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陽:法學院實習的重要性與個人經驗(1) 習作 |
| 送交者: 春陽 2009年11月07日13:46:18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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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剛剛通過BAR的小店大少爺 上法學院的時候,夏天放假的時間跟上課的時間一樣重要。這是因為大部分學生resume上沒有與法律有關的工作經歷。大家都想乘這個機會增加經驗。幾乎所有的法律公司也都期望學生有夏季實習的經驗。
我在法官Braden的議事室只做了一個半月,但是法官Braden給了我們很多機會參加各種各樣的活動。比如,我們觀察了很多法庭審理,到了美國最高法院去聽講話和吃晚飯,還去了一個宇航工業公司訪問。下班後每個星期還跟別的法庭或政府機關打棒球。雖然我在法官Braden的議事室不是很長,那是我最重要的一個半月。法官Braden在法律界裡有很多關係,她也很願意用她的關係幫她的實習生建立關係和找工作。要是我沒有到她的辦公室去實習,我很可能找不到我現在的法律公司這份工作。 我離開華盛頓DC以後,夏天剩下的時間就去了一個很小的知識產權法律公司.我每個星期去三次。因為公司很小,他們大部分的工作都是從網上來的,所以基本上沒有客戶會來到辦公室里。在那裡,我主要做的事都與申請商標有關。事情和活動沒有在法院那邊那麼多,但是我對知識產權法很感興趣,所以覺得挺有意思的。 法學院第一年夏天的實習生活的最重要的方面不光是讓學生體會以後工作的時候會是什麼樣,而且能幫他們找第二年夏天的實習機會。所以第一年實習時建立的關係和積累的經驗對於第二年實習和畢業後找工作都是十分重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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