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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適的婚姻與中國文化
送交者: 小腳太太 2002年10月24日15:13:17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胡適的婚姻與中國文化


  中華讀書報10月23日文章(朗學初) “胡適大名垂宇宙,小腳太太亦隨之”,
這是對胡適婚姻的精闢評價。自20世紀80年代始,內地通過對胡適等所謂右翼文人的反
思,又給他們重新定位,由於人所共知的原因,即胡適把中國思想文化從舊的變成了新
的,古典的變成了現代的,所以其新文化運動領袖的地位又得恢復。當前研究界對其學
術思想的研究取得了較大的進展可謂成果碩碩,然而卻對其成為民國奇事之一的婚姻卻
未給予應有的重視。


  “奉天承運,皇帝詔曰”是幾千年來迴響於中國人耳畔的聲音,在這貌似威嚴的聲
音伴奏下不知多少人蒙冤受辱,呼天搶地,痛不欲生而身首異處,然而“天”卻將掩蓋
一切罪惡。“天命”既是統治者實施統治的手段,亦是傳統婚姻制度的立足點,胡適的
婚姻就是充分證明了這一點。

  胡適與江冬秀的結合就是始於雙方母親的包辦而決定於上天。胡適13歲隨其母到姑
婆家與江母不期而遇。江母見胡適眉清目秀,聰明伶俐就提議結為秦晉之好。但胡母未
許。其一,江冬秀長胡適一歲(1890年生)又屬虎,不相匹配。其二,胡姓家道中落,
與江家不門當戶對。原來胡適家鄉流行女大一不如男大十之說,並且以為女子屬虎,情
格就會兇猛強悍,難得賢慧。也許現在仍稱不賢淑的女人為“母老虎”即緣於此。胡母
一方面擔憂江冬秀會給胡家帶來禍患,同時又受封建門第思想的制約,而不願高攀江家
。所以這樁婚事暫時擱淺。江母“外交失敗”,又推出媒妁,即胡適的本家叔叔進行游
說(他是江冬秀的老師),他屢次向胡母宣傳江冬秀的八字好,胡母便讓他開來八字。
命也算過,二人很合。但吉凶與否還要等待“天”的評判。在當時人們看來,如果二人
相合,一段時期內胡家便會太平無事,否則就會禍從天降。而檢驗的方式為“胡母將紅
紙八字疊好,放在竹升里,擺在灶神老爺面前,同時還放了別人送來提親的幾個八字、
然後就虔誠地等待上天的旨意。在以後的一段日子裡,胡家事事順遂,沒丟一隻筷子,
沒打碎一個湯匙,人丁興旺,家畜肥壯。胡母便取下竹升,用筷子夾出一個八字,打開
一看,是江冬秀的。這可謂“天作之合”。於是在1904年胡適、江冬秀由雙方母親作主
締結了婚約。

  從始至終起着決定作用的還是神秘莫測、令人生畏的“天命”,胡適的終生大事就
這樣依據天意以近乎荒唐的方式確定下來。胡適所生活的時代已進入20世紀,然而其婚
姻形成的基礎卻依然是“天命”,由此可見中國傳統文化中的“天命”意識在百姓的思
想中是何等根深蒂固,甚至達到了左右人們命運的程度。胡適的婚姻是歷代中國青年男
女婚姻的縮影,有着十分典型的意義。
  

  在幾千年的中國封建社會中,儒釋道思想占據着主導地位,此外,墨家、法家思想
亦有一定影響。這些思想糾結在一起,融化為中國人的血液,規範其思維模式、行為方
式、情感形態、心理狀態等等。體現在胡適身上,既有儒家的仁家,道家的不爭,又有
墨家的兼愛。由於中國社會的主體文化始終是儒家文化,那麼中國人的思想觀念,價值
取向皆為儒家的倫理思想為出發點和歸結點,這在胡適的婚姻上體現得尤為突出。集中
表現為“孝”與“信”。

