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成立以來文字改革的發展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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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改革是一項巨大的社會改革,需要一定的社會政治條件。在戰爭年代,文字改革沒有正常開展的可能。在解放戰爭時期,軍事和政治鬥爭壓倒了一切,文字改革運動基本上處於停頓狀態。新的人民政權的建立,為中國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開展創造了優越的條件,文字改革也隨之進入了一個嶄新的時期。
第一節 文字改革的序幕
(1949―1955年)
1949年至1955年,新中國成立後頭六年,是新中國文字改革的研究準備階段。這一階段的主要任務是建立機構,確定方針,制定實施方案。
一、新中國第一個全國性文改革組織——中國文字改革協會誕生
1949年初,中國人民解放戰爭即將在全國取得最後勝利。中國共產黨籌備召開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邀請全國各界愛國、進步人士到北平,共商新中國建國大事。在這一新形勢下,全國各地的語文專家、文字改革工作者紛紛寫文章、出書刊,互相聯絡,呼籲團結合作,希望在新的政治環境下恢復一度沉寂的文字改革事業。
1949年初,國語羅馬字的創始人之一黎錦熙給吳玉章寫信並當面交換對文字改革的見解。
1949年8月28日,吳玉章等在華北大學舉行了文字改革協會第三次發起人會議,新增胡喬木、聶真為發起人。
1949年9月1日,毛澤東主席指定吳玉章、成仿吾、范文瀾、馬敘倫、郭沫若、沈雁冰等共同組織中國文字改革協會。
1949年10月10日,中國文字改革協會在北京正式成立。
10月20日,協會舉行了第一次理事會議,決定把研究拼音文字作為主要任務。
12月4日,中國文字改革協會召開了第一次常務理事會,推選吳玉章為常務理事會主席兼拼音方案研究委員會主任;推選黎錦熙、胡喬木為副主席兼拼音方案研究委員會副主任。
中國文字改革協會從1949年10月到1952年2月,主要工作是組織對拉丁化漢語拼音文字方案的研究;“協會”成立不到半年,就收到了幾百種漢語新文字方案。
二、新中國第一個主管文字改革工作的國家研究機構——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成立
1950年7月,教育部邀請在京的語文研究工作者30多人座談,提出了組織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的建議。
1951年12月26日,周恩來總理指示,在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下設立一個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
1952年2月5日,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召開成立大會,由馬敘倫主持。
根據毛澤東主席關於制定民族形式的漢語拼音文字方案的指示,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從1952年3月開始了以制定漢字筆畫式拼音方案為主的研究工作。
1952年8月,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召開第二次全體委員會議。
10月,拼音方案組召開會議,通過一個漢語拼音字母表,其中聲母24個,韻母37個。
1953年初,毛澤東對拼音方案組擬出的中國拼音文字字母草稿提出意見。拼音方案組根據毛主席的指示,決定分人擬出幾套草案。拼音方法以雙拼為主。
6月,拼音方案組擬出5種草案,後議定以吳玉章的方案為基礎,深入探討。
1954年7月,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召開第四次全體委員會議,對拼音方案組提出的5種民族形式的拼音方案草案進行討論,但始終無法從中確立出一個令人滿意的方案。
在試製民族形式的漢語拼音方案前後,1950年到1955年,全國各地工農兵、機關幹部、學校師生和海外華僑共633人寄來了655個漢語拼音文字方案。
三、設立中共中央文字問題委員會,指導文改工作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為了加強對文字改革工作的指導,於1953年10月1日在黨中央成立了中央文字問題委員會。
1953年11月21日,中央文字問題委員會召開第二次會議,研究了整理和簡化漢字問題;根據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一年多來研究所得的材料,向中央寫了請示報告,提出了可以首先實行的4項初步改革辦法。即:1.推行簡體字。2.統一異體字。3.確定常用字,並對非常用字加注音。4.極少數漢字改用拼音字母。
