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希望工程的“希望”在哪裡?(3) |
| 送交者: 方進玉 2003年01月09日18:41:58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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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工程的“希望”在哪裡?——徐永光涉嫌腐敗的調查與思考 南方周末記者 第三章:黨的新聞工作者參與黨的反腐事業,為什麼這麼難? 希望工程,是中國家喻戶曉的慈善事業。她是貧苦女孩充滿求學渴望的美麗 大眼睛,她是千百萬人獻出愛心最便捷、最著名、最輝煌的慈善之橋。十二年來, 希望工程以其神聖純潔,功德無量,聲名遠播。十二年來,希望工程不僅募得過 黨和國家領導人鄧小平、江澤民獻出的一份愛心,更募集了千千萬萬城市小學生 的零花錢。 在希望工程的耀眼光環下,徐永光“幹了”整整十二年。 3-1千難萬難,難在了一個詞上:“投鼠忌器” 十二年光陰轉瞬流逝,徐永光的名字似乎和希望工程緊緊“聯”在了一起。 徐永光肯定對希望工程做出過許多貢獻,但徐永光肯定無權侵蝕捐款、玷污 希望工程的純潔。“要不要對徐永光展開調查?”--做出這個決定絲毫不難, 我們的黨,我們的人民面臨的“殘酷”問題是:如果調查之後證實徐永光確有腐 敗,那麼希望工程就從“源頭”上被侵蝕、被玷污了。難題是,公開報道十二年 來千百萬人獻出愛心的最便捷、最著名、最輝煌的慈善之橋在“橋墩”處存在嚴 重腐敗,後果會是什麼? 北京高校社會學系的一位教授,對“後果”作了描述:希望工程不僅擁有十 二年的輝煌,而且是我心目中的最後一塊淨土了。在中國持有這種看法的,相信 不止我一個。你試圖披露希望工程遭到侵蝕、玷污,我對南方周末的報道,也十 分信服,但你們的報道還是把徐永光連同希望工程的光輝形象一同打碎了,使我 心中的最後一塊淨土消失了,這未免有點殘酷。未來三年,中國的慈善捐贈事業 大約會跌入“谷底”。試想,看了你們的報道,未來三年,誰會積極給貧困兒童、 受災農民獻出愛心呢? 教授朋友的“淨土說”,讓我震撼! 老鼠爬到了易碎的神龕上偷吃供品,人們想打老鼠,又怕神龕被打碎,我們 該有多難多難啊!一線採訪的記者難,編輯部的領導難,中央有關部門肯定也難, 千難萬難,難在了一個詞上:“投鼠忌器”。 但時,教授朋友的說法值得商榷。把最後一塊淨土“弄髒”、把這項神聖事 業“打碎”的人,不是柳楊,不是易曉,不是記者,也不是內地的南方周末或香 港的明報。侵蝕、玷污、打碎者不是別人,正是希望工程的法定代表人徐永光! 1999年,希望工程迎來十周年慶典。徐永光力排眾議、堅持下令立即停止希 望工程的“助學活動”(註:新華社曾為這一決定播發了消息,但很少有人知 道),徐永光還曾說:到今天,希望工程在人們心目中還是一件比較完美的事物。 如能就此完好無損地收進歷史博物館,她就能成為一種成功模式。其價值和意義 遠比我們繼續拿着希望工程的牌子,去花樣翻新而承擔着某一天這個神聖的物件 “叭”地一聲落地變成碎片的風險為好。 “碎片”?徐永光怎麼會有這種不祥預見? 誠信之本義,即“誠實”加“信用”。古人有言:“人無信不立”,又說 “言必行,行必果”。慈善事業的基石是什麼?一曰“誠信”,二曰“愛心”。 或許有人說:廣大捐款人的“愛心”捐贈,才是慈善募捐事業的第一要素,難道 “愛心”和“捐款”不是慈善事業的基礎麼? 天下諸理,公道為先。筆者以為,先有發起、組織者的誠信,才能呼喚和激 發起千百萬人的愛心。只要中國人尚未完全失掉勇氣,我們就不能聽任卑鄙的侵 蝕、無恥的玷污;只要我們還沒有失去對希望工程的希望和信心,我們就不能聽 任少數腐敗分子在希望工程的源頭恣意橫行。 感謝《人民日報·華東新聞》,在南方周末遭逢極大壓力之際,該報2002年 3月29日第三版上,刊登了署名“郝洪” 的評論。郝先生的文字給我以極大鼓勵, 他對徐永光“賴”在神龕上的根源作了如下分析: --其實,回頭想想,我們把失望的怒火指向中國青基會是沒有道理的。正 是我們自己,不是別人,將中國青基會抬上了“誠信”的神壇,然後站在台下仰 望他們、美化他們,而不是在平等的位置上,以制度來考察,以標準來衡量。