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代高校院系調整述評
【作者】江沛/王洪學
【作者簡介】作者江沛,南開大學歷史系副教授,天津,300071;王洪學,南開大學歷史
系
碩士研究生,天津,300071。
【正文】
新中國成立伊始,在百廢待興之機,中央政府決定對高等院校進行調整。這一舉措是
當
時政治、經濟的需要,是國家加強對意識形態領域管理的重大步驟。調整中實施的一系列
措
施,對其後的教育體制產生了極為深遠的影響。
一、高校院系調整的背景
新中國成立後,原國民黨政府辦的所有高等院校均由新的中央人民政府接收,並由政
務
院進行教育體制的改革。1949年10月11日,在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成立前,華北人民政府
高
等教育委員會明令宣布"廢除反動課程(如國民黨黨義、六法全書等),添設馬列主義的課
程
,逐步地改造其他課程"。(註:華北人民政府高等教育委員會:《大學專科學校文法學院
各
系課程暫行規定》,《新華月報》第1卷第2期(1949年11月)。)同時要求進行新的思想
教
育,實行新學制。1950年8月14日,教育部重申:"廢除政治上的反動課程,開設新民主主
義
的革命的政治課程,藉以肅清封建的、買辦的、法西斯主義的思想,發展為人民服務的思
想
。"指出大學的課程"相當大的部分還不是民族的、科學的、大眾的,還不能符合新中國的
需
要"。高等院校(包括大學、學院和專科學校)修業期限以3-5年為原則;確立向工農開門
辦
學的方針。(註:《教育部關於實施高等學校課程改革的決定》,《新華月報》第2卷第4
期
(1950年8月)。)
新中國在政治、外交上採取"一邊倒"的政策,在教育上也要求引進蘇聯的高等教育模
式
。這就需要對過去仿效美式的高等教育進行"改造"。1949年10月5日,劉少奇在中蘇友好協
會
成立時指出,中國革命是"以俄為師"的,今後,建國也必須"以俄為師",從蘇聯學習教育
學
(註:中央教育科學研究所編:《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大事記》,教育科學出版社1983年
版
,第4頁。)。教育界開始對蘇聯的教育理論、經驗、教學計劃,大綱及教材等,進行廣泛
的
介紹和系統的學習。不久,在解放區幹部學校基礎上創辦一批"人民革命大學",如西北人
民
革命大學、西南人民革命大學等,主要用於培訓幹部和工人;舉辦中國人民大學、哈爾濱
工
業大學,明定中國人民大學的辦學方針為"教學與實際聯繫,蘇聯經驗與中國情況結合"。
而
哈爾濱工業大學則仿效蘇聯工業大學的模式進行管理。這些措施使高等院校開始步入了一
個
新的時期。
50年代初,中國有私立高校65所,占全國高校總數的28.65%,學生約2.1萬餘人。(注
:
《關於處理接受美國津貼的文化教育救濟機關及宗教團體的方針的決定》(1950年12月29
日
政務院第65次會議通過),《新華月報》第3卷第3期(1951年1月)。)1950年8月14日,
出
於對私立高校統一管理的設想,教育部要求各私立高校在辦學宗旨、學制、課程、教學及
行
政組織上,都要遵照《高等學校暫行規程》及《專科學校暫行規程》辦理(註:《私立高
等
學校管理暫行辦法》,《新華月報》第2卷第4期(1950年8月)。)。
據1950年8月統計,中國有受外國教會津貼的高校24所,占全國高校總數的10.55%,學
生
約1.4萬餘人。"在中國的二十所教會高等學校中間,受美國津貼的即占十七所之多"。(注
:
《關於處理接受美國津貼的文化教育救濟機關及宗教團體的方針的決定》(1950年12月29
日
政務院第65次會議通過),《新華月報》第3卷第3期(1951年1月)。)1951年初至年底,
國
家完成了全面接收由國外教會資助的高校的行動。被收歸國有、實行公立的學校有輔仁大
學
、燕京大學、津沽大學、協和醫學院、銘賢學院、金陵大學、金陵女子文理學院、福建協
