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走馬美國法學院 |
| 送交者: 朱偉一 2003年04月07日16:19:38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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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馬美國法學院 "我們要做的第一件事,殺了所有的律師。"這是莎士比亞在其《亨利六世》一劇中的台詞。當然,莎翁在世的時候,別說沒有法學院,連美國本身也沒有影子。如果莎翁今天生活在美國,多半會說:"我們要做的第一件事,先上法學院。"在美國律師的兒子還是律師,富人的兒子也是律師,窮人的兒子更要當律師。美國已故總統富蘭克林。羅斯福和西奧多。羅斯福都是世家弟子,但兩人哈佛大學畢業後又進哥倫比亞大學學習。現任總統克林頓和已故總統尼克松都出生貧寒,但兩位苦孩子一個上了耶魯大學法學院,一個上了杜克大學法學院。現任最高法院大法官金斯帕格的丈夫是律師,兒子是律師,女兒是律師。富家子弟自然不必為生計發愁,但父母都勸兒女先上法學院,然後再擇業。 "文革"後,中國派出一批留學生去美國法學院學習。這是第一批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學生,大熊貓一般的珍貴和新奇。70年代末,美國視蘇聯為死敵,很想利用中國牽制蘇聯,所以對中國"取經"的"唐僧"還算友好。 美國法學院裡的第二批留學生以國內外語專業的畢業生為主。這時,大部分美國法學院已經要求中國學生參加法學院入學考試。"法學院入學考試"主要是考語言能力,英語專業的畢業生自然有其優勢。學語言的人一般數學功底極差,對計算機和電子工程等專業只能臨淵羨魚,無法退而結網。就連商學院對數學的要求也很高。上法學院既可以揚長又能避短。我在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選修《公司法》課程,凡遇到涉及計算機的問題總有一人飛快地搶答。幾天下來,課堂上大家都對他側目而視,既佩服又忌妒。終於有一天,教授按捺不住了,一問才知道,"高手"是商學院的學生,是到法學院來選修課的。教授釋然,當堂道:"讓你見笑。我們這裡的人數學極差,1+1等於幾都弄不清。不過不要緊,上法學院的人數學都不好,要不我們就在商學院了。"教授果然厲害,寥寥數語道出了大家的心聲,而且既很坦誠,又不失體面。教授話音未落,教室里掌聲四起,一片歡笑。商學院來的"高手"反倒被弄得很不好意思,下次遇到類似問題,再也不搶答了。 不過,今天法學院的學生中數學高手大有人在。法學院的第三批中國留學生中的佼佼者都有極強的數理化背景,其中不少人已經獲得物理、化學或是生物專業的博士學位。原因之一,今年來知識產權的發展突飛猛進,而涉及生物、生化和計算機方面的專利和版權的法律非有很強專業背景的人難以問津。原因之二,80年代出國留學的人多以學理工科為主。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的李政道博士曾獲諾貝爾物理學獎。李博士在80年代初創立了"卡斯比"考試,通過考試,從北京大學、南京大學和復旦大學等中國名校挑選了一批優秀的物理本科畢業生,把他們送給了美國各所大學的物理教授。李博士一片赤子之心,要為祖國培養跨世紀人才。