很 多時候,對待誠信,我們寧願選擇敬仰典範,而不是敬畏制度。 --典範是榜樣,雷鋒精神就曾激勵並仍將激勵着一代代人。但是,榜樣沒 有強制的約束力,榜樣的力量並不是無窮的。一旦內心的私慾如錢塘江潮呼嘯而 起,什麼才是人類道德的堤壩?據說,中國青基會正期待權威審計部門的審計來 證明其清白。依靠制度,求證自己,是中國青基會的選擇,又何嘗不是我們大家 應有的選擇。 我完全贊成郝先生的分析。今年3月南方周末報道的“跋”是我起草的,這 段文字,就是我對“淨土說”的正式回覆: --編發這組稿件,我們的態度是極其嚴肅和慎重的,我們的心情是十分沉 重和複雜的。希望工程十二年來所取得的巨大成績,得益於黨中央所開創的改革 開放的宏大事業,得益於中國人民的穩步邁向小康,得益於許多希望工程工作者 的辛勞努力,更得益於無數海內外華夏兒女、外國友人永不泯滅的善良天性和無 限愛心。十二年來,本報編輯部也曾為這項名傳遐邇的慈善工程奉獻過自己的綿 薄之力。 --古訓有:“求木之長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長也,必浚其泉源”;古 訓又有:倘聽任毫釐之差,或致弊於寰海;若任由晷刻之誤,或遺患於歷年。是 袒護涉嫌違規、違法的中國青基會的個別領導,還是挖出蠹蟲、切實維護希望工 程並謀求中國慈善事業千秋萬代之蓬勃發展呢? --設若二者必選其一,我們寧願選擇後者。 國人面前,確實擺着兩條路:要麼是追求一時的耳根“清靜”或虛幻的“淨 土”,把徐永光涉嫌腐敗的問題“大化小”,來個“內部處理”;要麼是以“三 個代表”為準則,在中國全面邁向小康的偉大時代,努力創建誠信、高效、廉潔 的募捐制度,以求得在明天募得更多善心、更多愛心,讓中國慈善事業在誠信、 廉潔的基石上建造摩天大廈。 我該做出什麼抉擇?2002年,我曾在靈魂深處反覆拷問自己:對徐永光涉嫌 腐敗,是公開報道,還是閉嘴放棄?良心。黨性。我做出了自己的抉擇。 3-2 曾想找到關係發“內參”,可惜未能如願 很少有人知道,記者曾找到關係想發“內參”,可惜未能如願。 2001年11月29日,南方周末披露了發生在四川宣漢的希望工程“假信事件”, 責任人唐某因挪用希望工程救助款5400元,並撰寫虛假“感謝信”,被開除公職。 報道刊出當天,徐永光即致電南方周末表示感謝,還主動提出:願接受周末記者 的獨家專訪。 徐永光說出的話,鏗鏘有力:“我和《南方周末》的記者是站在同一條戰線 上的”。 老徐致電錶示感謝,這是我們事先大致猜到的,但報道同時引來柳楊、易曉 觸目驚心、言之鑿鑿的舉報,則是編輯部始料不及的。2001年底,記者接到自稱 “李先生”的舉報電話,矛頭所向,直指剛剛感謝過我們、並在中央電視台《東 方時空》節目上大聲譴責“四川宣漢唐某卑鄙無恥”的徐永光。 2002年元旦,記者第一次見到易曉、柳楊。採訪、調查、核實、寫稿是辛苦 的,但南方周末的領導同樣懂得“投鼠忌器”。看完初稿,他們對我說:“稿件 很紮實,也很震撼,但公開發表太難了。你曾在新華社工作,能否通過關係先發 發內參?” 記者找到新華社昔日同事,遞上“內參草稿”,提出“借用新華社內參途徑, 使用你們的名義或南方日報駐京記者名義,發一份內參,是否可行?”回答是 “不行。新華社內參,只能以新華社記者名義發,你離開後,就不能再發了。用 我們的名義,也難,這麼重大的問題,我們無權決定,恐怕得由社領導決定?” 換位思考,他們確實難。 記者找到另外一家中央新聞單位。有位領導熱情地接待了我,但表示“此事 難辦”,他說:即使發內參,恐怕也得事先照會中宣部副部長。你知道的,他曾 擔任團中央書記處書記,而且直接分管過中國青基會和徐永光,如果不能事先報 告他,恐怕不妥。揭露徐永光涉嫌腐敗,關係重大。依我看,你最好把材料通過 關係直送中央領導和中紀委。 感謝這位中央新聞單位的領導,他沒有幫我發內參,但幫我指點迷津,還給 我介紹了一位中紀委的領導。換位思考,他也確實難。 絞盡腦汁,記者又想起一個“關係”:一位曾在中央書記處工作、後在中國 某慈善機構擔負領導工作的老同志。一次開會,我曾和這位老同志交換過名片, 翻檢出名片,我打電話把自己的三點設想告訴了這位領導的助手:請領導同志看 看我的初稿,提些意見;如果可能,想請他把我的初稿轉送中央領導;如果需要, 我明天可以把初稿送過去。 