  胡適堅守婚姻最主要的是原因是為了母親,出於至純的孝道。胡母23歲守寡,主持
家政,有着仁慈、溫厚、勤儉、識大義能容忍的種種美德,並且給予了胡適至性至情的
偉大母愛,這些都深深銘刻於胡適的心靈。因此,他對母親十分尊敬,而又深感母恩無
以回報。那麼認可母親包辦的婚事,在他看來就是對母親的恩情最好的報答。

  胡適在給其美國女友韋蓮司的書信與日記中,就曾討論過“容忍遷就”與“各行其
是”的問題。胡適認為“父母所信仰,子女雖不以為然,而有時或不忍拂愛之者之意,
則容忍遷就,甘心為愛我者屈可也,其容忍也,出於體恤愛我者之心理,故曰:‘為人
的容忍’。”所以胡適的婚姻,基本是“甘心為愛我者屈”的具體體現。他之所以這麼
做就是為了對他關愛備至的母親。“在家庭關繫上,我站在東方人的一邊,這主要是因
為我有一個非常非常好的母親,她對我的深恩是無從報答的。我長時間離開她,已經使
我深感愧疚,我再不能硬着心腸來違背她”這封信表明胡適對母親的孝心“近乎基督教
的原罪,這個罪是無論如何都贖不清的,和江冬秀結婚,只是贖罪於萬一罷了。”(周
質平《胡適與韋蓮司:深情五十年》37頁,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胡適之所以為長
時期離開母親而愧疚,是因為這有違於“父母在不遠遊”的古訓,並且其母早抱孫子的
願望也因胡適求學一再推遲婚期,未能實現。所以他深恩難報的罪惡感,變化為母命難
違的使命感。胡適在1918年5月2日寫給他的至友胡近人的信中說:“吾之就此婚事,全
為吾母起見,故從不曾挑剔為難。”胡適不但感到母命難違,同時也不願傷害與之相關
的其他人。儒家的仁愛思想表現在行為上是自律性的克制,在思想上則顯示出儒家的富
於理性的犧牲精神。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胡適如果追求婚姻自由定會以犧牲他人的幸
福為代價,會禍及數家,而這都是胡適所不願、不忍看到的。“今之少年往往提倡自由
結婚之說,有時竟破壞已訂之婚約至家庭之中齟齬不睦。有時其影響所及害及數家,此
兒所不取”。從中可見胡適是十分重視家庭的和睦,並推己及人,不願因違婚而影響相
關家庭,這就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儒家思想具體的闡釋。還應提及的是,胡適思
想亦受墨家學說的浸染,他曾直言喜歡墨家的兼愛說。眾所周知,“兼愛”就是不分親
疏,愛所有的人。墨家認為禍亂的緣由即是人們愛自己而不愛他人,彼此不相愛。胡適
既愛母親,愛與自己關係密切的人;也愛江家,愛與自己關係疏遠的人。因此,不違婚
約是儒家的仁愛和墨家的兼愛共同作用的結果。

  胡適婚後,許多舊人都恭維他不背舊婚約,是最可佩之事,因為他們以此為大犧牲
,胡適說“當初我並不準備什麼犧牲,我不過心裡不忍傷幾個人罷了。假如我那時毀約
,使這幾個人終身痛苦,我的良心上的責備必然比什麼痛苦都難受”。(胡適日記,192
1年8月30日)我們沒有理由說胡適寫在日記里的話是違心的。在他看來,毀掉婚約,同
當時許多新人一樣娶了一位思想激進,才氣橫溢的新女性,她的光輝也無法驅逐心靈的
陰影。履行婚約也許是痛苦的,那麼毀婚帶來的一定是更大的痛苦。

