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自古就有將文品與人品聯繫起來的傳統,所謂“文如其人”就是明證。但“文”究竟反映的是“人”的哪一方面?似乎語焉不詳。一般認為,這裡是強調文人的道德。但一個人的道德表現,有些和他的學問有關,能夠在“文”上表現出來,有些則與之無關,在文章上是看不出來的。譬如戰國時楚國文人宋玉和英國哲學家培根,在他們的“人”和“文”之間要想找到一致就很難。然而根據這類例子就得出結論說“文人無行”,也有失公允。那麼,我們應該怎樣看待“文如其人”和“文人有行”呢?假如要求所有寫文章的人都要有道德家那樣的人品(其實道德家也並不都能說到做到),或者要求歷史學家都有歷史偉人那樣的人品(其實歷史偉人的人品也未必都完美),法學家都有福爾摩斯那樣的人品(其實是個高明偵探的“偵品”),哲學家都有上帝那樣的人品(其實是“神品”),那麼世上恐怕就難得幾個有資格寫文章的了。
其實應該突出的是學者的“學品”,確切地說,是指學者的“職業道德”和學識功夫。學品是一個學者最重要的人品,除此之外,學者可以而且必然像別人一樣具有不同的人品和個性。“文如其人”,“如”的主要和首先是其人的學品,然後才能轉而引申及其他。身為學者,首先做到學品端正,就像做官的首先做到為官清廉一樣,雖然是完全應該的,卻也不易。我們傳統中的一個毛病,就是對文人的(也包括其他人的)品德苛求其全,用漫無邊際的道德期望淹沒了其中最主要的東西。這樣只能是要求得愈全面,結果愈片面。
作為一個人特別是一個學者,什麼是最起碼的道德準則?我想第一條就是應該誠實,說真話。說真話有兩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說真心話”;第二個層次是“表達真理”。達到後一層次是不大容易的(而這正是學者要努力盡到的責任)。誰也不能保證自己說的每一句話都符合真理,都正確無誤,而要經過艱苦的努力才能上到這一層。“表達真理”應該提倡,但不能苛求。而達到第一層,即“說真心話”,應該是起碼要做到的。這就是:儘量如實地反映客觀情況,不用自己的想象代替現實;說自己相信的道理,先做到不欺騙自己;用自己的真誠去打動別人,也不欺騙別人;等等。
學者以追求真理為天職,學者的使命,是經過自己艱苦的、有充分根據的研究,實事求是地發表意見,說真話、說實話,不說假話,少說空話。僅僅為了做到這一點,就需要下很大的決心,要有很大的勇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