很快有了反饋,也是三點:那位領導對我的勇氣表示欽佩,有關那家慈善單 位的問題,他也早有耳聞;可惜,他和中央已經沒有直接溝通管道了,無法傳遞 材料;感謝我對他的信任,我的初稿他不看了,也不用送去了。 天地昭昭、日月作證:筆者不發內參,非不為也,是不能也。 舉報人易曉、柳楊有點急,他們對我說:內部遞材料,作用未必大。2001年 9月,我們就曾給中央領導遞交過匿名舉報材料。記得9月11日晚八點,我們把寫 好的材料扔進郵筒,回到家,正好趕上恐怖分子襲擊紐約世貿大樓的消息在網上 傳開了。沒過多久,徐永光就在中國青基會對人說:“哼,有人想到朱總理那裡 告我的狀,可舉報信已經轉給我了。誰寫的,我一下子就看出來了!想襲擊我, 沒那麼容易!” 這是中國反腐制度的一個弊端:舉報人的材料,往往會迅速轉回原單位。 “既然你們不敢發,那我只好找香港媒體了!”易曉、柳楊忿忿地對我說。 記者無力阻攔,只能給出建議:如果你們一定要給海外傳媒,我建議暫時不 要提及團中央也從希望工程捐款中“借用”了1200萬元並且迄今未還的事。另外, 如果要給,就給明報,不要給《一周刊》。一周屬蘋果報系,對我更不友好。當 然,如果你們堅持要給一周,我建議提出附加條件,拿到材料,他們可發,也可 據此到香港高等法院重提1994年的訴訟案。一周當初敗訴了,但如果今後翻案勝 訴,他們不能向中國青基會“索回”當初輸掉的380萬,因為希望工程拿不出那 麼多錢來賠償的,中國貧困地區,不知道還有多少失學兒童等着救助呢。他們贏 回的380萬,可以算作捐款…… 記者心裡知道:這是自欺欺人。倘若《一周刊》真能在香港贏回380萬賠償, 怎麼“折抵”算作捐款?徐永光已經把希望工程的“待撥款”捅出了天大的“窟 窿”,徐永光又從那裡拿錢來償還?還有,一周刊憑什麼答應這些附加條款?於 法於理,講得通麼? 在南方周末這裡碰了一鼻子灰的舉報人,於是去找明報記者。 一個中國內地的記者,一名黨的新聞工作者,拿到了中國內地腐敗官員的違 規、違法的確鑿線索,為什麼如此無奈?既不能發內參報道,更無法公開曝光, 只能眼睜睜地看着海外記者“搶”在我們前面發稿了。深究一步,徐永光涉嫌腐 敗,是從90年代初就開始的,但是十二年來,他的所作所為幾乎從來沒有被人追 究過,這是為什麼? 原因並不複雜。十二年來,徐永光躲在了希望工程的光環下,也躲在了我們 黨的新聞工作未能與時俱進、體制僵化的庇護下。 讓我們聽聽這些擲地有聲的口號吧: --“希望工程凝聚了千百萬人的善良心願、神聖情感和無私的信任”,因 此,“只要我們是真實的,就應該是透明的”。 --“真實的東西是經得起監督和質疑的,那種出了什麼事就捂着、蓋着、 那種不敢直面問題、護短的行為會釀成更大的問題”。 --“社會監督是希望工程的保護神”,人們對希望工程的“信任受到愚弄, 感情受到傷害,無論表達任何的憤怒:都是可以理解的。我們必須為此負責”。 這話說得多好呀!誰說的?徐永光! 這是典型的黑色幽默。古人云:“世無英雄,遂使豎子成名”。對黨的新聞 工作者來說,輿論監督缺力度,遂使腐敗分子屢屢得手、得意洋洋! 心寒、心碎、心死如鐵的我,萌生了冒死公開這些文字的念頭。 3-3徐永光能夠動員的力量,到底有多大? "冒死"?有讀者會問:"你是不是有點故弄玄虛、危言聳聽?" 不!反腐鬥爭,無疑是現階段中國你死我活的最殘酷鬥爭,也是黨內正義力 量與邪惡力量的生死較量。壁壘就是這樣分明,道理就是這樣淺顯:你想檢舉、 揭發徐永光,站在神龕上的徐永光就可能跌下來粉身碎骨。他會輕易讓你得手, 眼睜睜看着自己走上"被告席"而不做反抗麼?徐永光,開始動員他在司法部、 公安部的所有社會關係,一面全力追捕易曉,一面對所有"危險人物"進行威脅。 柳楊接到無數匿名電話:"你叫柳楊?小心點,小心你會死的很慘!"小張 被叫到派出所質問:"你最後一次見到易曉,是在什麼時候?"小李被人跟蹤, 老張被人威脅、老蘇接到莫名其妙的電話……記者曾經以為,身為記者,或許可 以置身"騷擾"之外,可惜,"騷擾"很快就光臨了。 4月19日下午,北京市公安局刑偵總隊特警支隊派出兩人,手持介紹信,徑 直來到南方周末北京記者站。進門之後,二同志面帶微笑,客氣地說"我們是北 京公安局的,請看,這是我們的介紹信,這是我們的警徽。我們是來問問,你們 這裡是不是有個叫……的同志,我們想了解一點她的情況。" "啊!