四、國務院直屬機構——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建立
1954年10月,周恩來總理提議設立“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並指示:拼音方案可以採用拉丁化,但是要能標出四聲。10月8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設立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1954年11月20日,國務院任命吳玉章為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主任,胡愈之為副主任;吳玉章、胡愈之、韋愨、丁西林、葉恭綽為常務委員,並進行成立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的籌備工作。
1954年12月23日,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正式成立並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
會議最後通過了修正後的《漢字簡化方案(初稿)》和《一九五五年工作計劃大綱(草案)》。
在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成立大會上,提出了1955年的工作任務,這就是做好三項準備工作:
1.制定《漢字簡化方案》;
2.制定《漢語拼音方案》;
3.研究和推行標準音(普通話)的教學。
五、召開全國文字改革會議
為了總結新中國建立以來的文字改革工作,研究文字改革的方針,促進文字改革工作的全面發展,教育部和文改會於1955年10月15日至23日,聯合召開了全國文字改革會議,參加會議的有來自全國28個省、市、自治區和中央一級有關機關、人民團體和部隊的代表207人。
會議代表討論並一致通過了《漢字簡化方案修正草案》和《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草案》。
這次會議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全面地討論文字改革問題的會議。它標誌着新中國文字改革工作研究準備階段的完成而進入了全面實施的階段。
六、召開現代漢語規範問題學術會議
從全國文字改革會議結束的第二天開始,1955年10月25日至31日,中國科學院在北京召開了現代漢語規範問題學術會議。會議聽取和討論了中國科學院語言研究所所長羅常培、副所長呂叔湘作的報告《現代漢語規範化問題》。會議於10月31日下午閉幕。
第二節 文字改革的高潮
(1956―1965年)
全國文字改革會議以後,文字改革工作進入全面開展階段。根據工作進展情況,又可大致分為以下四個時期。
一、確定方針,公布方案(1956―1958年)
新中國的文字改革工作經過六年多的摸索和努力,到1956年各方面準備已經基本就緒,各種工作已經逐步展開。這個時期主要是批准和確定文字改革的方針、任務,發布推廣普通話的指示,公布《漢字簡化方案》和《漢語拼音方案》等。
(一)中共中央批准文字改革的方針。
1956年1月27日,中共中央《關於文字改革工作問題的指示》,批轉了1955年11月23日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黨組和教育部黨組《關於全國文字改革會議的情況和目前文字改革工作的請示報告》。《指示》所批準的文字改革方針是:“漢字必須改革,漢字改革要走世界文字共同的拼音方向,而在實現拼音化以前,必須簡化漢字,以利目前的應用,同時積極進行拼音化的各項工作。”
這個方針是按照毛主席的指示規定的,包括文字改革的目標和步驟,目標是拼音化方向,步驟是首先簡化漢字,同時進行拼音化的準備工作。準備工作主要有兩項,一是推廣普通話,一是制定漢語拼音方案。
(二)公布《漢字簡化方案》。
《漢字簡化方案修正草案》經全國文字改革會議通過以後,1956年1月28日,國務院全體會議第23次會議通過了《關於公布〈漢字簡化方案〉的決議》。1月31日,《人民日報》發表了國務院的《決議》和《漢字簡化方案》。
這個簡化方案最突出的特點是採用社會上長期廣泛流行的、約定俗成的簡化漢字,所以推行起來比較順利。
(三)全國報刊實行橫排。
這個時期還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是從1956年1月1日起,全國報刊實行了橫排橫寫。
(四)成立中央推廣普通話工作委員會,國務院發布《關於推廣普通話的指示》。
根據中共中央的指示,1956年1月28日,國務院全體會議第23次會議決定成立中央推廣普通話工作委員會。
1956年2月6日,國務院發布《關於推廣普通話的指示》。
1956年1月31日,中國科學院語言研究所成立了普通話審音委員會,開始審訂普通話異讀詞的讀音。
1956年3月20日,教育部和高等教育部發出《關於漢語方言普查的聯合指示》,各省、市開始進行方言普查。