和
大學、華南女子文理學院、華中大學、文華圖書館學專科學校、華西協和大學等11所,接
收
後改為中國人自辦、維持私立性質、由政府出資補助的有滬江大學、東吳大學、震旦大學
、
震旦女子文理學院、聖約翰大學、之江大學、齊魯大學、嶺南大學、求精商學院等九所。
教
育部把這些學校納入新的教育體制,要求各學科有計劃有步驟地編寫出新教材和參考書;
除
外國語文系外,應逐步過渡到一律用中文授課。但如何利用這些高校的教育資源,是一個
亟
待解決的問題。
1951年底,全國有高校206所,主要分布在北京(21所)、上海(27所)、天津(8所
)
、江蘇(12所)、廣東(12所)、遼寧(15所)等沿海地區的大城市。由於歷史原因,中
西
部僅四川(25所)和湖北(11所)的高校較多。而山西、內蒙古、河南、湖南、廣西、貴
州
、雲南、陝西、甘肅、寧夏、新疆、西藏等中西部地區的高校數目加起來才只有29所(注
:
《中國教育年鑑》(1949-1981),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84年版,第975頁。)。從地區
上
看,華東區有高校85所,占全國總數37.4%。"全國高等學校中約占百分之十五是創設在老
解
放區或經過改造的,這些學校的教學內容和方法一般均能適合實際的需要,但有的尚未完
全
發展成為正規的高等學校,急待充實與提高。至於約占全國高等學校總數百分之八十五的
新
解放區原有高等學校,其教學內容和方法及院系設置,基本上還不能符合國家建設的需要
"(
註:《全國教育工作基本情況》,《新華月報》第2卷第4期(1950年8月)。)。高校分布
嚴
重不平衡,對中西部和偏遠地區的經濟和文化發展十分不利。
1951年全國206所高校中,綜合院校47所,工業院校36所,農業院校15所,醫學院校2
7所
,師範院校30所,財經院校19所,政法院校3所,語文院校8所,體育院校1所,藝術院校1
8所
,其他院校4所。從表面上看,各類院校的比例並不算失衡。但1951年的招生數是工科176
89
人,農科3049人,林科764人,醫藥7199人,師範6836人,文科3972人,理科1977人,財經
7
726人,政法888人,體育150人,藝術1439人。(註:《中國教育年鑑》(1949-1981),第
96
9頁。)顯然,工科和師範專業的招生數量遠遠不能適應大規模的經濟建設和國家發展教育
的
需求,而綜合院校量多質劣,亟待調整。
經過幾年的準備,從1952年秋起,中央教育部開始對全國高等院校大規模的院系調整
。
二、院系調整的決策與實施
為了學習蘇聯高教體制和國內經濟發展的需要,教育部從1951年上半年開始考慮進行
全
國性的院系調整。
1951年5月18日,政務院批准教育部長馬敘倫的報告,確定適當地、有步驟地充實和調
整
原有高等學校的院系,此項工作先從華北、華東兩大區做起,首先調整或增加工學院系。
11
月,教育部召開全國工學院院長會議。會上提出了對全國工學院進行院系調整的具體方案
:
(1)北京大學工學院、燕京大學工科各系併入清華大學,清華大學改為多科性的工業高等學
校
;清華大學文、理、法三個學院及燕京大學的文、理、法各系併入北京大學,北京大學改
為
綜合性大學,撤銷燕京大學。(2)南開大學工學院、津沽大學工學院、河北工學院合併,組
建
工科院校天津大學。(3)浙江大學改為多科性工業高等院校,之江大學的土木、機械兩系並
入
浙大,浙江大學文學院併入之江大學。(4)南京大學工學院、金陵大學電機工程系、化學工
程
系及之江大學建築系合併組成南京工學院。(5)南京大學、浙江大學兩個航空工程系併入交
通
大學,成立航空工程學院。(6)合併武漢大學水利系、南昌大學水利系和廣西大學土木系水
利
組,成立武漢大學的水利學院。(7)武漢大學的礦冶工程系、湖南大學礦冶系、廣西大學礦
冶
系、南昌大學採礦系合併,於長沙成立中南礦冶學院,並增設採煤系和鋼鐵冶煉系。(8)中
山
大學工學院、華南聯合大學工學院、嶺南大學工程方面的系科及廣東工業專科學校合併,