他們是要找小周(化名),與追捕易曉、柳楊無關。"我放鬆了心情, 開始近距離審視那枚從未見過的中國警徽。幹警的問題,依然輕鬆、友好:"我 們想問問小周平時都和什麼人來往?"啊!看來小周也沒違法,是小周的朋友 "出事"了。 "是啊,我們主要是想問問,她是不是和一個叫易曉的人來往過?" 圖窮匕首見。他們還是要找易曉。我火冒三丈:"喂,小周雖然和易曉見過 面,但她只是我的助手,我是記者站負責人,是我採訪了易曉和柳楊,你們有事 直接問我好了,不用兜個大圈子去問什麼小周的情況。不過,你們的介紹信,我 必須複印;和你們的談話,必須錄音,否則我不能接受你們的任何詢問!" 二位幹警依然是好脾氣:"介紹信不用複印,原件可以給你留下來。""錄 音?"他們相互望了一下,又看看態度強硬的我,很快做出決定:"可以,可以 錄音。"打開錄音機,我和兩位幹警的對話,轉入正題。 --"我們是奉命行事,上級領導交待的,讓我們來查,主要是追查正在服 刑的犯人易曉,他應該被收監。" --"是的,按理說,他應該被收監,但是,他真的有點冤枉,而且,徐永 光可能存在腐敗,易曉又可能就是被徐永光陷害入獄的。" --"徐永關是否腐敗,這不是我們能管的,我們只是來問問:你是否知道 柳楊、易曉的下落?你最後一次見到他們,是在什麼時候?" --"抱歉了,你們只管易曉,那好,我只管徐永光是否涉嫌腐敗,我不管 易曉、柳楊現在哪裡。第一,我不知道他們現在哪裡,第二,如果我能知道他們 在哪裡,我也不會告訴你們,相反,我會叮囑他們躲藏得更好一點!" 或許是因為錄音機始終擺在我們三人面前,他們不便多說,或許是因為我的 態度異常強硬;或許是因為此後將近一個小時的談話,我說的多,他們聽的多, 我們雙方的思想都開始發生轉變,我的火氣開始漸漸消退,雙方的認識取得了某 種溝通。 我的談話要點是: --黨中央是堅決反對腐敗的,既然黨內的腐敗可以"反",那麼黨的助手、 團組織系統內部的腐敗就不能"反"、不該剷除麼?中國青基會所倡導的希望工 程確實很好,但如果你知道希望工程的組織者有貪污行為,而這條蛀蟲又沒被挖 出來,你會繼續捐款嗎?我寫的報道確實被封殺、沒能公開出版,但我相信,這 些文字終究可以重見天日。公安機關實行軍事化管理,軍令如山,你們奉命行事, 我表示充分理解,但你們在執行明顯錯誤的命令時,應該有所警覺,不要那麼賣 力氣。 --貪污罪的基本要點是貪污公款,而且一定是領導未批准、財務不知道, 你們看,這是徐永光接受易曉律師調查時作出的詢問筆錄,你們看,調查筆錄的 每一頁上,徐永光都簽字認可了。徐永光說了,易曉調出200萬,他知道,他簽 過字。你們刑警,你們比我內行,你們一看就知道這是不是冤案? --徐永光確實很厲害,但徐永光也好,團中央個別領導也好,上面還有個 黨中央呀!只要共產黨執政一天,我就反對腐敗一天。我對反腐前景充滿信心, 今天是4月19日,請讓我對這次鬥爭的最後結局做點預言:我認為,易曉終究會 被法院判處無罪,徐永光最終會被黨紀國法認定有錯甚至有罪,至於他們的位置 什麼時候能夠"對調",我不知道,短則半年,長則一年,明年的4月19日,我 們再看…… 談話即將結束,幹警中的級別較高的那位接到一通移動電話。他一面報告說 "見到了……",一面走出去匯報,看得出來,有人在後面直接指揮,並隨時關 注着和我接觸的情況。但是,當兩位幹警和我握手告別的那一刻,我明白了:天 下還是好人多。兩位幹警雖然仍須執行命令,但他們的心和我是相通的。他們和 我的握手,時間長,力度大。 3-4通氣會上,中宣部領導為什麼要發布虛假信息? 公開說出這件事,我肯定是"冒死進言"了。 今年6月5日下午,中宣部召開通氣會。台上是中宣部主管新聞的副部長和新 聞局長,台下是各新聞單位的負責人,我也在台下聽(我是南方報業集團駐北京 負責人)。會上傳達了一則最新消息,並重複了一則禁令: "各單位不要報道希望工程的所謂問題。前一階段,海外、國內的一些報紙, 對希望工程所謂的違規投資問題進行了炒作,影響很壞。希望工程在海內外有很 大影響,十幾年來為希望工程捐過款的人,有千千萬萬,它的影響很大。現在, 經有關部門調查、審計,證明希望工程沒有問題。前一段的報道,主要是希望工 程的原工作人員在煽風點火,都是誣告,都是不實之詞。好在現在有了審計和調 查結論,希望工程根本沒有違規。今後,對希望工程的所謂問題,一律不報道。 