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希望工程的“希望”在哪裡?(4) |
| 送交者: 方進玉 2003年01月09日18:41:58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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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工程的“希望”在哪裡?——徐永光涉嫌腐敗的調查與思考 南方周末記者 方進玉 黑白顛倒,一至於此,能不令人怒髮衝冠、拍案而起? 我決定公開易曉的悲慘故事,誰能這樣對我說:"你不能!" 問天,問地,問良心,問法律,問黨性,我的回答都是"必須公開!" 與易曉同時被抓的,還有柳楊等四位朋友。不過,北京公安局刑偵總隊在6 月7日傍晚就把柳楊等四人放了。接到柳楊的電話,我立即把她接到我家安頓下 來。我從事黨的新聞工作近二十年,把一個舉報人、被採訪對象接到自己家裡住 下,這是第一次。 讓我們聽聽柳楊的敘述:嘿,老方,幸虧你事先作了工作,特警支隊的許多 幹警都看了3月21日的《南方周末》,他們一看就明白了:揭發希望工程腐敗案 的我,無罪;把持着中國青基會的徐永光挪用捐款,才有罪呢!因此,只要出現 單獨對我問訊的機會,他們就會熱情地對我小聲說:你要多保重,我們從內心佩 服你、支持你,希望你今後有機會能夠再次站出來揭發腐敗分子!但是現在,你 還要配合我們作些口供,軍令如山,我們是奉命執行任務,請你配合我們…… 普通公安幹警能夠看得懂,有些官員為什麼"看不懂"? 柳楊在北京市公安局特警隊的審訊室內,滯留七小時。離開時,柳楊沒有履 行任何手續,幹警也沒有下發任何書面通知,只是口頭說:你還處於"被調查階 段"、"不能離開北京"、"必須隨叫隨到"。記者為此請教了律師,律師說: 北京市公安局的這一口頭告知,並無法律效力。法律,並沒有禁止或限制柳楊的 行動。 柳楊,是徐永光涉嫌腐敗的最重要、最直接、也是最能說清楚徐永光財務問 題的關鍵證人,我以為,只要柳楊活着並且是安全的,那麼獄中的易曉就多了幾 分安全。為防患於未然,我和朋友們建議:柳楊應儘快出國。 一名慈善機構的會計,掌握了腐敗分子涉嫌違規、違反的財務憑證,卻不能 根據我國《會計法》賦予的"揭發權"在黨的報紙、電視、廣播裡公開揭露慈善 機構負責人涉嫌腐敗的種種表現,甚至連自己的生命安全都無法保障,還要被原 單位"宣布有罪"、被公安機關追捕、被黑社會威脅,以至不得不亡命海外暫求 躲避…… 嗚呼,中國反腐敗的希望在哪裡? 中國希望工程的希望,又在哪裡? 3-7 冒死公開這些文字,但請不要傷害我所鍾愛的南方周末! 除了想給遭受冤屈的易曉鳴不平,筆者冒死公開這些文字的"導火索",還 要從最近一次通氣會說起。 2002年12月17日下午,中宣部再次召開通氣會,有關領導在會上批評了南方 周末,他說:還是南方的那家報業集團,這次是一家大報,11月21日,它刊登了 長篇反恐報道,說我們國家建立了反恐領導小組,組成了反恐警察部隊,配備了 反恐警用直升機……,這是嚴重違反宣傳紀律的,是嚴重泄密。關於這個問題, 我們說過多少次了,有關反恐的問題,是國家的高級機密,美國911事件後,我 們一再說,專門說,他們就是不聽!我都不知道這家報紙的總編輯是怎麼當的! (引文結束) 黨和政府制訂的新聞報道保密規定,無疑是正確和必要的。反恐問題在中國, 也確實是敏感話題,黨報黨刊,需要遵守黨的新聞宣傳紀律。何況,南方周末的 報道如果出現錯誤,完全可以批評,完全可以處理。但所有這一切的前提是:在 此次報道中,南方周末是不是真的泄密了? 反覆對照之後,我發現:南方周末"反恐"報道被中宣部批評為"嚴重泄密" 的部分,與國務院新聞辦公開發表的《"東突"恐怖勢力難逃罪責》及中央電視 台《東方時空·時空連線》9月11日採訪公安部反恐怖局局長何挺、新疆自治區 公安廳副廳長柳耀華的核心內容,是一致的,並無超範圍"泄密"問題。 南方周末是這樣報道的:"'911'事件發生過後不到一個月,中國即已着 手建立一整套反恐怖協調機制。