(五)公布《漢語拼音方案》。
1956年1月20日,中共中央召開知識分子問題會議。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主任吳玉章在會上作了關於文字改革的發言。接着毛澤東主席講話,在講話中,表明了他放棄漢語拼音採用民族形式自創字母的主張,而轉回到了他曾經贊成過的採用拉丁字母的態度。
1956年2月12日,《人民日報》發表了《漢語拼音方案(草案)》和《關於擬訂漢語拼音方案(草案)的幾點說明》,向全國人民徵求意見。
根據各方面的意見,文改會拼音方案委員會於1956年4月到1957年10月召開了10次會議,對《漢語拼音方案(草案)》進行修訂。
制定漢語拼音方案是關繫到全國人民的大事,為了把方案審核修訂好,1956年10月10日,國務院批准成立了漢語拼音方案審訂委員會,任命郭沫若為主任,張奚若、胡喬木為副主任,有委員16人。
經過反覆討論和磋商,審訂委員會於1957年10月提出《漢語拼音方案修正草案》,接着,10月25日,政協全國常委會擴大會議同意《漢語拼音方案草案》(即修正草案);11月1日,國務院全體會議第60次會議通過《關於公布漢語拼音方案草案的決議》。
在12月的國務院全體會議上,通過了《漢語拼音方案草案宣傳工作計劃要點》,擬定從1957年12月11日至1958年1月11日為漢語拼音方案宣傳月。
1958年1月10日,政協全國委員會舉行報告會。
1958年1月27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開始討論《漢語拼音方案草案》。2月3日,吳玉章在第一屆第五次會議上作《關於當前文字改革工作和漢語拼音方案的報告》。經過討論後,2月11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正式批准《漢語拼音方案》,並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漢語拼音方案的決議》。
醞釀已久的《漢語拼音方案》終於誕生了!
(六)周恩來總理作《當前文字改革的任務》的報告。
1958年1月10日,政協全國委員會舉行報告會,周恩來總理在會上作了《當前文字改革的任務》的重要報告,他在報告中對文字改革的三大任務“簡化漢字,推廣普通話,制定和推行漢語拼音方案”做了明確透徹闡述。
(七)文字改革宣傳工作逐步加強。
在文字改革的黃金時期,文字改革的宣傳工作也逐漸得到加強。1956年6月,文字改革出版社成立,這是專門出版文字改革和語言文字書刊的出版社。
二、努力貫徹,形成高潮(1958―1960年)
周恩來總理的報告《當前文字改革的任務》發表以後,全國掀起執行三項任務的高潮。1958年5月5日,劉少奇在中國共產黨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作中央委員會的工作報告時提出:“積極地進行漢字的改革。”這個指示是中共中央對全國人民的號召,把正在掀起的文字改革進一步推向前進。
(一)推行《漢字簡化方案》,繼續徵集新簡化字。
根據國務院決議,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分四批推行簡化字,共推行517個簡化字。
1960年6月4日,教育部、文化部、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聯合發出《關於徵集新簡化字的通知》。
(二)樹立推普典型,舉行觀摩會,基本完成方言普查。
在前兩年的基礎上,推廣普通話工作從學校走向社會,到1958年在全國範圍內形成高潮。3月20日,中央推廣普通話工作委員會向各省市發出《一九五八年推廣普通話工作計劃綱要》。
在推廣普通話的高潮中,中央推廣普通話工作委員會和教育部於1958年7月25日在北京聯合舉行了第一次全國普通話教學成績觀摩會。
(三)漢語拼音廣泛應用,注音識字頗見成效。
《漢語拼音方案》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批准後,立即在全國推行。新聞、出版、廣播、工商、交通、科技等各方面都開始廣泛應用,特別是在小學拼音教學和注音掃盲工作中,更顯示了良好的效益,推行工作得到迅速的發展。
1959年12月27日,山西省教育廳在萬榮縣召開了全省推行注音掃盲現場會議。
1960年4月22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推廣注音識字的指示》。
1960年5月11日,《人民日報》發表社論,總結了注音識字的優越性。
(四)吳玉章深入實際視察,走遍半個中國。
1958年5月到1959年5月,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主任吳玉章先後視察了河北、黑龍江、吉林、遼寧、上海、江蘇、山東、河南、湖北、陝西、四川、廣東、山西等13個省市。
他視察後,立即把他所看到的和想到的寫了出來,並於1959年3月20日在《人民日報》上發表。
三、調整、鞏固,穩步前進(1961―1962年)
1959年到1961年,中國國民經濟發生嚴重困難。1961年起,開始對國民經濟實行“調整、鞏固、充實、提高”的方針,文字改革工作也進行了調整。