前段時間的報道,引起了軒然大波,其實,提供材料的人是刑事犯罪分子,媒體 也不管,就這麼往外捅?南方一家報紙,還寫了好幾版,幸虧沒有發出去,被我 們及時卡住了。如果發出去,那還了得。你拿了那麼一點點材料,還是虛假的, 就要往外捅,而且也不找中國青基會核實,那不行!" 聽到這些,我渾身熱血沸騰,恨不能當場站起來反駁。 記者得到的確切消息說,自明報2月28日刊登"徐永光挪用捐款、違規投資" 的報道後,徐永光就"拉着"團中央的領導往中宣部"跑",目的,就是懇請中 宣部下達禁令,"禁止各單位報道希望工程的所謂問題"。但因為3月初北京召 開"兩會",宣傳報道的焦點集中在兩會上,中宣部有關領導沒有答應徐永光的 要求。 3月15日,兩會結束,徐永光加緊活動,3月20日,中宣部終於給廣東省委宣 傳部下發了禁令。中宣部的禁令,只是電話通知,但廣東省委宣傳部按照工作程 序,需要做出"電話記錄",這份書面記錄,很快傳達至廣東各新聞單位,其全 文如下: 各新聞單位:中宣部新聞局通知:前不久,香港一家報紙報道了所謂中國青 少年基金會用希望工程款違規投資的問題,內地一家報紙也以《青基會遭遇信任 危機》為題作了相應的報道。該行為嚴重損害了希望工程的聲譽。據了解,具體 策劃上述有關報道的原中國青基會職工柳楊(女)3月20日又在廣州召開新聞發 布會,對所謂"問題"作進一步炒作。請各新聞單位對希望工程的所謂問題及柳 楊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一律不得報道。 特此通知,請嚴格執行。 中共廣東省委宣傳部 新聞出版處 2000年3月20日 據悉,這則禁令只是發給了廣東,但因為南方周末撞在"槍口"上,損失慘 重,而且損失的消息透過互聯網散發出去,更把其他新聞單位"嚇"住了。我知 道,在南方周末之後,曾有幾家新聞單位試圖跟進報道,但因為周末的前車之覆, 各新聞單位紛紛撤銷了原定選題。《三聯生活周刊》算一個例外,它對徐永光的 報道,是在禁令下達之後發表的,我沒有聽到對它的批評,因為據說三聯的稿件 是經過徐永光本人審閱的。不過,三聯採取的是春秋筆法,對我幫助很大,這是 後話,暫且擱下。 中宣部禁令帶來的結果,就是徐永光可以利用傳媒,大肆撒謊、文過飾非、 愚弄公眾,但禁令卻不許黨內正直的、反腐敗的新聞工作者提出任何質疑。 我要向黨中央報告、全國人民報告:通氣會前,我已知道審計署剛剛進駐青 基會。散會後,我立即打電話到審計署核對,他們驚訝反問:"你從哪裡聽說審 計已經結束?你怎麼知道中宣部通知會上是這樣說的?你的消息準確嗎?難道你 參加會議、親耳聽見了?"我說明自己參加了通氣會,他們說:"什麼審計結束? 純粹胡說,我們剛剛進駐!" 審計署一位不願披露姓名的官員介紹說:徐永光早在今年4月16日即公開 "邀請"國家審計署對希望工程捐款收支情況進行"專項審計"(註:不是"全 面審計"),但國家審計署豈是徐永光能夠隨意"調遣"的。因此,直到國務院 領導做出批示,國家審計署才接受委託,組成10人審計小組,於5月下旬進駐中 國青基會。 這位官員並說:按一般慣例,制定"審計方案"需要兩周,審計進程需要一、 兩個月,審計人員回到本單位起草審計報告,又需要兩周時間。即使按最快速度, 也要兩、三個月時間才可能拿出全面審計報告,因此,審計結果"絕不可能這麼 快就拿出來"。 今天回頭看,中宣部領導如果這樣傳達,或許大家可以接受: 國家審計署正在對中國青基會進行審計,希望工程名傳遐邇,海內外的影響 巨大,青基會、徐永光到底有沒有問題,如果有問題將來如何處理,審計部門會 認真審計,中央也會慎重做出決定,各新聞單位在審計結果出來之前,一律不得 報道。 散會後,即有新聞界領導悄悄和我交換意見:既然這位領導曾經擔任共青團 中央書記處書記,又曾分管中國青基會和領導過徐永光,在這件事上,他適當回 避才好! 醜媳婦早晚見公婆。無論審計結果怎樣觸目驚心,早晚都要公布。因為"中 國青基會是否涉嫌違規、違法"的問題,已在今年三月的兩會上,引起多名代表、 委員的關注和質詢,如果審計署的審計已經結束,怎麼可能秘而不宣,不給代表、 委員一個答覆? 知名學者康曉光,曾在徐永光的大力支持下,撰寫了《創造希望》和《希望 工程調查》兩部宏篇巨作,兩部書得到徐永光批准,於1998年公開發行,康研究 員在文中的一段話,似可作為本節結束語: 實際上,無論是普通的社會公眾,還是捐贈人和受助人,還是新聞記者,都 沒有"硬碰硬"的檢查中國青基會的財務和管理狀況的權力。