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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頓那個時候要處理的是宏觀低速的運動,牛頓給出了高度精確的定律,完美地解決了問題。
牛頓那個時候有probablity麼? 牛頓是個17世紀沒18世紀早期的人物,而laplace在18世紀後期搞概率的時候,牛頓早就成仙半個世紀了。
愛因斯坦,處於一個概率已經相當成熟的20世紀初(雖然概率的嚴格化過程是在20世紀上半夜才完成的),卻想不通“概率”這個概念,在藕看來,就跟極少數人篤信上帝的道理一樣,思辨能力太弱了。
愛因斯坦要處理高速的運動,於是必須考慮retardation,即滯後效應。這小子把洛侖茲變換胡亂地折騰了一下,撞上了狗屎,弄出個俠義相對論。其實,洛侖茲變換中,有一個參數是任意的,定義成光速比較簡單,但不定義成光速也行。藕學電動力學的時候,固執地繼續用“家裡列”的時空觀,照樣能搞出俠義相對論;in other words,愛因斯坦的俠義相對論中的一條假設是多餘的。但愛因斯坦以及它的followes卻把光速不變宣傳成是上帝規定的。
至於廣義相對論,藕這個學機械工程的就不懂了,雖然藕也是個張量分析的高手。
conclusions:
愛因斯坦跟牛頓差別可大了,因為2人的思辨能力根本不是一個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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