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腐敗背後到底是什麼?
作者:李國
轟動全國的重慶“教授抄襲教授”案,近日經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原西南師範大學教授陳國生抄襲本校另一教授的文章行為明顯,判決被告陳國生向對方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一定的經濟損失。
實際上,在此案之前,就有很多關於陳國生抄襲行為的種種反映。一位專家甚至直言不諱評價其“學風欠嚴肅,有抄襲之嫌”。然而就是這樣一個人,晉升之路卻異常風順,甚至享受到“破格”待遇。有業內人士指出,陳國生一案的真正警醒作用在於讓我們反思——
陳國生和藍勇當時均系西南師大歷史文化與旅遊學院教授。今年初,藍勇一紙訴狀將同事陳國生告上法庭,稱被告陳國生發表於《安徽史學》1997年第一期中的《論農業經濟史研究理論的若干誤區》(下簡稱《誤區》)一文,其主要觀點和實質內容,抄襲了自己的論著和手稿。
經法院當庭比對,確認陳國生所發表的《誤區》一文,與藍勇所著《現代歷史地理學給歷史學的新啟示》及《傳統經濟史研究內容和方法思考》手稿(藍勇單獨撰寫部分)文字內容相同或相似達1800字,約占《誤區》一文總字數四分之一。其中陳國生在《誤區》中提出的四個誤區,有兩個誤區從觀點到文字表述完全與《思考》手稿相同,甚至連藍勇在文中將“中高緯度”誤作“中間南緯度”這樣的錯誤文字,《誤區》一文也作了相同表述。
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下達的判決書確認,陳國生的抄襲行為是明顯的,該行為已構成對藍勇著作權的侵害,應承擔侵權的民事責任。依法判令被告陳國生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在《安徽史學》上刊登向原告藍勇賠禮道歉的聲明;賠償藍勇經濟損失2000元;承擔此案的受理費、訴訟費共1300元。
原告藍勇對法院判決結果表示滿意。而被告陳國生已於今年5月調往湖南衡陽師院工作,對結果不服準備上訴。
抄襲之嫌擋不住破格之路
陳國生,湖南衡陽人,1995年畢業於陝西師大歷史地理研究所,獲歷史學博士學位,當年進入西南師大歷史系任教。
1997年夏,陳國生提出了破格晉升教授的申請。提交給職稱評委會的主要成果,是一本名為《心理心態與歷史研究》的專著。
然而就是這本書,一露面就出了紕漏。一些學者發現,書中《阮籍的人格障礙與變態心理》一章共6700餘字,卻有約4700字與學者田文棠的《阮籍評傳》的相應部分宛如“孿生”,並且是整頁整段雷同。有人注意到,田文棠的著作比陳國生早出一年,但陳國生沒有註明這些相同部分來自田的成果。
該書篇幅最大的一章是論述司馬遷遭受宮刑以後的心理變化及其對《史記》產生的影響,其中《中期挫折受辱的自卑心理》是非常關鍵的一節。學者們認為,全節3500多字,有1430多字與學者成頊發表於5年前的《司馬遷受宮刑而憤書的心理分析》驚人地相同,許多段落一字不差。
一開始,令人側目的還只是該書的前言,其中有“探索性嘗試”、“篳路藍縷的地位和作用不會改變”等一系列自我評價。
但後來,這本“篳路藍縷”的書爆出了更驚人的內幕。就在評審期間,有人反映這本以“陝西旅遊出版社”名義出版的書在“書號”上有問題。隨後,歷史系會同學校展開了兩次調查。
陝西旅遊出版社於1998年4月出具公函:“我社未以任何方式向陳國生提供《心理心態與歷史研究》一書的出版手續,該書純屬陳國生盜用我社名義自編書號並擅自印刷的行為……”。
一本用於申請破格教授的學術著作竟是非法出版物!面對調查,陳國生聲稱這是一個“書商”用假書號欺騙了他。
為此,陳所在的歷史系領導班子建議慎重對待陳國生破格晉升教授的問題。當年,陳國生的破格請求被擱置下來。