截止今天(1998 年),中國還沒有一項政府的行政法規或國家法律,規定中國青基會負有接受社 會公眾監督的義務。 新聞報道不能隨心所欲地製造"熱點",更何況有關部門已有明確規定,對 希望工程要"正面報道"。人們對中國的審計行業和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表示懷 疑,不是沒有任何根據的,因此審計監督的作用到底有多大,(同樣)不容樂觀。 從理論上講,中國人民銀行(對青基會)的監督是"剛性的",但實際上也 是非常"疲軟的"。在所有的政府部門中只有團中央的監督是"實實在在的", 但它本身就是中國青基會的主管單位,但來自它的監督,很難說是"外部監督"。 (引文結束) 但記者以為,這一次可能有點例外。有消息說:國家審計署自今年5月下旬 進駐中國青基會展開審計,因徐永光問題牽涉面廣,遂延長了審計時間,加派了 審計人手,審計結果顯示,徐永光不是沒有問題,而是問題嚴重。 3-5 我們的黨,能不能制訂"貪官突然死亡法"? 今年3月21日,我的文章未能公開發出,單位里年輕記者都來表示慰問: "老方,你可要多多小心。稿件如果發出去,你還比較安全,現在卡殼了,就要 多加小心。徐永光肯定對你恨之入骨,腐敗分子急了,什麼事都能幹得出來的!" 我召集大家開會,對年輕記者表示感謝,說:如果我今後出事,不管是車禍 還是遭人搶劫致死,請大家記住,十有八九就是徐永光干的。第一,你們要記得 去廣州幫我領取保險(編輯部給所有記者都買了"意外傷害險");第二,如果 我死了,你們要為我寫一篇頭版頭條故事,算是我對周末的最後貢獻;第三,追 悼會,大家都要去,去了之後,你們還要哭,使勁哭…… 說前兩條時,大家神色凝重,及至說到第三條,十多位年輕記者發出鬨堂大 笑。不過,我臉上有笑,內心卻十分悲壯。黨的新聞工作者若想超越現階段中國 的反貪現狀,直接"插手"黨的反腐敗鬥爭,日子真的不好過。 今年4月6日,我在永定門車站把兩位舉報者送上了西去的列車,轉身走出車 站,就接到一人妹妹的電話,她關切地詢問了姐姐的情況,然後厲聲對我指責: --你知道這樣做的結局嗎? --我不知道。 --那你為什麼還要作無用功? --我們需要反腐敗。 --你們根本不可能打倒扛着希望工程大旗的腐敗分子!現在怎麼樣,我連 自己的姐姐都找不到了。她不能回家,也不敢給我們打電話,我們全家人多擔心 呀!你事先考慮過這些問題嗎?想到過今天這樣的結局嗎?如果你不發稿,她們 何必這樣東躲西藏?當然了,你可以不必害怕,不必躲藏,因為你是傳媒記者, 是黨的喉舌,但我的姐姐呢……? 我無法回答連珠炮式的挖苦質問,只好掛斷電話。沒想到她第二次撥通我的 手機,繼續指責。對公安幹警,我可以強打精神,義正詞嚴的說點什麼,對於自 己陣營內部的朋友,我只好說:我的良心,我的性格,我所受到的教育,與你們 年輕人不同。而且,我們既然已經做了,那就沒有退路。你姐姐同意站出來舉報, 我並沒有給她任何壓力,署上她的名字,是經過她本人同意的。開弓沒有回頭箭, 在未來的歲月,如果扛着希望工程大旗的腐敗分子真的不垮台,那麼我們只有背 井離鄉,出國謀生…… 這,就是當今中國的反腐現狀麼? 這,就是當今中國人反對腐敗的膽量和勇氣麼? 黨的十二大上,胡耀邦同志就提出"要爭取使黨風和社會風氣在三五年有一 個根本好轉",時序過去整整二十年了,但黨風和社會風氣在許多方面似乎仍然 不盡如人意,有些領域,有些部門的腐敗風氣,甚至還有滋生蔓延的勢頭,這到 底是為什麼?好人有時害怕壞人,正義可能懼怕邪惡。反對腐敗,難度極大極大。 腐敗的滋生蔓延,速率卻可能極快極快,這又是為什麼? 說到底,有個大問題沒解決:隨着反腐鬥爭日趨尖銳、複雜、激烈,黨的新 聞工作者是不是應該更加充分地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對腐敗分子形成更大"震 懾",協助我們的黨去爭取反腐鬥爭的更大勝利?西方發達國家,腐敗官員違規、 犯罪的確鑿證據一旦落到新聞記者手裡,腐敗官員很快就會名聲掃地,但是,中 國的腐敗官員卻常常可以利用自己手中的權利,阻撓黨的新聞工作者去揭露他 們…… 讓我們再來學學徐永光的"語錄"。