(一)修訂《漢字簡化方案》,徵求各方意見。
1962年9月6日,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舉行第八次全體會議,決定成立《漢字簡化方案》修訂小組,推舉丁西林委員主持小組工作。修訂小組成立後,隨即採取座談、通信、訪問等方式,廣泛徵求意見。
(二)搞好普通話教學,繼續異讀詞審音工作。
(三)改進漢語拼音教學法,《人民日報》實行難字注音。
1961至1962年期間,漢語拼音方案的推行工作由於受到國民經濟困難的影響,也放慢了步伐。
在1958年全國開始教學漢語拼音時,一般都是以《漢語拼音方案》為教材,教學聲母、韻母、聲調和拼寫規則。後來發現要求初入學的兒童和文盲掌握各種拼寫規則有困難,所以開始了拼音教學法的改革。
四、總結成績,促進改革(1963―1965年)
國民經濟經過調整以後得到恢復,1963年,文字改革工作也開始復甦。
(一)郭沫若的《日本的漢字改革和文字機械化》。
為了繼續促進文字改革工作,《人民日報》1964年5月3日發表了郭沫若的文章《日本的漢字改革和文字機械化》。
(二)吳玉章的《漢語拼音方案在各方面的應用》。
1964年2月17日,《人民日報》發表了吳玉章的《漢語拼音方案在各方面的應用》一文。這篇文章是對漢語拼音方案公布後六年來各方面應用情況的總結,同時也促進了此後漢語拼音方案的推行工作。
(三)明確推普重點,總結八年經驗。
1963年7月12日,中央推廣普通話工作委員會、教育部和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發出《關於轉發〈一九六三年上海市推廣普通話工作綱要〉的聯合通知》。
1963年8月1日到13日,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在北京召開了部分省市推廣普通話工作會議。
1964年8月17日,第四次全國普通話教學成績觀摩會在西安召開,這是中斷了四年以後舉行的一次盛會,標誌着推普工作又再次活躍起來。
(四)漢字簡化和整理工作取得新進展。
這個時期,在漢字的簡化和整理方面取得了較大的進展,主要是:
1.完成了《簡化字總表》的編印。
2.完成了《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的編印。
3.更改地名生僻字工作的進展。
4.整理漢字查字法工作的進展。
第三節 文字改革在低潮中
(1966―1976年)
一、前五年工作完全停頓(1966―1971年)
從1966年6月起,“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運動席捲中國大地,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被迫停止工作,多數委員和專家受到迫害。語言文字的應用在社會上出現了混亂局面。從1966年6月2日起《人民日報》報頭取消了漢語拼音,其他報紙、期刊也先後不用漢語拼音拼注報刊名稱;7月,《文字改革》雜誌和上海《漢語拼音小報》停刊,8月,《光明日報》的《文字改革》專欄停刊。
二、後五年工作有所恢復(1972―1976年)
1972年春,根據周恩來總理的指示,郭沫若找了從五·七幹校回北京探親的文改會副主任葉籟士談話,決定從幹校調回部分幹部,開始恢復文字改革工作。
(一)擬訂《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
1975年5月,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提出《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報送國務院審閱。根據周恩來總理的指示,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對《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進行調整修訂,再次在有關部門和地區徵求意見,1977年5月擬出修訂稿,正式報國務院審批。
(二)推廣普通話工作重新恢復。
1972年,各地開始恢復推廣普通話工作。
(三)進行漢語拼音基本式教學試驗,舉辦漢語拼音廣播講座。
1974年3月15日到4月3日,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和中央人民廣播電台聯合舉辦了漢語拼音廣播講座。
(四)漢語拼音在中國地名羅馬字拼寫法上有了可喜進展。
漢語拼音方案的推廣應用,首先在中國地名羅馬字拼寫法的工作中也取得了明顯的進展。
(五)宣傳工作有所恢復。
1973年3月,毛澤東、周恩來在《文字改革簡報》副刊第2期上批示同意恢復《光明日報》的《文字改革》專刊。
十年動亂後期,文字改革工作有所恢復,但是仍受到政治運動的不斷衝擊,在左傾思想的干擾下,步履蹣跚。
第四節 文字改革的復興
(1977―1985年)
一、文字改革工作的恢復(1977―1979年)
粉碎“四人幫”以後,文字改革工作得到進一步的恢復。
(一)試用《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