成
立華南工學院。(9)西南工業專科學校航空工程專科併入北京工業學院(即原華北大學工學
院
)。(註:《中國教育年鑑》(1949-1981),第233、965頁。)
1952年秋,教育部根據"以培養工業建設人才和師資為重點,發展專門學校,整頓和加
強
綜合性大學"的方針,制定了發展專門工業學院、加強綜合院校的原則,並開始對華北、華
東
、東北三區為重點進行高等院校院系調整。
具體調整方案為:將原教會學校輔仁大學併入北京師範大學,撤銷輔仁大學校名;新
設
北京地質學院、北京鋼鐵學院、北京航空學院、北京林學院、北京農業機械化學院、中央
財
經學院、北京政法學院、華東工業學院、華東水利學院、華東航空工業學院、華東體育學
院
(後易名上海體育學院)、重慶土木建築工程學院、重慶化工工業學院、東北地質學院、
東
北林學院、瀋陽農學院、八一農學院等17所院校;將南開大學、復旦大學、南京大學、山
東
大學改為綜合性大學;將南京工學院、重慶大學改為多科性高等工業學校;撤銷金陵大學
、
聖約翰大學、齊魯大學、之江大學、滬江大學、震旦大學、嶺南大學、華南聯合大學等七
所
院校校名,其系科併入當地其他院校。(註:《中國教育年鑑》(1949-1981),第233、96
5頁
。)至年底,全國已有3/4的院校進行了院系調整。調整後,華北區的高校數量增為41所,
華
東區高校數量降為54所。
1953年,教育部繼續對中南區高校進行院系調整,並對華北、華東、東北三區高校進
行
專業調整,對西北、華南地區高校進行局部院系和專業調整。
經過這次調整,全國共有高校181所。其中綜合大學14所,工業院校38所,師範院校3
3所
,農林院校29所,醫藥院校29所,財經院校六所,政法院校四所,語文院校八所,藝術院
校
15所,體育院校四所,其他院校一所。(註:《中國教育年鑑》(1949-1981),第233、96
5頁
。)在校學生達216765人,比1947年增加了40%。(註:《人民教育》,1954年9月號。)
至
此,高校院系調整基本完成。
1954年3月,全國高教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決定,在高教方面繼續貫徹"調整鞏
固
,重點發展,提高質量,穩步前進"的方針,重點培養有關工業建設的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
。
在這一方針指導下,1954年全國又獨立設置和新建工業院校12所,調整和歸併五所。至年
末
,全國高校共有188所,比1953年增長七所。(註:劉光主編:《新中國高等教育大事記》
,
東北師範大學出版社1990年版,第2頁。)
1955年,為繼續改變高校過於集中於少數大城市和沿海地區的布局,支持中西部地區
的
經濟與文化發展,教育部決定將沿海地區一些高校的同類專業、系遷至內地組建新校或加
強
內地原有高校,將某些高校全部或部分遷至內地,擴大內地建校規模,增設新專業。經國
務
院批准,教育部在武漢、蘭州、西安、成都等市設立新的高校。1956年暑期後,上海交通
大
學部分專業遷往西安。1957年,新建的成都醫科大學開學。新建學校中工科院校七所,綜
合
大學一所,醫藥院校三所。1959年,又在呼和浩特設立了內蒙古大學。
對高校專業設置的調整是與院系調整同時進行的。從1952年起,各專業的設置基本依
照
蘇聯模式進行。高校取消院一級的建制;調整出工、農、醫、師範、政法、財經等系科,
或
獨立建學院,或將這些系科合併到同類學校中。到1953年初,全國高校共設置專業215種,
其
中工科102種、理科16種、文科19種、農科16種、林科五種、醫科四種、師範21種、財經1
3種
、政法二種、體育一種、藝術11種。
1957年,根據"高等教育建設必須符合社會主義建設及國防建設的需要,必須和國民經
濟
的發展計劃相配合,學院的設置分布應避免過分集中,學校的發展規模一般不宜過大;高
等
工業學院應逐步地和工業基地相結合"的原則,教育部制定了《1955-1957年高等工業學校