四川宣漢"假信事件"後,2001年底, 徐永光接受了《公益時報》記者的採訪,他說:"青基會曾準備好一件反面材料, 希望媒體能給予曝光,但接觸到的媒體都婉拒了,媒體有媒體的考慮,他們想到 的是不能傷害公眾的感情"。 好一個"都"字! 這是公開撒謊,因為徐永光知道黨的新聞工作者不會那麼"較真",沒有哪 家傳媒的記者會去追問:"你的反面材料給了誰?""究竟是哪家新聞單位不敢 發表你主動提供的反面材料?""那份反面材料說了些什麼,你現在能不能給我 們?" 我敢和徐永光打賭!中國傳媒、中國記者的骨頭雖然有點"軟",但絕不至 於"軟"到徐永光把反面材料主動給媒體,我們卻不敢刊登的地步。徐永光在這 里玩的是暗示閱讀法,他是要傳媒記者從他的新聞要素不全的談話中領悟到:有 朝一日,就算有人給了你有關希望工程的反面材料,但你需要考慮"不能傷害公 眾感情",因此你永遠也不要公開刊登希望工程的反面材料! 涉嫌腐敗的徐永光敢於公開說"輿論監督是希望工程的保護神",暗地裡卻 跑到中宣部活動,不讓你實行監督,就是因為他"捏准"了黨的反腐事業的"軟 肋"。 讓"軟肋"硬起來,就要在反腐鬥爭中設計這樣一道程序:"貪官突然死亡 法"。要允許黨的新聞單位、黨的新聞工作者在掌握了貪官涉嫌腐敗的證據後, 特別是掌握了該單位財務人員的舉報後,給貪官來個突然披露,突然曝光,讓貪 官突然"死亡"! 從今年3月21日到今天,九個月的時間過去了,我不知道徐永光做了多少手 腳,訂立了多少攻守同盟,銷毀了多少證據,僅就我能夠看到的,在中國青基會 的網站上,徐永光從3月21日之後,刪除了網站原先開列的29個捐贈項目(參見 附件),刪除了《徐永光說希望工程》這一重要犯罪證據,刪除了他的許多"光 輝語錄"! 古人云,"哀,莫大於心死"。作為中共黨員,作為黨的新聞工作者,當我 聽柳楊述說了徐永光的挪用、貪污、侵蝕希望工程善款種種罪惡之後,當我聽易 曉訴說了一個比楊乃武、小白菜還要悲慘冤屈的經歷之後,有關部門卻要我把這 些涉嫌腐敗的事實全部隱瞞在心底,還要我眼睜睜地看着徐永光銷毀證據……這 未免太痛苦,太殘忍,太不公道了吧! 我們黨面臨的極大危險是:如果黨的新聞工作者全都心死如灰,心死如鐵, 黨的反腐千秋大業還怎麼進行下去?冷眼旁觀,在掌握了徐永光失德、失信、失 言(註:徐大放厥詞、漏洞百出)失愛之種種"證據"後,非要黨的新聞工作者 謹言慎語,甚至乾脆閉嘴,不許寫出一個字的報道,我不服,不服,不服,一千 一萬個不服! 不在沉默中滅亡,就在沉默中爆發。如果二者只能擇其一,我仍然選擇後者。 十六大之後,黨的紀檢、檢察工作應當怎樣與黨的新聞工作更加緊密地聯手 呢?近日,有好消息傳來:安徽省人大通過法規,規定"新聞媒體對國家工作人 員履行職務的行為",有"進行輿論監督"的權利。透過安徽法規,我再次看到 了希望。 我從心底擁護這一法規,並盼望她能迅速推廣開去。 3-6 "貪污受賄犯"易曉,今天又在哪裡? 2002年3月20日,徐永光在新浪上發布了"遭到恐怖襲擊"的聲明,21日, 徐永光又敦請新華社向全國播發了通稿。此後,不明真相的司法部下達了"對易 曉提前收監"緊急通知,不明真相的公安部則下達了"全國通緝令",要求動用 公安力量在全國範圍內搜捕"詆毀希望工程的貪污犯易曉"。 3月20日,徐永光在"遭到恐怖襲擊"的聲明中說:"中國青基會緊急報告 司法部,司法部迅速採取措施,已將罪犯易曉提前收監"。謊言,這還是謊言! 什麼"已將",徐永光發布聲明的當晚,記者正在對易曉追蹤採訪,追問"易曉 貪污、受賄案"的來龍去脈。21日,我們又一起上網查看網民對老徐聲明的反駁。 易曉出具的書面證據顯示,他已經四川德陽監獄的監管方批准,准予"保外 就醫",銷假的最後期限是2002年3月31日,但是,徐永光卻在3月20日發表聲明, 說易曉利用兩會召開,"詆毀中國青基會和希望工程"。事實是:2月28日之後 不久,四川德陽監獄的看管人員已奉司法部之命,前往四川成都搜捕易曉。四名 幹警荷槍實彈,蹲守在易曉住宅外,徹夜不走,堅持要找到易曉並把他帶回監獄。 在徐永光氣勢洶洶的聲明威逼下,躲在北京的易曉沒敢在3月31日之前趕回去自 找苦吃。 "按照法律規定,易曉肯定應該在3月31日之後回去。不回去,是錯誤 的……",那位不願披露姓名的法官對記者說:眾所周知,即使易曉作為服刑人 犯,其在服刑期間是否犯下新罪,仍應由法院審理之後予以確認,我們不能因為 某人正在服刑,就可以隨意給他添加新的罪名。