1977年5月20日,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將《關於〈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的請示報告》送國務院審批。10月31日,國務院將這個報告批轉各省、市、自治區和國務院各部委、解放軍總政治部。
1978年3月2日,教育部發出《關於學校試用簡化字的通知》,決定全國統編的中小學各科教材,自1978年秋季起一律試用《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第一表的簡化字。
(二)教育部重申推普方針,召開第五次全國普通話觀摩會。
1978年8月26日,教育部發出《關於加強學校普通話和漢語拼音教學的通知》,重申必須繼續貫徹“大力提倡,重點推行,逐步普及”的推普方針。
1979年4月22日至28日,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和教育部在杭州市聯合召開了全國推廣普通話工作匯報會。
1979年8月11日至20日,教育部、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共青團中央在北京聯合召開了第五次全國普通話教學成績觀摩會。
(三)開始漢字編碼的研究工作。
漢字編碼是電子計算機對漢字信息進行處理時必須解決的一個重要課題,70年代以後,這一課題在中國很急迫地提上研究日程,電子計算機界希望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參與這項研究工作。
1978年12月5日至14日,在青島舉行的全國漢字編碼學術交流會上,有17個省市的65個單位84位代表出席了會議,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也派人到會。
二、文字改革工作的發展(1980―1985年)
(一)文字改革領導機構的充實和調整。
1980年3月25日,國務院發出《關於充實和加強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的通知》。
充實和加強後的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於1980年5月20日召開了第一次全體會議。
(二)胡喬木就文改問題發表重要講話。
1982年1月23日,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國社會科學院院長、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委員胡喬木就文字改革問題發表了重要講話。
(三)修訂《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擬訂《統一漢字部首表》。
(四)繼續努力推廣話。
1.召開全國學校推普工作會議。
2.推廣普通話寫入憲法,15個單位發出《大家都來說普通話倡議書》。
3.召開商業系統推普座談會。
4.各地加強推普工作。
5.加強對學校推普工作的領導。
6.修訂《普通話異讀詞審音表》。
(五)進一步推行和完善《漢語拼音方案》。
1.漢語拼音成為拼寫漢語的國際標準。
2.紀念《漢語拼音方案》公布二十五周年。
3.擬訂《漢語拼音正詞法規則》。
4.研究漢語拼音標調法。
5.規定有關漢語拼音字母的讀法和寫法。
(六)開展文字改革的教學和科研,全國高等院校文字改革學會成立。
1979年5月6日在上海市舉行了高等院校文字改革教材編寫協作會議的第二次會議。
1979年9月,由曹余章、許寶華、顏逸明、楊春霖、張靜等57人發起,胡愈之、呂叔湘、王力、葉籟士等14人贊助,提出了“成立高等院校文字改革研究會倡議書”。
經過兩年的積極籌備,全國高等院校文字改革學會於1981年7月13至20日在黑龍江省哈爾濱市舉行成立大會。
(七)宣傳工作的恢復和發展。
隨着文字改革工作的恢復,各地的宣傳工作有強。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主辦的《漢語拼音》小報於1977年7月試版,內部發行,1978年開始正式出版。
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的機關刊物《文字改革》在停刊16年後,1981年7月復刊。
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於1977年創辦的《漢語拼音》小報,到1981年改名為《PINYINBAO》,由語文出版社編輯出版。
(八)進行小學語文“注音識字,提前讀寫”教學實驗。
全國高等學校文字改革學會成立後,將“注音識字,提前讀寫”教學實驗列為重要的研究課題,並支持黑龍江省進行這一小學語文教學改革實驗。
1984年5月,教育部和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聯合發出《關於小學“注音識字,提前讀寫”實驗的幾個問題的通知》。