但是物理的發展已近極限,各大學和政府紛紛削減物理研究的撥款。幾年苦讀下來留學生的工作常常沒有着落。 除此之外,教授善待學生的越來越少。到了80年代,美國已成為全盤商業化的社會,人際關係也以商業關係為主。師生成了僱傭關係。本科生時是學生為雇主,老師是打工仔,因為學生交納令人咋舌的高昂學費。而研究生時關係正好顛倒過來,因為導師出錢,學生幹活。1996年,耶魯大學的一位博士生在《紐約時報》上發表文章,呼籲允許研究生參加工會,理由是研究生與其說是學生,不如說是打工的。導師早已不是通常所理解的"恩師"了,反而成了老闆。實際上,在英文中也把導師稱作"老闆"(Boss)為了使用"熟練"工人,有些老闆故意延長研究生攻讀學位的年限,致使學生遲遲不得畢業。 但研究生遲早是要畢業的。教授們又設計出一種新的剝削方法,就是通常所說的"博士後"。二十年前,拿到博士學位後即可成為大學助理教授,一般五年後即可成為終生教授。但現在不行了。老教授們把持的系科還得讓博士們以博士後的身份再為他們幹上幾年。博士後拿工資,但不是在冊教師,兩三年後就得走人,這樣一來,先入道的教授們即可以使用熟練"工人",又不必接納新人。教授們並非對弟子薄情,實在是他們自己去爭點研究基金也不容易,到處叩頭求人。有的教授甚至是自身難保。美國學生一般都不願意學理科。正是在這種情況下,李政道博士從中國國內為美國的物理學教授們找到了一批最優秀的學生,而連帶效應更大,一時間好學生去美國學習理工科蔚然成風。 到了美國後,中國留學生才發現科學,尤其是基礎理論科學已經被邊緣化,但一時又奈何不得。上法學院談何容易。首先是入學考試的英文太難。學費也是個問題。美國法學院早已停止向中國學生發放獎學金。這些學生只能先學本專業,過渡一下,積些錢,再在英文上來個突破。但"卡斯比"選拔的學生畢竟是"馬中赤兔,人中呂布",立足稍穩後便轉攻法律。其中更有人是壯士斷臂,放棄了已經得到的工作和小康生活。這時,美國法學院雖未限制中國留學生,但對入學考試考分的要求已無任何照顧。以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為例,每年新生的入學平均考分在全美考生成績的98.6%之上。而中國學生的考分都達到或是超過這一百分比。 "法學院入學考試"的英文是Law School Admissions Test,簡稱LSAT.LSAT是全美和加拿大的統一規範的考試,內容分為三部分,閱讀、邏輯分析,沒有數學。LSAT在世界主要國家都有考點,定期舉行考試,通常一年四次。北京無固定考點,不定期舉行考試。 我參加考試時在維也納的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工作。很奇怪,維也納也沒有考點。不過如果多交兩百多美元的話,LSAT可以在維也納專設一個考點。但假如一個人單獨考試,旁邊又坐一位虎視耽耽的監考人,壓力肯定會更大。思之再三,決定還是去德國的慕尼黑市的考點應考。 慕尼黑有座很大的美軍軍事基地,裡面有馬里蘭州州立大學的分校,考場就設在軍事基地內。參加考試的大多是美軍官兵的子女,多是純種白人,只有一位黑人男子。我是在場的惟一亞洲面孔,自然而然地與黑人兄弟講到了一塊兒,攀談之後知道黑兄弟雖然身着便衣,但是位現役炮兵中尉,一大早駕車從斯圖加特市的軍事基地趕過來的。黑兄弟告訴我冷戰已經結束,美國很快就要裁軍,所以還得半路出家去學法律。考試結束後,考場裡的幾十張面孔我再也沒有見過一個。也不知道那為黑兄弟是否如願以償,進了法學院。 美國各大院校的理科系裡中國學生已經遍地開花,人數過半。