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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子成龍,還是望子成人?
送交者: 雷聲 2003年02月12日21:59:04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最近,關於小留學生問題被媒體報道後,引起海內外社會輿論的廣泛關注和討論。我想,最為關注這一問題的群體,應該是在國內的留學生的父母了。尤其是一些已經知道孩子發生問題的父母,可能會感到傷心和無奈,問一問這是為什麼?

據我觀察,許多國內中小學生的父母,都有一種傳統觀念:望子成龍。由於一個家庭只有一個孩子,使得他或她承擔了父母兩個人,甚至更多人寄予的期望和厚愛。加上學校和社會上有一種盲目攀比的風氣,因而造成一些父母不顧一切地爭相把孩子送出來留學和移民。在這種情況下,某些留學生的目的,就從學習改變成為父母移民海外充當偵察兵“先遣部隊”。這些已在海外留學的同學,很可能長期進入不了預定的學習科目,僅僅希望長期“呆”下去以求達到移民的目的。這是很容易出問題的。

現在自費出國留學的小同學,除了已經取得此地校方助學金、獎學金的研究生外,多半依靠父母和親友的資助。這在國內的人看起來可能是一件好事。其實,在海外的角度看來,這種做法未必能符合和達到望子成龍者的初衷。因為這樣的“自費”是不大可靠和真實的,也有可能會造成對孩子自尊心和自信心的傷害。這種不是依靠自己的努力學習和奮鬥,而是單純奉行“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的所謂留學,無異於是人生路上的一個陷阱。難怪媒體上有這樣的說法:誰要想毀了孩子的前途,那就把他送出國留學。

在西方的觀念中,一個小孩到了高中畢業的年齡還不能獨立,還要接受他人生活上的照顧和資助,是很不光彩的事情。例外的是天生或事故造成的不具備工作和勞動能力的殘疾兒童,當然要獲得父母和社會的同情和照顧。對於一部分正常的孩子,如果他在國內長期受到父母的呵護或溺愛,他自然地會在該獨立的時候拒絕獨立。接受父母和親友的資助到海外留學,是學生拒絕獨立生活的繼續,實質上是父母拿金錢收買了子女的獨立人格,收買了他的自我追求和創造人生輝煌和幸福的權利和機會,從而把子女變成為自己帶來利益和榮譽的工具。即使他現在還不感覺有什麼不好,但是將來遲早有一天,他會為自己未能獨立地處理自己的事情而悔恨交加。而在父母方面來說,如果出於望子成龍和光宗耀祖的心理,盲目向孩子身上“投資”,也就等於承認自己在與孩子的親子之間的關係上蒙上一層金錢的鏽斑。在花錢如流水的小留學生的背後,實際上站着一個要孩子出人頭地,並藉以提高自己身價的父母。如果把這種向孩子身上盲目“投資”的行為,比喻為行賄,可能是太過分了。但是比喻為商業活動中的“贖買”,還是符合某些人的真實情況的。實際上,我曾聽到過個別中國留學生,為了取得考試的好成績,採取給老師送禮的辦法而遭到拒絕。也有中國人為了考取駕照給西人考官送紅包的。這些表現,被稱為中國人對西方人實行的“精神污染”,本來已經造成留學生群體形象和中國人形象的嚴重損壞。難道這些小朋友為了“走捷徑”達到個人目的而不惜踐踏自己和他人人格尊嚴的作法,與國內父母和社會環境的影響沒有關係嗎?

出國留學本來是一件好事。但是,有些父母盲目地抱着望子成龍的想法,而不考慮孩子的實際條件和能力,就把子女推出國門了事。這樣就有可能給孩子造成精神上和心理上不能獨立健康成長的自卑感。望子成龍的結果,往往造成“畫虎不成反類犬”。這在西方人士看起來,是不可思議的。一般來說,西方人家庭中,父母對子女在教育上的關注,到孩子完成中等學校12年級畢業為止。在這12年的過程中,父母要保證孩子有條件及時到校上課,放學以後有自己獨立生活空間和安排自己時間的條件和能力。至於孩子的升學問題、就業問題、前途問題,以至於戀愛婚姻問題等,在父母看來那純屬孩子個人的事情,並不多加過問,更沒有權力干涉。12年級畢業以後,學生自行決定是先工作後升學,還是先上大學,後工作。作為一個加拿大或美國的12年級的畢業生,儘管各州各省的教育制度有別,但是一般具有下面一些共同的特徵:

他們應該具有獨立思考和獨立決定處理個人問題的能力。在社會生活中,原來法律不允許做的事情,如喝酒、吸煙、不經父母同意而登記結婚、獨自駕車、以及以法人身份與他人談判和成立合約等,分別在16或18歲解除。註:加拿大婚姻法規定,在男女雙方志願的情況下,16歲以前結婚時必須得到父母的同意。法律還規定,在加拿大簽署合同的雙方,必須是擁有10元以上財產權的成年人。

他們各自在銀行開立自己獨立的賬戶,建立自己獨立的信用,同時在政府稅務部門建立自己獨立的帳戶。年滿16歲的學生,實際上通過多年來寒暑假、周末和課餘時間的工作,已為自己積累了相當部分的資金用於繼續升學之用。如果沒有參加過工作的學生,學習成績特別優秀的畢業生,也有可能獲得大學校方、社會或政府的獎學金。此外,更多的學生是向政府規定和支持的銀行,申請“學生貸款”來支持自己的學習和生活。政府還幫助父母在子女高中畢業以前為他購買金融市場上的獎學金儲蓄計劃。加拿大BC省的情況是,你每年為孩子買兩千元的獎學金,政府給你四百元的獎勵,而且還對有未成年子女的低收入家庭給以退稅優惠。但是你的孩子高中畢業以後,不可能再享受這一類的優惠待遇。

他們普遍具備或上大學或工作的能力。在選擇專業方面較少考慮某一專業的市場價值,較多考慮個人學業基礎,而且注重個人興趣愛好與社會需求相結合,以及注重不同專業知識的全面發展,以適應社會需求變化時的應變能力。

他們與父母之間,從此不再按照“家庭成員”來對待。雖然父母和子女的血緣關係是不可以變更的,但是按照法律,兩者已不算一個家庭的組成部分。兩代人住在一個屋檐下,在一起生活的歲月已經成為歷史。經濟上不論父母還是子女,都不再認為相互花對方的錢是合乎情理之事。

他們從小在北美洲的先進文化環境和社會制度下生活,長期受到自由、平等、博愛的傳統觀念的薰陶。他們中的很多人,都表現出禮貌、成熟、自尊和友愛的人際關係能力。一般沒有中國同齡人身上的那種時而盲目驕傲,時而自卑自棄心態和表現。他們對人真誠相待,在自己條件許可時會對他人和公眾提供熱心誠懇的幫助。

這些加拿大的高中畢業生們,與中國同齡人的最大區別,是他們的獨立自尊又尊重他人的品格。我想,只有人格的獨立,才能保證思想的獨立,也才有學習和工作的創造性和堅忍不拔的毅力。此地的父母,從來沒有想到和實行過中國式“望子成龍”的方針,但是他們卻無意間卻達到了“望子成人”的境界。

在關於小留學生問題的討論中,有人表示“不主張過早地送孩子出國留學”。我不大明白他所指的“過早”是什麼時間概念? 依我看,問題不在於時間的早晚。在國內高中沒畢業的學生,中斷了國內的教育,又不能同西方的教育體制接軌。在這種情況下送孩子出國,等於花錢為孩子買失學,或者把孩子受教育的權力買斷。這是很可惜的事情。國內高中畢業已被高等院校錄取或在學的學生,放棄國內的學業也很可惜。不如在國內大學本科畢業,申請到海外讀研。到那時,如果學生本人具備了適應國外的環境和獨立生活學習的能力,就可以真正融入西方先進科學文化的發展洪流中一顯自己獨特的學術品格和才華。如果國內的父母,希望子女早一些接受西方文化教育,最好在孩子小學階段就來上學。因為從語言能力的培養和教育觀念的適應上,小學生遠比中學生具有優勢。不過,小學生不可能獨自具備出國留學的經濟基礎,也不可以獨自申請出國。他們需要同父母一起辦理出國定居和學習的手續。

說到底,為人父母者又何必“望子成龍”呢? 還不如轉換一種觀念,改為“望子成人”有多好啊。

2003年1月22日
加拿大BC省列治文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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