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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北大王銘銘教授學術剽竊案談起
送交者: 黃安年 2002年01月14日17:35:28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眾所周知,經濟領域的腐敗,如果得不到及時遏制,任其泛濫,將導致改革開放的成果毀於一旦。政治領域的腐敗,如果得不到有力遏制,聽之任之,則將失去黨心、民心、人心,導致亡黨亡國。而學術和教育領域的腐敗,如果得不到堅決制止而不以為然,不予理睬,則將導致精神和道德的淪喪、中華民族文化素質的頹化。各種形式的腐敗現象,無論在經濟、政治領域還是學術和教育領域,既不代表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也不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更不代表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因而不僅為廣大群眾所不齒,也為黨紀國法所難容。
  
  學術界關於學術腐敗現象的揭露和遏制學術腐敗的討論已經越來越多,僅學術批評網上發布的專論文章,在2001年11月中至12月底間就有95篇之多,其中既涉及科學界、科研項目、職稱評聘、學位論文、成果評獎、新聞出版等方面,也論及學術腐敗現象和根源、揭露集體學術腐敗、遏制學術腐敗、實行學術監督等問題。特別是其中有三分之一的文章頂住來自各方壓力,公開曝光涉嫌學術剽竊和嚴重粗製濫造學術論著的個案已不下16起。[1]《中華讀書報》2001年1月9日發表了一篇《2001年文壇涉嫌剽竊案》的署名文章,列舉了九件涉嫌剽竊事件,並稱“當代文壇,抄襲與剽竊齊飛,糾紛共官司一色。參與剽竊的有作家、學者、教授、‘博導’;有小學生、中學生、大學生、研究生;有記者、自由撰稿人和其他普通人。他們抄襲的方法、手段、花樣都不盡相同,但其目的不外乎名利兩字。”[2]這九件涉嫌剽竊事件加上前面所提到的16件,總共25起,這些還不包括去年3-6月份學術批評網上披露的多起涉嫌學術剽竊和嚴重粗製濫造個案。
  
  2002年新年伊始,圍繞北京大學博士生導師王銘銘教授著《想象的異邦》抄襲哈維蘭著《當代人類學》一案[3],學術腐敗問題再次成為學術界關注的新熱點,但願這次討論不再被某些當事人和相關人指責為“新聞炒作”,或以“影響穩定”為藉口而來個急煞車,因而有頭無尾。
  
  王銘銘教授著《想象的異邦》涉嫌抄襲案之所以倍受輿論關注,並不是偶然的:
  
  第一,這件事發生在年僅40歲的當紅年輕學術帶頭人、洋博士、博士後、博士生導師、名教授兼於一身的學者的身上,[4]令人驚嘆。可以設想在學術評估中,如果按照教育部對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採取的網絡評審的辦法“先選正教授並優先選擇博導”[5],那麼,學術評審中的生殺大權將首先掌握在包括王教授在內的“博導”手裡,那還會有學術公平和公正嗎?為何把這樣的人樹為21世紀學術帶頭人呢?我們的學術事業後繼之人真的可靠嗎?這對於建設一枝億萬民眾真正信得過的年輕學術帶頭人大軍又會產生多大心理衝擊呢?
  
  第二,這件事發生在正創“世界一流大學”的全國高校排頭兵——北京大學身上。我們注意到,“北京大學大力加強師德和學風建設”已經成為北大2001年的十大新聞之一,北大曾自豪地宣稱:“3月29日,新世紀北京大學的第一個大會——全校師德建設工作會議隆重召開,會議旨在探索加強師德建設的方法和途徑,使教師的師德和業務相輔相成,為造就北大世界一流的師資隊伍服務。4月27日,北大又舉行‘樹立北大文科精品意識大會’,文科全體教師會聚一堂,憑着學術的良心,鄭重向學術界、向全社會莊嚴宣告和承諾:北大是一座神聖的學術殿堂,在這裡,惡劣學風沒有容身之地;在這裡,不出贗品。”[6] 2001年底,北京大學常務副校長、中國科學院院士韓啟德教授也在一次研討會上就直斥急功近利與浮躁學風,指責有人“違背道德規範,弄虛作假”。[7]不幸的是,現在,就是在北大這所名牌學校里發生了王銘銘教授抄襲事件。
  
  既然如此,那麼,北大何時才能兌現其“鄭重向學術界、向全社會莊嚴宣告和承諾”呢?無怪乎署名北大一本科學生道義的網上文章提出了這樣的建議:“北大想成就其世界一流的目標,就應當有壯士斷臂的勇氣,開除王銘銘,為北大恢復名譽,讓北大的自傲與狂妄立足於真才實學的基礎上。”[8]筆者還注意到北大強調“將師德建設落實到學校的師資管理的政策導向中,嚴格執行‘師德一票否決制’。”並規定“違反學術道德,剽竊他人學術成果的”“不得晉升高一級職稱和提高評聘等級,情節嚴重者要給予必要的行政處分”。[9]那麼,對於像王銘銘教授這樣已經獲得了教授、“博導”等稱號的人“違反學術道德,剽竊他人學術成果的”,北大又該如何呢處置呢?這顯然是對北大提出的一個挑戰和考驗。
  