  胡適的婚姻思想基礎除“孝”以外,還有“信”。“信”即講求信用,誠實無欺,
也是儒家重要的倫理思想之一。就婚姻而言,雖系母親所訂,但信守婚約與否取決於胡
適。胡適之所以能在1904至1917年漫長的13年的人生旅程中苦苦等待,憧憬琴瑟相得的
美好未來,主要緣於“孝”與“信”。當胡適的家鄉謠傳胡適已在美另娶時,胡母在給
胡適的信中要求澄清,胡適於1915年10月3日寫了一封8頁的長信,力辯謠言之無稽,其
中說到“兒久已認江氏之婚約為不可毀,為不必毀,為不當毀。兒久已自認為已聘未婚
之人。兒久已認冬秀為兒未婚之妻……”。胡適在“不可毀”、“不必毀”、“不當毀
”的旁邊密圈加點,以示其誠,由此可見他信守之意是何等堅定。
  

  一般人都認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舊婚姻是不人道、扼殺人的天性的,這幾
乎成為歷代文學作品的重要主題。胡適在上海讀書時也曾對舊婚約制度給予否定,1906
年他在《競業旬報》上發表文章對傳統婚制進行批評,這成為其當時文章主要內容之一
。其小說《真如島》中也有類似觀點“早婚則男女皆不能自主,多有配合不宜,夫妻因
而反目,壞處一”。

  然而胡適留學後卻對舊婚制流露出溫和態度,甚至認為其中不乏合理之處。在認識
上發生逆轉。

  首先,他認為舊式婚姻仍可成長為真實之愛情。這是他認可其包辦婚姻與江冬秀結
婚的又一真實原因。胡適的婚姻就“包辦”而言,與幾千年來多數的中國男性並無差別
。不同的是:也許其他男性對包辦婚姻的認同緣於一種慣性或是惰性,因為千百年來中
國人就是這樣過來的。胡適卻不然,他是清醒的、理智的,曾經過了審慎的思考研究。
他以為“訂婚之後,女子對未婚夫自有特殊柔情。故偶聞人提及其姓名,伊必面赤害羞
;聞人道其行事,伊必傾耳竊聽;聞其有不幸事,伊必為之悲傷;聞其得意,則必為之
稱喜。男子對其未婚妻,亦然。及結婚時,夫妻皆知其有相愛之義務,故往往能互相體
恤,互相體貼,以求相愛,向之基於想象、根於名份者,今為實際之需要、亦往往能長
成為真實之愛情”。(《中國婚制》,《胡適文集·書信日記》33-34頁,北京燕山出
版社1995年版)胡適以為名份在舊婚制中是愛情的種子,在婚前萌芽破土,在婚後的互
敬互愛中亦能長成參天大樹。他將愛情婚姻與責任義務聯繫起來加以分析,指明了舊婚
姻主要特點。勿庸置疑,胡適的分析有其合理性。因為蘇軾的“十年生死兩茫茫,不思
量自難忘”就描寫了相思的永長,元稹的“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亦是刻
骨銘心的愛之絕
唱。但是也必須承認,胡適對舊婚制認識失之片面,對其泯滅人天性的一面是迴避的。

  也許胡適對舊婚制好感緣於其親身體驗。在他求學的13年中,對未婚妻江冬秀是既
重“名份”又寄真情的,並對再三延長婚期心存愧疚與歉意。在1914年7月8日與江冬秀
的信中寫道:“適去家十載,半生作客他鄉,歸期一再延誤,遂至今日。吾二人之婚姻
亦因此延誤,殊負賢妹。”並且胡適曾在寄給江冬秀的照片背後題詩云:“萬里遠行役
,軒車屢後期,傳神入圖畫,憑汝寄相思”。他還以《古詩十九首》的句子寄託“思君
令人老,軒車來何遲”的感慨與思念,體現出典型的東方情調。