1984年6月,教育部部長何東昌視察上海楊浦區第四中心小學,看了一年級實驗班學生的匯報課,聽取了學校領導的匯報。
1984年7月21日至30日,教育部、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在黑龍江省佳木斯市舉辦“注音識字,提前讀寫”教學研究班,有19個省、市的小學教師代表和有關教育行政部門、教育科研單位的同志共330多人參加。
1984年7月1日至5日,黑龍江省在佳木斯市召開全省“注音識字,提前讀寫”實驗工作匯報會,檢閱成績,總結交流經驗。
1984年10月,倪海曙到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民族師範學校附屬小學的實驗班視察後,寫了一篇十分感人的報道。這是少數民族地區的第一個實驗點。1983年12月才開始學習黑龍江省的經驗,進行實驗。首先學好漢語拼音後,大量閱讀拼音和注音讀物,通過造句、聽寫、仿寫、記述、命題作文和寫信、記日記、辦板報等方式練習寫作,在不到一年的時間裡,實驗取得了顯著的成績,特別是在拼音學話和注音識字方面成績最好。
語言文字工作的新時期
第一節 新時期,新特點
隨着社會生產和科學技術的發展,隨着改革開放的進程,整個中國的面貌都逐步更新,中國的語文生活自然也會出現一些前所未有的變化。
一、漢字研究整理的新課題
1985年,是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和有關方面合作,對漢字進行研究統計取得累累碩果的一年。這一年年初,《姓氏、人名用字統計分析》課題完成並通過鑑定。12月9日,《漢字屬性字典》的鑑定會也召開了,與會者高度評價了這項研究成果。
社會發展的明顯變化,科技發展的明顯變化,促使國家語言文字職能機關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的領導和從事漢字整理簡化工作的人員,對中國今後整理研究工作的宏觀規劃,以及如何根據新的形勢,對往日研究整理漢字的出發點、原則、所擬定的課題加以調整等問題,開始更深入的思索。
二、推廣普通話工作的新形勢
1984至1985年間,隨着中國對外開放、對內搞活政策的進一步貫徹落實,更多的經濟特區開闢了,商品流通的渠道更加暢通,第三產業勃興,大批農村勞力湧向城市。因此推廣普通話的工作變得更加緊迫。
這一階段出現的一系列新情況,新特點,都向人們表明:推廣普通話的工作正逢一個良好的環境,要不失時機地擴展這方面的工作。
三、漢語拼音應用的新天地
1985年10月21日至25日,國家教育委員會和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在北京聯合召開小學“注音識字,提前讀寫”實驗教學座談會。
1984年至1985年形勢發展的現實,使人們認識到:電子計算機等現代化技術的發展和應用的普及,為《漢語拼音方案》作用的發揮開闢了一個應用的新天地。而漢語拼音方案也只有日臻完善,更適應於現代化技術的要求,才足以更好地反映自身存在的價值,永葆其活力。
第二節 新時期的里程碑
一、籌備全國語言文字工作會議
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於1984年年底,召開了文字改革工作座談會。經過充分討論,會議認為:在新的形勢下,文字改革諸項任務中推廣普通話的工作應該提到首位。會議還明確指出:在今後一個相當長的歷史時期內,漢字將在中國語文生活中繼續發揮重要的作用,它將與漢語拼音相輔相成,共同為現代化建設服務。
1985年初,國務院同意了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關於文字改革工作座談會情況的報告》。
二、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改名為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
1985年12月16日,國務院決定將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改名為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簡稱“國家語委”)。
三、全國語言文字工作會議勝利召開
1986年1月6日到13日,全國語言文字工作會議在北京隆重舉行,出席會議的有中央有關單位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代表280多人。這次會議是經中共中央和國務院批准,由國家教育委員會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聯合召開的,是繼1955年10月全國文字改革會議和現代漢語規範問題學術會議之後召開的第二次全國性的語言文字工作會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主任劉導生代表國家語委作了題為《新時期的語言文字工作》的報告。
四、新時期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和任務