  第三,這件事發生高校正在貫徹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作風的決定,堅決反對學術剽竊、弄虛作假,剎住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歪風之際。2001年9月26日《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的決定》中明確指出:“反對華而不實和脫離實際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正確認識和評價幹部政績,建立和完善科學的考核標準,堅決剎住弄虛作假、欺上瞞下、追逐名利的歪風。”“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搞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10]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李嵐清2001年12月29日在第十次全國高校黨建工作會議上強調:“當前,特別要注意防止和糾正高校招生工作中存在的亂收費和行賄受賄問題,防止和糾正少數教師剽竊他人學術、科研成果以及各種獎勵、職稱和學位評定中的弄虛作假問題,堅決維護高等學校的形象和聲譽。”[11]那麼,北大校方如何堅決貫徹中央精神、嚴肅認真地處理這件學術剽竊案呢?事實上,如何認真對妥善處理這一個案,在一定意義上,也可以看作是有關部門能否真正下決心遏制抄襲剽竊等學術腐敗惡行,剎住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歪風的一個試金石。
  
  對於《社會科學報》、學術批評網、世紀中國、近代中國、中華讀書網等媒體公開披露、討論這一學術剽竊醜聞,有關部門應積極慎重、實事求是地加以核查。目前有個別人對於剽竊事實提出了疑問,如一位網友寫道:“我沒有讀過王銘銘的書,但我不相信像王銘銘這樣受過嚴格西方學術訓練的教授,會連這點學術規範都不懂。說王銘銘‘抄襲’目前似乎只看得見‘抄襲’二字,批判者應該給出更多細節,以免讓人蒙受不白之冤。否則,人們會問,到底是王銘銘真具‘剽竊’動機,還是批判者別具噁心?”[12]筆者本人和王銘銘事件的有關當事人均無任何瓜葛,只是覺得那種“目前似乎只看得見‘抄襲’二字,批判者應該給出更多細節,以免讓人蒙受不白之冤”的說法,恐怕有失公允。因為如果已經看到了《北大博導剽竊,叫人如何不失望?——評王銘銘〈想象的異邦〉抄襲哈維蘭〈當代人類學〉》等文章中提出的“細節”,還強調要“給出更多細節”,否則就懷疑“批判者別具噁心?”這不免使人提出這樣的問題:懷疑者能不能自己多花些時間仔細看看批評者的文章,並且最好查對涉嫌抄襲的兩本書文本,作一番對照,想來是不難理請頭緒的,免得搞了半天,自己還蒙在鼓裡。
  
  筆者以為,涉嫌學術剽竊、弄虛作假、嚴重粗製濫造案,如果不下決心查個水落石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以為然,不予理睬,不僅於學術事業有害,而且也於不利於揭發人、涉嫌當事人和涉嫌當事人的所在單位。涉嫌學術剽竊、弄虛作假、嚴重粗製濫造案得不到嚴肅處理,在相當程度上往往和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作怪有關。這包括:第一,涉嫌制假人的所在單位和學校;第二,涉嫌制假論著的出版單位;第三,主管涉嫌制假人所在高校的教育相關部門。
  
  人們現在還不清楚北大對於王銘銘學術剽竊事件究竟採取什麼態度。但是,據曹樹基教授等提供的材料,“一年多前,我在《中國社會科學》雜誌、《文匯報》上相繼發表文章,批評北京大學教授王銘銘的相關研究。文章發表後在學術界引起軒然大波,是我所始料未及的。以後,王銘銘在《中國圖書商報》上發表反駁文章,我也在《中國合作新報》撰文作答。作為此次學術論爭的結果:王銘銘繼續出版粗製濫造的‘學術‘論著,繼而被評為博士生導師,繼而入選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第二屆高校青年優秀教師。顯然,在北京大學校方及教育部的領導看來,我對王銘銘的批評是錯誤的。王銘銘理應有遠大的學術前途。”[13]一位來自廈門大學的研究生說得好:“曹教授揭發王銘銘已持續好幾年了,有關部門領導就是當耳邊風,就是聽不進去”“難道北京大學堅持發揚蔡元培‘兼容並蓄’學風時、對抄襲者也要“兼容並蓄”的嗎?》[14]
  至於新聞出版單位,一般說來領導關注的是“掃黃打非”和上級領導批示中直接提及的圖書,但是像王銘銘教授涉嫌剽竊的偽劣學術著作,既非“黃”,也不屬於“非”,恐怕不在重點嚴打之列。如果出版單位實際上把“經濟效益”放在第一位,那麼王銘銘案是很難自查出來的。只是筆者難以理解的是“美國著名人類學家哈維蘭(W.A.Haviland)的《當代人類學》,王銘銘是主要譯者,1987年11月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另一本是王銘銘自己著的《想象的異邦》,1998年6月由同一出版社出版。”[15]怎麼會同一個出版社出版了自盜學術著作呢?按理說出版社是最精於出版規範的,那麼,為什麼還會出現如此咄咄怪事呢?上海人民出版社的領導、責任編輯的責任心到哪裡去了?很可能的結局是,這類事也無官司可打,因為總不能出版社自己狀告自己罷?
  