儘管東窗事發,陳國生還是在1998年重整旗鼓,再次申請破格晉升教授。此次他提交的主要成果之一是《明代雲貴川農業地理研究》一書。該書在交由四川大學郭聲波教授作專家評審時,被評價為“學風欠嚴肅,有抄襲之嫌”。郭教授在評審意見中羅列了該書“採用他人成果而不加註明”的一系列證據,指出陳國生“距破格晉升教授還有一段距離”。
不僅如此,這本書在評審期間又出現了另一個問題:歷史系的一位研究生憤然向系領導出具了一份書面聲明,指出該書使用的《明代主要自然災害分省統計表》的真正作者是自己,而不是陳老師。據這位學生透露,他耗費數月精力查閱了大量原始資料做成這個統計表,並由此寫成一篇論文,交給了當時參與指導研究生的陳國生老師。但陳老師在使用這個表格時不僅沒有提到他的名字,反而聲稱是“據筆者統計”。
與此同時,包括北大、復旦、川大、中國社會科學院等全國十幾個高校院所的學者指責陳國生“抄襲”、“剽竊”的反映不斷,一些學者甚至向西南師大書面反映。
當時的歷史系主任藍勇抽查發現,檢舉涉及陳國生13篇論著,無一例外地存在程度不同的“抄襲”、“剽竊”嫌疑。從數百字的“克隆”到數千字的“雷同”,不僅不按規範註明來源,甚至聲稱是自己的“芻蕘之見”。
但這一切並沒有擋住陳國生的晉升之路。1998年7月,他如願以償,“破格”成為教授。1999年夏,陳國生開始招收並指導碩士研究生。讓法律來判明什麼是正什麼是邪
“起訴陳國生,是要讓法律來判明什麼是正,什麼是邪。中國知識分子就需要這種知信求真的精神。”原告藍勇說,“我是揮淚斬馬謖”。
1995年,陳國生博士畢業進入西南師大歷史系。用藍勇的話說,陳國生是他親自引進的。“我幾乎是頂着全系老師的壓力,針對他出台了一系列優待博士的政策。那時,他是系裡惟一享受科研補貼的教師。為激勵陳國生給系上的歷史地理學科建設多作貢獻。我曾想盡辦法幫助陳國生設計、申報課題。”藍勇如是說。
而陳國生似乎也並沒有“令他失望”,在以後的幾年中,連續發表了上百篇論文,甚至還“出版”了專著。這些成果的領域從中國史到世界史,時間從秦漢到當代,地域從山西到湖南、四川到江浙。
在需要深厚基礎積澱的歷史學領域,像陳國生這樣研究面如此龐雜而又在短時間內便成果“豐碩”的人,實屬罕見。“這使他成為西南師大一個頭上罩着神秘光環的人物。”所以,雖然從1996年開始,就陸續有全國各地的專家學者向藍勇反映陳國生有“剽竊”、“抄襲”問題,他並沒有對陳國生較真,只是從兄長的角度善意提醒陳國生。
但不久後發生的一件事,令藍勇不得不從另一個角度去觀察陳國生:“1995年底,我提出與他合作寫一篇針對經濟史研究方法的論文,並事先擬定了共三個部分的撰寫提綱,約定由自己撰寫其中的大部分,其餘部分由他撰寫。1996年2月,文稿寫好後寄往《中國經濟史》編輯部,不久便收到編輯部決定刊用的回函及發排版式稿。但我沒有料到,很快《安徽史學》第一期上出現了陳國生單獨署名的一篇文章,該文不僅未加註明地照抄了我一篇已經發表過的論文約1800字,而且還直接搶用了兩人合寫文章中由我撰寫部分的主要觀點。他甚至將其中因校對疏漏而出現的常識性錯誤也依樣畫葫蘆抄了過去。這使我們合寫的文章被《中國經濟史》編輯部退回。這時我開始根據校外學者的檢舉認真抽查他的部分成果,發現的問題令我大吃一驚。但即使在這時,我對他依然是善意提醒加登門拜訪,儘管一些國內學者一再要求我們拿出‘具體辦法’。”
導致藍勇與陳國生“翻臉”並最終訴諸法律的,是陳國生的另一個驚人之舉:用非法出版物申請破格教授。這件事促使他會同歷史系領導班子提出慎重考慮陳國生“破格”晉升教授的問題。
但陳國生最終成功“破格”晉升為教授。數月後,系主任藍勇及歷史系整個班子均離開領導崗位,並眼睜睜看着陳國生開始招收研究生。對藍勇而言,這是一場失控的悲劇。
“善抄書者可以成創作”
針對一系列的“抄襲”、“剽竊”指控,陳國生卻有自己的“觀點”。他認為,自己並非剽竊,而是對他人成果的合法繼承和使用,因為國學大師梁啓超有言:“善抄書者可以成創作。”
“‘假書號’問題,我要說明的是:這本書我的確是向陝西旅遊出版社付了錢的,這可以從西南師大財務處的劃款賬目上看到,用的是我的科研經費。藍勇起訴我抄襲,但我認為沒有抄襲他。因為是兩人合作的成果,法律上規定兩個人都可以使用。至於那位學生說我使用了他的統計表,實際情形是我為他提供了資料(《明史》),他不過是做了一些綜合的工作。”陳說。
