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談談司法公正--法治與人性(42) |
| 送交者: 職老 2009年08月07日07:27:22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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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味敦小俗就無三槍問題亂吼了一下:為什麼不對三槍同學重型伺候,當場擊斃,或者時候擊斃,好讓我這個黃是人心裏面束縛一點內?嘿嘿 其實,這正說明俺鍋一些人民,而且是主要的人民,特別是彎曲的人民,嘿嘿,對法治和法制的一個巨大的誤解:法律的公正性應該最表現在判刑的公正精準方面。 其實,這個想法徹頭徹尾的錯了,因為到目前為止,人類所有的法律系統,包括米鍋的。人類目前的所有的法製法治都不可能保障所謂的青天大牢夜的公正精準,這幾乎是渴望而不可急的。 知其不可而不為,大紙灰也,嘿嘿。 司法的公正除了最初的立法要靠民主和共和來保障憲法的公正以外,最可以追求並能實現的其實叫做:司法程序的公正,也是法律最體現人性的部分,目前人類這類人性司法最發達最有笑的體制就是米鍋的:陪審員制度了,當然律師的獨立和不受干擾威脅的介入,是這個司法程序公正的開始,也就是人權的一種體現。但這只是一小部分,比如,律師只是法律專家,並不是其他領域的專家,這樣在物證領域,司法檢定的問題律師們也就也無可奈何了。 科學在這裡往往無法施展,如果司法程序不公正的話,其他一切所謂的公正就只能是奢談。 有人曾嘲笑陪審員制度的的簡單粗暴非專業性,認為外行的一幫普通百姓居然敢審案子。其實他們錯了,這正說明了米鍋司法程序的偉大:您想,外行和普通人民都能最後定案,這個系統不太牛拜了麼?其實,法官在這裡起到了專業控制司法程序精準的過程,但普通人民的陪審員只起到了最後決定的作用,什麼意思內?就是說沒有任何一個普通的人民,包括罪犯或者不是罪犯的嫌疑人,能夠與強大的法律專業畢業的法官來抗衡任何一點司法能力的,就好比敦子游泳游的再猛,也游不過霏力普的。這樣,如果陪審員能判斷了,就說明這個司法審判的程序已經簡單到了把飛離普同學與敦子同學能比賽的程度了,而且,陪審員的法律思考度和知識應該是和被審判人民的水平匹配的。這樣的公平,世界絕無近憂。 再舉個栗子,昨晚江蘇衛士剛看的。A女,42歲,檢查發現左乳變異,武漢協和就醫。B叫獸憑藉細胞穿刺認為其為腫瘤(其實最後也沒有確)就建議先化療,說可以保乳。A女化療一半無法忍受,並認為可能無笑,保命要緊,踢出切乳保命。協和居然也不做進一步測定,就切了,而且術中也不作快速冰切片,就直接切光。後來該女發現被烏鎮了,根本沒有腫瘤,因為開始細胞和最後病理都沒有確定癌症。於是該女就協同自己律師把協和告上法庭。法庭要求醫療檢定。第一次在武漢,都是B教授的熟人,A女恐懼,結果也可想而知,於是該女要求外地檢定,去湖南香雅,檢定沒有癌症。法院判定該協和治療和手術問題,女取勝,卻要60%責任,協和責任40%。該女無法接受,協和也認為他們沒有錯,並堅持上海同濟檢定為癌症。當場一律師專家就說:自己不是醫學專家,對該司法檢定的感覺就是:離開當地越遠越好。 其實,我們知道,這並不是關鍵。關鍵的不是物證的司法檢定的準確性,而是程序的準確性與否。就跟當年辛普森同學之所以免於型罰,不是說審判本身結果的公正與否,而是其中最重要的一個步驟:白人警官的取證沒有按照程序走,有故意陷害的可能。小辛靠次險勝,雖然最後還是被懲罰了。正所謂,法網會會,書而不漏。 這樣看來,協和根本沒有資格打這個官司,因為他們治療根本沒有按照程序走。其實A女士要告的不是是不是烏鎮和錯誤治療,而是要告他們沒有走PROTCOL,沒有遵循癌症切乳的幾個原則。這才是事情的關鍵。如果你醫院根本是違章進行,您最好自己抽自己吧,嘿嘿,害臊阿。 我其實懷疑武漢協和有這個PROTCOL麼?嘿嘿 這就是中國教育和思維與米鍋教育和思維的差距。 另外,剛才我剛看完米鍋地理雜誌這期,中國2008年執行四星的人民總數居然是1817人,是世界其他地方的總數的3倍以上,第2名是伊朗,358人。 所以,敦子,三槍事件的最大境界作用其實就是對黃是人的,這也就是欺負手下的老伴,嘿嘿,當然,不是指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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