但在各大法學院中仍然寥寥無幾。法學院的亞裔學生的人數不少,占學生人數比例的30%.美國同學不無忌妒的說,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的亞裔學生的比例大大超過亞裔在美國總人口中的比例。亞裔學生雖多,其中大部分是韓國人或韓國人後裔。韓國人以拼死吃河豚的精神在美國社會中勇往直前。美國法學院中的第一位亞裔教授是韓裔。紐約市不少花鋪和小雜貨店是韓國人所開。黑兄弟的錢韓國人也敢賺,把店鋪一直開到黑人區內。1992年,洛杉磯黑人騷亂,韓國人成為被打劫的對象。韓國人挎着自動槍,攜手聯防。幾十年前,魯迅先生曾告誡國人,切不要重踏印度人和韓國人的亡國悲劇。韓國人大概是以雪恥的精神苦鬥。 法學院的日本人不少,但都是來美國鍍金的,學完一年便走。黑兄弟的人數不少。各大法學院都有非正式的名額(quota),留給校友的子女和黑人兄弟。照顧黑人的做法在法律上稱為"積極歧視"(positive discrimination)。美國最高法院現任黑人大法官托馬斯就是沾了這種做法的光,被照顧進耶魯大學法學院。托馬斯大法官現在掉過臉來,與其他大法官一同裁定,"積極歧視"做法違反美國憲法。 美國黑人與白人之間的結怨甚深。黑人的祖先是被白人像牲口一樣,一船一船地從非洲大陸運到美國來的。所以,黑人與其他少數民族不同,是被迫來美國的。在黑人看來,白人欠黑人的太多,永遠也還不清。法學院內也能感覺到種族仇恨的潛流。有一次,籃球賽場上發生爭執,一位黑兄弟把生來積壓的仇恨化為雷霆之力,一個拳王阿里式的右手勾拳,將一位白人同窗的下顎打得粉碎,讓他在醫院裡躺了數周。少年氣盛,同學之間吵架動手並非很了不起的事,但非有深仇大恨,一拳下去,無論如何也不會擊碎下巴。 這本是一件很典型的侵權傷人案。如果受害人起訴,勝訴的可能性極大,而且法學院也會弄得灰頭土臉。不知道院方做了什麼工作,許了什麼好處,受害人居然沒有起訴。院方只是發了個通知,說是院方已經做了內部處理,處理結果恕不奉告。院方也有苦衷,深怕處罰過重,黑人學生會再發難。上"侵權"課時,班上有位黑人同學,叫喬納森。一次,不知何事觸動了喬納森的神經,他突然在課堂上慷慨陳詞,痛斥白人種族主義。喬納森憤憤道,他從白人的目光中可以看到其內心深處的歧視,每一次白人罵他"黑鬼",他都記得很清清楚楚。課堂里鴉雀無聲,在座的人大氣都不敢出,既沒有人表示附合,也沒有誰敢出來反對。教課的是位猶太人,平常神氣得不得了,頗有古羅馬元老院議員雄辯的風采,對同學冷嘲熱諷。一次課上我應答了一個概念,但是喬納森慢了半拍,還是沒有反應過來,又向教授先生請教。教授頗不為然,抬起兩臂,雙手攏一攏亂發,往我的座處一指,笑曰:"適才朱先生已經給過答案。"弄得喬納森很不好意思。就群體而言,美國猶太人與黑人的關係並不融洽。所以,這回喬納森同學激揚文字的時候,教授決不敢妄加評論,只是賠一臉笑容,連聲說:"我懂你的意思,我懂你的意思。" 喬納森先生倒不是在無中生有。法學院定期請一批黑人窮孩子來學院遊玩,增進白人黑人之間的感情。誰知道反弄巧成拙。一次,黑孩子在過道玩耍喧譁,某白人學生抗不了干擾,從教室里衝出來斥喝。黑孩子不服,白人學生將其推按在牆上,狠狠地抽了他一個耳光。法學院內的黑人學生立刻行動起來,或散發傳單,四處串連,或尋找院方。最後,院方發了一份措辭嚴厲的通報批評,勉強搪塞過去。黑人學生當然是要將肇事者開除出去方解心頭之恨。中國學生對這類事情當然是躲之惟恐不及,不願多事。 也有例外的時候,哥倫比亞大學走出過不少中國近代史上的人物:胡適和馬寅初都在哥倫比亞大學拿的博士學位,徐志摩也在此留連過。