陳國生表示,自己是在一些場合說過梁啓超“善抄書者可以成創作”的話。但很多人不知是有意還是無意忽略了自己設置的一個前提,那就是“主題不同、體裁不同”。在這個前提下的“抄”就不能算抄襲。班固的《漢書》抄了《史記》,袁樞的《通鑑紀事本末》抄《資治通鑑》,後人之所以不說他們是抄襲,就是因為體裁和主題不同。一些人研究的是史料,而自己寫的是史論,主題和體裁都不一樣,一樣的只是史料。與別人的所謂雷同之處,其實就是引用史料相同。著作權法明確規定,保護的是作者的創造性勞動,也就是說保護的是構思等智力性成果,而並非保護那些處於公有領域的歷史記載,如果引用史料算抄襲的話,做歷史研究的根本就沒法搞了。
針對藍勇的起訴,陳國生認定是“惡意訴訟”。他聲稱:“我1995年來到西南師大時,與藍勇的關係很好。1996年底他當上系主任,我為他做了不少事,也幫了不少忙。但1997年我評職稱(指申請破格教授)時他卡我,為什麼呢?他認為我對他造成了威脅,因為我比他更年輕、學問更高,已經超過他了。所以他開始對我有意見了,5年來一直揪住我不放。先是向學校紀委告狀,但沒有達到目的。後來就乾脆起訴我,打着反腐敗的旗號,其實都是為了他個人的目的。一些人之所以跟着起鬨,全都是藍勇挑起的。他是想借新聞媒體抬高自己,利用媒體來炒作自己,這是他一貫的做法。”
學術腐敗根源在管理層
因揭露偽科學及其危害性名震學術界的著名科學家、中科院院士何祚庥談及“陳國生事件”稱,學術腐敗本身並不稀奇,這麼大一個學術界,總有一些敗類。“現在的問題是,學術腐敗有理,這個不得了。‘陳國生事件’的糟糕之處在於:他居然公開聲稱抄書是一種正當、有理的行為,這是極其嚴重的。另一個嚴重的問題是長期以來沒能處理,而且在剽竊行為被揭露以後,居然還能破格晉升教授、做研究生導師,這個問題尤為嚴重”。
何院士認為,當前中國學術界和高校為何連續暴露出學術作假現象?其一,當然是社會腐敗現象在學術界的蔓延。其二還在於我國高校、學術界學術評價體系的不合理。例如,發表論文多少篇、是在哪一級雜誌上發表的、出了多少專著、有多少萬字等等,這類指標體系很成問題。學術成就不是拿字數、篇數和刊物級別可以衡量的,它應該以對學術的貢獻大小來定。
馬克思寫《資本論》,第一版才印了兩千本,還是一個不見經傳的出版社給出版的。但現在我國就是一套“規格論”,以數量和級別取人,其原因歸根結底就是一個:管理部門太懶。不做調查研究,只想用報表來“計算”。以數量和級別來計算,這是最容易的,也是最形式主義的管理。
這種管理也許在經濟部門有一定意義,但在教育和科學領域是不可取的。在這套體系下,出現如“一個學校必須有多少博導才能設博士點,有了博士點才能晉級為一流大學並參與排序”等,也就不足為奇了。現在,學校所擁有的院士數量也成了一些大學追逐的目標。這種形式主義的指標體系和管理模式在中科院是屢遭抵制的,但即便如此,它在中科院下屬的一些所仍不同程度地發揮着作用。
“是該修正的時候了。”中國史學會理事、復旦大學博士導師葛劍雄教授認為,從抄襲面之廣、抄襲數量之多、抄襲時間之久、作假手段之大膽來講,陳國生的確是全國少有。“陳國生事件”的典型性在於:在全國眾多學者一再指出他的抄襲行為的情況下,他還一再抄襲做假,而且,有些事已遠遠超出學術道德的範疇,觸犯了法律。
一般而言,學術界發現這種抄襲剽竊行為,大多從道德、學風的角度去譴責,很少有採用法律手段來制止的。
因為打官司是一條成本高昂的途徑,要花很多的精力和時間,乃至經費,而這些都是學者支付不起的。現在法院審案子,很少有當庭宣判的,視時間如生命的學者們都拖不起。這一點,往往被完全不顧道德規範的人利用。
但做假者利用的還不僅僅是這一點,他們還利用了現在社會的不正之風。那是一些隱藏在背後的東西,這些東西很難弄到法庭上去。所以,依靠這些東西,他們就敢大膽作假。要徹底根治學術腐敗,只有從高校管理機制上着手,建立起一套客觀公正的學術評價體系才行。
(《工人日報》2002-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