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考場作弊看“破壞文化” |
| 送交者: 郭松民 2003年07月08日13:11:14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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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的日子,作弊的季節。 這兩天,“高科技作弊筆驚現市場”的報道頻頻見諸報端(7月1日《北京青年報》)。南京財大更搞出了一場“歷年考試作弊工具展覽”,有“隱痕”,有“縮寫”,有“特製耳機”。其構思之精巧,科技含量之高,相信連最擅長使用這種小工具的“007”也要嘆為觀止。 顯然,莘莘學子們在作弊方面體現了對“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這條古訓的深刻理解,而製造商們又表現出了“想考生之所想,急考生之所急”的專業精神。大家團結起來共同破壞考試規則——在國人眼裡,規則之用,不在於如何遵守,正在於怎樣破壞啊! 在中國的文化遺產中,副作用最大的可能就是“兵學”了。《孫子兵法》十三篇,開宗明義“兵者,詭道也”,曹操注釋為“以詭詐為道”,可謂得其精髓。在兵家看來,蔑視一切規則就是規則。我們看反映中國古代戰爭的電影,少見《角鬥士》中那種方陣對方陣,投槍對投槍,短劍對短劍的認真拼殺,多的是幾個寬袍大袖、手搖鵝毛扇的人在中軍帳里談笑風生,虛虛實實,真真假假,一場大戰役就搞掂了。 蔑視規則的習慣,後來從兵家輻射到了社會各階層。中國沒有決鬥的傳統,卻有“刺客列傳”,因為決鬥要遵守規則,而暗殺卻無此繁瑣,博浪一擊,中了就算成功。田忌賽馬的故事,從來都是作為智慧典範講給孩子聽,從未有人批評田忌破壞了規則。 1948年國民黨召開“行憲國大”選舉“總統”。當時憲法規定總統是“虛位元首”,但蔣介石既想要獨裁權力,又貪戀總統尊榮。於是就有善於揣摩人主意圖者出面炮製一支“作弊筆”——“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授予總統“緊急處置權”。蔣便盡食不做總統前言,慨然曰:“我是國民黨員,以身許國,不計生死。我要完成總理遺志,對國民革命負責到底。我不做總統,誰做總統?”這“臨時條款”一“臨”就是幾十年,終蔣之世,他行使權力的法律依據都是這支“作弊筆”。曾親歷此事的程思遠先生評價說,蔣制定憲法就是為了破壞憲法——憲法乃國之重器,一國之內的規則,再沒有比憲法更為重要的了。憲法可以被故意破壞,別的規則就更不在話下。近年來有人刺刺不休地說什麼“蔣先生可以憑着這部《中華民國憲法》而名垂青史”,實在是太不了解“蔣先生”啦。 前不久被判死緩的前雲南省長李嘉廷,也是一個破壞規則的高手。比如他先讓港商李鎮桂“借款”一千多萬給其情婦徐福英,然後又授意省煙葉公司經理胡啟鵬為李鎮桂謀取兩千多萬的非法利益。後來法庭卻愕然發現,按照現行刑法的規定,此事既不能追究李嘉廷的刑事責任,也無法對徐福英進行刑事處罰——高妙到如此程度,算是作弊的極致,絕非一般的“打打擦邊球”之輩所能夢見。 不過破壞規則雖然可以得逞於一時,但結局卻往往並不美妙。蔣當選“總統”後的命運,就不必多說了;李嘉廷的鐵窗歲月,又能好到哪裡去呢?學生如果作弊成習,更是前途堪憂。所以從長遠考慮,學生也罷官員也罷,還是要有一個顛覆性思維——規則之用,在於遵守,不在於破壞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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