中國共產黨第一次全國黨代會通過的《黨章》是從哥大的東亞圖書館裡發現的--因為"一大"代表陳公博在哥大做過一篇碩士論文,而《黨章》是論文附件的一部分。不過,今天哥大校園內也有不少反華分子。嚴家其在哥大法學院的一次研討會上為台獨和達賴評功擺好。當場就有中國大陸來的同學拍案而起,怒斥嚴家其的一派謬論。散會後,嚴家其又被國內來的學生團團圍住,被問得張口結舌。吳弘達到法學院時中國學生向師生的電子信箱郵件發送電子信函,抗議法學院邀請吳弘達。 法學院裡也有不少台灣來的同學。台灣同學的談吐思維與國內的同志實在太像。大陸與台灣學生之間雖然客氣多於友好,但儘量避免敏感的話題,相處甚好。只有我鬧過一次笑話,在社交場合問起一位台灣學生對連戰有何看法。對方沉吟一會兒才說:"不瞞你說,連戰就是家父。" 連公子倒是一位很好的學生,每天要逐條細讀一份台灣在美國出版的華文報紙《世界日報》。看連公子這麼關心時事,我向他請教個問題:"卓長仁一夥是已被判定有罪的刑事犯。何以劫機之後在台灣又被吹捧為反共主義?結果在台灣又犯下命案,豈不貽笑大方。"連公子也承認此事是個笑柄,但推說都是蔣經國的過錯。 法學院第一年最難熬。美國法學院用的是"蘇格拉底"式的教學方法,仿效古希臘哲學家蘇格拉底的對答式討論,目的是啟發學生思考。其本意不錯。孔子也說:"不憤不啟。"但美國法學院是憤而不啟。教授在課堂上說得不着邊際,多數學生都是如墜雲霧中,再加上少數人雖不得要領,卻連連搶答,弄得大家都很緊張。搶答的多是戴小圓帽的猶太人,紐約的猶太人不少,但戴小圓帽的才是真正虔誠的猶太教徒。戴小帽的猶太人果然了得,在圖書館內伏案讀書好像從不知疲倦,實在太累了也就閉目念一會經,便充了電似的重又精神抖擻。我再次體會到精神的力量。中國人也很努力,也很奮鬥,但一般第二代、第三代人便開始退功了。猶太人的奮鬥精神倒是代代相傳。 猶太人學習自己扎堆。白人也不帶別人玩。艱難時刻還是中國學生自己相幫着渡過難關,先來告訴後來的同學去哪兒找書,又去何處找複習提綱,如何對付陰鑽刁刻的教授。就這樣,學習的經驗在中國人之間代代相傳。偶爾碰到一兩個想脫胎換骨的中國學生,取了個美國名字還不夠,姓也改了,見到中國學生也只說英語,中國字是堅持不吐。在美國徹底同化的表現是改信洋教,尤其改信基督教,定期參加《聖經》討論班。 《中國法學研究》雜誌又是一個較勁的地方。擔任編委的大陸同學要求雜誌只登經濟方面的文章。美國白人同學堅持要發人權方面的文章,幾個黑人同學也跟着搗亂。結果雜誌質量下降,訂戶減少,最後被法學院的日本法中心和韓國法中心收編過去,改名為《亞洲法學》,令人痛心疾首。 拿到法學院文憑後還有一關,就是通過律師資格考試。美國各州的律師資格都是各州單考,以加利福尼亞州和紐約州的試題最難。有些人避難就易,找個不起眼的州考個資格。但大部分中國學生都是考紐約州的資格。名牌法學院的畢業生都很輕鬆地就過去了。回北京後,我有一次與客戶的首席執行官和首席法律顧問一同用早餐。客戶是家美國保險公司。執行官聽說我是哥大法學院畢業的,便問:"你考過紐約律師資格了嗎?"這話就問得很不客氣。同樣一個意思,可以說:"你有紐約律師資格嗎?"一字之差,語氣完全不同。大公司的首席執行官在美國是場面上的人物,極善辭令,不會不知道譴詞造句的重要。 我給了他一個肯定的回答。執行官先生聽了之後哼了一下,又問:"你考了幾次才通過的。" 我說:"一次就過了。" 執行官將信將疑。於是,我又說:"律師資格考試比哥大法學院的考試容易多了。" 執行官說:"是嗎?" 