  其實這種情調源於他東方人的情感形態,胡適留美7年中,在許多方面如政治思想,
教育思想治學方法等受到西方的影響,但在家庭婚姻方面仍是贊同東方人。他在日記《
容忍與各行其是》中寫道:“於家庭之事,則從東方人,於國家政治之見解,則從西方
人”。而東方人的家庭生活方式、心理狀態是父(母)慈子孝,夫唱婦隨,四世同堂,
盡享天倫。這是胡適心嚮往之的。因此他在“得家中照片題詩”的末段寫道:“圖左立
冬秀,樸素真吾婦。軒車何來遲,遂令此意負。歸來會有期,與君老畦畝。築室楊林橋
,背山開戶牖。辟園可十丈,種菜亦種韭。我當授君讀,君為我具酒。何須趙女瑟,勿
用秦人缶。此中有真趣,可以壽吾母”。這是一幅典型的體現着東方人生活態度和生活
方式的圖畫:夫妻恩愛,琴瑟相得,長幼有序,母慈子孝,背山而居,種菜種韭。人與
人,人與自然和諧一致,表現出東方所特有的溫馨安逸,怡然自得生活狀態,流露出胡
適無法擺脫的也不願擺脫的東方情結。

  我們知道,胡適曾提出過“全盤西化”的觀點,那麼他的這一人生理想是否與之相
矛盾?其實不然。胡適深知對於西洋文化,我們不但理智上不願全盤採取,事實上也決
不能全盤採取,他是希望通過舊文化的惰力來歷史地自然地折衷。胡適作為跨越新舊兩
個時代的人物,其文化思想上必然帶有兩個時期碰撞衝突又調和折衷的特徵。而在家庭
問題上對東方生活方式的眷戀與憧憬就化成其堅守婚約的內驅力。

  其次,通過對中西婚制的比較,得出我國女子所處的地位高於西方女子的結論。他
在日記中寫道:“數日前余演說吾國婚制之得失,余為吾國舊俗辯護,略云:‘吾國舊
婚制實能尊重女子之人格。女子不必自己向擇偶市場求炫賣,亦不必求工媚人之術。’
”在胡適看來,東西方女子地位的差別在於是否需要討好男人,這不能不說是失之膚淺
的。固然不能否認西方女子在社交中的處境有其卑微無奈的一面,但畢竟其有學音樂、
舞蹈和與男子交往的自主。其實中西方女子的地位並無本質之別,與其構成差別的卻是
高高在上的男性。

  總之,胡適對於封建傳統文化中的糟粕如纏足、節烈貞操、迷信、嫖娼等深惡痛絕
,在許多文章中加以批判,旗幟鮮明,態度堅決,憤激之情溢於言表,甚至對於律詩也
一概否定。然而對於舊的婚制卻有所偏愛,雖其見解不乏合理因素,但卻未能揭示其罪
惡的本質,這不能說是其思想的局限。
  

  自古道“道不同、不相謀”。的確,無論是君臣、朋友,還是夫妻間感情的維繫主
要依憑的是“道”。

  胡適夫婦雖然興趣、愛好、知識水準有天壤之別,但在人生理想和人生態度上卻有
其本質性的一致。這就是他們互敬互愛,白頭偕老的根本原因。

  首先,他們都是無神論者。自古以來,對世界的認識就存在“有神”與“無神”的
差別,這種對立思想廣泛地體現於中外思想文化中。

  其實胡適也並非是天生的無神論者,他也經歷了由拜神到無神的轉變。胡適的父親
是無神論者,但在胡適三歲時就已去世,胡適的母親及家中其他女眷都信神,胡適小時
也曾加入到他們的行列。後來他讀到了司馬光《資治通鑑》中引的范縝的《神滅論》,
“形者神之質,神者形之用也。神之於形;猶利之於刀。未聞刀沒而利存,豈容形亡而
神在哉?”從此胡適接受了無神論,並堅信這一學說。(留美後曾動搖,但最終放棄當
耶教信徒要求)所以面對矛盾複雜的傳統文化思想,胡適並不盲從,由此他也養成了刻
苦學習愛動腦的習慣。

  尤為可貴的江冬秀也是無神論者。胡適曾誇獎她:“不迷信、不看相、不算命、不
祭祖先。她的不迷信在一般留學生之上”。(《胡適之先生晚年談話錄》)總之胡江二
人一致信仰的構築了其婚姻的基石。此外,他們還有共同的人生理想:不做官。