  筆者以為,王銘銘教授學術剽竊案固然需要查個水落石出,但“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問題更要引起人們高度警惕。我們希望北京大學、上海人民出版社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切實按照中共中央《決定》精神,以實際行動堅決剎住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的歪風邪氣。
  注釋:
  [1]請見黃安年:《弘揚學術為公、實事求是的學術批評精神——寫在學術批評網恢復開通50天之際》,2002年1月9日,學術批評網(www.acriticism.com)。
  [2]蘇萬柳:《2001年文壇涉嫌剽竊案》,2002年1月9日《中華讀書報》第5版。
  [3]近期文章請見倪樂雄:《“抄襲的一代”?》,2002年1月5日,學術批評網;曉聲:《北大博導剽竊,叫人如何不失望?——評王銘銘〈想象的異邦〉抄襲哈維蘭〈當代人類學〉》,2002年1月9日,《社會科學報》;曹樹基:《從王銘銘抄襲一事談建立學術道歉制度》,2002年1月9日,《社會科學報》;任士英:《懲治學術腐敗應納入立法軌道》,2002年1月10日,學術批評網;周祥森:《北大與“學術警察”》,2002年1月10日,學術批評網;楊玉聖:《學術長城的自我坍塌》,2002年1月10日,學術批評網。
  [4]據楊玉聖《學術長城的自我坍塌》說:“生於1962年的王教授,當年尚未自廈門大學研究生畢業即被原國家教委公派英國倫敦大學讀博士生。身為倫敦大學的博士以及倫敦城市大學、愛丁堡大學、北京大學的博士後研究人員,然後是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導師,據北大中國學術城的介紹,他自‘1994年後任職於北京大學,現任北京大學社會學人類學研究所教授、人類學研究室主任。1997年來兼任倫敦經濟學院中國人類學項目成員,1999年以來任雲南民族學院兼職教授,2000年任芝加哥大學訪問教授,並任英國皇家人類學會海外會員、北歐民俗學會名譽會員、《國際文化研究雜誌》(英國)編委會中國編委、中國人類學會常務理事等學術社團職務。長期以來致力於中國人類學研究,在社會文化人類學理論、區域研究、宗教人類學、漢學人類學等方面有專長。’” [5]請見黃安年:《關於網絡學術評審的幾個問題——兼與張保生先生商榷》,2001年12月27日,學術批評網。
  [6]北京大學新聞中心等:《回眸2001:北京大學年度十大新聞》,2002年1月8日,學術批評網。
  [7]蕭喜:《北大副校長韓啟德直斥浮躁學風》,2001年12月28日,學術批評網。
  [8]北大一本科學生 道義:《壯士斷臂--北大應考慮開除王銘銘先生》,2002年1月11日,學術批評網。
  [9]軒川:《虛功實做 樹北大師德師風》,2002年1月11日,《中國教育報》,2001年12月28日。
  [10]《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的決定》(2001年9月26日),人民出版社,2001年11月版。
  [11]尹鴻祝:《李嵐清談高校黨的作風建設等問題》,2001年12月31日,《光明日報》[12]古樂:《到底什麼是“抄襲”、“剽竊”?》, 2002年1月11日,學術批評網。[13]曹樹基:《從王銘銘抄襲一事談建立學術道歉制度》,2002年1月10日,《社會科學報》。並見曹樹基:《如此學術,就這麼批評——答潘天舒〈如此學術,怎麼批評〉》, 2001年12月30日,學術批評網。倪樂雄:《孟子變成〈門修斯〉”——學術界必須關注的問題》,2001年12月30日,學術批評網。
  [14] Julia:《感謝曹樹基教授》,2002年1月12日,學術批評網。
  [15]曉聲:《北大博導剽竊,叫人如何不失望?——評王銘銘〈想象的異邦〉抄襲哈維蘭〈當代人類學〉》,2002年1月10日,《社會科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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