但我注意到,易曉原服務單位在 其3月20日的聲明中斷然宣告:為"制止罪犯易曉的犯罪活動,中國青基會緊急 報告司法部,司法部迅速採取措施,已將罪犯易曉提前收監"。 這位法官說:我搞不懂,一家慈善機構的負責人,憑什麼在人民法院尚未開 庭審理之前,就急匆匆"宣判"易曉從事了新的"犯罪活動"?我認為,2002年 3月31日之後,司法部有權將逾期不歸的服刑犯易曉收監;但3月31日之前,中國 青基會卻無權對正在服刑的易曉宣布"有罪",更無權把"宣判有罪"和"提前 收監"的不實消息昭告天下。一家慈善機構公開宣布某人(哪怕他是一名服刑人 員)犯有新罪的做法,超越了司法規定,這,或許就是易曉不敢返回監獄"續假" 的理由之一。 "還有,"那位法官繼續說: --徐永光指責香港明報以及內地中國經濟時報的報道,與易曉"構成了某 種直接聯繫",並且共同犯下了"詆毀希望工程"的重罪,但我不知道徐永光為 什麼不能立即提起訴訟,起訴明報和中國經濟時報,卻把"詆毀"的罪責全部 "推"給了易曉。易曉既不是明報記者,也不是內地傳媒的記者,更不是這些報 紙的總編輯,他怎麼會有那麼大的"詆毀權"呢?我認為,易曉原服務單位的這 種聲勢浩大、不合邏輯的公開指責,或許也是易曉日後為自己"不能按期返回德 陽監獄辦理續假手續"的理由。 --此外,中國青基會指責易曉正在為自己"翻案",我們姑且使用"翻案" 這個中性詞,因為平反所有的冤假錯案,是我黨和我國司法制度實事求是的一貫 優良傳統。據我所知,易曉"貪污200萬"和"受賄5萬"的原有罪行,已被新的 證據證明確有冤情,而易曉被人宣布的"新罪",又在程序上凸顯出許多"枉 法",是故,易曉是可以在日後為自己的"逾期不歸"找出理由的。 法官解釋,法理清晰。但我的內心,卻在為明天可能發生的"國家賠償"擔 心。如果本文第二章的推測錯了,那麼易曉罪有應得,政府也不會有"善後麻 煩";但如果推測屬實,那麼易曉"無辜服刑"每增加24小時,今後的國家賠償 就要相應加大。 與司法部同時"採取措施"的,還有公安部。 公安部下發了搜捕易曉的全國通緝令。所有的朋友都勸易曉躲藏起來,暫時 不要露面,但易曉堅持留在北京,還在不斷活動,還在試圖聯絡北京高院,讓法 官們重新審理自己的案子--哪怕審理之後,駁回維持原判,也算是個"結果" 呀! 個人的活動,朋友的幫助,畢竟有限。2002年6月7日上午11時55分,易曉使 用移動電話,撥通了我的手機,手機裡傳來了如下對話: --你們是北京公安局的嗎?聽口音你們好像不是北京人? --少廢話,不許說話,把頭低下! ……嘈雜聲。 --好,好,我只想問一聲,你們為什麼要逮捕柳楊? --你少管!我說了,不讓你說話。你們的事情,到時候有人管! --去公安局要有多遠? --我不是說了嗎,不讓你說話!把頭放在這裡,低頭!不許說話!(對方 的語氣越來越嚴厲!) ……易曉不再說話,移動電話里只剩下汽車迅速飛馳的聲音和易曉靜靜的呼 吸聲。 我的心,縮得緊緊的,痛痛的。我知道,這是易曉在通知記者:他和柳楊同 時被捕了!身為黨的新聞工作者,無力保護腐敗案件的舉報者,也無法保護一位 案情可能被冤屈的上訪者……我只好關上自己的手機,切斷了與易曉的痛苦聯繫。 近日,記者透過非正常渠道,總算打聽到一點新情況。 法律規定,服刑犯人違反獄規,禁閉處罰期限為7-15天,但易曉被押解返 回四川後,關禁閉超過6個月;法律規定,犯人有申訴、舉報、控告的權利,但 易曉連會見律師都不被允許;法律規定,犯人被收監後,獄政部門必須在5日內 通知當事人家屬,但易曉的親友們至今未接到任何有關易曉的消息;法律規定, 在押法犯人向上級機關、司法機關書寫材料不受檢查,但有關部門拒不執行,易 曉無法遞出任何書面材料…… 天啊,涉嫌挪用、貪污希望工程善款的徐永光可以不受法律追究,可以繼續 生活在光天化日下,甚至可以繼續謊話連篇地愚弄社會公眾,但揭發徐永光涉嫌 違規、涉嫌犯罪的人,而且很可能是被冤屈判刑的人,卻要在朗朗乾坤之下,繼 續蹲在陰暗潮濕的禁閉室內,甚至連律師都無法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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