院
系、專業調整、新建學校及遷校方案(草案)》,對高校專業設置再次進行調整。1957年
,
全國高校共有323種專業,其中工科183種、理科21種、農科18種、林科九種、醫科七種、
師
范21種、文科26種、財經12種、政法二種、體育二種、藝術22種。(註:《中國教育年鑑
》
(1949-1981),第239頁。)
到1957年底,對高等院校的院系調整基本結束。此時,全國共有高校229所,設置專業
3
23種。
三、院系調整的深遠影響
院系調整後,工科院校的地位得到加強,適應了國民經濟發展的迫切需要。1952年的
調
整中,大大加強了清華大學、天津大學、浙江大學等工科院校;並組建了12個新的工業院
校
。1953年,184所的全國高校中,工科院校38所,占20.65%;工業院校開設的專業達到102
種
,占總專業數的47.4%,1957年更達到183種,占56.66%。為工業發展急切需求打下了良好
的
基礎。直至今天,中國科技現代化的迅猛發展,仍然受益於院系調整中確立的工科院校體
系
。但為適應以重工業為龍頭的工業發展構架,工科專業設置基本照搬蘇聯的工科院校專業
目
錄,礦業、動力、地質、冶金、機械類專業占工業專業的39.9%,而輕工業類專業如化工、
糧
食、輕工紡織僅占專業總數的11.32%。這種工業專業布局上的失衡和各地對高校劃地為牢
,
造成工科院校專業設置的盲目跟風,形成低水平的重複與浪費;專業劃分越來越細,業務
范
圍越來越窄,學非所用現象較為嚴重。院系調整結束了高校性質不一的局面,國家將全部
私
立院校收歸國有。1951年底始,國家分期分批地接收私立高校,將之轉變為公立,結束了
舊
教育性質不一、管理各異的弊端。不僅使各院校專業設置上的混亂狀況得到改善,而且初
步
形成了令出一門、宗旨劃一、專業齊全的社會主義高等教育新體制。但由於國家對高校無
力
投入更多的財力,而教學與管理上的統一性,又徹底抑制了社會辦學的力量,致使高校教
育
長期停滯不前。1952年,全國共有高校210所,1972年全國高校達到331所,表面看是有了
發
展,但實際上是對"大躍進"時各地盲目上馬200餘所工業院校的消化所致,形成了量多質劣
的
狀況。直到1972年,全國大學生數量僅比1952年的191147名增加了2572名。(註:《中國
教
育年鑑》(1949-1981),第965-966頁。)
照搬蘇聯高教體制。從工學院的獨立設置到削弱文科院系,無不沿用蘇聯模式。據統
計
,到1955年4月止,全國共制定了193個專業的統一教學計劃,基本上都是沿襲蘇聯的相關
專
業教學計劃;採用蘇聯教材的高校課程達620門之多。1952-1956年,共翻譯蘇聯高校教材
13
93種。工科專業大大增加,學生在校人數也成倍增長;但文、政法、財經等科的學生卻急
劇
減少,1947年三科學生占大學生總人數的47.6%,1952年下降為22.5%,1957年更是僅占9.
6%
。各專業間相互隔離,分工越來越細,交流與滲透越來越少,嚴重背離了現代科學發展規
律
。原是要加強綜合院校,但綜合大學卻普遍沒有得到重視。"對理科,既沒有充分準備,又
要
求過急,專業設置缺乏計劃性,而對本科和專修科的擺法也不夠妥當。加之學習蘇聯經驗
時
沒有結合各方面的實際情況,造成師生忙亂現象。對文科,則採取了一種消極態度,缺乏
具
體步驟,特別是沒有發揮教師的潛在力量。"(註:《人民日報》,1953年10月15日。)工
、
理、文等專業的分離設置,一方面導致理、文科學生理論與實踐的嚴重脫節,另一方面又
層
致工科學生過分注重實踐而忽視理論的指導。
50年代的高校院系調整,是新中國建立後對教育體制的重新定位。它注重教育為經濟
建
設與文化發展服務,注重高校布局的平衡和專業的實用性,具有積極意義;但大量減少文
、
法、商科專業,盲目全盤引進蘇聯的高教體制,使高校教育的發展偏狹,造成了許多不利
的
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