這套機制不僅僅是針對東突的,而是全方位多領 域遍布全國。在中央層面上。成立反恐協調小組,公安部反恐局也亮相併開始運 轉。地方層面上,各地的反恐協調領導小組陸續成立,一些地方還組建了反恐部 隊,配備了警用直升機。" 東方時空是這樣報道的:(公安部反恐局局長何挺說)"'911'之後,黨 中央、國務院對這個問題非常重視。首先,我們建立了反恐怖工作的協調機制, 在公安部成立了反恐怖局。為防範和打擊有可能發生的大規模恐怖襲擊,我們制 定了相關預案和方案,同時,我們在各省,特別是大城市,主要城市,也建立了 反恐怖工作的協調機制。在公安、國家安全、衛生、軍隊、武警等部門,為應對 恐怖活動而建立了裝備精良、素質較高的專業隊伍,也準備了應對的方案。" (網上可查到) 唯一的區別是:何挺局長說反恐專業隊伍"裝備精良",本報採用了專家的 回答,有的部隊配備了"警用直升機"。還要說明,鑑於此稿較為敏感,稿件的 關鍵段落已事先念給被採訪人聽過。稿件刊發後,被採訪人(起草政府相關文件 的專家)也沒有提出異議,南方周末怎麼就成了"嚴重泄密"呢? 其實,南方周末並不是國內媒體中率先報道徐永光問題的。 2002年2月28日下午5時,徐永光在京發表嚴正聲明,強調"希望工程基金增 值合法、安全、有效",並指出,"我們歡迎新聞媒體對希望工程的監督"。 3月5日,兩會召開,徐永光是"否涉嫌腐敗"成為會議的小小熱點。全國人 大代表、清華大學化學工程系教授沈靜珠提出"信任來自透明",呼籲制定《社 會捐助法》的議案, 要求對慈善機構加強監督。 3月14日,經《東方時空·時空連線》牽線搭橋,徐永光和人大代表沈靜珠、 社科院社會學所研究員楊團等人一起走上電視屏幕,楊女士開門見山說:慈善事 業要有玻璃做的口袋。為什麼要這樣呢?因為你是非營利組織,運營的是公眾的 信任。比如說基金會,你的資產是社會委託給你的,你是受託人。你所承擔的是 公眾的信任。楊女士當着全國億萬觀眾的面毫不客氣地對徐永光說:"你們中國 青基會就不夠透明喲"! 主持人白岩松追問:楊主任給我們描繪了一個透明的玻璃口袋的樣子,請問 徐先生,希望工程的目標是不是朝這方面走?你們什麼時候能把外面的"膜"揭 掉? 3月15日兩會結束,當天的《中國經濟時報》刊載了記者王子恢撰寫的6000 字稿件,題目是:《青基會遭遇信任危機》,文章主題是"希望工程捐款,被指 違規投資"。 只是到了3月20日,"懦弱"的南方周末才決定刊登我撰寫的調查報告。 記者把今年的這些"往事"羅列出來,無非是要說明:南方周末並不是與徐 永光"過不去"的唯一國內傳媒。可是,我所鍾愛的南方周末卻遭到了"不公正" 對待,有關領導似乎根本不去搞清事實真相,堅持認定我們"嚴重泄密"。 12月17日,我仍在現場聽傳達。從領導說話的口氣上聽,他在批評南方周末 時,明顯比傳達、批評其他單位更憤慨,而且極為罕見地"點"到我們的"總編 輯",對他的"任職能力"表示懷疑。面對這種情況,我,曾經報道徐永光涉嫌 腐敗的記者應該怎麼辦? "冒死"公開這些文字,就是要"一人做事一人當"。 這一次,有關部門,有關領導可以真的憑藉"嚴重泄密",下令對我開除黨 籍、開除公職了。但是,就算我魯莽冒失、考慮欠周,也請黨和國家的最高領導 不要為難我所鍾愛的南方周末。 公開這些文字,是一名中共黨員的個人行為。如果這種舉動真的違反了黨紀 國法,本人甘願受罰。不過,我的這些文字與本報"總編輯"無關,何以為證? 因為我連自己的妻子、女兒都沒有告訴,又怎敢把這一"冒險舉動"告訴編輯部 領導、告訴南方日報報業集團的總編輯,讓他們提心弔膽、寢食不安,甚至在將 來受到可能發生的"牽連"呢? 我的妻子,認為我早該"適可而止"。做記者這麼多年,我從來沒把非親非 故的上訪者帶回家裡,讓他們躲避追捕、住在我家!我的兒女也說,"差不多就 行了,3月21日的文章雖然沒能發表,但已經對得起易曉了,爸爸,我可不希望 看到你出危險"。我的老母親,1940年加入中共的老黨員,86歲的她已經完全痴 呆,如果她至今清醒,估計她也不會贊成我"冒死"去做,雖然她清醒的時候常 常督促我學習人民日報社論。 只有一人可能支持我這樣做:死去的父親。 