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系習作by 剛剛通過BAR的小店大少爺
版權是一個固定的可觸知的表示。 它可以是一種文學作品,戲劇作品,音樂作品,或藝術作品。 比如,詩歌,小說,電影,歌曲, 計算機軟件,和建築學,都可以受到版權保護。版權保護不包括事實,想法,方法,或實施步驟方法,但是對以上列出的表情有可能受到版權保護。
版權保護從表情被固定在可觸知的形式的時候就自動開始。版權登記是可以自由選擇的,但是要是想啟動侵權的訴訟,需要先有版權登記。版權保護只給版權主人以下六種權利:
- 復製作品(複製權)
- 修改作品(修改權)
- 轉讓複印方法(轉讓權)
- 公共表演作品(只適用於列出的種類)(公演權)
- 公共陳列 (只適用於列出的種類)(發行權)
- 用數碼音響傳播的方法進行公開表演(廣播權)
在美國,版權保護的持續時間是創造者的有生之年至死後70年(一個 匿名的作品或“work for hire” 的持續時間是從出現開始加上120年,或從出版開始加上95 年)。儘管版權保護的時間長,但是它仍然是知識產權里最虛弱的一種,因為有一些很寬鬆的例外。由於這些例外錯綜複雜,下面只列了幾個最重要的例外,和只給一個最基本的解釋:
- 初次出售。 這意味着買複印件的人可以賣那複印件。比如,買小說的人讀完了一本小說,可以把這小說賣給別人。
- 合理使用。有一些使用對公共利益很重要,所以被認為合理使用。比如,大部分的司法權認為教育使用是一種合理使用(包括美國)。
“什麼是復製品” 的問題。到底什麼是一個復製品是技術性很強的問題。比如,一個高樓不是那個高樓建築設計圖紙的復製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