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要回家了,不知道回去後還能不能看到這個論壇。
以前是光看,老說時間緊,不寫。現在有點忍不住了。
我要說的事兒也非常簡單,是關於留德學生的,也是關於自己的。
來德國的人最後的感覺有一點應該是共同的,德國真是一個富國呀。於是我們被襯得更窮。我是訪問學者,沒有資格得到學生證。而德國的公交車是貴極了,於是騎車上下班。這幾天要買些東西,騎車很是不方便,就找中國學生借了其學生證使用,覺得並無不妥。
忽然有一天看到,斯圖加特的學生會的一個聲明,說是有極個別(希望如此)學生謊稱自己的學生證丟失,補辦,然後賣給別人謀利。這是搶還是偷呢?
於是突然發現這幾日我也是在偷德國人,很是不自在。
德國是一個法制國家,但也絕對是一個德治國家。查票的人(公交車上沒有售票員,可向司機師傅購買,會有專人抽查。沒票者會被罰40歐元)查到一個無票人時,只要你聲稱是學生忘了帶學生證(學生可以免費坐公交車)或有月票忘帶,那個查票者會讓你登記自己的姓名,到指定地點出示你所說的證明即可。但登記時他並不看你的相關證件!
還有德國人大部分有月票,有自已的車而臨時坐公交車時肯定會上車買票,打卡機上劃掉。在他們實在是正常的事情。
但我們中國人來了後有什麼改動嗎?自然。沒有學生證的人會借別人的學生證上街買東西,還似我般覺得大義凜然,你錢多怕我賺得這一點嗎?在巴伐利亞洲假期學生可買假期票,可以坐火車在巴州內跑。中國學生買的票絕對超值,會有很多人來借着用。這實在都是小事兒,以我這在國內號稱教書育人者在看到斯圖加特學生會聲明之前也並未覺着是什麼大事兒。
但這真是小事兒嗎?
有法律,一定還要有懂得遵守法律的公民才行。我們在金錢漸欲迷人眼的市場經濟下,似乎已不把違反道德賺來的錢叫黑心錢了。而一個總在鑽法律空子國家的公民,來到一個法制社會後果真是如魚得水呀。而這絕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個集體的有意識行為。記得看過一個<中國人中的害群之馬>的文章,那裡面的中國人好象也是在明知而故犯吧?這也就更說明了我們對道德的蔑視!
中國人的平均身高應該有1米7多吧?當然不如德國人。我們的道德尺度有多高呢?有三尺嗎?似不能與我們的身高成正比。
我亦其中人也,愧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