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若干所具有世界先進水平的一流大學(985工程)
1998年5月2日, li在世界大學校長論壇開幕式上的講話中指出:在下一個世紀,我們要力爭有一批大學躋身世界一流大學的行列。
兩天以後,core出席北京大學建校100周年慶祝大會,在大會講話中指出:“為了實現現代化,我國要有若干所具有世界先進水平的一流大學。” 同時指出:“這樣的大學,應該是培養和造就高素質的創造性人才的搖籃,應該是認識未知世界、探求客觀真理、為人類解決面臨的重大課題提供科學依據的前沿,應該是知識創新、推動科學技術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的重要力量,應該是民族優秀文化與世界先進文明成果交流借鑑的橋梁。”
1998年12月24日,教育部制訂的《面向21世紀教育振興行動計劃》將“若干所”正式列入其中,明確指出“創建若干所具有世界先進水平的一流大學和一批一流學科”。計劃指出:“經過長期的建設和積累,我國少數大學在少數學科和高新技術領域已達到和接近世界先進水平,擁有一批高水平的教授,尤其是本科生培養質量較高,為創建世界一流大學創造了條件。”
依據國家教委和各省、市及部委所簽訂的合同,按照合同書對各學校的定位及資金資助情況(三年內撥款經費總量),將學校分列如下:
一、“世界一流大學”
北京大學 18億 國家教育部
清華大學 18億 國家教育部
二、“國內一流、國際知名高水平大學”
浙江大學 14億(6億+8億) (國家教育部撥款+省撥款)
復旦大學 12億(6億+6億) (國家教育部撥款+市撥款)
上海交通大學 12億(6億+6億) (國家教育部撥款+市撥款)
南京大學 12億(6億+6億) (國家教育部撥款+省撥款)
北京師範大學 12億(6億+6億) (國家教育部撥款+市撥款)
哈爾濱工業大學 10億(3億+3億+4億) (國家教育部撥款+國防科工委撥款+省撥款)
北京理工大學 10億(3億+3億+4億) (國家教育部撥款+國防科工委撥款+市撥款)
西安交通大學 9億(6億+3億) (國家教育部撥款+省撥款)
中國科技大學 9億(3億+3億+3億) (國家教育部撥款+中科院撥款+省撥款)
中國人民大學 國際知名的世界一流大學 (未簽約、經費未公布)
三、“國內外知名的高水平大學”
依據中央資助經費經費情況分列如下:
1.中央資助經費為3億以上(不含3億)的大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9億 (3億+3億+3億) (教育部撥款+國防科工委撥款+市撥款)
西北工業大學 9億 (3億+3億+3億) (教育部撥款+國防科工委撥款+陝西省、西安市以土地等形式)
南開大學、天津大學 兩校共14億 (教育部與地天津市共向兩校撥款14億)
武漢大學 8億 (4億+4億) (教育部撥款+省撥款)
四川大學 7.2億 (4億+3.2億) (教育部撥款+省撥款)
吉林大學 7億 (4億+3億) (教育部撥款+省撥款)
2.中央資助經費為3億的大學:
中山大學 12億 (3億+9億) (教育部撥款+省撥款)
山東大學 8億 (3億+5億) (教育部撥款+省撥款)
廈門大學 6億 (3億 +1.5億+1.5億) (教育部撥款+福建省撥款+廈門市撥款)
東南大學 6億 (3億+3億) (教育部撥款+省撥款)
同濟大學 6億 (3億+3億) (教育部撥款+市撥款)
華中科技大學 6億 (3億+3億) (教育部撥款+湖北省、武漢市以資金、項目等形式)
蘭州大學 4.5億 (3億+1.5億+土地) (教育部撥款+省撥款)
重慶大學 5.4億 (3億+2.4億) (教育部撥款+市撥款)
3.中央資助經費為2億的大學:
大連理工大學 4億 (2億+2億) (教育部撥款+遼寧省、大連市撥款)
東北大學 4億 (2億+1億+1億) (教育部撥款+省撥款+瀋陽市撥款)
華南理工大學 4億 (2億+2億) (教育部撥款+省撥款)
中南大學 4億 (2億+2億) (教育部撥款+省撥款)
湖南大學 4億 (2億+2億) (教育部撥款+省撥款)
成都電子科技大學 3.6億 (2億+1.6億) (教育部撥款+省撥款)
青島海洋大學 3億 (教育部+山東省+中國海洋局+青島市總撥款額)
附:重點高校建設
一、1954年—1981年,全國重點高校前25所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北京農業大學、北京醫科大學、復旦大學、中國科技大學、上海科技大學、天津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華東師範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師範大學、中國協和醫科大學、吉林大學、南開大學、南京大學、武漢大學、中山大學、四川大學、山東大學、蘭州大學。
二、“七五”期間國家重點建設的高校(16所)
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復旦大學、西安交通大學、上海交通大學、中國科技大學、北京醫科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師範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國防科技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西北工業大學、武漢工業大學。
三、正式設立研究生院的高校(33所)(不含試辦研究生院學校)
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師範大學、北京農業大學、北京醫科大學、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吉林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上海醫科大學、南京大學、浙江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理工大學、國防科技大學、西安交通大學、中國科技大學、中國協和醫科大學、東北大學、大連理工大學、同濟大學、華東師範大學、東南大學、廈門大學、中國地質大學、中山大學、西北工業大學。
四、首批擁有教授任職資格審批權的高校(32所)
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師範大學、中國協和醫科大學、北京醫科大學、北京農業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吉林大學、大連理工大學、東北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同濟大學、上海醫科大學、華東師範大學、南京大學、東南大學、浙江大學、中國科技大學、廈門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理工大學、中國地質大學、中山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大學。
五、“211工程”建設
為了貫徹落實《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實施科教興國的戰略,迎接世界新技術革命的挑戰,國家決定面向21世紀重點建設100所左右的高等學校和一批重點學科,即"211工程"。"211工程"是一項跨世紀的戰略工程,是我國高等教育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上水平、上質量、促改革、增效益的工程。
“九五”期間“211工程”全面啟動。1995年12月至1998年11月,“211工程”部際協調小組辦公室部署了100所高等學校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其中61所學校得到國家計委的立項批覆。
從1995年起,全國通過部門預審的高校計97所,“九五”期間國家確定重點建設的學校為61所(其中,教育部直屬高校25所,其它部委屬32所,地方院校4所),大部分業已開工建設。這標誌着“211工程”已進入實質性建設階段。依據我國的行政區劃,通過“211工程”建設部門預審的高校主要有:
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北方交通大學、北京工業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科技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北京化工大學、北京郵電大學、石油大學、中國協和醫科大學、北京林業大學、北京醫科大學、北京中醫藥大學、北京師範大學、中央民族大學、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太原理工大學、內蒙古大學、大連理工大學、東北大學、大連海事大學、吉林大學、吉林工業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復旦大學、上海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同濟大學、華東師範大學、中國紡織大學、上海醫科大學、上海第二醫科大學、華東理工大學、南京大學、東南大學、河海大學、南京理工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中國礦業大學、南京師範大學、無錫輕工業大學、浙江大學、中國科技大學、廈門大學、南昌大學、山東大學、青島海洋大學、鄭州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理工大學、武漢工業大學、中國地質大學、武漢水利電力大學、武漢測繪科技大學、湖南大學、國防科技大學、中南工業大學、湖南師範大學、中山大學、暨南大學、華南理工大學、中山醫科大學、四川聯合大學、電子科技大學、西南交通大學、華西醫科大學、重慶大學、雲南大學、西北大學、西北工業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蘭州大學、新疆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