  官本位思想在中國有十分廣泛而深遠的影響。西方“以商立國”,中國恰好相反,
“以農立國”。封建王朝長期實行“重本抑末”政策,致使商人地位低下。並且在中國
四千多年的專制政治中形成了君貴臣賤,官貴民賤以及等級森嚴的官本位和特權制傳統
。中國專制政體主要靠龐大的官僚機構來支撐,並且對官吏的選拔尤為重視。所以官在
中國有着極高的地位,中國人尤其是知識分子多以進入仕途建功立業作為衡量人生價值
實現的尺度。而胡適夫婦對這一落後的傳統思想是擯棄的,對升官發財,富貴榮華的中
國人心儀神往的人生道路是否定的。

  胡適在回國之初就在文章中反覆表明遠離政治,不做官的態度。他曾說:“二十年
不談政治,二十年不干政治”。他也向同事們建議致力於研究和解決最基本的有關中國
知識、文化和教育等方面的問題,有意識地為中國打下一個非政治的文化基礎。可見胡
適首先重視的是學術而非政治。

  江冬秀對仕途的厭惡要比胡適強烈,不問政治的決心也更為堅定;胡適1938年任駐
美國大使後,曾在信中表明態度。“現在我出來做事心理常常感到慚愧,對不住你。你
總勸我不要走上政治路上去,這是你的幫助我。若是不明大體的女人一定巴望男人做大
官。你跟我二十年,從來不作這樣想。”(1938年11月24日信)還曾說:“我只能鄭重
向你再發一願:至遲到戰爭完結時,我一定回到我的學術生活去”。(1938年7月30日信
)江冬秀作為一個舊式女子能有此迥異於世俗的胸襟見識,是十分值得讚賞的。她在給
胡適的信中說:“再不要走錯了路,把你前半身的苦功放到冰泡里去了,把你的人格、
思想,毀在這個年頭上。”1947年蔣介石力勸胡適出來參加政府,江冬秀臨送胡適上飛
機時還鄭重叮囑:“千萬不可做官”。以往中國男性多想進入仕途,求取功名,光宗耀
祖;而女子也希望男人做官,實現夫貴妻榮的夢想。而胡適夫婦的價值觀卻與這一傳統
觀念相悖離,這是十分令人感佩的。

  此外,胡適夫婦間互敬互愛,表現出對中外文化中進步思想的發揚與融合。首先,
江冬秀是位理想的賢內助。“三從四德”的舊式教育沒有扭曲她的人格,她繼承了中國
婦女勤勞、寬容、堅韌的美德。她善於燒菜,會做胡適最愛吃的徽州鍋和徽州“塌裹”
(餡餅)並且總是為丈夫預備好宵夜點心。她不但在生活上對胡適關心體貼,在精神上
更給以理解,表現出從容豁達的心胸,幾乎對有關丈夫的男女間的傳聞一笑了之。並且
參與了胡適與韋蓮司書信的整理工作。

  胡適也非常尊重夫人的人格與精神,不但在其人生定位上聽取太太的意見,而且在
日常生活上對妻子也從不含糊。胡適說:“久而敬之這句話也可以作夫婦相處的格言。
所謂敬,就是尊重,用現在的話來說就是尊重對方的人格。要能做到尊重對方的人格,
才有永久的幸福”。(《胡適之先生晚年談話錄》)其實,他的這種思想一方面是儒家
的仁、墨家的兼愛的積澱,同時也表現出較濃厚的基督教的精神情緒,其中最明顯的就
是平等意識。因此,胡適並不以新文化運動的領袖、一生獲得36個博士頭銜而凌駕於夫
人之上。他在學術研究中把孔子與諸子並列,在生活中也把自己與妻子置於同一水準,
即都是有着獨立人格與精神的人。  

  總之,我們有理由認為,胡適先生的成就與其幸福的無後顧之憂的家庭有密切關係
。所以唐德剛說:“國人一提到胡適之的小腳太太似乎都認為胡博士委屈了,但是有幾
個人能體會到,他是中國傳統的農業社會裡,‘三從四德’的婚姻制度中,最後一位‘
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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