家父方休,上海寶山人,1918年生,1936年在上海讀大學時,參加"一二· 九"抗日救亡運動,1937年1月被捕,後經校長、同學作保出獄;1938年1月入黨, 同年3月參加新四軍,1941年在皖南事變中被俘,在解送上饒集中營途中,與戰 友一起脫逃;1948年在上海第三次被捕,大軍渡江前夕,被中共上海局以重金保 出,黨組織對其"嚴守南京、上海兩地黨組織秘密"的氣節,予以讚揚;1953年 在上海機床廠任黨委書記兼廠長,因主張"一長制"被撤職;1957年因"支持右 派向党進攻"遭留黨察看二年、行政撤銷職務處分;1968年在文革批鬥會上,因 "叛徒、特務、走資派"等罪名,被造反派活活摧殘致死。死時年僅50歲。 1979年,黨組織推倒了強加方休頭上的一切不實之詞,為他平反昭雪。我知 道,我的父親如果活到今天,肯定支持我這樣冒死去做。而且,就算父親早逝, 但父親那種不屈不撓、不知死活、不知進退、不知溜須拍馬,也不願屈服妥協的 "血液",早已流淌在我的血管之中。 "今日事,今日畢"。可惜,自今年元旦我開始着手此事,不僅沒有做成, 3月21日,還給報社帶來數十萬元經濟損失,雖然報社領導從未因此批評過我, 但作為五六十年代受黨教育、學着雷鋒精神長大的我,常常因此自責。 "明日復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萬事成蹉跎",我不能把這件事 再拖下去,拖到明年、拖到後年。因此,對我個人來說,在年底之前寫出一點什 麼,也算對舉報人、對廣大讀者,對編輯部,包括對本文的懷疑、揭露的對象徐 永光有個交待吧! 本文起草至尾聲時,恰逢張藝謀的《英雄》在京公映。連日伏案,勞累萬分, 筆者走進了新華社禮堂……步出禮堂,竟看見前後左右的觀眾有許多與筆者一樣, 也在擦拭眼角。 希望工程的希望在哪裡,就在這裡! 我仍然痴迷地相信我們的黨,相信十六大報告中說的"堅決反對和防止腐敗, 是全黨一項重大的政治任務。不堅決懲治腐敗,黨同人民的群眾的血肉聯繫就會 受到嚴重傷害,黨的執政地位就有喪失的危險,黨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毀滅。" 因此,"對何腐敗分子都必須徹底查處,嚴懲不貸"! 結束語:為了最大程度地保護我自己以及舉報人,記者鄭重決定:本文摘要, 將呈送中央領導、中紀委領導以及中宣部、高法、高檢、審計署、團中央、司法 部等單位的領導,並同時寄給四川公安廳、四川監獄管理局、四川德陽監獄、四 川名山公安監獄……記者在此要對四川省公安、監獄方面的負責人多說一句:你 們可以繼續遵照上級指令,把易曉關押在陰冷潮濕的禁閉室內。我相信你們不會 殺害易曉,但我擔心,有些人或許始終存有此意。需要說明,倘若未經法律程序 將易曉殺害(包括縱容獄中犯人將其打死),黨和人民將絕對不會寬恕你們。張 志新被殺事件可以發生"文革"時期,但在十六大召開之後的中國,黨和人民決 不允許這類事再次發生! 與此同時,本文將通過電子郵件,轉發給我在國內、海外的朋友,並敦請朋 友們把這些文字再轉發給朋友的朋友。我並且宣布放棄這些文字的著作權,因此, 我將無法阻止海外華文報紙、華文網站對此文的轉載,如果海外華文報紙、華文 網站能夠因此發上百八十元轉載稿費,請徑寄中國青基會原財務部副主任柳楊女 士。作為此案最重要、最關鍵的舉報人,她也是對我的採訪、報道貢獻最多的人。 她自今年6月躲避徐永光騷擾前往美國,已在大洋彼岸"流浪"半年多,生活並 無正常"來源"支撐。 她的電子信箱是:liuyang607@yahoo.com 匯款地址是:P.O.BOX 270204 , San Diego , CA 92198, USA 我還想鄭重聲明:黨的新聞工作者的責任是:始終維護黨的最高利益、如實 報道新聞事件,因此,我本人對我所報道的全部事實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我真的很愛希望工程,很愛我們的黨,愛我們大家的中國。 希望工程的希望在哪裡?問天,問地,問大家! 方進玉 2002年12月21日 於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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