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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把“抄襲“鐵定為”抄襲“的時候了!
送交者: JohnDoe 2001年12月31日00:26:58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你可以說楊的“抄襲”有制度原因,你可以說楊的“抄襲”由中國國情決定,你可以說楊的“抄襲”客觀上對中國有利,你可以說象楊這樣的”抄襲“全國有得是。但有一點,你絕對不能寐着良心說這不是”抄襲“,90%以上照搬,在中國人眼裡也是”抄襲“,在大清朝人眼裡也是”抄襲“,在大宋朝人眼裡也是”抄襲“!, 在大漢朝人眼裡也是”抄襲“!在春秋戰國,諸子百家的時代,這樣做也是”抄襲“! 科舉時有這樣的考生輕則無緣功名,重則欺君之罪,腦袋難保!

你可以說某日本兵到中國侵略殺人是軍國主義造成,你可以說某日本兵到中國侵略殺人他們的天皇有責任,你可以說某日本兵到中國侵略殺人是因為他的同伴們都在這麼幹。但有一點,你絕對不能否認這個日本兵到中國侵略了,殺人了!因為他在中國的”侵略和殺人“,在中國人眼裡是”侵略和殺人“,在蘇俄人眼裡是”侵略和殺人“,在美國人眼裡是”侵略和殺人“,在英國人眼裡是”侵略和殺人“,在法國人眼裡是”侵略和殺人“,在韓國人眼裡是”侵略和殺人“,在泰國人眼裡是”侵略和殺人“,在蒙古人眼裡是”侵略和殺人“,。。。。倒是有些日本人眼裡這不是”侵略和殺人“,但他們對嗎?!

楊錯了批楊,制度錯了批制度,但不承認是”抄襲“簡直是狡辯!

* * * * * *

科學上抄襲在世界各地只有一個標準,這是自從有科學成果爭論時就有的,中國的嚴謹科學家也是知道的!

但某一抄襲是否違法,倒底要不要嚴辦,有待法律部門解決,知識產權法是否也適用於非營利目的的科技期刊論文,我不是專家,不好說。但是,抄襲的”定性“是板上釘釘,無容置疑的,任何對這個定性還有懷疑的人,是對嚴肅的科研道德的挑戰和褻瀆!

有人說,中國的各種綜述90%以上都是這樣的“抄襲”。

有人喜歡舉證,連”打假“的方舟子也抄過一文。

你越舉這些例子,我就越堅定地認為,到了把這些“抄襲”定為“抄襲”的時候了,因為在用所謂的“"過多借鑑"等來和稀泥,我們中國科研道德的根都要爛了!

我不是聳人聽聞,不是有話說,”耳聽為虛,眼見為實“嗎?不是還有話說”不到棺材不落淚“嗎?

如果實在還有人不相信這些是“抄襲”,還認為是“國情”,還認為是“無所謂”的話,我被迫在這裡提出兩個簡單的實驗,看看這些“"過多借鑑"的後果是什麼!

實驗一,誰敢再去用英文譯一篇德文的綜述(不少於4頁,從比較有名的刊物上,否則實驗結果不夠迅速),加上3自然段自己的話,然後轉投一有名的英文期刊 (同樣為縮短實驗周期)
此實驗危險性極大,有終身不能再在科技領域混下去的可能!不過也有可能是顆啞彈,因為雜誌社找來的審稿人也是此研究方向權威,沒準剛看兩段就把你的”綜述“就地正法,你連上期刊丟人的機會都沒有!

實驗二,我本不想推薦這一個,因為結果會非常劇烈: 把楊雄里綜述給 Newman 寄上一份,中科院,楊發表綜述的期刊,及楊本人都會很快收到他們夢寐已求的”科學的“,”權威的“,”法律上的“薦定:”抄襲“!

我只想對那些還在說”國情“”大家都如此“的人在喊上一句:做了賊還有臉在這裡說,丟人哪!真丟人哪! 外國科學家群起譏諷中國這些不懂科技道德的”抄襲“大師 (他們有的無知,有的故意)時,你不在場,可我是在場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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