側劣,教育主管部門認這個,學生家長也服這個,如此有市場,只要能把學生“優”出個高升學率來,就能跟家長們多收錢。 從高中收到初中,從初中收到小學,眼下這個費一年一個新價兒漲,還真造就了不少學校立馬暴富起來,學校發展速度直趕超英美。所以,就有才思敏捷的理論家,總結出一套“優教優價”論來,鼓吹起高升學率的學校或班級,就可以理直氣壯地去多收錢。或者升學率並不見得怎麼高,但擺出一副高升學率的架勢、做出滿口高升學率的承諾來,以此高收費,拉動學校經濟實力坐上直升飛機,節節高。所以,這“優教優價”論,真值得貴族學校、公辦民營學校或公辦學校自費班的炮製者們,頂禮膜拜供着。 在勞力經濟正向知識經濟轉軌時期,人的潛在智能和智能的創造力,越來越受到社會重視了,教授專家們憑智能躋身百萬富翁之列也早不是新聞。學校教育好、班級教學優,三年五載下來,給老師們發個“優教獎”,應當無可厚非。更何況,教育智能及其創造力,都是建立在日常的經驗積累和操勞中,好教育、好教師們獲得好報酬,也並沒有偏離勞動價值論的軌道,學生家長們感其德,就是讓他們交個十萬八萬獎獎,我看誰也不會不樂意。 然而現實往往不是這樣。捧一大堆鈔票才能進私立學校自不必說,就是小學一年級的新生,想進好校名校接受好教育,時價就是一萬五,這可是先交錢足額交錢沒商量的。至於想在重點高中落個座,就是捧上三萬五萬了,沒個大“人情”還不行。 先收費、高收費,然後可能是教優,而收了錢教不優,小老百姓誰也不能拿竹竿兒去捅破天?高價錢買了個“名特優”商品,如果遇上質量名不符實,消費者掏了錢盡可以投訴商家廠家。但在“優教優價”論指導出的高收費的“金光大道”上,價優了教不優,所有的責任可就都是那教育的特殊性鬧的。除了要錢、掏錢的方式如出一轍,照“優價”標準掏了腰包的家長們,可別太較真地指望這“優價”一定會給出個“優教”來。 “優教優價”論的“高明”,當然還不止於此。“優教”的意味很明了——好教育,而好教育的事實前提應當是教育好,我不知道這教育好,是不是還應當是一所學校、一個班級、一位教師,實施教育應有的職責和義務。但是“優教優價”論日漸風靡,“優價”成為學校追逐的頭等目標,卻總在明白無誤地暗示人們,不是按“優價”標準收費的教育教學,盡可以拋卻一切職責和義務。“優教優價”論的言外“指導”意義,當然就是優價優教,然後是劣價劣教。 這似乎是個令人毛骨悚然的推論。然而真希望這僅僅是個推論。而今公辦名校、重點學校的擴招班、自費班越長越“胖”,公費班自然越長越“瘦”,這是一道並不複雜的數學題,在一些名校、重點學校,公費生與自費生和擴招生的比例,已經從七三開縮至三七開或二八開,偌大一座重點學校,公費教育能夠惠及的似乎就只能是百來個高分生。孩子要到名校來讀書,如果考不出個“狀元、榜眼、探花”來,家長就得掏腰包。然後就要公辦民營學校們,成百上千萬元貸款“最最現代化”地建起來,來讀書不給錢可不行。然後是鄉鎮的高中、初中以至於小學,公有民營的重點班、實驗班、實驗校如雨後春筍冒出來,收費一個賽一個“放衛星”般的高……托“優教優價”論的福,弄不出“優教”以高收費的學校,就只能永遠“劣教”下去,平民學校、落後學校的師生們,盡可以無可奈何劣地教劣學而心安理得。我不知道,長期以往這會是怎樣的悲哀,而這悲哀又會怎樣愈演愈烈。 因此,平民學校或落後學校的師資,也盡可以被高薪的經濟手段、“優價優教”的社會評價,甚至行政命令搜聘一空。他們能夠招收的當然只能是些低分而又家庭經濟一般的孩子。教育的城鄉、地區差距越來越大,教育資源配置的不平衡日益加劇,大多數沒錢人家的孩子,應付不了名校或重點學校的如此“優價”收費,其出路,如果不就此輟學,又能往哪兒去呢?因此,真得謝謝這“優教優價”論,因為,在我們的許多地方,教育的差距、資源配置的失衡尚不夠嚴重,還真得有這套理論的指導指導來加劇。 也許,如此擔憂這“優教優價”論的威力,似乎有點杞人憂天。近聞在一些地方,名校、重點學校或私立貴族學校們,正動議一系列兼併舉措,要“吃”下那些個落後地方的初中、小學或苟延殘喘的高中學校,據說要藉此充分利用名校現有的“優教”資源,發揮名校資源的拉動功能。 這真是樁大好事,如果“醉翁”之意只在於酒。一則名校、重點學校的“優教”優勢,輻射到落後地區的落後教育,能惠及更多的窮孩子接受好教育;二則名校、重點學校一統天下了,更是一個地方教育整體水平提高的福音。兼併就兼併了吧。只是想想這“優教優價”論的居心,如果這兼併之舉,其“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在於放大“優教優價”的掙錢範圍,誰又能確定,對於教育與經濟落後地區的孩子家長們,究竟是幸事還是災難?倘若是後者,我看這“優教優價”論,就可以徑直取了“義務教育法”而代之罷,一腳踏上公平教育的原則和義務教育的法則,到立法上也坐起頭把交椅。 (網友:宇文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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