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5日從華中科技大學獲悉,華中科大及協和醫院已於當日下午將解職決定書送達肖傳國手中。至此,學校和協和醫院已完成解除肖傳國職務的相關程序。 華中科技大學新聞發言人表示,今年9月21日,肖傳國案發生後,學校一直密切關注司法機關對案件的處理進程。11月4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肖傳國案作出了終審判決。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學校、協和醫院有關管理規定,11月6日,學校作出決定,解除肖傳國在學校擔任的行政職務,即同濟醫學院泌尿外科研究所所長,以及聘任的教師職務。與此同時,協和醫院決定,免去肖傳國泌尿外科主任、《臨床泌尿外科雜誌》主編職務;給予其行政記大過處分和待崗察看一年處理;按照《執業醫師法》的有關規定上報衛生行政部門作出相應的處理。 這位發言人表示,儘管肖傳國案只是個案,但對學校和全體教職員工敲響了警鐘。25日,學校下發通知,以此案為教訓,在全校教職員工中進一步加強師德醫德教育和法規校紀教育。 今年10月份,科普作家方舟子在北京家門口附近遇襲,經北京警方偵破,涉嫌製造此案的是華中科大學協和醫院泌尿外科主任肖傳國。因肖傳國認為方舟子和《財經》雜誌編輯方玄昌的學術“打假”行為導致其未能入選中國科學院院士,便指使他人報復兩人。 11月4日,經過法院終審判決,以尋釁滋事罪判處肖傳國拘役5個半月,以及相關民事賠償。 |