這時,執行官自己的首席法律顧問插話說:"我也是哥大法學院畢業的。法學院的考試確實要難得多。"執行官這才低頭吃他的牛奶沖麥片。 美國人來華賺錢,求人的時候自然是笑容可掬,但骨子裡絕對拿中國人不吃勁,只不過是"平時看不見,偶爾露崢嶸。" 拿到法學院的文憑算是爬出了地獄,但離天堂還很遙遠。何去何從也是哈姆雷特王子"生與死的問題"。法律專業的人選擇面還算寬,可以去律師事務所,也可以去投資銀行。有理想的話還可以去為窮人打官司。進政府也不失為一條較好的出路。只不過政府的薪水比華爾街的律師事務所幾乎低了一半。70年代,法學院畢業後進政府與執業律師在收入方面差別甚小,但80年代後兩者的距離越拉越大。這也意味着美國財團和金融寡頭的勢力日益膨脹。在美國,打官司實際是上是在砸錢,看誰錢砸得多。美國重法律程序,可以說程序比結果更重要。有錢人可以在每一個程序問題上給對方設置一切可以設置的障礙,最後結果小勝為大勝,至少也可以拖死對方。哥大法學院的教授克里斯丁曾經是一家大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上課時搖頭晃腦地對學生吹噓說:"我在律師事務所帶一批律師跟政府幹過一仗。他們根本不是我們的對手。這樣說吧,我們是準備精良的正規軍。政府律師是支破衣爛衫的游擊隊。" 儘管如此,政府仍然是最強大的機構,是經濟中最重要的角色,在美國也不例外。克林頓在耶魯大學法學院畢業後先回阿肯薩州從首席檢察官干起,然後揚帆進入政界。給辛普森這樣的富人辯護的律師當然可以賺大錢,但也都先當政府的檢察官練練手。 當然,中國同學面臨的選擇要窄得多,或進華爾街的大律師事務所,或回國工作。美國各大律師事務所要做中國的業務,需要精通兩門語言,甚至有兩種法律的律師。中國學生大多先留在美國或去香港。這主要是出於經濟考慮。法學院的學費昂貴。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的學費現在一年就是三萬美元。畢業時大多數人已經債台高築了,而且是驢打滾的高利債。莎士比亞筆下的《威尼斯商人》中的高利債主夏洛克已經進化成文明的金融家了,自然不會再要割人肉,但印子錢還是要吃的。老同志畢業時全家已經在美國扎了半個根,孩子上學,配偶工作,都是問題,牽一髮而動全身。真是別時亦難歸亦難。 在美國和在中國做律師自有許多不同之處。首先是文化的不同,形象的不同。莎士比亞在《愷撒》一劇中要人警惕瘦子,說瘦子是危險。但美國客戶喜歡阜眼鷹鼻的瘦子。釘在十字架上的耶穌。基督便精瘦精瘦的。如來佛則是面帶微笑,心寬體胖,極具親和力。中國人以和為貴,來日方長。美國人則凡是當仁不讓,蘋果先咬一口再說。 美國客戶還是先相信美國律師事務所。所謂"非我同族,其心必異"。五六十年代,美國大律師事務所將前來求職的猶太人也拒之門外,美國的"世達"律師事務所就是當年幾位發奮圖強的猶太人成立的小所,今天已經發展成為分所遍及世界各大商業中心的大所。猶太人律師也是憑藉猶太人群體在美國社會中地位的上升,水漲船高。中國人已經邁進了美國律師事務所的大門,但只有中國企業和金融家大舉進軍美國,中國律師在美國才會有自己的天地。 英國詩人耶茨說:"責任始於夢想。"進法學院時大家是理想多於實際,而告別法學院時早已是實際多於理想。各人都忙於養家糊口,求田問舍,但無論我們人在何處,都希望為中國自己的客戶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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