新時期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是:貫徹、執行國家關於語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和法令,促進語言文字規範化、標準化,繼續推動文字改革工作,使語言文字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更好地發揮作用。
當前語言文字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做好現代漢語規範化工作,大力推廣和積極普及普通話;研究和整理現行漢字,制訂各項有關標準;進一步推行《漢語拼音方案》,研究並解決實際使用中的有關問題;研究漢語漢字信息處理問題,參與鑑定有關成果;加強語言文字的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做好社會調查和社會諮詢、服務工作。
關於新時期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任務,劉導生在《新時期的語言文字工作》的報告中作了如下說明:
(一)關於文字改革。報告說,五十年代確定的3項任務,有的還沒有很好完成,需要繼續完成,所以方針中明確規定要“繼續推動文字改革工作”。在今後相當長的時期,漢字作為國家的法定文字還要繼續發揮它的作用。現行的《漢語拼音方案》不是代替漢字的拼音文字,它是幫助學習漢語、漢字和推廣普通話的注音工具,並用於漢字不便使用或不能使用的方面。
關於漢字的前途問題,報告裡重申了周恩來同志在一九五八年《當前文字改革的任務》的報告墾的說明:“漢字在歷史上有過不可磨滅的功績,在這一點上我們大家的意見都是一致的。至於漢字的前途,它是不是千秋萬歲永遠不變呢?還是要變呢?它是向着漢字自己的形體變化呢?還是被拼音文字代替呢?它是為拉丁字母式的拼音文字所代替,還是為另一種形式的拼音文學所代替呢?這個問題我們現在還不忙做出結論。但是文字總是要變化的,拿漢字過去的變化就可以證明。”報告指出,周總理的這段話今天仍然具有指導意義。漢字的前途到底如何,我們能不能實現漢語拼音文字,什麼時候實現,怎樣實現,那是將來的事情,不屬於當前文字改革的任務,現在有不同的意見,可以討論,並且進行更多的科學研究。但是仍然不宜匆忙做出結論。
(二)關於推廣普通話。報告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確規定“國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這充分說明了這項工作的重要性。
報告說,五十年代確定的“大力提倡、重點推行、逐步普及”的推廣普通話的方針是正確的,今後仍然適用。但是,形勢變化了,推廣普通話工作要有新的進展,工作重點和實施步驟也必須作些調整。重點應當放在推行和普及方面,在普及方面應當更加積極一些。在本世紀內,我們應該努力做到:第一,各極各類學校採用普通話教學,普通話成為教學語言。第二,各級各類機關進行工作時一般使用普通話,普通話成為工作語言。第三,廣播(包括縣以上的廣播台、站)、電視、電影、話劇使用普通話,普通話成為宣傳語言。第四,不同方言區的人在公共場合的交往基本使用普通話,普通話成為交際語言。
報告認為,普通話標準只有一個,就是“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以典範的現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範”。但是考慮到不同地區、不同部門、不同行業、不同學校、不同年齡等情況,從實際出發,具體要求可以不同。初步設想,可以分為以下三級:第一級是會說相當標準的普通話,語音、詞彙、語法很少差錯。第二級是會說比較標準的普通話,方音不太重,詞彙、語法較少差錯。第三級是會說一般的普通話,不同方言區的人能夠聽懂。
這些要求不僅適用於南方方言複雜的地區,也適用於北方方言區。北方方言區也要推廣普通話。
推廣普通話,除了繼續注意語音規範以外,還要注意詞彙規範和詞彙教學。
各級各類學校,以及與群眾接觸面較廣的部門仍然是推廣普通話的重點。在新的形勢下,大中城市尤其是沿海城市,也應該列為重點。
報告指出:推廣普通話並不是要人為地消滅方言,主要是為了消除方言隔閡,以利社會交際。
(三)關於漢字的研究和整理。報告說,近兩年來,研究整理現行漢字的內容增加了,工作範圍擴大了,並且採用了現代的科學研究方法,取得了比較大的成績。如漢字部件和結構的分析,漢字部首排檢法的規範,現代漢語用字用詞頻度的統計,人名地名用字的調查,漢字屬性的研究等。
當前,迫切需要的是,在這個基礎上擬訂現代漢語基本用字表和常用字表,擬訂人名地名用字表,制訂漢字屬性國家標準,確定漢字書寫筆順、筆形次序、部件、結構方式等規範,使現代漢語用字做到定量、定形、定音、定序。
簡化漢字是研究和整理現行漢字的具體內容之一,所以沒有作為一項任務單獨提出來。今後,對漢字簡化應持極其慎重的態度,使文字在一個時期內相對穩定,以利社會應用。
當前社會上濫用繁體字,亂用簡化字的現象十分嚴重,已經引起廣大群眾的不滿和國內外各方面人士的關注,紛紛提出批評意見。對這種現象應當採取包括行政辦法的有效措施予以糾正。
(四)關於推行《漢語拼音方案》。報告指出,《漢語拼音方案》是國家制訂公布的法定標準。它的制訂是歷史經驗的總結,公布之後已經在國內外廣泛應用。《漢語拼音方案》有深厚的歷史基礎和群眾基礎,是一個科學實用的方案,我們應當努力推行,而不應當另起爐灶;要想用其他的方案來取代,事實上難於辦到。
繼續推行《漢語拼音方案》,是社會和科技發展的客觀需要。今後要繼續加強漢語拼音教學,逐步擴大《漢語拼音方案》的應用範圍,並研究、解決使用中的實際問題,如漢語拼音的同音字和同音詞的區分,漢語拼音正詞法的標準,漢語拼音技術應用中的標調法等。
(五)關於漢語漢字的信息處理。報告說,漢語漢字的信息處理是一門新興的邊緣學科,有廣闊的前景,加強這方面的研究,對經濟、文化、科學技術的發展具有長遠的意義。因此,當前語言文字工和的任務必須包括這項內容。
第三節 新時期語言文字工作的全面展開
一、全國語言文字工作會議精神的落實和工作的逐步展開
1986年7月10日,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召開第一次委員會議。
1986年9月8日至11日,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和國家教委在北京召開了第七個五年計劃期間語言文字工作規劃會議。
1987年8月27日至9月2日,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在北戴河召開了語言語言文字工作座談會。
二、放在首位的推廣普通話
1987年9月25日,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和國家教育委員會下發了《關於做好中等師範學校普通話普及、鞏固、提高工作的幾點意見》。
1987年11月3至6日,國家語委在廈門市召開了南方方言區推廣普通話工作經驗交流會。
三、對漢字使用的管理和規範工作
1986年6月24日,國務院同意了國家語委《關於廢止〈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和糾正社會用字混亂現象的請示》。
1987年3月27日,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和中國地名委員會、鐵道部、交通部、國家海洋局、國家測繪局聯合頒發《關於地名用字的若干規定》。
1987年4月1日,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和廣播電影電視部聯合頒發了《關於廣播、電影、電視正確使用語言文字的若干規定》。
1987年4月10日,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和商業部、對外經濟貿易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發布了《關於企業、商店的牌匾、商品包裝、廣告等正確使用漢字和漢語拼音的若干規定》。
1988年5月7日,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和國家新聞出版總署聯合發布了《現代漢語通用字表》。該表共收漢字7000個。
四、《漢語拼音方案》的進一步完善
1986年4月24至27日,《漢語拼音正詞法基本規則(試用稿)》有效性實驗通過了鑑定。
1988年7月,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和國家教育委員會聯合公布了修訂後的《漢語拼音正詞法基本規則》。
五、語言文字的應用研究和基礎研究
1986年12月2至6日,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及其所屬的語言文字應用研究所在北京召開了“漢字問題學術討論會”。
1987年6月22日至26日,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在北京召開了“漢語拼音學術討論會”。
六、擺正語文工作的位置,面對現實,發揮優勢,創造性地展開工作
1987年底,國務院再次對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領導班子做了調整。免去了劉導生國家語委主任的職務,由陳原出任國家語委主任,王均、曹先擢為副主任,傅永和為秘書長。
1988年5月25日至27日,當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結束,國務院公布了國家機關合併調整方案之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在北京及時地召開了全國各地語文工作機構辦公室主任座談會。國家語委的領導人陳原、王均、曹先擢、傅永和全部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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